两千年的时候,我发现了小灵通的商机。

  是一个叫曹彬的人给我的渠道,我自然知道他不是什么好东西——烂货。

  我甚至没有办法形容他有多烂,四年的时间,我跟我哥说我过的很好,但其实我的桌子上面全是他的作业,我在给他写作业,现在想来,我哪里有那个身份骂他,就像他说的一样——高启盛,泡菜拌饭。

  “什么玩意儿啊——”

  我没有骂他,我只是小声诅咒他,我自然不是什么好人,我哥是好人,顶顶好的那种,但是也没见的有好报。就比如春节的时候,他被唐小龙那个东西给弄进去了,那是我第一个没有哥哥的大年夜,我恨死唐小龙了,但是我打不过他,因为他比我有出息。

  市场管理员,足够让我哥的背再弯上几分。

  会上学有什么用,我把我的学历摆在地毯上都卖不出去五块钱,所以我只能不当好人,泡菜拌饭就泡菜拌饭吧,无所谓。我也得成为有出息的人。

  “哥,你听我说。”

  我哥坐在门外的椅子上,他就像是逃出来的一样,好像很快就会被生活这个比曹彬更烂的东西给拖回去,为了不让我哥继续拧着眉头过那种生活,我几乎是拿出了我毕生的诚恳,想要把我哥放在我这身上的半条命给还回去,我甚至想求求他——哥,你也从那扇门里出来吧。

  他没有,他用半条命把我养大,又用剩下的半条命把我送走。

  因为徐江那个狗东西。

  东窗事发——是我的心头肉,但没我哥重要。

  唐小龙是个很好用的人,他没什么大智慧,甚至于没什么脑子,三言两语的为了他弟弟就甘愿纵火,我心里觉得真是搞笑,你弟弟是个什么货色——我是个什么货色,三言两语的就让唐小龙去烧了我的心头肉,为了我哥。

  还好,只是心头肉而已,没了就没了吧,反正我是一条深海里的金鱼,注定要依靠我哥活着。心头肉、骨骼、命,我没有一个需要的。我需要我哥。

  可谁知道,还是出事了。我哥的眉头那叫一个紧,他翻了翻口袋,没有钱,又翻了翻抽屉,没有权,后来我哥就躺在床上合计——半条命养了阿盛,剩下半条,再拿出一半来修个路吧,再拿出一半来建一座桥,剩下的是楼梯是城堡,然后都给阿盛吧。

  说这个的时候我没有见到他的眉头皱着。

  我真的不懂,他为什么又要送我走,我更不懂为什么这次不皱眉头,不想我留下吗?哪怕我在外面成家立业他也不心痛吗?

  哦——

  我上哪里成家立业,要我离他远了,要我和别人的名字摆在一起,你不如把我杀了,分成四份,一份送到警局里替我哥顶罪,一份送到地狱里受苦,一份火化了走个仪式感,另一份给我哥,我怕他想我。

  “我哪里都不去,我就在这里。”

  我哥的眉头好像没有因为我的留下而松开,可我明明记得上一次我答应离开他也没有松开。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我不明白。

  总归,我留下了,其实深夜里我会偷偷笑,不敢太大声,就缩在那张小床上,像是一个犯了禁忌的尼姑——为什么不是和尚——我才不要做和尚,做和尚我都没有头发了,没有头发我哥就更不爱我了。

  那他爱谁?咬着牙我从床上坐了起来,陈书婷那个——我不想骂人,我哥不会喜欢我骂她。

  深呼一口气,她能给我哥更好的,为了我哥我什么都愿意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