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着酒坐在我哥的桌子上,这个姿势可能并不是太舒服,但是足够让我哥的眼神变了又变,狂风裹挟着暴雨,那个眼神是从慢慢落下的孙子兵法后面露出来的。

  像是一把枪,穿过我的心脏,我只觉得我的腿软了,他看我一眼我就腿软了。我这赖以生存的演技在他的面前像是透明的膜,甚至他都不必用手扒开,我自动就烂了。

  可我是个不中用的人,我没那个本事让我哥把我压在床上,我能做的就是坐在沙发上,最好是门户大开的诱惑他。我想他会皱着眉站起身来,冷静的打我两巴掌,问我是不是疯了。

  这就是我哥。

  但其实我早疯了。

  从他跟陈书婷结婚的那一天,从他的名字和一个女人摆在一起的那一天,我就想硬生生的把那半条命扯下来,扔在地上,狠狠的践踏——是我的半条命,并不是我哥的,我哥的半条命我得收好了,万一哪天用得上呢。

  我不怕我把这半条命还给他,真的,因为说点很矫情的,我与其他人或许很是不一样,我爱他——我可以只爱他,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垃圾,我也是,我可以什么都不爱,毕竟没有人逼我,但是我不能不爱我哥,他就是我的——是我的什么呢。

  其实也没有人逼我爱他,就像没有人逼我呼吸,但我不呼吸会死的。

  后来我想这世界上再也没有能让我害怕的东西,我是卑劣、顽固、不善良的腐肉,我什么都不怕,除了他拧起来的眉心,变成了钝刀割我,变成了将我分尸的工具。我说,哥,你别皱眉了。

  他不听,于是我的心脏继续滴血,我知道是因为李宏伟,我没帮到我哥。

  “你不许回来!”

  我哥也疯了,狠狠的拍桌子,想要我走,我真的搞不明白高启强,他一辈子都在推开我。

  于是在我离开京海的前一天,偷偷跟在他身后去了一座新建的寺庙,他没从正门进去,而是走了两侧小门,我看他站在小门前面,拍了拍衣服,脚已经抬起来了,又放下——他换了左脚先迈进去,小心翼翼的,好像是怕碰到门槛。

  葫芦画样,我也这么跟着进去,不过我并不知道那里面供奉的是什么,因为金灿灿的,要晃瞎我的眼。其实我不信这些东西,因为我所有的信仰都给了我哥,自小就是。

  他拿了好多香,一根一根的,虔诚的样子像是在做什么重要的决定,我就躲在柱子后面,悄悄的数着,一共十三柱香——阿盛——

  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以为他看见我了——阿盛哦,细路仔唔生性,有罪怪我,我都想受咗——

  我想抱他,看他跪在那里,我想抱他,我很久没有抱过他了,可庙里高香浓辣,压的我无法呼吸,只好远远的,再看一眼我哥。我离开了京海,心甘情愿的安静的走了,我看见他的眉头终于伸展开了。

  「大学生——老高,你真是有本事啊——」

  我在船上做了个梦,梦到了我哥平着眉,笑呵呵的接受了八方的赞扬,那个眉心平滑的像是擦了油。其实,我哥可能觉得他这一辈子最好的最大的成功,是养出了我。

  擦了擦泪,怎么才明白。我不是混蛋,我是笨蛋,我哥,怎么舍得我走呢,他养了我二十八年,他肯定舍不得我。

  我又怎么舍得我哥,他是我哥,是我的来路,是我的归途,我永远都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