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这句话说完,姜朝眠莫名觉得屋内温度好像下降了好几度。

  “你要走?去哪?”

  伏商漆黑的瞳仁中仿佛有乌沉沉的浪在涌动,一瞬不瞬盯着他。

  姜朝眠搓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解释道:“也不是要走,我就是打算从明天起跟着端木华。他盯莫阿九,我得盯着他。”

  “那我也要去,”伏商马上说。

  “你去干什么?这事跟你又没关系,而且你刚才听到了,”姜朝眠神色严肃,“已经失踪了这么多仙门弟子,你一个没灵力的外行,岂不是更危险?”

  伏商指出他话里的漏洞:“可是你今天才说我的灵力不行,他们看不上,所以很安全。”

  姜朝眠一噎:“……你听话不能只听一半。就算他们看不上你的灵力,那万一到时候发生打斗呢?我怎么护得住你?”

  伏商再次一针见血:“可你今天说过你能保护我。”

  姜朝眠:“……”

  姜朝眠终于恼羞成怒,大声道:“你不要老是拆我的台好不好!那……那又不一样!现在对面一看就是牛逼哄哄的魔头,我怎么可能打得过?!我连自己都不一定能保住,到时候哪顾得上你!”

  被这样一吼,伏商不吭声了,垂下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房间里安静得可怕,连馒头都陷入了停滞状态。

  姜朝眠其实也不是生气,就是感觉被熊孩子抓住胡搅蛮缠,挺急的。

  但等他连珠炮一轰完,又开始后悔了。

  干嘛跟一个可怜孩子较劲呢?

  伏商一看就是常年独自一人,很少与人亲近的。想必只是因为寂寞了太久,所以特别害怕自己被抛下罢了。

  “对不起,我不是在凶你……也不是要丢下你,”姜朝眠放柔了嗓音,“但这种没把握的危险事情,无论如何都不该把你卷进来。”

  他拿出自己的乾坤袋,推到伏商面前。

  “这里面是我所有的家当,里头有吃的有穿的,还有许多灵石,应当够你好好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了。万一我真出了什么事回不来,你也别再回你那个破烂院子里了,天下这么大,沽海容不下你,多的是能容下你的地方。去找一个你喜欢的城池,过你喜欢的日子。”

  说完,他伸出手,安抚地摸了摸伏商的白发。

  嘶,手感居然这么好,像柔软光滑的缎子。

  你们这些修仙人到底在吃什么养头发啊?!

  他恋恋不舍地多停留了一会儿,这才收回手。

  伏商没有察觉到,身为人形的自己被人类摸了头,本该是件多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他看着那只姜朝眠从不离身的乾坤袋出神,里面还装着离开太清山时他们捉来的雪魄鱼。

  都给自己?

  这也算人类的供奉?

  不,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他还以为自己只是路边随便捡来的幼崽,为什么就胆敢把全副身家这样随便地交出去?

  伏商不知道此刻盘旋在自己心间的复杂感受是什么。

  他只知道,他不需要这些,也不会有什么喜欢的城池。

  就算整个修仙界都容不下他也无所谓,反正他根本不准备让他们存在太久。

  可是,人类呢?

  他觉得现在这个人类奴仆就很合他的意,一点也不想换。

  “为什么?”

  沉默了很久的少年总算开口,冰冷的嗓音中带着一丝不解。

  “什么?”姜朝眠问。

  “你明明说过你不想争,不想参与这些事,只想躺着看戏晒太阳,只想游手好闲四处游玩,”伏商重复着他今天说过的话。

  姜朝眠想了想,说:“因为端木华是我来这……在这里交的第一个朋友啊。我既然答应了陪他走这一趟,当然不能扔下他不管。”

  在这里交的第一个朋友?

  伏商隐隐觉得姜朝眠的用词有些奇怪,不过更奇怪的是,身为清风门的少门主,人类竟然从来没有交过朋友?

  “朋友,很重要吗?”伏商问。

  他看着面前的白色幼兽。

  明明是他的人类,现在居然要为了无关紧要的其他人去奔波,为此不惜抛下他?

  “还……还可以吧?”姜朝眠挠挠头。

  真要说端木华有多重要,那倒不至于。至少要是馒头和对方同时掉进水里,他肯定是要先救馒头的。

  但是完全对朋友的危险处境不理不睬,他也做不出来。

  “总之,等你以后交到自己的朋友,你就明白了。”姜朝眠作大哥状,拍拍伏商肩膀。

  “馒头很好养活的,不会给你添太多麻烦,而且有他陪着,你以后也不会觉得太寂寞。”

  孤单单一个人,有了猫的陪伴,一切都会不太一样。这其中的好,伏商未来一定能体会。

  姜朝眠不想再过分渲染托孤的气氛,总觉得好像在立flag,不大吉利。

  他最后故作轻松道:“放心吧,这些都只是最坏的打算,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的。毕竟我可舍不得我家小猫咪呢,是不是?喵,喵喵?”

  ……

  是夜。

  青年均匀的呼吸声响起,床上的伏商再次化作一道流光,钻进他怀中的梁渠幼体中。

  黑暗中,那双像猫却又分明不似猫的金瞳睁开,闪动着诡谲妖异的微芒。

  伏商感受着身下一如既往的温热肉/体,听着青年胸腔里那熟悉的心跳,再往上一点,宛如羽毛般的吐息轻飘飘扫在他的耳尖。

  那双三角形的耳朵在头顶动了动,活像小猫被人逗弄了一下。

  这是他的人类,他的仆从。

  他的。

  怎么能让他跑掉?

  伏商脑海中浮起千年前浩瀚如烟的种族传承,一个念头突然闯了进来。

  不如,就把这个叫姜朝眠的人类,做成他的人偶吧?

  只留下他的一魂一魄和这具皮囊。

  不老,不死,更不会为了什么朋友消失。

  永远永远和现在一样,跟在他的身边,做他最忠诚的仆人。

  伏商眼中诡异的金芒越来越盛,眼看几乎化为实质,缓缓淌入青年七窍——

  “喵!!”

  白猫骤然被人抱了个死紧,胸腹硬生生向外挤出一大口气,浑身的毛都被勒得炸了起来。

  一双厚实的肉垫子徒劳地往上伸着,用力想去拍人类的脸颊,好将对方拍醒。

  姜朝眠没醒,在梦中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呜呜呜馒头……没有你我可怎么活啊馒头!你别、别走……”

  伏商:“……”

  他举着爪子,骑人难下,正想先从姜朝眠怀中溜走,忽然察觉到爪子边的毛有点异样。

  湿湿的。

  伏商困惑地挪开爪子,探脸一看。

  人类的眼角挂着零星水痕,在伏商的兽瞳中微微发着光,像一粒小而光洁的灵珠。

  ……

  第二天姜朝眠很早就出门了,脸臭得像在上辈子赶早八,甚至没有力气多叮嘱伏商几句,只抱着小猫亲了亲额头。

  他一走,房中的少年瞬间消失,被唤作“馒头”的梁渠幼兽跳下床,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向门外走去。

  不过走到门口,梁渠的动作停了片刻,又折回身,对着整间屋子抛出一个结界。

  其坚固程度,大概也就比姜朝眠漏洞百出的渔网式结界多个一百倍这样子。

  毕竟,昨天人类才把他的百宝袋交给自己。

  万一丢了就不好了。

  另一边。

  姜朝眠看着不远处正跟踪莫阿九的端木华瞠目结舌:“浑身漏洞,太菜了,怎么会有比我还菜的原住民啊……”

  别说被幕后黑手发现,再不小心一点,可能都快被莫阿九发现了!

  他捏着隐身诀,摸出怀里的传讯石给端木华啪嗒啪嗒发了两条讯息,然后惆怅地揉了揉额角。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都到修仙界了,他还要为同组的同事擦屁股啊!

  好在到目前为止,周遭还没有出现过什么异常。

  看上去,莫阿九并不知道自己身边曾有一位仙君消失,也不知道现在换了位仙君,仍旧在盯着她。

  她就像所有这个年纪的穷人家姑娘一样,老老实实去山月戏楼打杂,然后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给自己做饭,收拾家中事务。

  她没有任何娱乐活动,也不会外出去找自己的小姐妹,忙完手中的活计之后,就会坐在院子里发呆。形单影只,孑然无依。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那骚扰她的孙姓男子当真没有再出现。

  姜朝眠本来还猜测这姑娘会不会是知情者,现在看看,又有点动摇了。

  除了那点情绪上的微末怪异,别的好像也没什么不对劲啊。

  一连两天,姜朝眠就这样缀在两人身后不远不近的地方。

  他既要观察端木华周围环境,又要留意那个叫莫阿九的姑娘,好像一个人打了两份工,有种加倍的劳乏。

  在陪着端木华蹲在莫阿九院子外熬了两个通宵之后,姜朝眠人都恍惚了。

  跟踪太辛苦了。

  他感觉自己一朝梦回现世,重新享受到了996的福报。

  按理说,修闲者即然都可以辟谷,那短短几天不眠不休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但不幸的是,姜朝眠体内是需要8小时充足睡眠的现代灵魂,而这具壳子又是修仙界难得一见的病秧子。

  所以到了第三天早晨,姜朝眠终于忍不住了。

  在确认端木华今天陪着莫阿九去了衙门,并且短时间内不会出来之后,他给端木华留下讯息,让他一从衙门离开就告诉自己。

  然后晕晕乎乎地飘回了客栈,准备短短地睡上一觉。

  正要出门的伏商被从天而降的瞌睡虫砸了个正着。

  可惜姜朝眠实在太困了,连眼睛都是虚合着的,看什么都只得一团朦胧的光圈,没能欣赏到自家白猫立地成人的精彩画面。

  “你在啊,”他咕哝两句,顺手摸了摸少年的白发,“唔,自己玩吧,我要睡一下……”

  说完一头栽倒在床沿边上,不再动弹。

  伏商先是吓一跳,后来发现这人只是睡着后,陷入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中。

  他养的这只人类,实在是太脆弱了。

  俊美近妖的白发少年靠过去,俯视着熟睡的青年,眼眸中有金光流转。

  然后慢慢地,慢慢地,低下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