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五十二章

  “洪八在哪?”盛明烨问道。

  “城南码头。”季沉漪回答道。

  经过小半年的煎熬,洪八终于决定南下港岛,另谋出路。他无妻无子无父无母,赤条条一身,倒也洒脱。临走前跪在洪记万佛堂关公像前面,咣咣磕了二十四个响头,饮血酒,剪黄巾,意思是这一世恩仇已远,仁义已尽,从此不再是洪记中人。

  实话讲,事态到这个地步,愿意遵循老一套江湖规矩的人已经没几个了。但洪八坚持,不肯松懈,找齐一帮兄弟,从城隍庙门口抱着公鸡,一路走,一路哭,到万佛堂门口,鸡都快被他的眼泪淹死了。

  “五湖四海,江山万里一点红!”他对着堂上三支高香,话都说不利索,嘴唇哆哆嗦嗦,“当年洪帮收我进门,恩情如山,此生难忘!而今不得已,远走他乡,实属无奈,关公也在上,有朝一日,能报此恩,万死不辞!”

  他在门槛外跪下来,动作太大,手里的鸡吓得飞出去,咯咯哒地扑腾着,逃远了,留下一地鸡毛。

  周围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穿得破破烂烂的小青年们,理着寸头,一个个露出青色头皮,歪歪扭扭站着,面黄肌瘦,连胡乞儿都被抓来凑数,憨憨傻傻地,痴痴笑,不知道一群人困在一起,神色庄重,是在干什么。

  江湖的道义,如今就只剩下他们这样的人还固执地肯放在心头上。洪八痛心疾首,昨晚一整套流程,他才肯收拾包袱,联系蛇头,准备踏上长长一条,全然未知旅程。

  季沉漪赶到时,他正面朝一望无际水面,抒发自己同样一望无际离愁,“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会回来了……”

  “洪大哥!”季沉漪三步两步,跑上前,“我来送你一程。”

  “我还担心你不来!”洪八见到他,又开始热泪盈眶,当场诗兴大发,奈何从小书没读好,只得现场改编太白名句,“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小季送我情!小季,咱们从小一块长大,后来又一起在街头闯荡,我真舍不得你!”

  “没关系,天大地大,总会再见的。”季沉漪忍住心中的酸楚,勉强笑道,“说不定等你到了那边,干出一番事业,我还得去投奔你呢。”

  洪八的脸涨得通红,对他说,“兄弟,虽然我人笨,脑子不灵光,但也不是傻子。我得说——要是你那个‘富婆’——”

  他拼命朝盛明烨那边使着眼色,示意自己经过好几天冥思苦想,终于恍然大悟到季沉漪与这位“朋友”之间真正关系,“要是他哪天倒台了,你就来找我——只要有我一口吃的,就必定有你一口!”

  季沉漪梗住,原本想好送行的话都不知道该怎样说才好,只得从荷包里摸出一卷洋钞,塞给他,“你到港岛,人生地不熟,要花钱的地方多,这些你拿着。”

  “好。”洪八和他过于熟悉,并不拒绝,“就当我借你的,好兄弟,就不搞虚情假意推脱那一套了。我绝不会忘记你的!”

  他最后那句话说得过于悲壮庄重,听起来更像是威胁。

  季沉漪拍拍他的胸口,时间有限,说不了太多,洪八拿起不多的行李,登上船,站在甲板上,风大浪急,他拼命朝着季沉漪挥手,喊道,“我一定出人头地——!”

  “——一定!”季沉漪也朝他挥手,水面上的风咸腥而清冽,混杂船只的钢铁金属与机油味。在接下来的十多天里,他将躲在货仓最底层,只有一袋冷馒头,与老鼠、蟑螂和三十袋不值钱的干草作伴。如果足够幸运,他能够在吃完干粮、灌上三五天凉水填肚子、绕开所有关卡检查后到达宝安县罗湖支关,然后望着对岸繁华,深吸一口气,活动活动快要僵硬筋骨,把剩下的物品装进油皮纸袋,紧紧拴在腰上,一个猛子扎入水中,在黑暗与冰冷刺骨的香江水里奋力挥动手臂,游向对岸,坚持不住的,溺死在水底,坚持下来,最终筋疲力尽地躺在港岛的土地上。然后,在一方新天地里,继续扎根,生长,开始全新的生活。

  “……出人头地。”季沉漪凝视着远去的船只的黑影,喃喃地重复道。

  沪城里什么都有,城里的人做各种各样的营生,自然码头上什么也有。食材,酒,衣料布匹,木头,瓷器,绸缎珠宝,一应俱全。间或有操着洋泾浜英语的揩客向导,自来熟地凑上来,展示自己熟练销售手段与本地强大人脉,朝外埠商人揽一点活做。

  有几个下了船的水手靠着栏杆抽烟,时不时瞟一眼旁边的盛明烨,打量他车子油光水滑漆身与并不常见车标,流露出艳羡的眼神。

  “先生。”有一名看起来最年轻的,长相清秀青年,水手帽托在肩上,鼓足勇气走上去,跟他搭讪,“你一个人,来码头做什么?找工吗?”

  盛明烨摇头,朝季沉漪的方向扬了扬下巴,示意自己在等人,不想被打扰。

  “我叫小辉。”小辉锲而不舍,对他说,“今天风很大,这边工不好找的。我知道一个地方,很好玩的,不如你开车载我去,我们去喝杯东西呀?”

  “不好意思,我有伴了。”盛明烨彬彬有礼地回绝道。

  “没事,我不介意。”小辉努力朝他推销自己,挤出阳光灿烂笑脸,“我跟谁都很合得来的,先生,英文德文法文东洋文,我全都会说一点。”

  他展示了几句从船上学来的问好话,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要给盛明烨点上火。

  这是水手们间流行的暗语。水上寂寞,一靠岸,自然想方设法,寻欢作乐。有专做他们生意的咸水妹,按船到港时间表,等在道旁点烟。点一下,是谈妥价,点两下,是价钱,久久未按下火机而不点燃,是想找个“保家”,做长期交易。

  于是水手们也学到。尽管在船上能混口饭吃,但内部欺凌文化严重,航线远,时间长,条件自然比不上陆地。尤其像小辉之流,相貌出色,更沦为一些年长前辈们,取笑享乐对象。他发誓,抓紧一切时间,抓紧上岸的绳——男女都好,总之,不要一辈子无依无靠,飘荡在水上。

  盛明烨拿着烟,不接他的茬,“我不抽烟。”

  “先生,你别说笑了,哪有男人不抽烟?”小辉讶然,“而且人,总要学着嘛,总会有第一口的。试试,万一喜欢呢?”

  他靠近,身上一股甜腻腻,话梅奶油味,“我从东洋带回来的,那边的人都爱抽这个。先生,我看你很气派,何不接收一下新鲜事物?”

  “东洋的?”盛明烨仔细看着手里的香烟,细细长长,雪白的卷烟纸,包装得很精致,“只在东洋有吗?”

  “是呀,特产来的,别的地方都买不到。”小辉见他有了兴趣,以为有机可乘,高兴道,“这烟很特别,抽起来不呛人,是水果味,男人女人都爱抽,像艺伎手指,当地人叫它‘神仙指’。”

  他不拿打火机,反而掏出火柴,有心炫耀自己手指白净,伺候人的功夫也周道。“我帮你点上?”

  盛明烨仍然拒绝了,出乎他意料之外地,朝他背后说道,“小季,你来,借个火。”

  季沉漪刚刚挥别洪八,走向他,见他在和一名水手说话,后者朝他递上火柴,哪能不明白这其中的意味。

  盛明烨朝季沉漪偏过头,咬着烟,眼里流露出一点微笑的神气,静静等他。

  “借个火。”

  季沉漪依言划亮火柴,一点火星的光亮,摇曳着,落到他漆黑的瞳仁里。

  木棍顺着焰苗,燃成灰烬,掉到地上,他一脚踩熄了。

  “这是?”

  “这是我的‘伴’。”盛明烨顺势,将手环上他的脖颈,“抱歉。”

  季沉漪有些不自在,但更多,一点欣喜,一点理直气壮的甜蜜,当着外人的面,他乖乖巧巧,偎着盛明烨,贴在一起的地方,传来令他心悸的温度。

  “伴游呀?我也会做。”小辉仍不死心,年轻人,最不缺的就是鲁莽勇气,“沪城这么大,一个人伴游哪够?多加我一个,陪你游遍全城呀,先生。”

  盛明烨好笑,用垂在季沉漪脸颊边的手,轻轻往他唇角上一捻,微微揉动着,看后者的脸渐渐发红发烫,热气呼在他手心,湿湿暖暖,“另一种‘伴’,我想,一个人足够。再多的,容不下了。”

  季沉漪被他弄得浑身一颤,过电一般,心脏剧烈跳动,鼓膜都回荡跳动声。

  “到底是哪一种呀?”

  他忍不住抬眼向上,看到盛明烨如点墨鸦羽般眉眼。

  “你想是哪一种?”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一种。”季沉漪小声说。

  他身上的气味混着东洋眼的水果香,与往常有些不同,但同样好闻。

  “哪一种都想。”明明只是打趣,盛明烨却越说越认真,神情诚恳,“季老板呢?愿不愿意?”

  季沉漪眨眨眼,“要是我说不,你是不是下一秒就要把我拎起来,丢到海里去?”

  “这个提议好。”盛明烨煞有介事,“我考虑考虑。”

  “那我只能同意了。”季沉漪笑得眼睛弯弯,“我可不想沉到水底去喂鲨鱼。”

  “……好。”盛明烨原先想继续开句玩笑,但说到这句,突然压了嗓子,郑重其事道,“季老板亲口同意了的。”

  季沉漪滚烫着一张脸,直直望他,“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小辉见实在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反而看了一场莫名其妙、旁人你侬我侬戏码,自讨了个没趣,垂头丧气道,“唉,我明白啦,先生,祝你们……算了,懒得祝。”

  “东洋烟不和我胃口。”盛明烨吸了一口,吐出一个袅袅的烟圈,“下次别特意去买了,不送。”

  小辉的几个同伴大笑,讥讽他被不留情面拒绝。他正沮丧,准备往回走,季沉漪却注意到他几分眼熟,试探地问道,“你是……你是小辉吗?赵小辉?”

  “吓,你认得我?!”

  小辉瞪大眼睛,一脸疑惑。

  “是我,季平。”

  “哦——你呀。”

  “哦”这种语气词能表达很多种意思,全看讲话人的心情。比如此时,盛明烨很明显能听出,小辉那足足二十秒的停顿是处于“不想被认出”和“怎么会是你”这两种情绪之间。

  “你们认识?”他问道。

  “认得认得,季老板嘛,谁不认得?”小辉呵呵一笑,敷衍道,“大红人,你是出头了,我在东洋都能碰到有人卖你的相片匣子呢。”

  季沉漪岔开话题,“你开始跑船了?”

  “是呀,挣点饭钱嘛,总不能喝西北风。”小辉说,“不然能怎样?活不过春天就饿死。”

  他看一眼季沉漪,有点感叹,“还是你好,如今这么吃香,肯定不愁钱用吧?”

  难得的是,他说这话倒不是在阴阳怪气,而是真的感慨。

  季沉漪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人各有命。”小辉说,“我运气真是不太好。”

  “这行不是好营生。”季沉漪看一眼他水手服兜里的火柴盒,欲言又止,“小辉,沪城里也有不少活能干。”

  “不了,我不想再一门心思扑在这座城里。”小辉摇摇头,怅然道,“人的一生太短,我得抓紧时间多赚钱,然后离这里远一点。”

  “那祝你好运。”

  小辉伤感道,“希望我找的下一单能成。最近有钱人都从水路跑去外边儿,没准我真能搭上一个。”

  他朝季沉漪挑了挑眉,便转身走回去。离得有一段距离了,还能听见他和同伴们大声边笑骂边调侃对方不入流的浑话。

  在这期间,盛明烨一直没有啃声,慢慢抽着那根水果味的东洋烟,他只抽了两口,就捻灭了,一点淡淡的烟草甜味,似有若无,初秋的暖阳干燥萧瑟,照在他暗绿色的衣领上。

  “是你朋友?”盛明烨打着方向盘,问他,“看上去很小。”

  “你说小辉?”季沉漪把车窗摇下来,码头上的风与别处总有一丝不一样,带着水汽,翻山越岭而来,让人无端端想念起,未曾谋面大海,“他比我还小一岁呢,前两年,他姐姐还在,他常到凤凰台来玩。”

  “他姐姐?”

  “噢,对,他姐姐叫赵小芸,是凤凰台曾经数一数二的角儿呢。”

  “赵小芸……”盛明烨沉吟,“听起来挺耳熟。是几年前去世那个?”

  “是。”季沉漪声音低落了些,“小芸姐父母早逝,和这么一个弟弟相依为命。她肯吃苦,人又乖巧漂亮,十六七岁就是排得上号的坤伶。可惜,朱老总有一日被人招待来看戏,正好瞧上她……”

  后边的故事本该大同小异。朱老总不比盛大帅是各类风月场所常客,但隔个一两年,身边也总会有新人出现。况且相比之下,朱老总仪表堂堂,对情人够上心,够大方,舍得出钱,正头太太在南边养病,根本不管他在沪城里的所作所为。不少人都在暗暗较着劲,想踏进朱家的门。

  也许是因为年纪还小,也许是因为朱老总手段够好,人人都知道这不过一场逢场作戏游戏,赵小芸却当真了。

  她十七岁生日时,朱老总往凤凰台包了三大车鲜花,隆冬腊月天气里,鲜花在温室中被暖气催开,摘下,车夫一路狂奔,就为送到她手边,一整个戏台,花团锦簇,庆贺她生辰。

  她以为这会是自己生命里永远的春天。

  “欢场里的真心两个字,上下嘴唇一碰就能说出来。”季沉漪朝下撇了撇嘴角,“可偏偏就有人信——偏偏就有人真的往火坑里跳了。”

  赵小芸春风得意,有大人物背后捧着宠着,做人难免轻狂了些。谁知朱老总三分钟热度,上一周跟她说要买新房做爱巢,下一周到北平出差,就瞧上新的挂画模特。模特搂着他,专程包了正中央的座,上凤凰台耀武扬威地,宣布自己的胜利。赵小芸在台上,怒火攻心,一时间竟然哑了嗓子,一个字都唱不出。台下看笑话的人毫不客气,高声嘲笑起来。她又急又怒,在情敌面前跌了面子,恶火上涌,泪作血咽,正好那是一出《汤怀自刎》,她望着台下卿卿我我两人,顿时天旋地转,羞愤难当,倒提宝剑,往脖子上一抹——

  “大家都以为她入戏太深,直到血溅了一地,她倒地不起才察觉到不对劲,可是为时已晚。”季沉漪惋惜道,“不过一刻钟,她就断气了。小辉那天也在台下坐着,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