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五十章

  唱诗班是附近教会学校的小学生,一排排,在烛光下,手捧圣经,虔诚吟诵耶稣基督,神爱世人祭文。

  他听不懂歌声里复杂语言,童声稚嫩轻灵,仿佛不属于人间,送往生的灵魂,到达迦南美地。有三名修女妈妈,手秉长烛,走过高高阶梯,依次往棺材里放入鲜花,圣叶,十字苦像,象征这一世苦难已经解脱,从“人”的酷刑中,永永远远地被释放了。

  盛明烨握着他的手,一言不发地看仪式进行。全部完毕以后,人们安静地退出去,将一室幽微的烛光留给寂静的哀思。

  “其实我一直都不知道她到底爱不爱我。”

  季沉漪突然说,“她对我好,到底是出于想让我成才、想让我替她争一口气,还是只是因为我是她的儿子呢?”

  年少时的记忆已经很淡了,姆妈牵着他的手,骄傲地,昂着头走过井韵巷的大小平房门口。周围坐着晒太阳的太婆太姨们,她们都已经很老,脸上只剩下皱纹,皱纹把五官和表情全部淹没,于是她们看起来全都长了一张相差无几的脸,季沉漪后来知道那叫做“老人的脸”。

  “她们在干什么?”小小的他问。

  “在等死。”他的姆妈回答。走得很快,像是要把这些衰老、这些麻木远远地甩在后面。

  那时,她自觉自己和她们是多么不一样。她们已经对时间的屠刀毫无还手之力,可她还年轻,她有自己的希望——一个小小的,尚有无限可能的孩子。她是那种永远指望着别人的女人。丈夫指望不上,就指望儿子。季沉漪听左邻右舍说,她在当丫鬟时,是季家叫得出名字的美人,很出挑,否则也不会被季少爷看上;但在他记事以来,姆妈没怎么对他笑过,要么就是责备他不用功,要么就是一面哄他睡觉,一面哀叹自己命苦。

  苦,哪里都苦,苦着苦着,她仿佛也就习惯了。

  季沉漪看着她的棺材,那么薄,那么小,就能装下一个曾经活生生的人,和她活生生的一生。

  盛明烨握一握他的手,十指摩挲,传递令他安心温度。季沉漪低头,轻声说,“我宁可她没有生下我。”

  这大抵是世间,儿女对父母亲情或多或少曾有过的想法。

  ——如果没有生我,她是不是能过得好一些?

  “她肯定不会这么想。”盛明烨温柔道,“她也许后悔很多事,可是一定不会后悔生下你。”

  “真的?”

  “真的。”盛明烨笃定道,“她到最后都还想着你,现在一定是和她想象里的那个你团聚了。”

  “明烨。”季沉漪转动目光,神色空空,看着他,“我没有姆妈了。”

  盛明烨心头一痛,“不是‘没有’,她只是不在世上了,变成雾气露水,一直陪着你。”

  一阵阵的,白烟,升腾起,落下,无根无循。

  季沉漪只觉得心里像藏着一把针,每思及一次,就被针头扎一次,并不十分痛,但绵绵不断,悠悠不绝,提醒他,他失去这世间,唯一至亲。

  眼泪流不出,流不出的眼泪只能往心里涌,淹住五脏六腑,比流得出的更痛。

  “……我难过。”他小小声,如同受伤的幼兽,寻求一丝仅存安慰。

  “不要害怕难过。”盛明烨听他这么说,反而比方才见他呆呆愣愣的样子放心,“它只是提醒我们,失去的东西有多重要,好让我们更加记住,以后要好好活。”

  季沉漪一夜未睡,坐在教堂里,到次日清晨,见修士进来,抬棺,点火,下土,烧纸,圣诺玛医院原本是土葬,后来死去的人太多,墓园已装不下,遂改作火葬,火焰腾腾,一把火,烧掉余生,烧成灰烬。

  和黄大姑一起的,还有一同去世的三个人,他们并排躺着,因疾病,因年迈,因意外,在死亡面前被一视同仁,做了永恒的邻居。

  除了季沉漪,羡娣和阿宝都送来抱着白布的果篮,还有几名黄大姑生前的街坊,空手来,空手去,对着她的碑看一看,就当全了今生的情谊。再往后,便是不可追的来世了。

  季沉漪回到她的房间,对着空荡荡的床铺,想整理一番她的遗物,才发现她什么都没有留下。

  他是她仅剩的遗产。

  “要不要吃东西?”盛明烨跟在他后面,问道,“今天允许你吃一碗牛肉面,加辣椒。”

  季沉漪无力地笑,“可惜我现在吃不下。”

  盛明烨便陪着他到花园散心。不断有前来晒太阳的人,伴着护士,交谈,玩笑,笑声远远传来,落在季沉漪的耳朵里。

  他始终没有流泪,任由那绵绵的钝痛,像肩膀上的伤口一样,来回凌迟自己。

  三天后,他出院了,走之前到公墓里,找到那个崭新的墓碑,在心底说,姆妈,我走了,以后再来看你。现在你哪里都去得了,来凤凰台看看我的戏吧?名字写在漆金的水牌上,挂着彩带,高高的,一眼就能望到,不知道这些,有没有满足一点,你对于梨园名角、扬眉吐气期待。

  他空缺一长段时间,翘首以待戏迷,到凤凰台门口催相看着,“今天怎么又没有季老板的戏?”今天没有,明天也没有,别的角儿,恨不得一天跑四五个场,赚到手软,趁着名头大,尚青春,将这碗青春饭饱尝个够本。他倒好,说不唱就不唱,一断就是十天半月,听上瘾的座儿们,哪受得了?都以为季老板捡高枝攀去了。

  “有说你病了的,有说你北上去给大官唱家戏的,有说你被人打了小人,起不来床的……”猫子掰着手指,为他一一清点连日以来风言风语,“还有更离谱的,说你能唱出名头全靠有保家仙上身,所以每隔一阵子就必须去祭拜还愿做法事,否则家仙反噬,叫你吃不了兜着走。”

  “保家仙?那是什么?”季沉漪一面对着镜子勾脸,一面问道。

  “噢,是我们那边的说法,家家户户都信的。每家每户都会供奉,通常是狐仙,黄仙,柳仙一类,逢年过节都要去上香上供。”

  季沉漪听得稀奇,“你不是沪城人?”

  “不是。”猫子笑了笑,“我是从东北那边逃难来的,我妈养不起我,家里还有四个弟妹,把我卖给羡娣姐,盼着我有一天能成角儿。”

  季沉漪从镜子里,望见他站在一角,瘦瘦小小,灰扑扑,不起眼,像个盆景。仿佛时光流逝五六年,刚拜入门的自己。

  “你妈呢?”

  “不知道,走啦。”猫子摇头,“她说安顿好就来看我,但是……没来过。”

  都知道是不会来了。

  “好好唱。”季沉漪沉默一会儿,“你会有出息的。”

  “诶!”猫子高高兴兴应了,一张小脸,被这句话点亮。

  季沉漪的伤虽然好了七七八八,但毕竟伤筋动骨,加上黄大姑骤然离世,伤心一场,表面上是无大恙了,一时半会儿还回复不了从前精力,谭羡娣怕他伤上加伤,便只三天给他排一场,消息一出来,连门口送茶水的缝都挤没了。

  “季老板,你可真红。”猫子小心给他披上外层的纱罩,“要怎么样才能唱得像你这么好呢?”

  季沉漪上好妆,从头到脚膨大一圈,像是浑身被一团充满华光和香气的烟雾围绕,蓦地成为一种五彩美丽的象征。

  季沉漪回头,如同是从云端往下望去一眼,“当你没有别的出路和选择的时候。”

  今晚唱《十八学士》,词多,唱得他目眩神迷,一到台上,他的伤、他的心思统统烟消云散去,短短数十分钟,喝彩与叫好声浪几乎将他掀翻。

  他唱得入神,唱完后整个人差点脱力。幕布一拉下,便瘫坐在满地软红的台毯上,好似雨打落一地残艳。

  猫子上前,将他扶下来,自己小小声,絮絮叨叨说,“季老板,你要注意身体呀,你这眩晕之症,大意不得,我没来多久,你都病了好几次啦……你看的哪家郎中啊,这么久了,还没治好……要不要去庙里看看,有时候不是病,是犯了忌讳,冲撞了……你是哪年生的?今年鸡、龙犯太岁,要去化解……我是午鼠,又属火,明年得带一整年红腰带……你不要不信这些呀,很灵的,我们那边的人都特别注意,绝不能出错……”

  他声音又小,又细,季沉漪晕晕乎乎,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忽然一道闪电划破他心头,顿住脚步。

  “……季老板?”猫子见他停下,疑惑道,“你有东西忘记了?我回去帮你拿。”

  “等等,等等……”季沉漪喃喃地,脑海中飞速闪过一个念头,“你刚刚说,属相犯冲?”

  “是呀,很有讲究,是个大学问呢。”猫子一讲起这个,头头是道,“一个人的生辰八字呀,命格呀,都是定好的,还有天干地支,十二星宿……”

  “那光绪三十二年,五月辰时生的女孩,是不是和虎犯冲,不能用虎头帽、虎头鞋?”

  “啊呀,一定不行啦,辰时属阴,又是女孩,丙午肖马,阴时不利,逢虎、逢狗浮沉不变,逆多顺少,很不吉利的。不过么,女孩子,本来就是羸弱命相,哪有人会给女孩用虎头帽的呢?你出去买,讲究的店老板都会多问一嘴,否则往后若是说克了孩子的运,可是要找上门闹的。”

  “……是这样。”季沉漪越想思路越清晰,像一团杂乱无章毛线球,倏地被他理出一个线头。

  过了片刻,他夺门而出。

  “季老板!季老板!你去哪!”猫子在他背后喊着,但他一眨眼,便跑远了。

  这个点,盛明烨多半是在军部。

  他没有车,电车只坐得到两条街以外,今日不知为何,人力车黄包车一辆都看不见,他心头着急,拔腿便跑。

  好容易跑到门口,他的伤口一扯一扯的疼,肺快炸掉,嘴里全是铁锈味,心脏咚咚咚,快要跳出胸膛。

  他缓了两秒,眼冒金星,长长呼出一口气,略平静下来,凭着之前的记忆往里走。

  只是上回有盛明烨,一路畅通无阻,这次他独身一人,曾经笑脸相迎的面孔便统统换了一副嘴脸。

  “什么人?军部重地,不得逗留!”

  “我来找盛明烨,盛上尉,有急事。”

  “盛上尉是你能说见就见的?”

  高高在上的眼睛,斜着往下一睨,理也不理。

  “麻烦帮我通传一下,他会让我进去的。”

  “上尉大人在里头谈重要的事呢,你别来瞎凑热闹。”

  大概是见他穿得普通,也不像是有官衔的,更不耐烦,“忙着呢,再瞎打岔关你进牢里,快走快走。”

  “我真的有事……”

  “季老板!是你?”

  一道温温柔柔声音从身后传来。季沉漪听着不耳熟,回过头,是盛天婕。

  “大小姐!”门口侍卫的脸色瞬间变了,速度之快,令季沉漪觉得川剧大师也甘拜下风。“您今日有空来等大帅回家?快请进快请进,大帅他们进去有一会儿了。”

  季沉漪没怎么见过盛天婕,后者倒是对他显出很是熟悉熟络的样子,“季老板,你是来找明烨的吗?”

  “是……是。”季沉漪想谈的事正好与她有关,不得不硬着头皮道,“大小姐好。”

  在所有人嘴里,盛天婕最是个没有架子、温文尔雅的性格,与谁都不见外,一碰上他,便十分热情周道地带他往里面走,“我一直很想见你,但是实在太忙,还想着叫明烨引荐一番呢,真巧。”

  她不等季沉漪回答,自顾自往下说,“我从明烨那里听过不少你的事情,对你当真是钦佩、仰慕得紧,你写的那几本戏文,我常带到学校里去传阅,大家都赞不绝口,夸你才华横溢,要我找你签名呢……你不会介意吧?”

  “……不介意。”她的话一串串的,一句滚着一句,季沉漪根本插不进去嘴。

  有了大小姐在,没人再拦他,顺顺当当走到后楼。只是这时他才发觉今日似乎是有要是在商议,不止守卫增多一倍,还有好几辆绿皮敞篷车,停在小楼门口,等着接送重要人物。

  “大小姐来,是有什么事吗?”

  “你不知道呀?”盛天婕停下脚步,笑盈盈道,“爸爸叫了好多人来开会,大概是在说要打仗的事吧,我怕他一说起工作来又没个数,忘了时间,特意来叫他回去吃饭的。”

  她语气那么轻描淡写,仿佛一点都意识不到自己说了句多么重要的话。

  季沉漪硬生生收住脚步,挤出笑容,“我还是不进去了。”

  “为什么?”盛天婕歪头看他,“不是有事要找明烨么?”

  “大帅在说要紧事,我怎么好打扰。”

  季沉漪不知她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最基本人情世故,他连军部都不能随意进来,还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去找盛明烨?

  盛天婕这才嫣然一笑道,“也对,他们讲事一般都又臭,又长,很无聊的。诶,要不,你到明烨的办公室去等他吧?等会儿我找个机会,悄悄告诉他,不叫别人知道。”

  “多谢大小姐。”季沉漪感激道,“你快进去吧,我找得到的。”

  盛天婕甜甜道,“行。哎呀,季老板,我一见你就觉得特别亲切,你的戏,只要我有空,是场场都去看的,心醉神迷,是你的戏迷呢。如今一见到你真人,不自觉就当是老朋友了。你不会怪我吧?”

  “怎么会。”季沉漪连忙道,“能得大小姐青眼,荣幸之至。”

  “季老板别这么客气呀。”盛天婕不着急,缠着他说话,“说起来,我和季老板还挺有缘分的,从《水漫金山》开始就神交已久啦,不过是没机会见上面,现在总算认识了,季老板什么时候有空来府上小坐?我真想跟你常聊聊戏,我自己偶尔也动动笔,不怕你笑话,还想请你指点指点。”

  “不敢。”季沉漪不知她的热情从何而来,当真只是出于对戏的喜爱,甚至于爱屋及乌?盛天婕话里话外、绕来绕去都捧着他,又不着边际地说了好一会儿,才肯放他离开。

  眼见季沉漪上了二楼,盛天婕才敛去脸上甜腻腻笑容,整了整衣服,走进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