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四十三章

  不知不觉,最热的三伏天就在每日的厮磨与插科打诨中过去。

  戏班子里热闹得紧——吃不起饭的人,争先恐后地将孩子送来,家里少一张要饭的口,少一个累赘,万一红了,日后更是个好出路。凤凰台名声在外,来的人都做着成角儿的美梦。

  谭羡娣不胜其扰,指出兰心剧院、春风戏院、红玫瑰舞厅、景和轩种种其他去处,一个夏天,再怎么说也收下一班子十来个新徒弟。

  有高的,有矮的,个个都瘦,竹竿似的,细条,小猴子,眼巴巴跪在关公像面前,磕下头去,希望能有站上台子的一天。

  季沉漪带着头面,从后廊穿过,看见一群小萝卜头,感慨:仿佛昨天自己还是其中一个。

  磕下头去,再抬起来,嚯,命运转了个身,他就成千呼万唤才出来的季老板了。沪上爱戏的票友,哪一个没听过他的名字?

  猫子提着他的行头,跟在他身后,也在看新入科班的师弟们,有淡淡的危机感,但很快又被冲散——他现在跟的可是季老板,这是多大的荣耀,不自觉地,走路时被都更挺直三分,昂着头,红人身边的跟班都沾三分红气。

  今天是要去过《晨报》拍插页。季沉漪前段时间一出《赤桑镇》,正红火,连加三天场,淮海路的演绎公司都来找他灌唱片。没买到票的,回家用留声机反复听,季老板在一张小小的唱片上活着。主编是折子戏戏迷,约好写一篇他的专访,请了有名的摄像师和上妆师傅,专程到凤凰台来等。

  “看到没有?”谭羡娣趁机敲打,“喏,这就是名角儿的待遇。你们呐,好好学,好好唱,机会是现成的,莫辜负。季老板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他足足等到十七岁才上台呢。你们一个个,小仔小囡,可要踏踏实实,别轻狂,知道伐?”

  齐刷刷应了好,都在心底揣摩,自己十七岁时也要这样,穿金挂银,走过回廊下,身后跟着捧行头的小弟。

  一群人已经在院子里,架好相机,搭好暗篷等着。特意挑了一角花墙,背景有黄的白的花,一树藤蔓,摆着两张竹编的椅子,很是上镜。

  “来,三、二、一,看这里!”

  咔嚓,好大一声快门响,闪得季沉漪眼睛花。

  王主编算是戏园子里的熟人。他祖上是捧过同光十三绝的户部大官,家传的喜好,对梨园里的名头名角各类行当如数家珍,光是接手《晨报》在内一众报社以来,印过的相关采访就不下二十人。

  “季老板,幸会幸会。”

  两人在藤椅上坐定。王主编握着他的手,晃了晃,很是亲切,“久仰大名,没想到季老板如此年轻,真是后生可畏,季凰声老爷子若是在天有灵,想必很是欣慰。”

  季沉漪只是微笑,不接话。每个人都对他提到他的家世是如何如何光荣,他的先人是如何如何有头有脸,可从来不提在他唱出名气以前,所谓的季家从没承认过他身份,将他和黄大姑在冰天雪地中赶出家门,并不在意他们是否能在沪城街头活到第二日清晨。

  王主编选的话题老生常谈,无非是问他些工尺日常,写戏心得,最喜欢哪一折,同台之间可有龃龉,等等票友们喜闻乐见的东西。这小半年类似的访谈没有十场也有八场,季沉漪简直都能把答案背下来。他一面回答一面神游天外,盘算着今天盛明烨有没有空,待会儿一起去吃什么,黄大姑的情况好像又严重些,最近得常去看看,阿宝前段时间在报纸上被编排和新来的小姑争风吃醋,似乎就是这个王主编写的……

  “季老板,七月那一场《霸王别姬》,可谓是叫好叫座,不知道季老板对自己现编的楚霸王穷途末路,仍然与天一搏,最终战死乌江畔,英魂与虞姬双双化作游鱼,有何高见?”

  季沉漪想了想,慢慢道,“天意不可违。”

  “妙啊!季老板是否想表现人各有命,不论如何挣扎,最终都要向天命低头的宿命感?”

  “呃……”

  “又或是像西楚霸王这样的人物,生死鏖战,不惧生前身后,本身就是对天命的一种对抗与蔑视?”

  “呃……”

  “再加上美人骏马,自刎而死,更是添三分奇美壮丽,既是天命难违,又是拼死也与天命相对,妙啊妙啊!”

  “呃……你说是便是吧。”

  季沉漪茫然,看着他自顾自沉浸在情节里,不必听自己回答就奋笔疾书三大段,想来是文思如泉涌。

  其实他唱的时候哪想得到什么天意宿命,戏在那里,那就必须唱,没有别的理由。

  王主编写了一会儿,欣赏一番自己骈俪相文的大作,又问道,“季老板近来红得发紫,不知可有什么格外标志人物,劳得您印象深刻的?”

  “呃……”

  季沉漪又开始神游天外,心想问的是些什么莫名其妙的东西,灯光一打,底下黑压压一片,什么都看不清,谁记得哪张脸是哪个人。

  他好像回答了一些名字,答得结结巴巴的,不过好在王主编并不在意,下笔如风,一只水笔被他使出标枪的风范。

  “……季老板,都说您是入戏入得出神入化……”

  ——这用的都是些什么形容词,还主编呢。季沉漪腹诽。

  “……您是什么时候意识到对戏剧的热爱的呢?”

  热爱。季沉漪瞪着他,似乎不知道他在说自己。他差点笑出来,从小锦衣玉食的王主编想必没有在别人面前低声下气地跪上半小时,就为了对方点一点头,试一试嗓子,唱得别人开心了,就得一口饭吃。

  如果没有更多选择的余裕,人是谈不了热爱、理想、抱负这种奢侈的词,胃袋空空的时候,心里装不下别的东西。

  生活没有给他机会去爱其他的。

  “季老板是季家后人,那是从娘胎里就有这样的血脉了,哈哈。”

  王主编摇头晃脑的,十分满意自己的俏皮话。

  “说不清具体的年纪。”季沉漪清了清嗓子,“从我记事起,姆妈让我学的,这么多年,就这么过来了,也没想过别的。”

  这么多年,别细想,细想了,过不下去。

  “难怪,到底是季家人,打小就懂培养。”王主编连连点头,“又有天赋,后天又肯吃苦,季老板果真是成角儿的料。”

  季沉漪现在连话都不想说了。有的人轻狂傲慢,让人觉得愤怒;而有的人目空一切,只让人觉得悲哀。他想,因为在王主编的世界里,努力就有回报,吃苦就是美德,用功就会出人头地,顺理成章,毫不费力。

  他大概永远都不会明白,付出就能有收获在沪城里已经是某种特权。在这座城市,多的是不被看见的眼泪、不被听闻的哭喊、不再抬起的头颅,要是尊严能卖钱,城北当铺的队伍能天天排出八里地去。多的是人拿命换一条活路,匍匐着,踩在脚底,莽莽撞撞、四处奔波,吃苦有什么用?四处都没有出口,越努力越撞得自己一头血。

  季沉漪调整了一下坐姿,好让太阳继续暖洋洋地晒到自己头上,没那么难受。

  “还有别的问题吗?”他问,“我待会儿……待会儿还有点事。”

  “好好好,马上结束。”王主编立刻将手中的笔记本一翻,刷刷地露出几行字,“不耽误。”

  季沉漪只得耐着性子忍受他鸡同鸭讲。

  “太累了,我宁可去练一下午工架。”送走报社的人,季沉漪摊在房间里,猫子一面给他倒茶,一面又用那种崇敬中带着艳羡的目光偷偷打量他:成角儿了,真好,这种旁人可望不可即的机会都能觉得是累赘。

  幸而过了一个钟头盛明烨就带来好消息。——算不上太好,但也足以令他从郁闷之中回过神来。

  “小季,这是田三。”盛明烨指了指面前点头哈腰的中年男人,“田老板,这是……算了,你们应当认识吧,我就不介绍了。”

  “认识认识。”田三连连道,“季老板,季兄台,季小弟,老熟人,熟悉得不得了。”

  季沉漪认了半天,才反应过来眼前这个头发白了一半、背也佝偻许多的人是沪城里数一数二的蛇头,帮自己把杜细细送出过城的黑贩子。

  “田叔。”他惊讶地喊道,“你受累了。”

  “哪里,进去大半年,刚出来。”田三苦笑,“托盛上尉的福啦,进去有得吃有得穿,不至于饿死。”

  季沉漪瞬间想起自己和盛明烨相识的前因后果。

  说起来,他们俩最开始还算得上是一正一反呢,也不知道盛明烨是怎么和田三说的,后者对他们现在又统一战线这回事丝毫不感到奇怪,在自己头上摸了一把,喝口茶道,“盛上尉不计前嫌,还肯给我份差使干,大恩大德,没……”

  “别说这些了。”盛明烨打断他的车轱辘讨好话,言简意赅道,“他跟你一起,明天下午出发,回去收拾一下,路上再细说。”

  田三出去了,季沉漪顿时开始发挥自己无边无际,快乐想象力。

  “是去哪里?”

  “山城一带,这两天可能太热,不坐火车了,租辆车去,我会安排的。”

  “太好了!我早就想去一次,听说好吃的很多,餐费不设限,对吧,老板?”他冲盛明烨挑眉,“毕竟我不吃饱,就没力气干活。”

  “当然,我从来不克扣吃食。”独自对着他,盛明烨的语气便温和许多,“想吃就吃,回来给你报销。”

  不得不说,季沉漪的笑容、目光与上扬的眼角里,流露出的那些热情,生命力,与真诚,是如此能够打动人心。至少对他而言,太珍惜这种年轻人独有的感染力了。

  让他还愿意相信,这个世界并不是不值得。

  “这次去多久?是和上次那些人一起?我还挺想他们的。”季沉漪兴奋道,“路上能不能顺便去一趟蜀城——事情办完以后,先做正事嘛,我很有职业操守的。”

  至于正事是什么,他连问都没问,仿佛不论盛明烨叫他去杀人放火,还是多么伤天害理天理难容坏事,他都愿意,刀山火海,在所不惜。

  “不想知道去做什么?”

  “想啊,你不是说路上再解释吗。”季沉漪高高兴兴答道,“反正有你在,我跟着你做事就好。”

  “我不会去。”

  他看着季沉漪的笑容一点一点收起来,狠狠心,继续道,“小季,这次你要自己去,我有另外的事要做。”

  “我自己……”季沉漪第一反应是拒绝,“我不行的,我不会。”

  “试都没试,怎么知道你不行?”盛明烨说道,“你上次就做得很好。”

  “那是因为你在。”

  “我不在,你会做得更好。”

  “要是……要是我搞砸了呢?”季沉漪惴惴不安。

  “我搞砸的事情也不少,不差你这一件。”

  “我想你一起去。”季沉漪脱口而出。

  “我明白。”盛明烨沉默一会儿,笑道,“以后还怕没机会吗?”

  也许是他这句话打动了季沉漪,盛明烨在他脸上捕捉到一丝稍纵即逝的笑意。

  “以后还有很多次啊?”季沉漪问,“听上去我似乎欠你不少钱。”

  盛明烨点头,“估计得还个十年八年吧。圣诺玛医院贵得很,我先替你垫着。”

  “有那么久?”

  “久吗?”盛明烨反问,“我觉得还不够。”

  “你也太黑心了。”季沉漪说,“我看三年五载总该还得清。”

  “那先还个三年五载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