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四十二章

  人的情绪是个变换无端的玩意儿,盛明烨上一秒还在心中大恸,听了季沉漪的话,竟然又在那恸与憾中觉出一点甜,再细细一品,又开始无畏无惧,不再去想任何可能面临的纷乱杂事。

  他们沿着月色一路走回去,季沉漪回凤凰台,盛明烨回平政厅,走到贝飞路口,就要分别。

  季沉漪顿住脚步,不想再走。他的十八岁,原本应当高高兴兴,而今如鲠在喉,吞不下,吐不出,两个人,糊里糊涂,头顶月色再明亮,都照不见更远更广的路。

  萤火虫是难寻难求小生物,一年仅仅繁殖一次,历经十个月才会成虫,躲过天敌,气候,自然灾害,人为干扰,成虫后只有短短不到一周寿命。

  好比这偌大世界中两人,要相遇相识,太不容易。季沉漪对自己说,好难置信,不过短短半年多,跌宕起伏,说不清,道不明。

  夜幕下,凤凰台丝毫不受这一头离愁别绪影响,门口霓虹招牌,灿灿灼人眼,偶有门童迎送酒客,大门打开,漏出一点铿锵响亮的嗓,依旧靡靡冶丽,万种风情。

  “谁的戏?”盛明烨问道。

  “文师兄的。”季沉漪说,“他唱《御碑亭》最好,这么晚的场子了,还有座儿来捧。”

  “走,我们去听听墙角。”盛明烨一时兴起,拉着他往侧巷走。是最后一处,小摊上的晚烟烧得倦倦的,人不多,三五流连,稀稀拉拉,瞧着台上王有道与柳春生。

  “男儿志气三千丈,污秽之言怎能当——”

  季沉漪早把唱词背得滚瓜烂熟,跟着依稀响着的鼓点,有一搭没一搭地轻哼。

  盛明烨当然不爱听戏,只觉得逗他好玩,找个由头,多待一会儿。便不做声,静静地,看季沉漪在街灯下,自得其乐,一会儿挽个花,一会儿挑个剑指,两道影子,一动一静,煞有趣味。

  一曲唱完,鼓歇灯灭,戏园子要关门了。

  没理由再待下去。

  季沉漪正想着今日先回去,一抬头,见到盛明烨,一动不动地望着拐角几个人影:正从门里踏出去的票友,一面高谈阔论着,显然是对文师兄的表演很有高见。

  “戚寅衍?”季沉漪眼尖,立刻发现那个瘦瘦高高的青年,正是好久不见,春风戏院的戚老板。

  自从上次受过罚、搭上何部长后,戚寅衍便没怎么再到外头抛头露脸过,要出来,大抵也是陪着何部长,在席上给贵宾们唱一段助兴。何太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俨然是打算不闻不问。

  另外几人里,季沉漪只认得出何部长与张岩,还有两个年轻人,一个戴着眼镜,一个穿着洋装,都打扮得很时兴。

  盛明烨微微摇了摇头,示意戚寅衍并不是重点,叫他看旁边,“……那个年轻一点的,戴着眼镜的。”

  “你认识?”

  “是他,错不了。”盛明烨语气笃定,“‘少君’。”

  “在东洋时那个翻译官?”季沉漪马上反应过来。

  “没错。”

  “他不是东洋人么?”

  “不像,听说只是在那边留学。”盛明烨面色略略沉重起来,“他怎么会跟何部长混到一块儿去?大野已经下台,按理来讲,他应该不会出现在沪城才对。”

  季沉漪悄悄探出头,窥一眼,隔着一段距离,望不出所以然,只见那群人热热闹闹的,又彼此攀谈几句,簇拥着,坐上车走了。

  “奇怪。”盛明烨喃喃道,“这个翻译官,总给我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被他一说,季沉漪也觉得有些含含糊糊的眼熟,但仔细一去思索,却又如雾如烟,捉不到手里。

  第二日起来,前一晚的疑惑,便忘了大半,他有条不紊地,照着平时的日程,喊嗓,早课,练功,去医院,踩台,再等到没人时,拿出盛明烨给他的枪,一丝不苟,打完十个靶。

  用得越来越顺手。闭上眼,他也能一口气,从拆膛到上膛,换弹,回匣。

  和唱戏一样。唱得多了,就成为习惯。

  唯手熟尔。

  一上台,他仍然是他的季老板,万千痴迷,万千拥拜,胡琴一拉,才子将相永远风华绝代,与美人夜奔,与知己自刎,台下事,统统入不了眼。

  唱完夜戏,有时候盛明烨来等他,一起去吃两碗馄饨,讲会儿话;有时候不会,他便独自到外边散会儿步,到阿宝或者洪八那里晃一圈,和弟娃玩一会儿,打听打听最近的新消息。

  就这样消消停停清清静静地过了一个月。

  或许越是动乱越是需要这样的安慰,来听戏的客人愈发多了,到夏末,甚至需要提前排队才有抢一张坐席的资格。

  梨园甚是喧嚣,大帅府亦不遑多让。

  无他,原本住在同学家停学静养的盛二小姐,连同交好的六个女同学一道,剪掉头发,要求同去德国读书。

  与她交好的自然都是家里有头有脸的小姐们,此次住的就是庄总长千金的房子,拐弯抹角地联系起来,庄小姐还是刘局座的远房表侄女,原本已经淡去的订婚闹剧,又红红火火地在茶余饭后流传开。

  “我的老天爷,我的天爷爷……”

  柳爱侬顾不得炎炎夏日,太阳毒辣,从大帅府一路急急忙忙赶到庄公馆,一进门,就见到七个女孩齐刷刷站成一排,顶着七颗男士短发头,一捧捧的青丝,直的,卷的,系过发带别过发卡的,都变得贴着耳后齐着脖颈,触地生根,尘埃落定。

  为首的正是久未归家的盛泠然,昂着头,气势汹汹,挽着身旁庄小姐的手,示意自己绝不屈从意志力。

  “你,你你……”柳爱侬又气又怒,颤颤巍巍站着,腿一软,幸好身旁佣人手快,扶着她坐下,“你这不孝女!”

  庄夫人、庄总长和一群家长都挤在门口,有的哭,有的嚷,捶胸拊掌,大叹女儿的不争气。

  盛明烨派去的卫兵护在一旁,生怕哪个一时想不开的叔伯姨娘怒从心头起,冲上去把盛泠然撕碎了。

  庄小姐原本已经和教会学校董事的儿子定了亲,门当户对,庄太太满意得很,年前逢人便夸女婿孝顺体贴,就等着结婚摆酒,现在看着自己女儿短短的头发和撕毁的婚书,差点一口气没上来,哆哆嗦嗦的,也跟着柳爱侬做到一处了,“二太太,你看看,你看这……”

  “阿媚,我对不住你。”柳爱侬低声下气地道歉,“你好心让泠然借住,我感激都来不及呢,哪里想得到……”

  庄太太不住地摇头,骂也不是,不骂心头又实在是气得过不去,只得长长地哀叫一句,到里厢躺着顺气。

  “妈,我要回去读书,我不要嫁人!”

  盛泠然看到这些太太姨娘们长长短短哀戚落泪的样子就心烦,索性上前一步,大声道,“我们已经说好了,最少三年,最多六七年,一定能读出个样子来,自力更生!”

  另有一名长得娇小的女子,怯怯地附和,“没错,我们打听过,吃点苦没什么,毕业以后可以暂时先留校任教,再慢慢找工作。”

  付营长的太太抽噎一声,别过头,捂着心口——看来这是付小姐无疑。

  有了她们开头,其他女孩子也沉不住气,一个二个,机关枪似的,突突突,将平日里温文尔雅背后所受的气,尽数挨着挨着吐出。

  时不时有贵太太掩面,呜呜咽咽,不敢相信自己平日里懂事听话的女儿竟敢忤逆至此。

  这年头,送女儿留样念书并不是太惊世骇俗的事,但关在金屏风和琉璃瓦里面的夫人们仍认为嫁个世家子弟才是正经出路。

  上学,是锦上添花装饰作用,衣裳上那道滚钻的花边,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我也想……我也想像泠然那样。”庄小姐捏着她的手臂,吞吞吐吐地,鼓足勇气,“妈,我不想结婚,更不想嫁到他们家。泠然讲外面的世界有很多不一样的东西,我想去看看,不能这么一辈子困死在四面墙里。”

  见识过天空的鸟,必然是不愿意在笼子里度过一生。

  太太们面面相觑,无话可说。

  “妈,你相信我一次。”盛泠然坚定道,“不然我一辈子后悔,一辈子恨你、恨自己!就算你把我留在家里,我也永远永远不会开心!”

  “然后呢然后呢?”季沉漪一叠声催促,“二小姐还说了些什么?”

  “还能有什么。”盛明烨失笑,替他把盘子里的牛排切好一半,“二小姐从小在外边长大,有主意得很,十个庄太太都不敢拿她怎么样。二太太在庄家待了大半天,一筹莫展,只能回去跟大帅回话。”

  “大帅又说什么?”

  “我去的时候大帅正在小书房里打盹。”盛明烨说,“上周西边失利,他急得吃不下睡不好,二小姐一闹,他想管,估计都没有心力了。”

  季沉漪来过万国饭店,但以往都是蹭阿宝的饭,还是头一次,只两人,安安静静,吃一客牛排。

  穿燕尾服西崽服务生彬彬有礼,给他铺好餐巾,银盘子,滋啦啦,肉香四溢。

  “那些小姐们家里都同意了?”

  “还没完全松口,不过差不离。”盛明烨见他左右手,奋力与刀叉搏斗,就是无法协调,教他指上使巧劲,叉柄捺住盘中物,再用刀刃,细细切割,“否则还能如何?二小姐牵的头,那做派,真像是不答应她就要立马把刀夹在脖子上去。虽然大小姐更受宠,但是我却觉得,反倒是二小姐更像大帅一些,抛开长相不谈,这脾气和年轻时候的大帅一模一样。”

  季沉漪拿着洋人餐具,不顺手,可又觉得很新奇,“其实二小姐也没什么错——她只不过是不想别人替自己做主罢了。”

  “她有得选。”盛明烨一笑,“很幸运。”

  七名千金小姐,不愁吃穿,不愁路费,不愁门道,不愁船票车票如何到手,最大阻碍是父母观念。如今奋力一振,振破茧了,今后天高海阔,哪里去不得?

  季沉漪动作笨拙,有种笨拙的可爱,字面意义上的榫不对卯,“我听闻庄小姐都快出阁——庄夫人肯定很伤心。”

  “何止。”盛明烨道,“医院都进了两次。不过渐渐的,也能接受了,毕竟是去念书,不是坏事,等夏天过去,再冷一些,估计就可以动身。”

  只是怕鸟儿飞出去,再不回来,毕竟有过翅膀,谁还怕绳索?

  沪城的夏天远没有春天那样妩媚温和。太阳挂得高高的,不消一刻钟,晒得人头晕眼花。

  “不是说这两天会下雨吗?”饶是坐在饭店里,季沉漪看着明晃晃的太阳,都觉得一股热浪扑面而来,“一年比一年热。我早上去塔楼的时候,不过五点多一些,天就亮得很了。”

  亮堂堂的天,支在头顶。芦月桥边的生意日益惨淡,太热,白日里人们都在街檐阴凉中躲着。

  牛排新鲜,切开一半,中间带点粉红,季沉漪吃一口,有些吃不惯。

  “不喜欢?”盛明烨问。

  “还好。”季沉漪嚼了嚼,咽下去,“挺好吃,就是味道有点淡。”

  “不然再去吃碗面?”

  “好。”季沉漪高高兴兴地答应,十八岁,正长得快,饭量见涨,他的胳膊因为日夜苦练都渐渐隆起肌肉劲瘦形状。

  顶着烈日,又到一家开着门的面馆里坐下,

  “难呐,难呐。”

  刚一进去,就碰到隔壁桌也在吃面,一男一女,都约莫四五十岁的样子,穿着沪城大学堂的制服,应当是课间休息的老师,抱怨讲课薪水微薄,难以糊口,讲着讲着,又绕到一群离经叛道、非要毁了亲事的小姐们。

  “还是过得太顺了,真不知人间疾苦。”

  “是伐,一个个的,从没自己赚过一分钱,还说独立呢,归根结底是靠家里。”

  “命好嘛,没法子,会投胎。”

  “诶,听说没有?宋言清原本能再升一升的,调令都拟好了,就在校长那儿放着呢,现在好像又因为这件事耽搁了。”

  “跟他也没什么关系吧?”

  “是呀,但是那些达官贵人们,总得有个地方发发气呀。不能发在二小姐身上,总能拿他宋言清来作一番难吧。”

  “盛大小姐都不帮着他点儿?”

  “谁清楚呢。不过我是听说,这未央诗社确确实实是他最开始提出来的点子,想来就是那几个女学生的家长找他麻烦。”

  “宋言清这人,哼。”语气里多是蔑视,“女学生堆里捧出来的风流书生,早看他不顺眼了,不说也罢。”

  “他夫人倒看得开,还天天给他送饭。诶诶,你知不知道他夫人……”

  两位人民教师吃饱了,付过钱,再后面的话戛然而止。

  季沉漪颇为气恼,“怎么不说完?我还等着听呢。”

  盛明烨跟他同分一碗面,拿两个小碟,一人一半,刚刚好,“偷听人讲话还有理了?”

  季沉漪眨眨眼,“难道你不好奇他们后面要讲什么?”

  “……好奇。”盛明烨承认,“不过我知道宋言清和他夫人是青梅竹马,鹣鲽情深,大小姐天天在我面前夸他们真是遗世古风,一对璧人。”

  季沉漪“咦”一声,“我还以为大小姐对宋先生很是倾心呢。”

  盛明烨沉吟半晌,说,“我却觉得大小姐并非是大家所想那样。”

  “哪样?”

  “人人都能看出来她倾心宋先生,可是这么久了,宋言清还是只在沪城学堂里教书,他其实提过好几次,想去文政部挂个职,都被大小姐挡回去了。真正得到的,都是蝇头小利,不算什么。”盛明烨若有所思,“仔细想想,大帅不可能不知道大小姐过于赏识一个结了婚的教书先生,按理来说,他应该让宋言清离大小姐越远越好,而不是放任不管。就算是疼爱大小姐,也不是这么个疼爱法……总之,有些地方着实想不通。”

  “那就不想。”季沉漪眼大心大,胃口也大,一把捞过他碗里的面,“天大地大,吃饱饭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