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三十四章

  “你最近三天两头的人影都不见一个,不来百乐门看我就算了,我听张妈说你连昨儿的堂会都推了,那可是李特派员家的戏,哪好拂他的面子?”谭宝禧一手叉着腰,一手拿过季沉漪屋里的桃子吃了,“你是又接了什么新活了?……呸,谁买的,真难吃。”

  “羡娣姐昨天才拿来的,说是李特派员送的,放心吧,我说我身体抱恙,实在是唱不了了……”季沉漪有气无力地倒在床上,哼哼唧唧道,“我腰酸背痛,头晕眼花,床都下不了……”

  他前日连着三更,练了整整一宿的枪,从脖子到腰僵得不像自己,别说去唱堂会,连回来都是盛明烨把他扶到车上又扶进门,还差点被门槛绊倒。

  “我可听说李特派员可是个最不好惹的主,听说曾经有唱得不太好的小徒弟,偏又扮了他心爱的角色,他可当场从包厢里一壶滚茶砸下去呢。”谭宝禧说,“他肯来捧你的场,你是真红了。”

  季沉漪半信半疑,这话他从前听到或许会很高兴,但眼下又累又困,睡了大半天,身上反而更酸了,索性把眼睛一闭,“你还有事吗?没事就让我再歇一会儿。”

  “你究竟是怎么?被哪家狐狸精吸走阳气还是叫哪户的懒鬼幽魂给附身了?”阿宝半掩红唇,做惊讶状,“你该不会抽大烟了吧?”

  她越想越觉得符合,愤愤然道,“罗月红和周玉莲就是因为大烟倒了嗓子,大好前程付之东流;还有前些年玉满堂的老板一家,要不是因为这个,怎么会全家人横死街头?要是你……”

  季沉漪无奈,只得坐起来,睁开眼睛,“没有,你想到哪儿去了?我就是……就是太累了。”

  谭宝禧狐疑地看着他,“当真?……算了,只要你自己知道分寸就行。从除夕到现在,你拢共唱了多少场?”

  季沉漪颤巍巍伸出两只手,十个手指都张开。谭宝禧低头一算,如今才二月底,刚出大年,他回回上的又是大戏,不轻松,看来是真的累倒。

  “那你好好睡吧。”她恹恹地站起来,准备离开,“白少今晚设宴,在万国饭店请好几桌人,我还想带你去蹭饭呢。一想到那些叽里咕噜听不懂的话就别扭……还有盛明烨和何部长那群人,唉,我宁可回去陪弟娃。”

  季沉漪原本只是心不在焉地听着,不期然“盛明烨”三个字撞到耳朵里,立刻来了精神,“我去我去!”

  “……你不是累得慌?”

  “刚刚累,现在突然不困了,有点饿。”他笑嘻嘻地一骨碌爬起来,“我洗个脸换个衣服就行,你等着我啊!”

  相比起每日轮番出现在报纸头条和头号电台里衣冠堂皇政要,白承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风云人物。他祖上干盗墓起家,兵荒马乱的世道里给洋人和前朝老爷们都走过不少货,路子广,慢慢也就发迹起来。

  他八岁那年,正碰上沪城道上几家老招牌内斗得厉害,爷爷在谈判时被洪记一刀砍死,从此结下世仇;又过了三四载,他爸爸在欧洲边上做生意,和毛子起了冲突,遭几杆洋枪爆了头,血从门里流到门外大街上,三天三夜都没人收尸。白承从父亲身上挖出子弹,偷了两匹马,连夜跑回国境线内,靠着几位忠心耿耿部下和一条孤胆,接过青帮重担。

  “白少这人,这里有点问题。”杨海曾经信誓旦旦地和盛明烨说过,手在脑袋附近比划两下,示意道,“他在黑城躲东欧人,碰上大饥荒,饿得狠了,还吃过人。吃了两个小姑娘——一个吃了一条胳膊,一个吃了一条腿,你信不?当年跟着他的文叔亲口跟我说的!”

  白承是不是真的吃过人,无从得知,总之这明天是传出去了。加上刚继任就连收洪记十二条街、砍废三口刀的事迹,更坐实他疯疯癫癫、茹毛饮血流言。但白承做事狂妄,做人却精明得紧,首要任务就是打点好了沪城官员,从此在他的地下王国里呼风唤雨,手眼通天,没人敢说一个不字。

  一九二一年,白承二十二岁,一共发生两件足以令他刻骨铭心,难以忘怀重要事件——一是他年初不慎落入洪记余党包围,援兵尚未赶到,七八个洪记的丧家之犬将他逼退至井韵巷中,意图一击毙命;就在千钧一发之际,街边民舍突然燃起熊熊大火,他趁乱冲出包围,捡回一命,以为老天在告诉自己命不该绝,必有后福;二是年末除夕,他结束腻味饭局,驱车赶到灵隐寺求神拜佛,谁知刚到山脚下,“嘭”一声,车道上蹿出个女人撞在车轮边,文叔吓了一大跳,连忙下车查看。白承透过半摇下的车窗,看见十七岁的谭宝禧穿着一身暗红裘裙,朝他抬起头,雪地上仿佛燃起一团火,一丛花,一捧血;他还想起一年前的那夜,井韵巷火灾旁模模糊糊闪过,一个同样美丽决绝背影。

  “那是谁?”

  他问道。

  “百乐门的新人,叫阿宝。今儿大年,应当是跟着霜老板来上头香的,她们一向有这规矩。”

  三天后,身穿巴黎当季黑色手工西装的白少器宇轩昂走进百乐门,阿宝正在台上跳一支恰恰,舞步是她自己改编过的,拉丁美洲海边沙滩上的恋恋风情,一路传到沪城歌声靡靡的舞厅里。她身着鹅黄短裙,羽毛贴着小腿扫落地面,鞋跟上镶两颗五彩华美宝石,在台边跟随音乐转完三圈,一口气不停歇,要到台下大厅接着跳,蓦然跌入带异域古龙味,交织皮革手套上优雅香气怀抱。白承人如其名,继承古典美人母亲深眼窝,长睫毛,跳华尔兹与小四步时一动不动含笑望着她,有如天罗地网。

  季沉漪踩着地面上霓虹灯五彩的投影走进万国饭店。彩色的灯光下,白得晃眼的地砖与雕花的大理石柱和纪念堂那幅天价油画中的景物一模一样,穿燕尾服的西仔门童上前鞠躬,拉开车门,一口一个“阿宝小姐请进”“阿宝小姐请当心台阶”,恨不得跪着把他们迎进去。

  谭宝禧对这样的场合早已见怪不怪。“进来呀。”她转过头对季沉漪招手,在他耳边悄悄说道,“你自己要跟来的……哎呀,别那么拘谨,就当这里是普通饭馆。今晚白少宴请九州商会,除了客人之外,还叫了很多外台子的姑娘,人多着呢,你别出声,没人会注意你的。”

  “好。”季沉漪也悄悄回答道,“整个三楼包场,白少真是好大手笔。”

  “要是能谈成,别说包场,买下十个万国饭店都绰绰有余。”谭宝禧耳语道,“你就跟在我旁边埋头吃饭,别的都不管。”

  季沉漪冲她比了个“知道”的手势,他们被无数闪耀着光芒与折射着不知名光源的暖金色包围着,金碧辉煌的穹顶上手绘着奥林匹斯山众天神聚会图,仿佛正是人间这一幕在古希腊神话中的对应写照,比那更加奢侈放纵——人一旦握有钱权,比天上的神仙更加逍遥自在;至少宙斯还得顾忌赫拉颜面,而大堂中央的几位厅长部长已经一人搂着两个金发女郎开始嘴对嘴喂起酒来。

  他眼睁睁看着阿宝像条鱼一样游进混乱的人群中,左右逢源地攀谈着各色花边小道消息;白承坐在主位上,似乎正和盛明烨讲什么好笑的事,哈哈大笑着,一面伸手拉过阿宝,看也不看,仿佛就知道一定是她,将人拉到自己怀里,在她裸露在外的脖颈上轻轻一吻。

  而盛明烨,盛明烨脸上是他从未见过的表情——那种笑容,熟练的,得体的,标准的应酬式笑容,堆了满脸,又侧过身和右边大腹便便的东洋男人继续熟络地聊天,时不时大笑着,酒气冲天。他看上去像一个假人。

  季沉漪知道他看到了自己,有那么一两秒,他们的视线在空中对上,但很快,盛明烨便若无其事地转开了目光,仿佛他和在场的任何人没有任何区别,仿佛前几天借着他的肩头打枪、教他分辩弹壳和枪药痕迹的那个人已荡然无存。

  尽管明白这是生意场上必修课,季沉漪仍感到失落,于是他也扭开头,试图去看别的地方。九州商会说得上话的大人物们似乎都来了,举着高脚杯飞速说着他听不懂的话,木屐的哒哒声混合住香槟浓郁的香气。他有些退缩,他原本也清楚,在这种场合,盛明烨是必定没空和他说上哪怕一句话的,但他就是想来看看,就算只是远远地看上一眼也好。

  他磨磨蹭蹭地走过去,立刻有几位穿着和服、梳着发髻的年轻女人将他拥到阿宝身侧的座位上,她们娇声笑语地说着什么,发现他听不懂也讲不出以后并没有露出惊讶鄙夷神色,开开心心地仰着脸,小步小步地奔来跑去,不一会儿就为他端来净手的毛巾、漱口的茶水和精致的碗碟。季沉漪稀里糊涂就了座,等他反应过来,自己已经夹起一块鱼生吃着。

  味道当然不再重要,他也不在意,很快吃光了一盘。站在他旁边的和服女孩调皮地吐了吐舌头,轻手轻脚地收拾了盘子,又给他上了一碟外皮晶莹的点心。榻榻米上传来一阵弦乐,他朝前看去,只见四个半边脸藏在鎏金流苏后的妙龄女子盘腿跪坐,微微低着头,烫得卷卷的发梢随着手里的乐器声响一起一伏颤动;为首一人格外出挑,只她和服上开着点点艳丽的樱花,燃着丹蔻的十指在三弦上轻盈跳动,当真是人比花娇。

  “看傻啦?”谭宝禧在倒酒的空隙分身顾他一眼,以为他惊艳于异国笙箫乐器,说道,“那是东洋来的艺伎团,特意为了这次商会活动连夜坐船来的。她们在当地名气大得很,哪怕是王公贵族想见上一面,都得规规矩矩地按着预约排队。”

  “你认识?”季沉漪看了又看,忍不住问她,“……最前面那个是谁?”

  为首的女子弹完一曲,毕恭毕敬地颔首行礼,抱琴上前,和肥头大耳商会主席问好招呼,然后朝白承礼貌地微笑,白承会意,用东洋语朝她讲了几句,她便感激地点点头,到盛明烨身后坐下。盛明烨并未在意,跟面前的东洋官员又碰了几杯,衣香鬓影里,他面孔上挂着的、摇摇欲坠的模板表情如此模糊。倒是那官员十分得意,俯身去朝女郎的手上捏了一捏,一手拍着盛明烨的肩头,快速地说着俏皮话,附近的人听着,都心照不宣露出微妙笑容。

  “那是和子小姐,京都院的头牌。”阿宝小声说,瞧见他脸上复杂神色,心知肚明地揶揄道,“和子小姐从不在外抛头露面,也不知道今天谁这么大本事,能请动她出海……说不定是她看上了某位客人,才心甘情愿来弹琴。”

  季沉漪越听脸色越沉,到最后自己也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只得语气复杂地附和道,“……没准。”

  谭宝禧噗嗤一笑,正想说话,白承却靠过来,将她一揽,头靠在她肩上,“和小弟弟讲什么呢,这么开心?”

  阿宝朝和子投去一瞥,意有所指道,“我们在谈论那位和子小姐,真是久闻不如一见,美丽极了,连我看着都心动不已。”

  白承不在意地一笑,以为是她吃醋,“我怎么看不出来?还是我的阿宝更美。”

  谭宝禧将他的脸推到一旁,“谁问你了?……啧啧,看,盛上尉这从不近女色的人也拒绝不了。”

  她故意提高声音,惹得周围众人频频朝这边望来。和子自然听见了,不言不语地斟了酒,低声下气地朝她一敬,“阿宝小姐,请。”

  白承手一挥,拦住她动作,“不了,阿宝今晚喝得够多,你自便吧。”

  和子的手不上不下,尴尬地留在半空中,旁边的大肚子会长立刻接过酒杯,用半生不熟汉话解围,“白少有解语花相伴,咱们兄弟还没有呢!和子小姐的酒,我就却之不恭了,都别和我抢!”

  和子顺势偎着那只长着长长汗毛的肥大手掌退下去,将脸与上身完成一个恭敬的、谦逊无害的柔和姿态。

  一片混乱地嘻嘻哈哈闹了一阵,东洋商人们很快觉得没意思,四下散开去,找相熟的姑娘们调情喝酒。季沉漪茫然地坐着,他只喝了两杯清酒,头脑却晕晕乎乎,不甚清醒,不知是酒精缘故还是因为四面八方都是夹杂着他听不懂的语言,把他的脑子搅得一团混乱。灯光和酒意的渲染下,每个人脸上的欲望和野心都闪闪发亮。这边,白承似乎和会长谈成了什么重大协议,两个人连连举杯,喝到兴头上,甚至开始手把手称兄道弟,就差当场摔杯歃血、跪地结义;另一边,喝着香槟的人群按捺不住,掏出随身携带的火纸与烟筒,懂眼色的小姐们便点上捻儿,将宝贵的软性黄金倒进烟壶,咕噜咕噜的响声冒出,破碎在空中。

  盛明烨不动声色一皱眉。自从他十二岁父亲因大烟上瘾连带着家破人亡后,他对这玩意儿的厌恶与日俱增;偏偏沪城的上流人士对此情有独钟,每次聚会,必定要携在一起抽到人事不省才罢休。

  季沉漪一个人吃了一碟又一碟,阿宝已经陪白承酒过三巡,完全将他抛在脑后;他肚子空空又不想喝酒,加上语言不通,有人想来劝酒几句也无能为力,逐渐便无视掉他,只当他是来蹭吃蹭喝的小马仔。就在他以为今晚会在这样温暖而堕落的奢靡氛围中独自度过时,他的右手忽然被人紧紧一握。

  他蓦地转过头,在熏熏然昏暗的喧闹掩饰下,盛明烨不知什么时候坐了过来,他脸上还是季沉漪看不懂的、夸张而虚假的标准商业笑容,眼神望着半醉的会长,嘴里接连不断地发出应承的笑声,掷在地上,仿佛地板都能被砸出一圈“哈哈”的涟漪;他的上半身甚至根本没有靠近季沉漪,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后者的存在,但季沉漪知道,在所有人的视线之外,在这一切的热闹、荒唐与不安之外,盛明烨在桌面下紧紧握住他的手,力道大到让他有痛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