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三十三章

  年关刚过,大帅府不比寻常人家,尽管还没恢复到平日里的鼎沸热闹,来来往往的仆从老妈子也开始将整条街点缀得有了人气。

  盛明烨等在小书房门口,过了良久,何部长才从里面出来,瞧见他,轻轻点点头道,“进去吧。大帅今天心情不太好,昨天刘医生来过一趟后,就一直把自己关在小书房里边,饭也不吃,你多注意些。”

  他示意自己知道,一踏进去,发觉何部长的话岂止不假,甚至是放小了:灯和窗帘都没拉开,门户紧闭,一股呛人的烟味扑面而来,烟灰缸堆满不少烟头,还有两三个没燃完,足见盛连山烦闷到极点。这两年形势骤然紧张,内忧外患,东北关外甚至有两三处已经初露硝烟,他居华南大片腹地,兵线却不等人,牵一发而动全身,很难权衡。盛明烨看着他背影,低声道,“大帅,方才收到朱老总回电,说兵力羸弱,恐怕……不堪一战。关于八营,目前已经和七营一同混作新团,有些挑刺的老人,听说八营长已下狱后也不再闹了;剔除些称病回家的和实在年老无法任用的,剩下的都已经上报军稽部。”

  盛连山仿佛没有听到他说话,过了良久,才淡淡地“唔”了一声,从书桌前抬起头。盛明烨心下一惊,不过是两三天不见,盛连山竟然像是老了十岁,鬓边原本零零星星的白发连成一片,眉间嘴角的褶皱纹路深深刻进脸部深处,病气中透出一股蜡黄,先前的精神势头全然倾塌,乍一眼更像个行将就木的老人。

  盛连山缓缓站起身,有气无力地往沙发上一坐,冲他说,“明烨啊,来,站过来些。”

  “你跟着我,七八年了吧?”盛连山不等他回答,继续叹息道,“岁月不饶人呐……看看我,如今这么老了。”

  盛明烨一凛,“大帅怎么突然说这些?您正值春秋鼎盛之年,哪谈得上‘老’字。”

  盛连山苦笑着,“春秋鼎盛……哈哈,后继都无人,再鼎盛有什么用?这高堂广厦,一转眼就成灰了。”

  盛明烨听出他又在为前不久杜细细的事伤心,只是好奇,从前有情人或者胎儿意外出事,盛连山伤心两天,也就作罢,转头又找到更年轻漂亮的,旧人的哀哭,眨眼便忘记。不知道是不是的确年岁渐大的缘故,为这次的事格外感怀。

  “可能确是老天在惩罚我。”盛连山喉结动了动,神如槁木,“我现在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锥心之痛。”

  “大帅不必多心,待查明真凶、缉拿归案,再告慰杜小姐在天之灵。”

  “我倒不是在意她,只是痛心我那未出世的孩儿。”盛连山疲惫地低垂着头,“查……哈哈,不查了,不查了。”

  他闷声问道,“还查个什么?有什么意思?”

  盛明烨不敢轻易接话,见他似乎是受了极大刺激,但自己又不清楚前因后果,只得小心说些不痛不痒的安慰之词。

  盛连山半阖着眼,莫可奈何地连连叹气,突然问道,“明烨,你恨不恨我?”

  盛连山一愣,还是很快回答道,“大帅知遇之恩,没齿难忘。”

  这话不假。尽管盛连山残暴,无耻,假仁假义,唯利是图,两面三刀,骨子里天生的恶与坏,但他对盛明烨的恩情是千真万确。要是没有盛连山的一手提拔,他现在可能还在郁平路的平房里吃了上顿没下顿,也可能早就死在哪场火拼里。

  他对盛连山的感情复杂,感激与厌恶是割裂开的,无法自洽。这些年他断断续续在暗中养了许多人马,从白承和南洋生意那边赚到的钱不少,然而军营始终是个大问题,他的职位不上不下,年纪又轻,压不住众,目前只有三个营能稳扎稳打控在手上,别的表面上安分,私底下照样暗藏龃龉。要不是盛连山一意孤行、力排众议地要安排他上位,他在明在暗,都不会像今天这样顺顺利利。

  风头紧,白承前些日子亲自去港岛那边谈过,客供两方都不乐观,有几家大商号已经跑路了。他们体量太大,牵扯众多,且军部千丝万缕,无论如何都脱不干净,不管是战是和,这团烂沼,一踏进来,不伤筋动骨,再难踏出。

  盛连山聋拉着眼皮,喉咙里拉风箱似的呼呼作响,“那你信不信命?”

  盛明烨想了想,还是答道,“我命由我不由天。”

  “好。”盛连山意味不明地嚯嚯笑了,“年轻人……好啊,真好。”

  可是到底有什么好的,好在哪里,他却止住不言了。

  盛明烨陪他在小书房里絮絮叨叨呆了小半天,期间无非是翻来覆去感慨时运命理与自己无后的痛苦,间或还夹杂着一些意味不明的看透红尘的隐晦言语,盛明烨不明所以,又不便刨根问底,好容易宽慰得盛连山不再唉声叹气,说自己困了得休息一会儿,才退出门去。

  一转身,就撞见二太太柳爱侬带着两个洒扫妇人立着,一个手里提着食盒,一个手里托着汤碗,一阵阵香气笼在罩子里也扑鼻得很,饶是盛明烨站在风口,都能闻出大滋大补药材味,想来是送来给盛连山进补的。她保养好,穿一身厚呢子大氅不显得臃肿,反而格外衬托堂皇的富贵,见盛明烨出来了,哒哒地踩着高跟鞋上去,“盛上尉,辛苦你了,大帅怎么样?”

  盛明烨问了声好,“大帅精神不大好,现在乏了,正打盹,二太太还是等等再来吧。”

  柳爱侬忧心忡忡道,“哎哟我的天老爷,这是得罪了哪路佛祖神仙,大帅从来没这么消沉过,昨天起就在这小书房里不理不睬的,军部那边来人请他去开会都没个动静,我是吃不下也睡不好,快急出病来了!”

  “二太太请医生来看过没有?”

  “哪能没有呢,可是大帅一个都不见,全轰出去了,直说自己是心病,什么药都没得救。”柳爱侬愁眉不展,“我劝他,哪怕是让医生来诊诊脉,开几副保养的药也好,可是……嗨,他那脾气,你也知道。”

  她苦笑着,“说一不二的,别人的话都听不进去。”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盛明烨皱眉,“我记得除夕夜那天晚上,大帅看上去都还好好的。”

  柳爱侬迅速四下扫了一眼,小心地压低声音,“就是昨天,刘医生天还没亮就被他叫到小书房,不知道谈了些什么,大帅发了好大火,我进去收拾的时候,杯子盘子碎了一地,他最爱的那个慈禧太后用过的花瓶,平时都不准我们碰的,被他自己砸坏了……刘医生不小心划伤了手,血流得到处都是,真是吓人。”

  “刘医生?”盛明烨敏锐地捕捉到关键信息,“是不是因为杜小姐的事,所以……”

  一提到杜细细,柳爱侬冷下脸色,旋即想到她再怎么青春貌美,如今和肚子里的孩子都已化作地底一抹灰,便又稍稍有了些微挂在面皮上的笑意,“前些日子,大帅心急火燎地查这件事,眼见着快有眉目,昨天被刘医生一搅和,就成现在这个局面了。按理说,老刘跟了他几十年,再大的火都撒不到他头上呀,除非,除非……”

  她飞快地抬头,看看周围,确认没有外人,才低低道,“除非那杜小姐的死和老刘脱不了干系。”

  说完这句,像是触碰了什么禁忌,柳爱侬立刻挺直了身体,“这不过是我的猜测,猜测,妇人之见,盛上尉别往心里去。”

  盛明烨顺着她的话附和道,“山河不太平,大帅为此心急也是人之常情。”

  “是是是,必然是这个原因。”柳爱侬连连点头,“我听他一会儿打电话给朱老总呀,一会儿打电话给叶总督呀,一讲就是大半夜,打吧,怎么打?不打吧,难道乖乖投降,束手就擒?这可是卖国呀——就连我听了都心焦得不得了,何况是大帅。”

  “妈,妈,你在哪儿呢!”

  哚哚的小皮鞋声伴着喊声从廊下响起来,盛明烨一听就知道是二小姐盛泠然,毕竟除了她,没人敢再在大帅府里叫出“妈”这个称呼。

  “干什么,大呼小叫的。”柳爱侬一见到她,便把什么心烦心焦,大帅老总都抛到脑后,嗔怪地将盛泠然拉到自己跟前,掏出手绢给她擦脸上的汗,“瞧瞧你,大冬天的跑出一身汗,着凉可怎么办?”

  盛泠然回国不过多半个月,还未适应这姗姗来迟、卷土重来的母爱,朝后退了一步,急冲冲道,“妈,我今晚要去学校科学社听讲座,不吃晚饭了。”

  柳爱侬叹气,“都说大家闺秀该养在深闺人未识,哪有像你似的,天天往外跑,抛头露面的,像什么样子……”

  盛泠然不耐烦,“哎呀,什么年代了,还什么闺不闺秀?行啦,我赶时间。”

  说完也不等回答,转身一溜烟跑了。柳爱侬无奈,朝盛明烨道,“盛上尉,这孩子野惯了,没礼貌,也不知道跟你打个招呼。”

  “无事。”盛明烨并不在意,“二小姐还年轻,正是天真活泼的时候。”

  “年轻?再过两年,都到当妈的年龄了。”柳爱侬迟疑片刻,问道,“盛上尉,她和许司令家公子的婚事,想必你有听闻……或许我不该问,不过,大帅有没有跟你提起过这方面的事?年后司令夫人频频朝我示好呢,我实在是拿不了主意。”

  盛明烨摇头,“大帅没有提过。”

  柳爱侬呼出一口气,难掩失落道,“是呢,他从来没有关心过泠然的事,要不怎么会放她一个人在外边,那么久都不闻不问?如今养成这么个野模野性,唉……”

  即使盛明烨相熟多年,也不便对这些私事发表评价,只得随口敷衍几句,别过柳爱侬,准备去找刘医生。谁知刚出大门就看到杨海,一把拦住他,讳莫如深道,“老五老五,我这儿有两个大消息,一个好的一个坏的,你想先听哪个?”

  盛明烨瞥他一眼,“你想先说哪个?”

  “当然是好消息咯!”杨海兴高采烈道,“我妈,带着我那便宜老爹,去英国了。老头子身体不好,医生让他去国外静养。”

  “……这算什么好消息?”盛明烨费解。

  “这怎么不算啊?”杨海把嘴一咧,“老头子不在国内,刘局座想拿架子压我也没办法了,他不待见我,我还不想奉承他呢,今晚就搬到外边儿去住。”

  “你不是一直在外面住?”

  “那哪能一样啊,老头子在我不得三天两头回去请安卖乖么,不挣僧面挣佛面。现在多好,自由自在,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

  “坏消息呢?”

  杨海面色一正,瞬间没了方才吊儿郎当的样子,严肃道,“你是不是想去找刘医生?”

  “对。”

  “他死了。”

  刘医生的死如同这场大雪一样,来得快,化得更快。不过两天时间,他便彻彻底底从医院名单上消失,所有的存在痕迹如同雪地上的脚印,天不亮便被抹去。短短十来天,他的名字在人们嘴里就从“大帅最心腹的妇科圣手”到“倒大霉的老刘”再到“哦?好像是有过这么一个人”,一层层褪色成为一个彻底可有可无摆设。

  唯一值得一提的是盛连山,他宣布杜细细的死是刘医生医术不精一手造成以后草草结案,转身投入新任女友怀抱。只是这次彻底不再期待命运之神对自己的子孙运有什么特别眷顾,隔上三五天就换新的情人,虽然仍旧花天酒地、奢靡声色,人却是肉眼可见地衰老下去,仿佛是被花针扎破的气球,皮囊犹在,精神已然泄劲。

  “可是我想不通。”季沉漪说,“刘医生和杜细细无冤无仇,干嘛要杀她?况且他是盛大帅请去小公馆保胎的,杜姐姐有一丝闪失,他必然难辞其咎,怎么会做出这种蠢事来?”

  盛明烨一面走一面答道,“我和杨海收到信之后第一时间就去了刘医生家,结果他的亲人两周前突然失踪,应当是出洋了,要么也凶多吉少;他的手稿、笔记、论文、实验报告、书信,统统被人损毁,甚至连办公室里的笔都没留下一支来。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什么?”

  “他背后有人指使,而且这个人来头不小,早就做好了把刘医生当弃子、丢出去顶罪的准备。”

  “这一点也很奇怪。”季沉漪咬着嘴唇道,“既然已经买通了刘医生,为什么,为什么不……”

  “为什么不直接行刺大帅,反而对杜小姐动手?”

  季沉漪抬头看他一眼,“我还以为你很敬重他。”

  “敬重是一回事。”盛明烨想了想,说,“不代表我赞同他。”

  季沉漪有些忐忑,他从未距离这座城的权力中心这么近过。盛连山的人生在沪城里人人皆知,大帅是一穷二白黄泥土里起家的,原本就自带传奇色彩的经历往几千几万张嘴里一滚,落草为寇都沾上浪漫英雄主义。季沉漪也偷偷打听过盛明烨——报上写的,流言里传的,盛上尉三个字往沪城周刊上那么一写,热度不比最新舶来片里的影星低。

  他们又走了一会儿,这是条直通往山腰靶场的小道,天色刚好,晌午的太阳支着半个头颅,正是一日中惬意放松好时候。季沉漪回头望,远远的来路,蜿蜒曲折,隐没到山坡下。

  “怎么了?”盛明烨察觉到他的举动,问道,“有事?”

  “没什么。”季沉漪连忙摇摇头,“你吃过饭了吗?”

  盛明烨笑了,“吃过。你呢,最近是不是很忙?连我在军部都听说凤凰台出了个好角儿,一票难求,连场爆满,谭班主赚得盆满钵满,每天乐得合不拢嘴。”

  季沉漪嘿嘿道,“一般一般,比不了当时褚老板万人空巷的风头。”

  盛明烨看着他一点点得意自傲又一点点不好意思可爱表情,只觉得开心,“这三天凤凰台的门槛估计都快被你的戏迷踏破了。”

  季沉漪想起谭羡娣一面不愿表现得太过纵容他,一面却又场场加座忍不住喜上眉梢的样子,也忍俊不禁道,“羡娣姐说我还早着呢,只唱了几天就狂成这样,哪成得了大气候。”

  “有多狂?”

  季沉漪顿住脚步,见山道岑寂,来去无人,索性一撩袍角,一喊嗓,念一句叫板,“——我来也!”

  那声音清越昂亮,五音四呼,果真似引凤唤凰一般,一重一重,自小路层层叠叠盘旋而上,经过山壁回弹反叠,余韵袅袅,激起一圈飞鸟,簌簌煽动翅膀,在他们头顶盘旋不散。

  盛明烨抚掌大笑,“够狂!季老板,我也想去抢你的票了。”

  季沉漪眨眨眼睛,“你不用抢呀,我给你留着。”

  “哪有你这么送票的?凤凰台都得被你亏到关门。”

  “我乐意。”季沉漪喜滋滋的,丝毫不在意谭羡娣听到这番话后可能的反应,“我本来也没想唱一辈子。”

  这倒让盛明烨很是意外,“为什么?”他补充一句,“我原本以为你的梦想就是成角儿。”

  “那是我姆妈的,还有羡娣姐、阿宝姐、洪大哥的。”季沉漪说,“唯独不是我的。”

  “刚开始上台,确实很激动人心,很……振奋。”他接着说,“那种活在台上、活在所有人眼神里的感觉。但是一旦谢了幕,反而又觉得很……寂寞。”

  他仿佛很羞赧地说出这个词,“他们不是为我而来,我也不是为他们而唱的,我是因为……”

  “因为什么?”

  “因为我也做不了别的。”季沉漪说,“从小到大,好像我唯一会做的事情就是这个。别的嘛,要么就是些体力活,要么就是给别人搞砸,好容易碰上些要动脑子的,后果似乎都不是很好。你看,细细姐的事,谢如卿的事,之前戚寅衍的事……”

  “可你也没出太大岔子。”盛明烨说,“你现在不是仍然全须全尾、无病无灾地站在这里?”

  他加重了语气,“已经很了不起。”

  “……也对。”季沉漪既觉得害羞,又有些掩饰不住的雀跃,“而且我现在还能跟着你做事。”

  “跟着我做事有什么好的?”盛明烨垂着眼睛,复又看向他,“又累又危险,再过两年……我就准备收手。”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透露出自己对未来的想法。季沉漪惊呆了,瞪大眼睛,“收手是什么意思?你要……你要去蜀城吗?还是调到北平那面去?”

  “都不是。”盛明烨微笑道,“我打算去南洋,买座小房子,隐姓埋名,做做小生意,足够。”

  他转过头,看着季沉漪震惊的脸,忍不住伸手在他头上轻轻揉了一把,“不过也是很久以后的事了。这仗总会打起来的,等打完仗,就能找到机会请辞。”

  季沉漪几乎要哭了,沮丧道,“那我呢?我怎么办?”

  他好容易在盛明烨身边找到一个自己的位置,还没来得及开心几天,就听到这个消息,登时如晴天霹雳,“你这是——这是找好退路了?沪城的一切,你都不要了?大帅会舍得放你走吗?”

  盛明烨沉默了一会儿,说,“我考虑过,一直像现在这样,总归不是长久之计。”

  于明于暗,他都站在刀尖上,路越走越窄,除了退出,没有破局的方法。这些年他家底攒了不少,资产足够,如果能顺利脱身,后半辈子不说荣华富贵,衣食二字是不愁的。尤其是近些日子寇乱频传,东北那边岌岌可危,内部分裂,一触即发。乱世乱世,个人意志何其渺小,他想,如能熬过去,乘乱远走高飞,他不贪恋权财,不奢求高位,只想不留遗憾。

  他连杨海都没有告诉过,任谁都看不出,风光无限、前途无量盛上尉,其实早就在谋划离开这一切。盛连山对他信赖有加不假,他却清楚地意识到,他们到底是两路人——他们要的不是同一种东西。

  “怎么这个表情?”他看着季沉漪闷闷不乐的样子,突然笑了,“现在的世道,哪有长久之计可言?高处不胜寒,越往上走,越容易掉下来。就算站到云端上去,都有跌落云端的一天。我干的是刀头舔血的活,满打满算,顶了天,也不过十余年光景罢了。”

  “十余年光景,季老板,一眨眼就到头。”盛明烨说,“除去吃饭,睡觉,休息……还能够剩下多少呢?退一万步讲,人活着,其实不过六十年。况且,有几个人能够真正活到知天命?连我自己都……”

  “呸呸呸,你不准讲了!”季沉漪慌了神,一脸认真,打断他,“你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说句实在话。”盛明烨说,“活那么久,不见得是好事。”

  季沉漪彻底没了主意。他知道如果想要一个东西,可以获得的途径有很多,上得了台面的,买来、换来、辛辛苦苦挣来;上不了台面的,偷来、抢来、费尽心思骗来。但是没有人教过他,如果一个人什么都不想要的话,应该如何反反复复,在不甘愿与痛苦中承受不想要的一切。

  “好了,只是个想法而已。”盛明烨见他不高兴,眼圈都红了,连忙转开话题,“怕什么,我还有很多时间慢慢想这个问题。”

  “我怕你丢下我啊。”季沉漪垂头丧气道,“我活了快十八年,才找到一件自己愿意做的事,谁知道你不声不响,已经在计划要走了。”

  “——没有要走。”盛明烨哭笑不得,“我说说而已。看,到了——”

  他加快脚步,七拐八拐,山道尽头弯弯绕绕,等走到上坡,眼前豁然开朗:是一片宽敞平整的靶场,手下早就得了他的吩咐,装好向靶和围栏,黄澄澄的弹夹在阳光下闪闪发着光。

  “打枪的第一件事,手要稳。”

  盛明烨从腰间抽出自己的配枪,这把漆黑的乌铁沉甸甸的,触手冰凉,散发金属特有,似血冷硬味道。

  “试试看。”

  他示意道。

  季沉漪不是第一次碰枪。在这之前,他在洪八那里摸过几回。“这可是个宝贝。”洪八含情脉脉地捧着自制土枪粗糙的长管,像是在看自己久别重逢的爱人,“有了它,我就可以称霸井韵巷——不,从井韵巷到芦月桥,都得划成我的地盘。”季沉漪听罢,满眼敬畏地将手上铁器翻来覆去看了一遍,没瞧出传说中那么大威力,“洪大哥,你能不能教教我开枪?”

  洪八一把夺了回去,白他一眼,“当然不可能。”

  他珍惜地用浸了桐花油的软布把枪擦得锃光瓦亮,讪讪道,“我自己都不会,怎么教你?”

  “你不会使枪,打伤人怎么办?”

  “这里面又没有子弹。”洪八嘴一撇,“上次陪北爷打猎,他射中三只兔子四只鸟,一高兴,随手赏我的。谁想到这破枪,一共就七发子弹,一发都没给我留下。等哪天我去老许那儿偷他两匣子回来,到时候给你留一颗。”

  结果这随口许下的承诺到底没能兑现,这把枪第二天就被人偷走了,洪八一手菜刀一手砍刀去和联社门口闹了一下午,也没能把自己的宝贝要回来。

  后来又有几次,在不同的人那里,只是终究没有自己上过手。

  此时季沉漪对于打枪的兴奋冲散了方才的难过之情,他把枪从左手换到右手,又从右手换到左手,喜于形色道,“我还从来没亲自开过枪,只在电影里见过。上次阿斐跟我说她会,我着实羡慕了好久。”

  盛明烨不着急打扰他享受失而复得快乐情绪,等他拿着枪欣赏好一阵子,才慢悠悠靠近,“准备好了吗?”

  “好了!”

  盛明烨伸手,揽过他,抵着他的肩膀,帮他架好枪。

  “……手要稳,别晃,别紧张。”

  季沉漪小小地颤抖,想分辩说自己没有动,可他整个人都开始不受自己控制——盛明烨包裹着他,肩贴着肩,头挨着头,手握着手,热气一阵阵,从不属于自己的身体上传来,脸侧就是对方棱角分明轮廓;他能感觉到盛明烨的心跳。

  太近了。

  “不要走神。”

  盛明烨发现他的心不在焉,低低道,“在敌人面前,稍不注意,命就没了。你想学枪,就好好学,不然,以后怎么跟住我,帮我做事?”

  他的声音萦绕耳畔,季沉漪觉得慌乱,又因为他的话,揣摩出几分今后仍能跟对方一起的可能,登时来了精神,学着盛明烨的样子,端着枪,瞄准远处的场靶。在想象里,他无数次构思描摹过这个画面,自己是拍案小说或者洋人电影里的神枪手,单枪匹马,救世济人,一把枪,一盒子弹,万人阵中呼啸穿过,全身而退,只留下身后一地血海,让所有恶人都闻风丧胆。

  “瞄准。”

  盛明烨轻轻移动准星,屏住气,按住他的手指,“对,就是这样……再低一点,手稳,眼准,别分神。”

  “感受到风,风会帮你,你逐渐融入到风里……这里,和靶心,会连成一条线,你们之间没有任何阻碍……”他一点一点,引导季沉漪把枪口抬到正确位置,“别怕,当你心定下来,你会发现接下来的事情都是顺理成章……小季,别害怕。”

  季沉漪扣下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