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三十一章

  这个世界上每天都会发生无数多事,好的坏的,常见的不常见的;人也有无数种,好人坏人,美人丑人,胖人瘦人,富人穷人。在沪城,不论撞上什么事、什么人都不稀奇,不会再在盛明烨二十几年古井般的心里投出什么波澜。

  除夕那晚走进前厅以前,他一直是这么笃定地认为的。他在这种笃定里生活了那么久,久到他已经忘记上一次被另一个所吸引是什么时候。

  他从东洋的渡轮上下来,没时间喘口气,盛连山就把去八营谈判的任务交给他。这很正常,他大部分时间的训练都是在为这种没有旁人愿意接受的脏活累活做准备——每周三次的体能与耐力拉练,格斗,搏击,拿枪拆枪组装开枪,扣下扳机,判断子弹与撞针的状态,围着操场跑步,在不同天气与地形里模拟生存路径,和假设出来的敌人斗智斗勇,诸如此类。他不总是获胜那方——在累到满嘴血腥味或被出其不意的偷袭背摔在地时,盛明烨知道自己其实只是适应得最好的那个,如此而已。

  在别人都在阖家团圆、商量年夜饭菜色和逛集市买年货的两天里,他再一次经历了从前经历过无数次的命悬一线关头:谈话理所当然的不顺利,对方拒绝削减武装人数,更别提拆营重组、打散编制到其他队伍。接下去的剧情单调且重复,一些言语威胁加上包裹在客套中的你来我往、明枪暗箭,在八营长第六次提到“这个节骨眼,我相信大帅不愿意人心惶惶,军心如山才能军令如山,盛上尉不会不明白”时,盛明烨果断动了手。

  他挨了顿狠的——不可避免地,毕竟是在别人的地盘。幸好他对此早有心理准备,反击和掏枪的时间抓得还算准,他安排接应的人也勉强算得上机灵,赶在他把两匣子子弹打空之前控制住了场面。擒贼先擒王,老话总有几分道理,他顺理成章地将人铐上、送进牢里,整两天,十六个硬茬子,他只受了皮肉伤,盛明烨把这归结于自己运气还不错。

  “你疯了,你敢动我……!”八营营长在被押上车前难以置信地叫嚷,“你知道你会面对什么后果吗?朱老总都不敢这么对我……姓盛的!你别狗仗人势,真以为自己说一不二了,我呸!你还看不出来吗?他盛连山把这种丧尽天良的事给你干,就是在拿你替他自己挡枪呢!还妄想什么少帅……你可别白日做梦,让人笑掉大牙!”

  “现在不是十年前。”他重复一遍这句自己在东洋时讲过的话。现在是谁的时代,这些人好像都还不是很明白。朱老总是主和派,早早为自己谋划好退路,然而底下的人依然浸淫在他曾经许下的金戈铁马、烽火硝烟的英雄梦里。八营长在头几年里当然也是出过力卖过命、一时风头无双的一等一人物,从山东山西召集的杂牌人员里硬生生顶着压力劈炼,凿出一个精兵营来;上过不下二十次前线,胸口至今还留着抢眼,否则朱老总也不会如此顾忌他,宁可将他拨给盛连山都不想自己来解决这档子事。不过,人多势便众已成为历史,如今最能说得上话的是枪、子弹、飞机、大炮、坦克,靠拳头和人头排名的方式都写进老黄历,外头军阀结盟、西学渐起的全新世界,哪还有八营长这种旧人的去处呢?

  盛明烨冷眼看着他,被拧着胳膊扭送、吼到面红耳赤的丑态。也许正是他的一言不发令对方感到一种莫大的被轻视的耻辱,八营长奋力一扑,竟然用最后力气甩开四个士兵,扑到他面前,用头顶狠狠撞在他胳膊上。

  这就是目前他身上最严重的一处伤的来历。他只是简单地找猛子要冰袋敷了一小会儿,将犹不认命的军官们一一送进监狱,然后才有空去看医生。大年三十,医生暂缓执行职业道德执业条例,时不时盯着钟点等下班,对着他肩上一大块淤青皱眉叹气,叮嘱他下次不要自己随意处理,给他喷了点药、绑上纱布就将他打发出门。

  他走到医院门口,举目望去,四下空荡荡,偶有行色匆匆旅人,缩着脖子步履不停,一看便是着急赶回家吃一顿年饭。他摸了摸自己包扎好的肩膀,想着反正离大帅府不远,不如顺路去看看杨海把事情办得怎么样,多少也是盛大小姐亲自吩咐的,尽管此前戚寅衍抄袭一事让她有些心存芥蒂,如今掺上何部长和宋言清,难保这个人不会又闹出幺蛾子来。

  他试图说服自己并不是因为知道凤凰台唱压轴才去的。即便是整个戏班子都来了,也不会是每个人都登台;即便是每个人都登台,那里面也不会有季沉漪。

  但他还是想去看一眼,就一眼。

  他走得并不快,伤口还疼着,连日的奔波让他很疲惫。在门口望见戚寅衍的杨贵妃唱到尾声时,他几乎想转身就走。

  “我说,老五,你瞧上的那个小戏子。”杨海朝他挤眉弄眼道,“没看出来,真是,没看出来啊,啧啧。”

  盛明烨轻笑一声,头靠在车窗上,浓稠的夜色隔着薄薄玻璃层,在车外与冷凝的露水一同捂湿空气。

  他还没有从方才的震惊中回过神。

  然而就像一个常年生活在沙漠中的人,望见大海时,除了只会大喊一声“海!”,再也讲不出别的话来。

  就是那样无声无言的震撼。仿佛身体里一座火山无声无言地爆发,黑色的岩浆流出来,凝固成坚硬的石像,然后他心脏的形状从此以后再也回不到从前的模样。

  “诶诶,问你呢。”杨海一碰他的肩膀,“我就说,上次在你办公室看到他就觉得不对劲,你可以啊盛老五,快跟我说说,什么时候的事?”

  “什么事?”盛明烨不答反问地看着他。

  “这你可就不厚道了啊。”杨海“啧啧”道,“连我都瞒着?我的每任女朋友你可都是了如指掌。”

  “什么事都没有。”盛明烨好笑,“你别瞎猜。”

  杨海急眼,正准备上手逼问,又想起他身上带着伤,于是悻悻作罢,“行吧,算你狠。现在是准备怎么着?人是被凤凰台带回去了,不过嘛,今晚他可是大出风头,你没见着戚老板那眼神,恨不得把人给活吃了……估计明天一早,全沪城的大街小巷都是他的名字。”

  “哪有那么闲?大年初一,不在家里休息,反而出门听八卦?”

  “那可不,闲在家里没事干,刚好冒出这么个爆炸性新闻。”杨海撇嘴,“全城的小报记者都得笑开花,谢他季老板赏口饭吃……是不是姓季啊?”

  “当不起你一句‘老板’。”

  “别啊,有了今晚这么一出,保准他名声大噪。”杨海幽幽地说,“谭羡娣把他拉下去之后我都听见了,那些达官贵人们都在打听是何方神圣敢来闹大帅府的戏……得亏是之前祝西楼撂台子不唱还剩下半个场,打圆场讲他是个补位的新角儿,倒也说得过去。只是今后,他要是再想销声匿迹地当个局外人,怕是难咯。”

  他说完最后一句,打了个哈欠,晚宴上灌下去的几杯红的白的酒气上翻,催得整个人昏昏欲睡。盛明烨却毫无睡意,头虽然靠着车窗,眼神依旧清明。

  车子开得慢,停在某个公馆门口,杨海晃晃悠悠地下去了,临走之前还不忘揉着一对惺忪睡眼调侃他,“我要去搂着香香软软的姑娘睡到太阳晒屁股,盛上尉,你不会打算一直坐着车在街上兜圈子吧?哦,现在都快四点了,你还不回去,再过一个钟戏园子就该开门,不如你去门口等着?”

  其实他这话没错,盛明烨已经路过自家门口三次,每一次都吩咐司机继续往前开。他不知道何处是目的地,只是混乱思绪,冲昏头脑,格外需要新鲜空气。他困在车中,陷入僵局,连司机讲话都开始小心翼翼,“上尉,要不送您回去休息了?明天是初二,您得早早去塔楼亮旗,很辛苦的。”

  他想了想,忍下“去凤凰台”这句话,让司机掉头回了家。

  季沉漪一整晚过得浑浑噩噩。他被谭羡娣拽着冲下台,听见身后纷纷扰扰,一个字都钻不进他耳朵;他的眼睛看到盛明烨,周围的人酒酣饭足,衣饰华贵,一张张脸显出一种油浸泡过的热烈到虚假的笑意,只有盛明烨,坐在离他最远的角落里,甚至还没有换下风尘仆仆的制服,沉默地、安静地,一身黑衣,在所有热闹以外。

  季沉漪想过去找他。可谭羡娣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他居然挣脱不得,被拽得一个踉跄;他的脚一踩到台下,心魄七窍登时又落回凡尘,灯光刺眼得让人想流泪不止,人群都望向他——终于,所有的眼睛都望向他,惊艳的怨憎的,一道道,如箭一般破空钉在他身上;有一些声音在说话,为他找补或是为了自圆其说,客套话、场面话,话来话去绕不开相互恭维和谄媚,嗡嗡的,字眼在周围飞来飞去,一张张嘴是字眼的巢。他唱得嗓子发干,猛一停顿下来,喉间就涌起一股血腥的甜。季沉漪忍住了,哽着一口上不了也下不去的气,懵懵懂懂地跟在谭羡娣身后赔罪,道谢,人群虚无缥缈得好似一个幻梦,他只看得到这个梦的外面,盛明烨幽深的眼。

  那是真的。他想。

  组成虚假的人们相信虚假,手握权力的人们迷信权力。

  要有一个能让自己感受到真的人,多么难。

  “你到底在想些什么?!”谭羡娣挟着他,三五个戏班的小徒弟跟在他身后,半是歆羡半是惧怕地偷偷打量他,一面护着他们从侧门出去。

  “羡娣姐,我想……”季沉漪好不容易从她的喋喋不休中瞅准这个问题的空隙,想提出自己去找盛明烨说两句话;奈何这个问题只不过是个包裹住命令的壳子;“谁问你了?你跟我回去好好反思反思,三天不准出房门。”谭羡娣难得摆出班主架子,拎着他的耳朵把他塞进车里,“嘭”的关上门,长吁一口气,自言自语道,“我这是惹的哪方孽障哟!”

  说着说着,她却又笑起来,朝汽车绝尘而去的方向投去一眼,又朝厅内逐渐鼎沸起来的宾席投去一眼,“你们哪见过这种架势……这才是从前那种架势呢!”

  季沉漪失魂落魄地回到自己房里,一路上没人敢跟他说话,也没人说得出口;他觉得自己就像一块被挤干水分的海绵,体力与精力统统透支得一干二净。他将自己一股脑地扔在床上,头蒙进被子中,温柔的黑暗围拢过来,索性什么都不再想,往下坠的力仿佛一只不容置疑的大手,立刻把他拽进密不透风的沉睡的网。

  这一觉睡得很沉。在梦里,他是自己的陌生人,他看见自己端着酒杯,坐在山前,远处都是深深浅浅的绿,四周没有人,好安静,他看看天,又看看山,整个浩瀚的世界忽然坍缩到他身上,变得踏实可靠,一瞬间而已,却好似这辈子都这样过去了。没有人需要他,他也不需要任何人。他知道自己在做梦,抬起手,阳光穿透树叶落满手掌,碎成一片片不规则形状光斑,像他长出一片片明亮的鳞。

  活下去不难。他摊开鳞片手掌,握着阳光,身上和脸上都暖洋洋。此年此月,此城此地,空坐亦可度过一生,就如同绝大多数人,买一些种子、土地、工具、柴火,就熬过无数酷烈或严寒季节,战乱与朝代更替与他们并无太大想干,坚毅而沉默的人们,如同脚下这块厚重的土。虽然活得称不上太好,不过,还能奢求些什么呢?季沉漪对自己说,不难,只要不想那么多,可我做不到。

  他做不到。他清楚自己坐在梦里,坐在也许是另一种人生的另一种可能性里,然而他的心蠢蠢欲动,在平静宁和的表面下,跳得那样激烈,咚咚,咚咚咚,几乎将他吵醒。

  他被咚咚咚的敲门声吵醒。

  “你在外头掀起那么大风浪,还有心思在这里睡觉?”

  阿宝来得和她这个人相似,声响很大,动静十足,一进门就立刻让自己的存在填满整间屋子。季沉漪呆呆地坐在床上,头发睡成潦草十足鸡窝状,睡眼朦胧,与她由上到下精致装扮天差地别。

  “……你怎么来了?”

  过了好半天,他才从半梦半醒中清醒起来,揉揉眼睛,爬下床开始打水洗漱,“随便坐,几点了?”

  “凌晨三点。”

  阿宝不见外,霸占掉他唯一一张铺着软垫的凳子,给自己倒了杯茶,也不嫌弃茶水凉透,三口两口地喝了,“你这睡得够久啊。”

  “才两个小时都不到,哪里久了?”季沉漪不满地嘟囔,“我还以为至少会睡到下午。”

  “是第二日的凌晨三点。”阿宝好笑地看着他,“你还当现在是你大闹戏台那夜呢?你整整睡了一天又一夜。”

  “……已经是初二了?”季沉漪果然一惊,愣在原地,“今天是年初二?”

  “可不是么。”阿宝道,“昨天我来过一次,张妈说你在禁足,门口那么响的鞭炮声都没吵醒你,要不是看你睡得香香甜甜,我差点就要叫医生。”

  她两只眼睛斗殴抹着闪闪的眼圈膏,眼尾画得翘,一眨动起来,灵巧得像两只流光溢彩凤蝶尾尖,“昨天——昨天好多人来专程打听你,霜姐去抢头香,一路上听见不少流言,讲的都是季家又出了个名角儿,比起祖辈的风采都毫不逊色。沉漪,我看这次,你是一炮而红了。”

  她认认真真道,“你可得抓住机遇,多少人求之不得。你等了这么久,不就是为了这么一天么?”

  “……是么?”

  季沉漪直直地回看着她,他美貌艳丽的、泼辣果决的童年好友,沪上最炽手可热花魁明星,她的眼神坚定有力,而他的却显得如此茫然疑惑。

  “我真佩服你,一直都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他有些泄气,脸盆里的水映出他经受二十六小时的睡眠与梦境洗礼的脸,黑圆的眼睛,介于少年到青年之间的美妙年纪所特有的锐利下颌,与之相对的是因为一些圆润颊肉而并不过分瘦削干瘪的柔和的下颌线条,只是神情委顿,看起来十分缺乏信念或动力。

  在重重迷障的尘世之中,谭宝禧就像一个手握利剑的女战士,披荆斩棘,活生生为自己杀出一条血路,即使万劫不复、粉身碎骨,只要是她选择的,就绝不容许自己后退一步。她的勇敢与迷人之处在于只活在自己相信的东西里。

  “你又开始犯傻。”谭宝禧无可奈何地看他一眼,“怎么了?是我的好姐姐又训你了,还是因为那个戚寅衍?”

  “不是因为他们。”季沉漪沮丧道,“我以为我登上台去以后就会开心,唱戏的时候的确觉得所有人都不存在,可是戏是会完的,阿宝姐,你明白吗?幕布是会落下的,没有人会永远活在台上。可是台下——台下的一切又回来了,它们从头到尾、从始至终,一直就是那个样子,你能理解吗?我是说,我的意思是……”

  他想了好一会儿,仿佛突然失去语言,随后再次找回,“世界就是这样子,人就是这样子,不管我——我们——做什么,没有用的。”

  阿宝长长地沉默,她心情复杂,头一次觉得自己并不懂季沉漪,从来没有懂过,并且离得他那么远。

  “既然这样,那么我们活着到底为了什么呢?”她轻轻问道,“如果你非要这么想的话,那我们为什么要在这里,为什么要说这些话?怀疑一切,否定一切,换来的却是什么呢?”

  “我回答不了你,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谭宝禧说,“沉漪,你得靠自己去找答案;没有别人能帮你。”

  季沉漪摊开双手,看着空空如也手掌,发出一句叹息,“靠我自己——我什么都没有,赤手空拳,和一条不怎么值钱的命。”

  “谁又不是呢?”谭宝禧说,“微不足道,等我们哪天死了,连名字都不会留下。”

  她伸出一只丹蔻滴红的指甲,往水里一蘸,在季沉漪摊开的手掌中写下“阿宝”两个字,“你看,就像这样,下一个字还没写完,上一个字就已经消失不见。一点痕迹都没有。”

  季沉漪盯住在掌中散落开后很快便无影无踪的水珠,喃喃道,“……可是他说我不是微不足道的。”

  “谁?”谭宝禧眯起眼睛,季沉漪的话那么轻,她几乎疑心是自己幻听。

  “你听错了。”

  可季沉漪如此回答,她反而认定自己没有听错。

  “沉漪。”幸好谭宝禧不是洪八更不是谭羡娣,才不会打破砂锅问到底,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愿承认秘密,她便随他去,“不管你是怎么想的,你昨天在大帅府闹了那么大一场,总不可能继续像从前一样,默默无闻下去。”

  “我怕我还没准备好。”

  “这个世界不会等你准备好的。”她说,“无论如何,这总算是一个开始。——你们是怎么称呼它的?——亮相。亮相可不分好坏,能让人记住就算赢。”

  “那你是赢得最彻底的。”季沉漪道。

  “当然。”谭宝禧骄傲地挺了挺胸,即使在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小房间,她仍流露出百乐门头牌,艳光盖世无双风采,“我来就是要赢的——不过么,勉勉强强让你当第二,仅次于我,怎么样?”

  “我是不是得说多谢?”

  “不必。但是不能只是赢,还要一路赢下去。”

  谭宝禧走的时候是四点,天色朦朦,有曙光在夜云中酝酿,吞吐,预备喷薄出一个明媚的晨。季沉漪没了睡意,披上外套打算开始将过年以来就备受冷落的屋子好好清扫一遍,房门又“吱呀”一声,这次响动更短,更小,仿佛风吹开一半倏然停下。

  “你怎么又回……”

  起初季沉漪以为是谭宝禧落下什么东西,一面和抹布斗争一面转身;所以当他看到身后站着盛明烨时,还没来得及想好的话全部又吞入腹中。

  “你来了。”

  他傻乎乎地说了这一句,回过神时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我的、我的意思是你来有什么事吗?”

  他急冲冲又加上后半句,试图为自己找补。

  “路过。”

  盛明烨回答得十分敷衍,连个好点的街口都懒得想。

  “噢。”可是季沉漪又傻乎乎地接受了,并且立刻忘记自己原本想要说什么。我一定是睡太久脑子坏掉,他想。

  “你的伤好点了吗?”他的目光游移不定,飘忽许久,才从盛明烨脸上的淤青里找到话题。它们看起来已经被好好处理过了,额角上最明显的那一块妥善地上了药,贴着小小的纱布,前一晚这张脸上的风尘与倦意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贯粉饰其上的冷峻与平静。

  “好多了。”盛明烨抬手,示意般地碰了碰自己的额头,“原本伤得就不重。”

  “嗯,听说你去东洋了?”

  “对。”

  “那、那阿斐跟你一起去了吗?”

  “没有,她有别的事去做。”

  “你知道细细姐——”

  “知道,在查。”

  “你们去找过宋祁吗?”

  “自然。”

  “昨天,不对,前天晚上,你怎么突然到大帅府去了?”

  “刚好办完事,想去蹭个宵夜。”

  季沉漪望望天花板,望望地板,望望墙壁,再望望桌子上亮着的灯,“……我找不到问的了。”

  盛明烨没忍住,笑了,“我是来考试的吗?”

  他一笑,眼睛里坚硬的岩石悄悄融化,裂开,流露出里面的一丝温情,或是别的什么,太短暂了,季沉漪看不透,但他也跟着笑起来,感觉从前熟悉的东西又一点一点复原,“盛上尉位高权重,我哪敢考你。”

  “不是说好叫我的名字?”

  “……明烨。”

  盛明烨便又想起这个名字的来历。灵隐寺的老和尚仔细用目光摩挲他的手相,两道长长白眉皱在一起又舒开,声音古旧得像寺外那只上百年的铜铙被手指拨响,“年轻人,你的命很难讲……命中缺火,为你将‘夜’改成‘烨’字,愿你从今以后烨烨光辉如日明,再无长夜阻路行。”

  坐在一旁的盛连山嚯嚯地大笑起来,“无尘大师都这么说了,明烨啊,你的命,错不了!”

  老和尚却不再看他,闭起双目,念了句佛号,不再说话。后来无尘大师越来越少出面,索性将主持之位传给师侄界空,自己去后山一闭关就是一年,连盛连山也需要三顾茅庐才能请动他解签谈经。盛明烨早已忘记他的样子,只记得那日沉香袅袅,佛祖面目慈悲,大雄宝殿外日光幽深如海。

  然后他就一步步,一路走来,仓皇孤单,一直走到现在。

  现在季沉漪叫他的名字,望着他的眼神诚挚天真,他的心似乎就在这眼神里安静下来。

  我们的人生里需要这样的时刻。盛明烨在心底对自己说,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就十分美好,感受光阴从身上静静淌过。

  “把你的手给我。”

  他说。

  季沉漪不明所以,依言照做,将左手毫无保留送出。盛明烨沉吟半晌,学习四十分钟前谭宝禧的动作,食指往水盆里一蘸,水珠冰冰凉,他一丝不苟,一笔一划地在对方手心上写下自己名字。

  “你怕我不会写?”季沉漪好笑,“‘烨烨光辉如日明’,我记得的。”

  盛明烨不理会,固执写完最后一竖,才开口道,“也不是没有痕迹。”

  季沉漪眨眨眼,瞬间意识到他一定听到自己与阿宝之间的对话,“……你在门外等了多久?”

  “抱歉,只是阿宝小姐素来不喜欢与我打交道,我就在门口避了避。”他简简单单一句话,就把来之前的忐忑、徘徊、犹豫不决与止步不前全都带过,仿佛顶着刺骨严寒在凌晨的凤凰台后院等待近一个钟头是件再寻常不过的小事。

  “握住。”

  “什么?”

  盛明烨耐心地包裹住他细瘦手指,两只手掌交叠,一个小小的、指缝相错的拳头。

  “再张开。”

  他示意季沉漪顺从自己的动作,全然无视掉后者耳根通红、脸颊冒烟,热度从胸口烫到指尖。

  掌心里的字当然不见了,一滩水迹湿漉漉,浸润斜斜横横深浅不一掌纹,曲线错乱彷如交错命轮。

  “你看,字消失,会留下水痕;水痕消失,会留下……感觉。”

  盛明烨没有再解释,季沉漪却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一十八划掌中横,一撇一捺,随水逝无痕。但他的掌纹从此记住指尖划动感觉,这两个字从此陷入皮肤纹理,再也无法忘记。就像月光会从指缝间流走,可是看过月光的人就会永远记得它的样子,就会再也忘不掉自己曾经握住过一轮月亮。

  “要跟我一起来吗?”盛明烨问道。

  “羡娣姐说我三天不能出门,今天才第二天。”

  季沉漪垂下手,真奇怪,他的掌心仍然残留轻微痒意,如同盛明烨的手指还停留在上面。

  盛明烨没有回答,而是慢慢转身走了出去。他脚步很慢,仿佛知道身后会有人追来。

  “诶——等等!等等我!”

  果然,还没等走出檐下,季沉漪就急急地跟上,害怕吵醒睡在倒座房里的帮工,他连喘气声都不敢太大,“等等我,我跟你一起去!”

  也许很久以后盛明烨还会记得这一幕,季沉漪气喘吁吁地跑出来,迎着晨露与天边将明未明的晦暗光线,慌慌忙忙,冲他唇红齿白一笑。

  “好。”

  他说,并不停下,只是嘴角一点一点扬起。

  “要去哪里?”

  季沉漪追上他,才想起这个最重要问题。

  “跟我走就是。”

  “要是你把我拉去卖了怎么办?”

  “你怕?”

  “不怕,大不了拉着你一起。”

  “那可没人敢买。”

  “堂堂盛上尉,怎么可能没市场?必定大把人会为你一掷千金。”

  “真的?”

  “真的。”

  “你敢买么?”

  “我出不起这个价。”

  “不要紧,你买的话,就便宜一点。”

  守在门口目睹了全程的猛子,“……我猜上尉已经忘了他是带着我来的。”

  在一旁端着脸盆准备去接水的张妈点点头,一脸同情,“这种时候,还是被忘记比较好。”

  “他们真以为自己动作很轻?”

  “反正我没被吵醒。”张妈伸了个懒腰,决定不理会后生年轻人黏黏糊糊感情问题,“我还睡着呢,什么都没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