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三十章

  宋言清来过大帅府很多次。他是三十出头的中年人,幸亏生得五官端正,身姿又直,长衫外套上学堂发的教师制服,端的是儒雅派头。

  “宋先生,请进。”门房很客气地接过他手上封着红纸、印着“贺新”的包裹,“大小姐在前面忙,已经差人去请了,您坐一会儿。”

  “不妨事。”宋言清也回个礼,推一推鼻尖上的眼镜,“不用管我,我自己在这里侯着就行。”

  话虽如此说,没人敢真的就让他大冷天在门口等着。很快就有小厮引他去了倒座房旁边的外会客小厅,坐着炉子,还温着热茶。

  “宋先生,不然您去前厅坐一会儿?”小厮急着回厨房忙自己的差事,又不敢放他一个人,生怕向来和颜悦色好说话大小姐怪罪自己,“那边刚开席,正是热闹的时候,还有戏班子呢。”

  宋言清欠身,想都不想地连连拒绝,“不妥不妥,我没接到帖子在除夕夜来打扰已经很是无礼了,怎敢再进前厅叨扰贵客。”

  “您是大小姐的老师,自然也是贵客……”

  “不不,我不过一个教书匠,承蒙大小姐看得起。”宋言清笑道,“你快去忙,放心,我不会乱走的。”

  他清楚自己能和大帅府攀上关系,靠的全是自己大学老师的身份——就像他身上这件外套一样,清寒,自矜,疏远,朴素,这样才能显得出读书人的高贵。他所受的礼遇来源于他甘愿囿于礼教和穷困的顽执,像修苦禅的僧人,越落魄反而越能体现修行。

  他喝到第三杯茶,水又滚了,盛天婕才姗姗走进来。

  “宋先生,不好意思,实在太忙……”她脸上还开着因为厅内热气而红晕出的花,同她身上衣摆上的花朵相映成趣,整个人都是热烈盛放的花团,“让下人送来就行,这么冷,还劳你亲自跑一趟。”

  宋言清笑,“你那么想看《春秋戏考》,年前就提过好几次,我一找到,哪能不赶忙给你送来?又是除夕,就当给你拜年。可惜今年的课时费还没发,不然再给你封个大红包。”

  盛天婕赶忙摆手,“哪的话,该是我给先生封才对……”

  “还是别了,去年一整年大帅给学堂捐桌子捐椅子捐学具,校长感恩戴德,就差没在校门口给他立个碑。”宋言清说,“天婕,自从你跟我做学问,你父亲处处大开绿灯,不论是教学资源还是财物,比前些年好上太多,这份恩情,我自问受之有愧,不知该怎样报答才好。”

  他忽然眼眶和脸颊齐齐一红,呈出一种拟态完美的比喻体的感动与感激。盛天婕的表情凝固在脸上,像被寒风吹得慢下一个节拍。她的冷静沉默令宋言清的表演有一瞬间的僵硬,拿捏不准这个一贯倾慕他的女学生真实想法。他在她入学第一面就分辨出她身上的味道,那种束在高阁、不谙世事、所见的只有鲜花与珠宝的闺中小姐的味道。太单纯、太容易掌控了,他想,刹那间庆幸起自己的清寒、孤僻、被同僚排挤,还有什么会让这样一个比羔羊纯净、比白纸脆弱的女儿跟着自己学些亦诘亦谐的古文更安全的呢?盛大帅为爱女精挑细选,准许放进栅栏范围内的都是确认过无害无毒优良品种,打造玻璃城堡黄金花园,公主永不长大,活在史经子集和安徒生童话。

  宋言清眼角其实有皱纹,毕竟奔四了,说不慌是假的。但他长得高,又戴眼镜,难得的是不曾中年发福,气质拿文学老师和寒门书生的身份一压,没有也能挤出个五六分。他成家早,夫人是青梅竹马,举案齐眉,人尽皆知。因此他的女弟子再多,惹来的调笑顶天了也只是羡慕他好福气,逢人面上侃几句,过去了,不打紧的,宋先生嘛,哪个年轻女学生没有暗自喜欢过学堂里一表人才、博古通今的导师?他在一众花白胡子、古板得不肯剪辫子的老先生里,显得那样夺人眼目。何况宋夫人隔不了几日就会带着亲手做的饭菜到学堂,琴瑟和鸣,红袖添香,宋先生嘛,从外貌到人品都无可指摘,他的夫人也无可指摘,这样的人,就像是书架上的辞典,因为过于正统、过于被人烂熟于心而不会有任何词句勘误的风险。

  他自己当然心知肚明。不拒绝,不点名,不说破,宋先生嘛,清冷冷地站在制高点上,稳妥,不出错。

  “宋先生,你这样讲,就是见外了。”盛天婕用手理一理鬓发,借此留出一点思考转圜空余时间,“你的事,我从来不推辞,你还当我是高高在上的帅府大小姐而疏远我吗?我宁可只是个普通学生。”

  宋言清在心中不屑地窃笑,宁可只是个普通学生,这话听起来多么刺耳、多么倨傲,不自知的是傲慢,自知的是另一种更隐蔽的高贵,之乎者也,骈四俪六,她一个人养得起一整个大学,一架一架的书本是她同底层世界隔开的、佶屈聱牙的墙。他们相差十五岁,还是十六岁?宋言清不记得了。不重要,他想,不重要,永远年轻的是书本上

  的蝶恋花、满江红、金缕衣,不是哪一个女学生。总有下一个。

  他的脸立刻与思想背道而驰,发出殷切的、诚挚的光辉,在夜里,与她花团锦簇的面容形成鲜明的对比,“不,你怎么会这么想呢?天婕,正因为我把你当作最看重、最有才华的得意弟子……连你师母都夸你聪慧毓丽,她实在喜欢得紧,经常要我带你回家吃饭、同她谈天说地。”

  盛天婕脸上的花团一下子全绽放开,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她的眼睛里被点亮了,“我有空一定去常去。”她低下头,不好意思地笑道,“实不相瞒,你让我帮那位戚老板一把时,我心里还有些疙瘩呢……”

  “是何部长托我的。”宋言清急急地解释,“他害怕你与他非亲非故,直接向你开口显得过于托大;我从前研究明清戏曲时,戚老板也帮忙找过几本行内古籍,所以才……”

  他这话说得十分讨巧,不着痕迹地便把自己划到“非亲非故”以外的那个小圆圈里去了。

  盛天婕微笑道,“以后直说就好,哪好让先生替我收人情呢?”

  “我实在让你为难太多次,怕是大帅都厌烦我了。”宋言清说,眼目间因为盛天婕又回到他所熟悉的、满心仰慕的模样而松懈,“今日若不是着急给你送书,我还真有些不敢来府上。”

  果然盛天婕立刻上钩,如他所愿地问道,“先生误会了,是因为我知道你不爱这种喧嚷场合,才特意叮嘱他们不给你发请帖的……还是说,还是说父亲最近有为难你?为什么?宋先生,你千万别怕麻烦我,要是你还把我看成小孩子似的,我才和你生气呢!”

  宋言清嘴角的纹路活泛着,语气吞吐而语句流畅,“怪我那不争气的远房侄儿宋祁,于理而言,我其实与他很久不曾往来,于情而言,大帅迁怒我,是应该的。”

  盛天婕一听宋祁的名字便了然。杜细细的事在沪城传得沸沸扬扬,不知道真相,没关系,没有真相更好,个个谣言都显得更可信。舞女,年轻的前未婚夫,备受期待的孩子,高位的掌权者,横死,砒霜,命案,没有比这更引人入胜的小报新闻。

  “啊,宋祁,虽然我跟他无甚交往,毕竟同为宋氏血脉,他初初求学时,也托我写过几封推荐信。”宋言清转着眼珠,尽量把接下来的话套进轻描淡写的包装里,“《沪城晨报》的李主编上周找过我,说是写晚唐小说考校的那篇文章被上头卡了,估计发不出去;还有黄副校长,去年叫我准备升教授的演讲,这都除夕了,突然又说不必,我猜必定也是……”

  他的话音还未落,盛天婕已按照他想的那样,蹙起细细的眉,轻轻一拧,难得的能让她愁上眉头的事。是了,宋言清愉快地想着,无辜的眉,清洁的眉,诗意的纯真的眉,一看她的眼睛就知道她早就厌倦保护欲过剩专制父亲,厌倦被关在学校、关在一篇又一篇作者早就死到灰都不剩的古文里,像一阙跳出词牌的词,迫不及待地要从一行行格律中出逃。

  她太愿意被当做一个真真正正的独立的人,所以才愿意一次又一次帮他的忙。

  他在心中赞叹自己的奇思与善良:并不是贪慕她的地位,而是主动朝她提供一个出逃的出口,朝她提供能掌控事务、获得感激的存在感。表面上是在帮他自己,但实际上这都是为她打算。生活中只有大学、古籍、化成尘埃的李杜王柳的盛大小姐,他是她不需要祈祷的救世主。他们最多算是各取所需。

  “我回去就跟爸爸说。”盛天婕说。他知道她不会说得明明白白,她身上的教养与修为就是她的羞耻感的枷锁;她只会用她特有的、最受宠的女儿才会有的肆无忌惮撒娇口吻,在不经意间状似玩笑地朝盛连山提起。如此一来,没人会去拆穿他的话,盛连山压根不会把这一点小事放在心上,只当做又一个哄女儿开心的手势,挥一挥,自然有人立刻替他办好。

  不费吹灰之力。

  事实上李主编不止一次说他的文章发不了是因为他没钱交校对费,升教授更是无稽之谈,压在他上头的主任是黄副校长的女婿,他再送多少礼、发多少文章都不可能评上、越过校长女婿去。他又有什么办法?钱花得比烧得还快,整个学术体系的失职失能,哪能怪在他一个人头上。

  “我得走了。”盛天婕说,复述一遍她许过的承诺,“等到年后,我一定亲自上门拜访先生和师母。”

  宋言清也微笑着回望回去。他的目光捕住她的,隔着一道道门、一座座庭院,他们共同听到锣鼓起调的声音,回荡在阔大的前厅里。

  宋言清心满意足出门,身后又有人叫他,“宋先生留步。”

  戚寅衍追出来,恭恭敬敬地对他一鞠躬,“多谢宋先生帮忙,戚某感激不尽。谢礼已送到先生家,夫人接了,一点小钱,不成敬意,过年以后请先生吃饭,还望赏光。”

  宋言清换上惶恐的神气,“戚老板言重,举手之劳,谈何谢礼?”

  也不提推辞,也不提还礼,更不提盛天婕一口答应帮他疏通关系。两张同样假惺惺笑脸,假到一定地步,假也假得完美,假得令人佩服,心知肚明背后是些龌龊事,无所谓,他们有美化它的共识。

  “还有朋友等着。”戚寅衍拱手,“不便送先生,慢走。”

  他的朋友和他在前厅的灯光中打了个照面。

  “祝师姐。”戚寅衍笑道,“就等你了。”

  新任的东洋银行行长夫人满身珠光宝气,脖子上指头大的珍珠项链,莹莹的,一滴滴,怪不得古人要有鲛人落泪成珠的比拟,过于美就会变得更贴近一种不可名状的悲。

  祝西楼咯咯笑着,雪白的两条手臂在无袖旗袍外,整个人是乱颤的花枝,“别乱叫,一会儿让人说闲话。再怎么说,我也曾经是凤凰台的人,你春风戏院的戚老板,叫我一声师姐,这是怎的回事?不合规矩呀。”

  戚寅衍上去,亲亲昵昵地挽着她的胳膊,“师姐别推脱,光是凭你指点我百花亭里那几句,我叫你一辈子师姐都可以。”

  祝西楼又笑得露出两个酒窝,她正为新婚做准备,周行长疼她——疼她的年轻貌美还是疼她这个人,一样的,没区别,她不必分清;特意聘请妇科专家,做小汽车从北平来替她调理。听说以前是伺候过娘娘的——娘娘,多么金碧辉煌又多么谄媚的一个招牌,往日在凤凰台,都道是上上一辈的荣光,带着所有人发迹,飞上枝头变凤凰——哈,可笑,她腹诽道,什么年代了,还想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凤凰都知道要择良木而栖。

  两个人堂堂皇皇地走进去,都有一种今时不同往日的意气油然而生。

  钱,钱真是好东西啊。祝西楼感叹道,她紧紧围着半裹在身上、垂到臂弯去的云锦披肩,我一句喜欢,赤白黄蓝四个颜色,全都买下来。

  周行长对你可真好啊。戚寅衍拉着她慢慢往里面走,身后缀着小厮小仆,也像是那些珍珠一样,是无言而宣威的点缀。他的声音低得像耳语,嘴唇轻轻地动,轻得仿佛呵气,师姐,真是恭喜你,得偿所愿。

  祝西楼得意地挺了挺胸,远远斜睨一眼人群中的周禄,一颗长着银白头发的、斑秃的头,不打紧,不打紧,她安慰自己,男人嘛,都一样,关了灯,她忍得了。十几年的苦练都忍下来了,这一点委屈算什么?何况周禄也不差,肯为她花心思,手脚也大方,怪不得年轻时差点娶到谭羡娣呢——他自己说的,她姑且这么相信。

  于是她也用力地将胳膊挽回去,笑语嫣然地与戚寅衍一道穿过人群。她同一命运的、共情共难的盟友似乎体察到一些她的情绪,换成调笑的语气,“你没见着凤凰台那一行人的表情?她们可都羡慕死你了。”

  果不其然,她心中的阴云散开,方才那一瞬间的痛楚被旁人脸上的艳羡抚平,显得那样微不足道。那些曾同她一样低贱、见识过她曾经的卑微的同伴们——她光是一想到她们现在已不是同一种人,就由衷地感到一阵战栗般的喜悦。倒不是有多恨她们,谈不上,无冤无仇的,好多人还助过她一臂之力呢,但也没有多感恩。只是靠她们反衬出自己如今的快乐,这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甚至可以说是最终的目的。

  她没看戚寅衍,对着前面的空气说,“我临时撂了凤凰台的牌子,她们肯定还在怨着我呢。”

  戚寅衍顿了顿脚步,还是继续往前走,“人都得为自己打算。她们不体谅你便罢了,怎么还怨你呢?”

  “起初我觉得再唱最后一出,就当全了过去的情分。”祝西楼的小羊皮高跟一步步踏过水晶灯投下的巨大光晕,周遭那么热闹喧嚣,如今她也是其中欣赏热闹的一员,而不是那被欣赏的一部分。她远远望,望到最前面高高的,宽阔的戏台,上面的小姑娘正卖力提着一口气把自己扭成翻转的模样,手里拿着一柄木刀,油彩重,灯光又亮,看不清她原本的脸了——那是谁?祝西楼辨认好几秒,才认出来是程芝婴。而她不用看清也知道,看起来利落潇洒的动作其实痛得要命,那柄刀重得能让她的手散戏后抬都抬不起来。

  逃出那方戏台是如此容易。人只活一次,一切不能重来。

  “后来周行长……阿禄对我说,不想再看我去抛头露面,不雅。”她说,言语里有淡淡的自傲,男人只有对自己的东西才那么上心,不想捧在外展览被人觊觎,不论如何,周禄是把她当成自己的了——前面这个形容词前缀才重要,而后面的名词是“人”“女人”还是“东西”,都不是重点。

  “我转念一想,也对,马上要婚宴,沪城里有名有姓的,来来去去就这么些人,现在一唱,不是让客人看新娘子的笑话?”祝西楼说,“归根结底还是……今日不同往日,她们不能理解我的苦衷。”

  “她们又不是行长夫人,哪里会明白。”戚寅衍哈哈笑着,“今晚你不许唱,得听我一出,看看你亲自指点过的《贵妃醉酒》够不够格让你叫一声好。”

  祝西楼看他的神气,不由地调侃道,“何部长为了让你露个面,硬生生把你塞进凤凰台的戏单子里,这情谊可不薄。”

  “咱们现在论戏呢,别提旁的。”戚寅衍握住她的手,将她引到离席近些的座位上,“你且在这儿好好等着,我要去备台了,周夫人。”

  程芝婴头一回上大戏,上的就是这么隆重的场合,好容易熬到唱完,谢了座儿,一面往回走一面擦汗,整张脸热蒙蒙,妆面差点叫汗水淹了。

  季沉漪给她递茶,又替她拿冰敷过的手帕巾放在脖颈上,“真不错!芝婴,比你前天唱得更强些。”

  程芝婴手抖到拿不住茶杯,急急喝一口,连忙递还给他,“平平哥,你快别笑话我,论资历,我是得叫你一声师兄的。”

  季沉漪见她快站不稳,扶她走回后台,另有两个小徒弟搭把手接过了,他望着四下乱哄哄一片,忍不住叹气。

  “好端端的,叹什么气?”谭羡娣在大铜镜面前,撩住一缕掉下的额发,“是累了吗?”

  她瞟一眼座钟,还有一个小时才到午夜,“再撑一会儿……实在想歇,叫小米他们过来盯着。”

  “没有,不累的。”季沉漪摇头。他只是觉得烦躁,开席入席,大鱼大肉的香气,推杯换盏的酒气,搅在一起,太热了、太闷了,还有洋派分子拿着提琴长笛,自成一个小圈子开起西洋乐演奏会。到处都是亮光,陈设的金器漆器泛的是硬朗的光,夫人小姐们身上的佩环啷当泛的又是另一种柔软的光,好风光,大帅府的除夕宴确确实实是旁人家里无法比拟的,一轮轮的笑语快把整座府邸点燃。

  趁着幕布未开,他转去收程芝婴留在台边的道具。透过一盆高大的盆景枝叶蔓蔓,他侧过头朝前厅中间投去一瞥。第一排正中间坐着的自然是盛连山了,他在报纸上常常见到:宽额头,方下巴,川字眉,不怒自威,下巴上三层肉颤颤巍巍。盛连山应当是吃饱喝足,打了个酒隔,在和身边的人说话。

  坐在稍往后一桌的是女眷,上首是二太太柳爱侬和盛天婕,敬酒过来敬酒过去,笑容溢得比酒杯更满。再过去几桌,他就认不太全了,有的在报纸上见过,有的在电台里听过,还有的在各种秘闻里流传过。他看见盛连山一手执杯,一手攀着叶总督的肩膀,两个人说到高兴处,抚掌大笑,将酒一饮而尽。其余人连连附和,伸长脖子贡献热烈目光与笑容,演得比台上更卖力。

  季沉漪转过头,不过隔着一道不算厚重的幕布,一头是宾主尽欢、鼎沸升腾,这一头却是灯熄台黯、一地狼藉。他手脚灵活,收拾了残留的种种纸屑绢花,身子一缩,正要回去,却听见胡琴的调音一变,锣鼓又起,对面的戏提调冲他使个眼色,示意下一场好戏接着就要上演。

  他心头一沉,退到夹道旁边。一阵浓墨重彩带来的特有的脂粉香袭来,香风包围着身后的人,一连串的金玉琳琅,锦绣丛中露出戚寅衍勾眼吊唇一张脸。他侧耳,鼓上走板,弦里起钹——

  “香烟缭绕,想必娘娘来也!”

  戚寅衍没有看到季沉漪,后者也没有看他,他却有种奇异感觉,那些痊愈的伤口又在重重的戏服繁装之下烧将起来。他记起那一日,他从军部走出,拒绝了盛明烨好心让他换身衣服、差人送他回家的提议,慢慢登上电车。没一会儿血就从裤子里渗出来,他咬着牙,用力到脸颊发疼在没有倒在地上。过了一站,人多了,有个男人从他身后蹭过去,讶异道,“哇,有血!”接着怒而转身,指着他大叫,“你这叫花子怎么回事,一身血还坐电车,把我的衣服弄脏了!”戚寅衍没有说话,忍住痛,退开半步,那个男人不依不饶,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我新做的裤子,你给我赔!”就在这时,司机发动车子,车轮向前,他前后摇晃,一下子摔倒在地。周围人“轰”地四散让开,但没有人理他,没有人扶他,甚至没有人望向这边,人人都面无表情,眼神麻木,空洞冷漠地看着脚下。他的右脸贴在肮脏的电车地板上,感受到沪城刺骨的寒气从四面八方袭来,伤口里面的血肉粘住布料,撕裂般的疼。

  “——你我分班伺候!”

  然而现在,高力士与裴力士起着丑腔,一个在左,一个在右,跪在他面前,做出一等一驯服,奴颜婢膝模样,“请!”

  季沉漪摇摇摆摆,漫无目的地朝后面腿。他想回后台去,但谭羡娣见他这幅心不在焉模样必定又有一番教训,今晚人多事杂,他也不想再去添乱;向外走,向里走,里里外外要么是尽情饮酒作乐的高官贵客,要么是请来供他们作乐或替他们跑腿的跟班杂役。偌大的府苑,偌大的城市,哪里还有他的位置呢?

  他原本以为自己听到戚寅衍上场,必定会有一腔的怒意,可真到了这一刻,他只觉得空虚,无边无际的空虚、茫然与疲惫。幸好这一路处处有绘着祥云花鸟的四折大屏风挡着,不至于让人瞧见他的失魂落魄。

  “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又转东升——”

  是戚寅衍开始唱了。一阵晕眩涌来,季沉漪一手扶着墙,顾不上挑拣,觑着戏台后面一个小角落坐下了。台上的色彩可真多啊,金色的戚寅衍头上的凤尾步摇,深蓝的背景布,台侧十二根明晃晃高燃的大红烛,烛泪融得在地上凝住厚厚一层。乌墨般浓黑的杨玉环的鬓发,淡粉和妖绿的她身后宫娥的衬裙,桃娇柳软的假花假枝,艳得像打翻的油墨盘子,混在一起,旋转,旋转,令他看不分明。

  他用手支着头,听着听着,又差点记不起来自己身在哪里。戚寅衍的唱是好的,他想,否则也不会声名远播了。不过无趣得很,挑不出错,也不灵气,中规中矩,久了就如同泡了太多次的茶,淡且失味。胡琴越拉越急促,调子越来越高,终于蓦地一停,静了,仿佛所有人等待一根将落未落的针——然后一轮暴雨般的鼓掌和叫好。是了,是贵妃醉了,不胜酒力,倒在百花厅中——他闭上眼睛,闭上眼睛也能看见戚寅衍的卧鱼,弯着腰,仰面朝天,一整个上身静止不动,横空在地,他的动作急如云舒,快如鱼跃,行云流水,没有多年的苦功夫,绝不可能轻松做到。季沉漪在脑海中演练着动作,提气、呵气、抬腿、收腰、屏息、拧膝、定步——谙熟于心。他轻轻用脚尖打着拍子,等杨玉环用嘴衔起金酒杯。

  “自古道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

  季沉漪睁着一双眼,但屏风挡着,他只看得到一点袅袅娜娜的影子,投到光明的那一侧。

  “我儿到底差在哪里?”他听到虚空的光影中,戚仁东痛心疾首地问道,“他究竟差在哪里?”他离开春风戏院时,戚仁东深深地叹息,“他比你差在哪里?论用心,论刻苦……”

  “他其实都比不上我。”季沉漪当时没有回答,但他现在,在这灯光黯黯、无人瞩目的角落里,自言自语道,“他少长了一根骨头。”

  他抬起手,摸摸自己的后颈。在他还没长开时,黄大姑也常常摸着那一小截细腻温热,柔软皮肤,说笑道,“平平,你有反骨,这可是你们季家祖传的,在这里,喏,摸到没有?后颈腔子里面——”

  “他少了这根骨头。”季沉漪在幽暗中摸着自己的后颈,手指用力,一根硬的,短短的骨头,梗在那里,“没有反骨的人怎么唱得好戏?怎么写得好戏?”

  所以戚寅衍再唱十年、一百年、一千年,都只会是他自己,而不是杨玉环。对于一件东西,只有什么都不想从它身上得到时,它才会真正属于你。季沉漪想,所以想成角儿的第一件事就是忘记这件事,想得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先体会失去。

  “管教你一命见阎君,见阎君——”

  不对,不对,不是这样。

  可他又听见又人在说话。

  “平平喏,今后的路,你要自己走,自己好好想想吧。”

  是谭羡娣。他抬起头,周围空无一人,只有杂乱的、阴暗的夹道,坐着一个无人在意的季沉漪。

  “我看你一点都不懂。”

  ——这又是谁?

  “就连我照镜子,里面那张脸,有时哭、有时笑,可我不想哭、也不想笑。那么那真的是我的脸么,如果它表达的并不是我的想法?”

  “不过到你真正想的那一天,你就会知道的。你的表达会推着你去做……”

  这些声音混在一起,越来越响。季沉漪烦躁地使劲摇摇头,企图把它们甩开,但声音仍在继续,不在他耳边而在他脑子里——

  “已经考虑过后果,但仍然没有立即放弃,说明你想。”

  “可是你想,还有什么意义能比这个更重要?”

  “你不是微不足道的。”

  “一旦有什么你真正‘想’的东西冒出来……你才会知道,那才是生活的核心。为数不多,不过一旦它出现了,你就会知道。”

  季沉漪捂住耳朵,在这已经开始令他耳鸣的混乱里,戚寅衍忽高忽低的尾音依旧不停歇地冲击他的耳膜。

  “不是这样唱的。”

  他喃喃道。可没有人听见,高力士还在跪着,锣鼓还在响,两腮热意滚上他的脸,他想,不是这样的,戚寅衍错了,他没有那根骨头。也不该是百花亭,不该是贵妃与侍儿,这处处的笙歌,处处的笑语,分明应该是垓下,可谁又是楚霸王,谁是虞姬?他愤然回望,那条小夹道,通向戏台,通向一个充满光的口子,但——但不该是这样的。

  ——去表达。混乱的声音又想起来了,是谁这样对他说过:去表达。

  他心头郁郁的悲愤,沉沉的碧血,连日来的焦虑,苦痛,不甘与费解,此时终于有一个突破口,像一头横冲直撞的困兽,四面奔跑,终于筋疲力尽,奄奄一息地将这围城豁然撞开——然后他才发现,原来围城外也一无所有。

  但他已顾不了那么许多,他双目充血,呼吸急促,脸颊紧绷,耳旁尽是血液回流冲击在鼓膜上带来的呼啸的风声。他听不清,看不清,只知道必须做点什么,必须将这一口心头血喷出——他从前所写的,所唱的,所讲的,所梦的,原来都是这风声逼他的——去表达,表达他的爱与恨,表达他的不解不愿不平意,表达愤怒,表达一腔热血哪怕尽空流。

  他快步走向前,走向那个充溢着光的口子,走向台上,掠过低低惊叫起来的小丫鬟,掠过一双手来拉他的戏提调,第二双,第三双,掠过奏乐师傅,掠过在背景里站成纸扎假人的宫女们。戚寅衍唱完最后一句,很是满意今日自己表现,正准备谢赏,他也一并掠过,丝毫不官扔在身后的那些尖叫、慌乱、阻拦和咒骂。

  现在,季沉漪终于站在这明艳的色彩的中间,好像是谭羡娣在台下大声说些什么,还有十多张布满惊恐的脸——他们为什么这么害怕?他们到底在害怕些什么?

  季沉漪撑着一口气,紧咬着牙关,提步往前,再往前。灯光大亮,晃得他晕头转向,然而有什么东西在他耳边、眼前、心上炸开。他不得不唱,不得不开口,否则这燎原的风就开始燃烧他的血肉,燃烧,烧,将他燃烧成一具空壳。

  他知道是什么了,他知道是时候了——

  “汉军已略地,四面楚歌声——”

  那股风,在他脑海心间、纸上笔下萦绕徘徊近十八年,如今终于吹落天地,拂往苍穹。

  人群静了。没有一个人知道这突如其来变故是为何,呆若木鸡地看着他,既无伴奏,也无华妆,穿着最简单潦草,打杂小工衣服,旁若无人地唱自己的《霸王别姬》。

  他不需要听众,不需要叫好,不需要目的,不需要意义。

  他只是“想”。

  季沉漪怒目圆睁,灯光融成里面的沸乱的血,血又滚落着,凝成他眼眶中的两颗泪珠。透过他们,他的目光越过一排又一排动弹不得的宾朋,越过满厅的珠翠琳琅、繁华衣冠,落到最后一桌筵席外,门槛边,几乎快要到院子里。

  在那里,刚刚赶到的盛明烨顶着脸上新添的淤青,遥遥地望住他。

  午夜的钟声响起来。

  注:《贵妃醉酒》参考的是梅派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