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十五章

  钟还没敲九下,盛明烨已经端坐在红木桌前开始处理公务。这是他的习惯,再过五分钟,等日光找到他桌上玻璃沙漏的左边,投出一道狭长阴影的时候,他会刚刚好读完每日军报,在需要他批复的文件右下角签上自己的名字,一秒不差。他从这些不会被旁人在意的小细节里找回某种控制感。

  他右手边有一大摞文件,面前摆着防布图,地图,军情图,左手边又是一大摞文件,两座小山中夹着一个盛中尉。杨海拿着第三摞文件搁到他桌前时忍不住调侃,“我都有些于心不忍了,老五啊,你说你这一天天的,是怎么做到看这么多不说人话的东西的?我光是翻两页都眼晕。”

  “别想偷懒。”盛明烨将左手边略作收拾,示意他在那里堆出新的山来,“明晚之前,七营的新兵计划必须给我。”

  杨海痛苦地哀叹一声,“饶了我吧,昨天才写完四营的,你当我是神仙?”

  “你可比神仙能耐更大。”盛明烨道,“——大海哥。”

  “得了得了,这事要多久才过得去?”杨海把自己扔到离他不远的办公桌前,认命地拉开抽屉,开始翻找钢笔和印章,“盛老五,没看出来你也是个记仇的。”

  他是少数几个还会叫盛明烨外号的人之一。杨海既不属于纯粹的官商子弟,也不隶在哪个帮派手底下,到处都有他的交情,却没人讲得清他的具体职业。他是刘局座同母异父的弟弟,若没有这个“同母异父”的前缀,他大抵就能过上真正醉生梦死、千金一掷的生活,和租界区里一群群的世家公子哥一样,等着过两年留洋镀一层金,回来接手父辈家业,延续并维持着上层看似摇摇欲坠、实则坚不可摧的阶级制度。然而他到底不姓刘,尽管靠着叫了十多年“哥哥”的情分,刘局座对他的胡作非为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宽容态度,他仍然十分清楚,这情分还比不上他跟每天早晨楼下卖油条的大妈的默契,起码他不用出声,就等得到一杯加双份糖的豆浆。

  或许这就是他能和盛明烨混到一块儿去的原因。他们都有相似的地方,知道生活下布满千疮百孔裂痕,知道自己面对的究竟是什么。当盛明烨第一次被熊哥引荐给他,跟他谈手下一批扣在码头仓库里的煤矿能走哪条线托收时,他敏锐地嗅到眼前人身上一股血和子弹硝烟交织的锐气。盛老五之所以叫盛老五,并不是因为他排行第五,而是在青帮与洪记的会谈上,洪记话事人洪天携两支三花口,身别东洋制造蟒皮弯刀,浩浩荡荡作鸿门宴赴局,趁白承父子尚在异国未归、几处堂口内部争权彼此防备的大好机会,意图一口吃下华南一块海上版图。盛明烨原本是守在门口防止巡捕房作乱帮外人士之一,听得房间内洪天妄言一出,摔杯为信,洪记走狗一拥而上,他急中生智,撕下窗帐床单浸入油桶,灌白磷当简陋手弹,熊熊烈火划过夜空,照亮他坚毅五官、一地断手断脚、洪天临死前不敢置信瞳孔。他那时已在军中就职,按理来讲不该再参与青帮任何活动。但盛明烨眼光长远,一口答应熊哥请求,刀尖舔血、枪口握风换一线更好生路。事后清扫战场,他手底收割人头数位列第五,前四位均和洪记马仔一同烧成灰烬,连同洪天宏伟计划一道埋进外滩河口乱葬岗,成为帮派斗争血腥历史长河中微不足道一朵水花。活下来的才是会最终决定河流走向的,不论是以何种方式。盛老五同他重情重义名号一并传开,他顺利借此同白承谈妥未来十年生意,从此货轮航线有他一杯羹,滚滚起航鸣笛声载着军火、器械、布匹和古董远下海平面之外,黄金、香料、丝绸与木材源源不断运回,铺垫在他脚下,让他踩着它们越走越高。

  这是杨海决定跟着他之前的事。他在熊哥口中以“燕窝漱口、情人成群”的大海哥身份出现三次,跟盛明烨握手相识、共同倒卖铜铁三次,成为盛中尉麾下左膀右臂,共同铸造辉煌腐败罪恶帝国。也许是一艘注定会沉庞大巨轮,也许是水面上凭空而起朱楼玉厦,怕什么,人总有一死——他对盛明烨说,死也要死得痛快。

  “那边怎么样?”盛明烨问,“和联社上个月就说有新货到,谈妥了吗?”

  “妥了。”杨海冲他做出一个万全手势,“用的是另一个身份,没人知道是你。”

  “那就好。”盛明烨点点头,“老方机警得很,一点把柄都不能递给他。”

  “我说,你也太小心了。”杨海道,“方胖子那家伙早就被鸦片掏空了底,说什么都会走这笔单,谅他知道了也不敢说什么。现在沪城里谁敢明着跟你作对?”

  “凡事小心为上。”盛明烨捏了捏鼻梁,“虽说……总得留条后路。”

  “阿海,你见得够多了,从前的王秘书,赖部长,九哥……站得多高,跌下来就多狼狈。洪记依赖从前的洪将军发家,当时人人都以为滔势倾天、万世荣耀,结果呢?别说万世了,洪将军一倒台,就被青帮压得死死的,再也翻不了身。”他呼出一口气,“我总有种感觉,一旦我们稍微懈怠,就会……就会出现很不好的事。很不好。”

  杨海沉默了一会儿,问道,“盛大帅最近找你麻烦了?”

  “没有。”盛明烨摇摇头,“恰恰相反,他上周还有意无意想把第八营也交给我……让我最近仔细看看那边的编制,有空去和营副做接洽。”

  杨海爆出一句粗口,“那你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全沪城最有权有势的人罩着你呢,要是我那便宜哥哥这么对我,我走路都带二两风。”

  “……我不知道。”盛明烨皱眉,“可能问题就出在这里。”

  “什么问题?”

  盛明烨只是皱眉。他在盛连山身边太久,接触得太多,他不想如此自负,但他仍认为自己比绝大多数人更了解这位沪城之王——他十分清楚自己不可能是所谓流落在外的大帅私生子,更不是盛天婕的未来夫婿。事实上,他比任何人更疑惑盛连山的青睐从何而来。真的只是惜才爱将?他不信。就好像他在一片金光灿灿的冰片之上,那反射出来的光如此闪耀瞩目,万人羡妒,可冰片下面是什么,他感到茫然。人对未知的东西总是会有本能的畏惧的,如果这未知中还蕴含着一些看似十分不合理的美丽,那就更应该小心。生活才不会那么好心,他唯一从中学到的一点真理就是,命运是个喜欢砸碎一切希冀与热望的魔鬼。

  “……算了。”他说,“你就当我想多了吧。”

  杨海忧心忡忡地看了他几秒,非常诚恳地语重心长道,“兄弟,我觉得你可能就是憋坏了。你看你,每天这么紧绷绷的,正常人都得疯。好歹也去放松放松。”

  “我们发过誓不碰鸦片。”盛明烨严肃道,“绝不。”

  “我当然记得,你想到哪儿去了。我的意思是——”杨海夸张地用手比划了一个圈,“找点乐子,老五,你得给自己找点乐子,才活得下去。尤其是在这种地方。百乐门红玫瑰天涯舞厅,再不济,法租界那儿的洋妞一个比一个辣,包你流连忘返,再大的烦恼都抛到脑后。”

  “你还是闭嘴吧。”盛明烨无奈,“你最近有去找哪个歌星影星了?”

  “还不是因为我那小嫂子,非说喜欢那个新来的演过南洋歌舞剧的姑娘,我的便宜哥哥对小嫂子千依百顺,我可不得巴巴儿地赶上去讨人家欢心?花了我两根金条才追到,同意跟我去吃饭,不知道能不能从我哥手里扣回来。”

  “你和你那小嫂子不是旧识吗?”

  “哪门子旧识。”杨海笑嘻嘻的,“打过几次招呼而已。人家可是大家闺秀,养在深闺人未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可不能跟我这种人扯上关系,败坏家风。”

  “‘你这种人’?”

  “是啊。我这种人,薄情寡义,逢场作戏,无恶不作,人人喊打——活得不知道有多爽。”

  他吊儿郎当的,满不在乎地随手拈过一页报纸折成飞机式样,以示自己的不屑与无谓。真心是最捉摸不透又脆弱易碎物品,它必须藏在一些谎言、固执、酩酊大醉后的哭声与午夜梦回时的惆怅里。有些东西不被别人看见意味着安全。

  盛明烨已习惯他以不正经姿态转移所有触及真情实感相关话题的处事风格,并不在意,毕竟人总得想些办法让自己活得好受些。

  “老五,说真的,你就没想过找个伴儿?找人陪陪你,解解闷,晚上不用抱着空被子和冷枕头。”杨海给自己倒了杯茶,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我不是说你的生活方式有毛病——好吧,是真的很有毛病。哪有坐到你这个位子上的人过得跟你一样,苦行僧似的?哪怕你跟熊池那群人学学呢——至少他们是真的快乐。”

  “多谢关心。”盛明烨面不改色道,“我的被子和枕头上周刚换过,李妈新晒的棉花,暖和得很。”

  “你就嘴硬吧。”杨海转了转茶杯,杯壁上挂着细碎茶沫,他轻轻吹一口,看见茶汤里自己的脸随波纹四散,“我是想通了的,女人也好,大烟也好,酒也好,人必须给自己找个寄托,找个念想——不是你那些做事谈单、讲数抽点、划地盘割线的生意,不是,更不是什么枪啊兵啊、勾心斗角的东西……你还没烦透这些吗?必须得是能让你放松的,让你,让你忘记这些狗屁的现实、好真真正正能喘口气儿的……不然,寂寞!”

  他猛地一拍桌子,震得笔墨纸砚跟着身躯颤抖,好印证他话语分量。

  “寂寞有时候,是能杀人的!”他说,“比任何东西都更可怕。”

  “你很寂寞?”盛明烨转头看向他。

  “哈,每天不知道有多少酒局饭局和貌美如花的姑娘们等着我。”杨海笑得更大声了,“我早就忘了这两个字怎么写的。”

  有好一会儿盛明烨都没有再说话。他现在已经百分之百肯定杨海昨天回了趟老宅,并且晚上又去某个相好的那里大醉一场——这几乎是他每次和刘局座碰面后的必备戏码。

  “你明天去一趟和联社,上次同他们讲好的条件,务必白纸黑字记好,让老方落他的印。”他又想起了什么,补充道,“还是用那个身份,别大意。事情结束之后把露过面的兄弟调到港岛那边避避,翻年观察到风声不紧再回来。”

  “明白。”杨海懒懒回答道,“田三那批人怎么处理?再关几天得放了。真放啊?盛大帅不深究了?”

  “放吧。大帅最近看中新人,根本不记得这茬。”他略带迟疑,过了会儿又说到,“巡捕厅那边的人怎么说?”

  “还能说什么,老样子,塞得进钱的少关几天,塞不起的多关几天,更倒霉的还得给别人当替罪羊。”杨海耸耸肩,“不过嘛,田三跟他那几个朋友都是做雇佣生意的,谁知道除了走人头以外还接过什么活儿。他们手上犯过的事多着,也不无辜。”

  “谁手上没有沾过血呢。”盛明烨静静地看着自己的双手,十指修长,指甲剪得短而干净,骨节分明,上面有陈年的枪茧与旧疤,在午前疏淡明朗的澄澄日光里显得清洁而优雅。他现在握着笔,德国进口,笔尖都镀了金,可他从泥土里挖出过尸体,在打开的胸腔里翻找过吞下的密报,在垃圾堆里寻觅过残羹冷炙,那些触感长在指纹上,刻到掌心里,是这日光和笔杆都无法抹去的。

  “他们也有自己的生活,跟我们没有区别。”他说,“当然,过得远远不够体面,甚至可以说罪有应得。不过那可能是仅剩的选择了,没有人能……没有人有权力评判。他们有自己的规矩,自己的……尊严,不无辜,但谁又能说自己真正是正义的?”

  杨海瞪大眼睛,结结巴巴道,“盛老五,你是不是被租界那些专门忽悠有钱人的传教士给骗进教会了?”

  然而此时房门被人敲响了,盛明烨抬头一看,季沉漪犹犹豫豫地站在门口,“……盛长官,我来送戏本和给杜小姐的信。外边的人叫我直接进来。”

  盛明烨一时不知刚才那一番话被他听见多少,见他一脸尴尬紧张糅合几分惊讶,形成一种混乱而复杂的难以言表情绪,估计是已经站了好一会儿。

  “拿过来吧。”他冲季沉漪点点头,又对杨海道,“你先回去。”

  “兄弟,听我一句劝,教会真的不靠谱。”杨海摸了摸鼻子,试图抓紧最后一丝空隙说服他,“要是他们真的有用,我早就什么都不干,天天去戴着小红花唱圣歌了,保准比法国来的那个玛利亚修女唱得都好。”

  “快走吧你。”盛明烨拿他的胡言乱语毫无办法,“别忘了报告。”

  杨海愤怒地朝他竖起一个中指,从季沉漪旁边退了出去。他走路大摇大摆,姿势十分嚣张,活脱脱一副街头霸王做派,把季沉漪撞得闷哼一声,接着龇牙咧嘴地朝他一笑,“抱歉啊,没看见你。”

  这绝对算是某种挑衅了。季沉漪揉揉肩膀,皱着眉,“……没关系。”

  杨海根本没把他的客气放在心上,“嘭”的一声关上门,留他与盛明烨大眼瞪小眼。

  “不好意思。”盛明烨头痛地指指额角,“他这里有问题,不是冲你,别在意。撞疼了吗?”

  “不碍事。”季沉漪摆摆手,“那是大海哥吧?”

  “你们见过?”

  “唔,他应该不记得我了,很早之前,有一回他是担保人。”季沉漪说,“干我们这行,担保人很重要,否则没人会上门找你。大海哥名气大,路子广,很多人都爱跟他打交道。”

  “是啊,就是有些时候脑子不太清醒。”盛明烨无奈,“也算他福大命大,这么多年都没闯过大祸。”

  他接过季沉漪递过来的两叠纸。一叠厚厚的,整整齐齐,上题《水漫金山》四个大字;一叠薄薄的,字体娟秀,密密麻麻写满烫花小笺上,显然是谭宝禧的杰作。

  好极了,现在他的书桌真的被各种各样东西堆得满满当当,连一点儿多余的空间都腾不出,就连季沉漪的脸都被几座小山隔着,需要艰难地从纸张上房仰起脖子才能看见。即便如此,盛明烨依然认认真真地翻开戏本看了起来,就好像这用作茶余饭后消遣的词句同那些文件一样重要。在他阅读的过程里,季沉漪不露痕迹地打量起整间屋子。干净,整洁,一览无余——除开那张放满东西的桌子和桌面前的盛中尉,只剩下两个巨大的书柜和两把会客椅,一张明显很旧了的办公桌,窗口的木架上挂着一套崭新的军装外套,连达官贵人们近日来酷爱的小羊皮沙发都没有——要知道,就连田三的客厅里都花大价钱摆了一张。

  这多多少少跟盛明烨的身份不太相符。季沉漪想,要是有贼千辛万苦地摸进来,发现自己选了个这么空旷的办公室当目标,估计会直接哭死——还不如去百乐门偷霜姐的假古董呢,好歹有很大的审美价值,还能多卖几个钱。

  他在泥里土里摸爬滚打,跌跌撞撞,耳濡目染出一整套靠装饰品识人方法。最繁华的恭乐路上林立各色从不对外出售院落府邸,全靠内部转手赠送,如同这座城的权柄,一代人走了,新一代人住进来,是必须满足的某种仪式感的交接,里面放的多是前朝旧物,皇后的金钗格格的玉镯,太后用的冰瓷碗底盖着横死菜市口的大学士私印红章,总之得沾点贵族王气,好彰显主人高人一等身份;靠近租界住的多是洋人大使,外务官员,连带近几年掀起留学风气后归华的青年军官们,开吉普车,穿洋制西装,舶来的异国风情摆件点缀精致别墅,洋泾浜歌曲夜夜伴黑胶唱机响彻;再往南走,到黄浦江边一带,大片梧桐树掩映独栋小楼,文人出生书香世家装桃心木书架,雕梁别栏框处汗牛充栋浩瀚卷册;武官将士忠良门第则偏好大开大阖风范,关二爷像前供瓜果手珠,保佑变了天也不变自家富贵命脉。

  可这方法一落到盛明烨头上便失效,好像面对一本无字天书,什么都参不出。一片空白的意思是有一万种可能,而他哪一种都无法确定。

  “如果你想知道的话,这里面所有东西都是废物。”盛明烨没有抬头,却仿佛将他的小动作尽收眼底,“重要文件看完以后会有专人保管,机要信函根本不会留底,阅后即焚;其余的则是些琐碎年录纪事,唯一值钱的可能就是这支钢笔。”

  他用指尖点了点镂着繁复藤蔓的玳瑁笔杆,发出清脆声响,“不过我已经用了有些年头,卖不起什么价。”

  季沉漪看着他,鉴于之前盛明烨已经把他的老底摸了个透,大概也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于是不再试图把面孔藏在傻笑和愚钝背后,叹了口气道,“盛长官,我还没蠢到来惦记你的东西。”

  “是吗。”盛明烨露出一抹不咸不淡微笑,“我以为你想知道。田三的弟弟年前试图从我这儿偷一份电报,翻了个底朝天都没找到,现在还在西边大牢里蹲着,天天缝衣服。”

  “那是他不自量力,我从来不接自己能力以外的活。”季沉漪撇撇嘴,“不信你去问问跟我合作过的担保人,我从来没让他们费过心。”

  “哦?”盛明烨答道,“想必这次杜小姐的事你也是手到擒来?”

  “……好吧,这次风险稍微超出了那么一点点。”季沉漪挠挠头,随即理不直气也壮道,“我能怎么办,她给得实在太多了。”

  盛明烨低声笑起来。季沉漪听过很多次他的笑声,其中有一大半都是为掩盖无话可说或只是单纯的“我在听”的礼貌表示,一小本是因为他犯蠢而发出的被取悦的嗤笑,眼下这一种绝对是目前为止最真诚的——就是人们在听见一件好笑的事时会发出的最普通,最常见的那一种。季沉漪自知没多少有点,会察言观色是他为数不多拿得出手本领之一。他就是听得出来。

  “有多少?”

  “你肯定看不上眼,不过足够让我休息好一阵子。”季沉漪咕哝道,“做街头活路也是很累的,不止要随时防止客户跑路,还得提心吊胆有没有被巡捕厅维安队保治局盯上,担保人、委托人、收尾人,还有从中间抽水的揩人,个个都要费神考虑,有的单子不能接,有的单子不能不接,唉。”

  他又长长地叹了口气,成功让盛明烨笑得更大声了一些,“你别笑——哎呀,就不该跟你说这个。”

  而对方在他说话的间隙中已经翻到最后一页,如他意料之中所想,对新改结局表现出十足讶异,“这是你新写的?”

  “对呀。”季沉漪点点头,“有什么问题么?”

  盛明烨看看他,又看看手中明显惊世骇俗白素贞掀起万丈波涛杀了法海个片甲不留唱段,“很有创意。”

  “多谢夸奖。”季沉漪眉眼弯弯道,“我还以为你会觉得太……太离经叛道,让我改回去呢。”

  “这还算不上离经叛道。”

  “那怎样才算得上?”

  “比如——”盛明烨稍微坐直了些,思索片刻道,“法海其实爱上了许仙,所以才对他和白蛇在一起深恶痛绝;小青从头到尾都只爱姐姐,恨男人要么冥顽不灵,要么背情负义,最后青白二妖看破红尘,双宿双飞,再不贪恋人间情爱。”

  “盛长官,”季沉漪就像半个小时之前的杨海一样语重心长道,“你最近是不是太累了?”

  “够不够离经叛道?”

  “够了、够了,你这样唱,估计到一半就会被座儿轰下去。”季沉漪说,“就算是季凰声和明月仙来唱都救不了场。”

  “这倒不会。”盛明烨答道,“我虽然不懂你们声腔板调,但是我懂人——愈是荒谬禁忌,人们往往愈加喜闻乐见。否则当年季凰声将霸王别姬改唱成虞姬夜奔别了项羽,怎么会红火到流传数十年?一直到现在,沪上的票友们都对那出绝唱念念不忘。”

  他后知后觉想起眼前这人也姓季,“——我不是说你爷爷唱得不好……”

  “他可不是我爷爷,他不认我,我也不想巴巴贴上去往自己脸上贴他的面子。他可能会气得从棺材板下面蹦出来,叫我别玷污他名声。”

  即便盛明烨对语气、脸色、表情这一类微小细节不那么精通,也敏锐察觉出季沉漪在破罐子破摔后讲话放肆许多,如今连那一层薄薄的天真面具都毫不伪装,迅速而自然地从小心翼翼可怜年轻人变成丝毫不讲究的芦月桥桥头一霸——但令盛明烨更惊讶的是自己对这一切接受度良好,好像从一开始就本该是这样的,他不过是绕了点必经的远路,依旧会撞上本该撞上的人或事。

  “你可真是……百无禁忌。”他说,“好歹季凰声是一代名伶,拥趸众多。”

  “那又怎么样。”季沉漪歪了歪头,“死了还不是照旧一抔土。生时一声哭,死后一抔土,又不是说他的棺材比别人好点儿就会让他死得轻松些。”

  盛明烨抚额,“季平,是不是就因为如此谭班主才禁止你登台?”

  “当然不是。我要真想唱,她可拦不了我。”季沉漪大大咧咧道,“我就是自己不想而已。”

  “为什么不想?”

  “现在没必要啊。”他眨眨眼睛,“我知道我一唱肯定能红,到时候还怎么继续做事?”

  “……你一直这么,”盛明烨艰难地寻找词汇形容自己此刻感受,“自信?”

  而季沉漪对这句常人一听便知其中无奈意味的话的回答是:

  “——那你来抓我啊。”

  盛明烨的笑意又浮出来,——他大概把一周的微笑额度都用光在今天,“我抓你做什么,我只是好奇,你之前表现得谁都怕,现在好像下一秒就要跳起来打我。”

  “啊,那不是,我想着我们都这么熟了嘛。”季沉漪干巴巴地反思起自己的放肆来,“呃,盛长官,我看你也是个不拘小节的人……”

  “谁说的,我特别小肚鸡肠。”盛明烨正襟危坐,紧接着捻起另外几张纸来,“来说说这封信。你们想怎么把宋祁的消息夹带进去?”

  “……那个,盛长官,我觉得我们可能也还没熟到能谈这个的程度。”季沉漪立刻改口道,“你答应过可以送信的,不能出尔反尔。”

  “为什么?”盛明烨心平气和道,“就算我出尔反尔,你能拿我怎么办?”

  “……好吧,我确实也没有办法。”季沉漪想了又想,发现自己的确是没有任何能够威胁到对方的东西,“我只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祈祷你继续善心大发。”

  “你就是这么跟人谈判的?”盛明烨哑然失笑,“靠希望别人被你感动?”

  “通常情况下没人跟我谈判。”季沉漪心平气和道,“我还没到那个地步呢。你知道整个流程的,我就只是,呃,跟担保人打打交道,问一问价钱背景,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能做就做,不能做就看看有没有别的兄弟可以做。要摆得够筹码的人才上得了谈判桌。”

  “那你的筹码是?”

  “你问得可真是一针见血,盛长官。”季沉漪摊开两只手掌,那上面空空如也,“——一无所有。”

  “有些时候,这也是一种筹码。”盛明烨说,“谈判桌上才是真正的一无所有。”

  “真的?”

  “真的。”他难得把那些一直包裹着自己的污秽,痛苦和卑劣撕了一个口,稍稍透露给这一脸年少义气的年轻人,“越往上走,越是如此。他们会给你谈理想,正义,时代,历史……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指望你能相信。很荒唐,对吧?可是有的人就是吃这一套,比所有金钱攻势更能操控人心。”

  “那你相信吗?”

  “傻子才会相信他们。”盛明烨淡淡道。

  季沉漪停顿片刻,笑了,“确实。”

  ——可是这个世界就是需要这样的傻子。

  盛明烨见此没有再继续,而是将那一叠信纸举到面前,低下头,浅浅嗅了一下。

  “很香。”

  他抬起眼,在季沉漪蓦地紧张不安起来的面色中微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