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十四章

  到她十二岁,原本灰头土脸小女孩仿佛突然成了拭尘之珠,蚌开生光,穿破衣烂布都挡不住的华彩。路过谭家的人往里一探头,啧啧赞叹,谭老爷好眼光,瞧这小脸长得,往后准能进个大富人家。延续三四年的殴打没了——怕留疤;过十天半个月能有半碗肉吃了——怕气色不好,长不高,脸再好看都卖不起价;午后半个小时可以和季沉漪一同去听课了——高门子弟都喜欢通诗书的女孩子,带出去有面、能长脸,花瓶分好坏,尽管都是摆到筹码桌上当交易摆设,谁不喜欢更能显示出自己身份来的呢。

  她远远见过几次羡娣,说不上话,只知道这是姐姐。望着羡娣前呼后拥、穿金挂银,眉梢尽是骄矜,挽着洋人的胳膊把自己叫作“Cindy”,她心生出一种遥远的倾慕与忧愁。羡娣对她说不上多好,不热络,也不生疏,吃过几顿饭,给她买过几身新衣服,叮嘱她“回家好好听阿爸阿妈的话,别惹他们生气。”在看到招娣眼中熟悉的歆羡的光芒后,她挥挥手叫过已初见美貌的小姑娘,“前两天我听人讲,芦月桥那边要修一座礼拜堂给外国人,到时那边有很多讲洋文的。你要是喜欢,我叫一个朋友带你去看看,多学几句,见见世面,往后路也宽一些。”

  那时二十年代开头的岁月,留着山羊胡子的史密斯监工与刚剪掉辫子的蒋设计师接下重大工程,深知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真理,找来颇负盛名谭老爷当顾问。芦月桥这边和那边尽管只一水之隔、一桥之远,风土却大大不相同,如无熟人指导,怕是要生诸多事端。开工当日,洒狗血、放鞭炮、斩鸡首、献羊头,一只乳猪口衔金果,被丢进湍急河水里祭神。吉时到,三株高香一烧,青烟直上九重,缭绕成线,久久不散,似告拜四方诸鬼神,要以人力改风换水、兴动土地。招娣与季沉漪两个小鬼头躲在人群外偷看,忽见天边暗云滚动,几个响雷炸开,涛浪翻涌,眨眼间便将桥边刚立好的承重柱卷走。

  “怎么回事?”

  “怎么这么大风?”

  “该不是龙王爷动怒?”

  “怕是扰了河神……”

  “就说不该修,洋人的庙立在这地上,成什么样子?土地爷不同意呀……”

  蒋设计师听得众人切切耳语,再窥见史密斯监工铁青脸色,急得直扯谭老爷的衣角低声问,“如何会这样?仪式都做得周全……如何会得罪神佛?”

  谭老爷一头汗,一想到那即将到手的五十两报酬可能飞走就心跳得厉害,怎可让不看脸色糟糕天气阻碍财路,眼睛一转,一条妙计圆满想出,“蒋大人莫慌,这是差了最后一道工序,福德爷来提醒咱们了……”

  “最后一道?……我昨日分明按照你之前说的,去福德庙捐过银两、磕过头呀!”

  “一般人自然不懂得这其中奥秘,幸得你找到我,四十多年前修芦月桥时也是这样,乌云蔽日,山崩地裂,吓人,真吓人,还好当时我爷爷想到……”

  他讲得玄之又玄,故意拖长语调卖个关子,好显示自己不是轻易信口而言的人,加重下句话分量。

  “到底还差什么?”蒋设计师催促道。

  渲染够严肃气氛,谭老爷才诡谲一笑,揭开谜底:“——打生桩。”

  “这……”蒋设计师迟疑,“这会不会……这可是损阴德的事……”

  “哪可能?这是鲁班爷记下来的、老祖宗传下来的老法子,教堂一修好,上头的大人们自然高兴,您功德无量,阎王爷都给您续福寿。”

  “那……这一时之间,到哪里去找合适人选?”

  “要不说您是大福星,老天爷给您想好法子寻好路——眼前不就有现成的?”

  招娣不知怎的心里一跳,她在人潮边缘,分明听不见任何对话内容,但她就是清清楚楚从自己父亲嘴里读出“林童”两个字来。

  “生桩要选男童,封上泥浆做桩,头壳砸进地里,谁舍得?拼了命都要跟您讨个说法……还好还好,我知有一户,老娘和孩子脑袋不好使,家里没男人没宗亲,无权无势,端的就是为今日准备。”

  她望过去,人群黑压压的,只能勉强分辨出最前头站在台桩上的穿精制洋服的大人们,一股恶寒上翻,她两腿发抖,站不住,弯腰欲呕。

  “你生病了?不舒服?想吐吗?”

  季沉漪担忧地挽着她,被她泛白唇色吓到。

  “没事……你扶我回去吧。”她竭力撑住身体,“我想躺一会儿。”

  这一趟就是大半个月。

  她在病床上听说地基打好了,很顺利;蒋设计师到工地上指挥方遒,以期这一大伟岸建筑为自己添光加彩、再进一阶;谭老爷拿了银子,心满意足,斩鸡宰鹅,破天荒替她请医生来瞧病。只有林三姐,哭瞎了眼,在一个雨夜一头栽进河里,尸骨无存。

  “可怜哦,孤零零来,孤零零去。”

  大家都说她的确是疯了,否则怎么会那样黑的夜里一个人跑去河边?路滑水大,失足也是常事。仿佛没有人记得她曾有一个孩子。那个孩子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绝口不再提,如同共同保守住一个罪恶,便不必承担它落到自己头上时产生的愧疚感。人人都是凶手的意思就是没有人是凶手。

  她去看新建的教堂,工人们热火朝天,用白砖红瓦垒复杂图样,周围挤着看热闹小孩,嘁嘁喳喳,四处跑动。河流往东去,沉默吞下无言的生命、秘密与悲辛,永不回头。她缺了一段时间李先生的课,季沉漪说自己长大以后想当大侠,会射石饮羽、摘花飞叶那种,最近练功都刻苦许多,连同整个人清瘦好些;但先生问到她时,她支支吾吾,一脸茫然。李先生没有骂她,只让她好好想,慢慢想,“你们今后的日子还长着哩”。她不知道自己十年后会是百乐门头牌,不知道李先生七日后会从容结束报国无门一生,曾经看起来盛气自得、拥在一团艳香与光明中的羡娣是她能想象出的最好参照,然而如今这参照蓦地失去了吸引力。

  她日日去望进度,眼见得人流如织,砖塬横立,数支圆柱平地而起,想起许久之前痴痴傻傻的林童痴痴傻傻地在后门外瞧她,她被那呆滞眼神看得烦了,走过去“嘭”的把门关上。那声音从虚无的时空里回荡起来,像在她脸上重重地删了一个巴掌。但那时没有人告诉她这不是她的错。

  “你好,谭。”

  就是在那里认识的温思天,羡娣口中“带你去看看的朋友”。温思天是美利坚人,大名Wettstein,是跟着凯文号来华的传教士。他的水手兄弟下船没两天就搭上羡娣,日日出双入对,很是甜蜜。温思天跟着去过几次晚宴,以“一本正经”“从不喝酒”“中文讲得很好”“试图对着歌女舞女讲抹大拿的故事”和“长得像黑白洋电影里的男主角”而闻名于百乐门。在朝Lucy、Spring和Lily描绘神爱世人伟大图景无果只得来一阵招架不住的调笑后,温思天窘迫得双颊通红,狼狈地问哪里还有可以认真传教好去处。Lucy、Spring和Lily笑作一团,反问他全沪城那还有比百乐门更善于交流的人?温思天狼狈得差点拔腿便逃,苍白洋人皮肤下打翻红色颜料,渗出他的矜持、正经与良好受教育风范。最后还是羡娣替他解围,说我有个妹妹,最近正好想学学洋文、开开眼界,你要是实在闲得慌、又不嫌弃她年纪小没见识,就去芦月桥头找她聊天,带她认认人吧。

  招娣回头看他,温思天一头乱糟糟金发,两颗大白门牙简直白得晃眼,一说话就笑,眼睛眯成一条缝,睫毛绒绒的,比女孩子还长。她从没见过这样的人,以为是书里走下来的,可李先生的书里只有倒拔垂杨柳的鲁智深和草船借箭的诸葛亮,哪个模板都套不进一个人高马大却笑容腼腆的温思天。阿宝能坦然自若面对各路而来形形色色男人,游刃有余,驾轻就熟;招娣只会往后缩,桃花眼张张惶惶,紧张地盯着他伸过来的手,害怕地问:你要干什么?我叫人了。

  温思天连忙说是误会,用夹杂着读音不标准词汇的沪语讲明自己身份,然后又解释想跟她握握手,是礼节,以示尊重。

  招娣愣住,迟疑地递出自己的手去。她感受到自己的手被另一股不属于自己的体温裹住,很熨帖,很妥当,更重要的是那体温的主人微微屈膝平视着她,既没有轻蔑,也没有轻狂,只有一片蔚蓝色的、她没见过的清澈。很久很久以后她读到一句形容,写一双海水一般令人沉迷的蓝眼珠,然而当时她不知道海是什么样子,只顾得上在心里想,怎么会有人有这么特别的眼睛?

  温思天握着她的手笑道,你很可爱,我在家乡有一个小妹妹,和你差不多大,我很想她。

  招娣立刻又被他的话惊讶到。从没有人这样不带任何意味地直白间接地夸赞她的外表,如同夸一朵花,一棵树,除了欣赏以外不掺杂人的欲望。她听过不少赞美,拐弯抹角的,文绉绉的,绕来绕去最后包裹住的都是贪婪目光丑恶嘴脸,仿佛披上赞美外衣就掩饰背后赤裸裸目的。她没想过世界上会有不带任何目的的赞美。

  从春末到初秋,她的午后时光都在芦月桥头度过。到白砖盖出一条比周围都长的、直通圣堂的路时,她知道了莱茵河流经的地方会长出大片鸢尾花,密西西比河上飞过棕灰色水鸟;到十字架立上大理石与花岗岩筑基的长碑时,她知道了雨林里高大的蕨类植物可以长到遮天蔽日,篝火会把围着唱歌舞蹈的黑皮肤黄皮肤白皮肤棕皮肤女孩染成同一张红彤彤的脸;到耶稣像与圣母像正式从绿皮车上卸下挂到告解室里时,她知道了冰原上长出冻苔,季风把猴群栖息的树木吹得潮湿而繁茂。有人哭,有人笑,有人出生,有人死去,有人在黑夜里点灯读书,有人研究蝴蝶翅膀上镌刻晦涩哲理。她知道了原来生活可以是自己的。

  你跳舞真好看。温思天教她热情洋溢疾旋舞步,你看过安徒生童话吗?里面有一双带魔力的红舞鞋,穿上了就停不下来跳舞的脚步……你不需要,我是说,你天生就是为跳舞而生的。

  这叫什么舞?招娣不好意思,低下头问道,在我们这,没有人会这样跳舞。

  这是拉丁人在南美创造的舞蹈。温思天说,在海那边,人们喜欢聚在一起,大家听着鼓点,随性而动,传达爱和对生活的感恩,不分男女,都很快乐。

  招娣注视着那双蓝眼睛,想象着他描述的画面。但一个没有见过海的人怎能想象出真正的大海?她只能联想到芦月桥上空那一片天穹,澄碧,高远,永远无法触及。温思天嘴里蹦出的每个字都闪着光,那些光芒把她兜住,她几乎以为自己也逃出了后院那方阴窄的视野,跟着凯文号,跟着肆意张扬的风帆到更远的地方,她闭上眼,恍恍惚惚以为这就是她的一生。

  等你以后长大了,可以出去看看。温思天笑着说,世界很大,还有很多种不同的人,不同的情感,神让我们活着,就是为了体会与传播各种各样的爱。你看见,你爱,生命就是关于爱与救赎的体验。

  招娣小声嗫嚅,再过几年,我就得嫁人了,哪还有机会呢。

  神会给真正爱他的人机会。温思天温和道,神曾说“要有光”,然后就有了光——先去相信,他就会到你身边来。

  招娣眨了眨眼睛,没有说话。她后来醒悟到这样的温和对一个未来可以预见的、没落乡绅家的不受重视养女而言是一种残忍。

  少年人,长得快,尤其十四五岁,像是地里埋了一个冬天的苗,春风一吹,一夜之间就高出许多。她多日不见季沉漪,再碰面对方正费力地推着辆木质小车,她认出那是黄大姑卖面用的,从前季沉漪只能从台面上露出一双眼睛、半个鼻子,如今竟也能独自搬动、有齐顶高了。

  “你在干什么?”她好奇道,“黄大娘不是一般傍晚才出摊?”

  “噢,我姆妈前不久扭到腿,加上身体不好,大夫让她以后少站着,就不继续摆摊了。”季沉漪停下来,擦擦一头的汗,“以后就只在家帮人洗衣服,做做针线活计。这车用不上,洪大哥叫我给他送去,等他卖掉了再把钱给我。”

  洪大哥指的是洪八,是季家另一边的邻居。招娣对他的印象是平头,大个子,胳膊上一块块垒起的肌肉跟石块一样,很唬得住人。季沉漪跟他一比,就如同还未发育好的小男孩——尽管他已经比上次和招娣碰面时高出整整一个头,下巴褪去圆润弧度,长出分明的线条,初见出成熟青年模样。

  “我听说你最近跟着洪八做事。”招娣说,“他这人……他虽然有点名气,但在道上行走,哪个不是心狠手辣?你当心些,别吃亏。”

  “放心吧,我有数。”季沉漪道,“就是做些别人不愿意自己动手的事而已,跑跑腿、找找东西,顶天了也不过是寻回离家出走调皮囡仔,跟码头工厂里那些长工短工没什么区别的。”

  “听上去倒像你小时候的愿望。”招娣说,“当个靠替人解决麻烦谋生的侠客。”

  “总比天天困在戏园子里好。”季沉漪答道,“戚班主只肯让我练功,还让我给他儿子作配……我才不肯呢。”

  “你一定能成角儿的。”招娣反过来安慰他道,“就连我阿爸阿妈都说,黄大姑家那小子嗓子是真好,练声听着都比别人强些。”

  “说到谭老爷……”季沉漪犹豫道,“你快回去看看吧,我上午路过你家,看到有媒人进门。”

  招娣心里咯噔一声。温思天谈话中的海鸥、白鹭、蓝鲸和苍鹰,一切轻灵的、美而自由的东西,此时都往下坠落,往下哀哭与号泣,成为巨石,沉甸甸地压住她的胃。

  婚事定在十天后,是给三条街外住铁门花园的龚大人的二儿子当三房。龚大人是典型的前朝新官,即使改了日月,依旧家大业大不愁吃喝。尽管他也穿洋装,打领带,开小轿车,偶尔上西餐厅吃一客三分熟牛排,说到底心里依旧是供着皇上太后,是一具故国遗梦中不愿醒来的陈尸。

  谭太太欢天喜地,在家里给她裁新衣,“就说招娣命好,错不了,龚大人家是多好一门亲,二少爷虽说有肺痨,小毛病,不碍事,几家嫂子都说咱们这是祖上烧了高香咯。”

  招娣任由她拉着自己的手絮絮叨叨,听到谭老爷在一旁高声讽刺,“她要真是命好,怎么还没把我们家香灯引来?要不是我当初跪在老泰山牌位前发了毒誓说永不纳妾……哼!”

  谭太太不语,抿着嘴,艰难地动了动唇角,被他的话咽了一口碎玻璃,吐不出,只得往里吞。

  谭老爷背着手走了几圈,又开口了,“这次要不是急着给二少爷冲喜,也轮不到咱们拣这种好事……还好没让那白眼狼糟蹋我名声,当歌女,亏她想得出来!”

  他一双眯缝眼上下打量一圈招娣,模糊地笑一声,是一个农场主对自己的货物感到满意、店主对自己的待沽商品亮出好价,“这孩子……话少,不机灵,好在还算听话。”

  她在这目光中回忆起无数次夜晚,她睡在小房间简陋的地铺上,谭老爷偷偷伸过来的被窝下的手。那些手指,蛇一样,吐着毒丝,游弋过她的皮肤。她害怕极了,在黑暗中睁大双眼,但恐惧和懦弱是另一双无形的手,掐住她的脖子,堵住她的喉咙。要等好一会儿,听见谭太太在里间含糊的梦呓了,那手才心满意足离开。她安静地躺着,神与体脱了节,无法理解正在发生的一切,浑身都僵硬住,自己在半空中俯视着自己一动不动躯壳,冷冷笑着,冷冷的,夜晚把所有情绪都遮掩住。她是一个过于早熟的母亲,经过生产与死亡的疼痛,娩出体内尚存的热泪,直到最后,连眼泪也流不出了。

  “阿爸。”她试探性地开口,“能不能不要……”

  一句话还没说完,谭老爷一脚就踹过来,正中她的小腹。她疼得眼前发黑,跪倒在地。

  谭太太想去扶她,可刚伸出手,又瑟缩着收回去。谭老爷重重呼出一口气,“我就知道,你这个小贱货,天天跟着洋人鬼混到一起,能是什么好东西?以为别人会看上你这个下流胚子?我早打听过,人家再过几天就要跟着船走了,你还在这里发什么媸梦!要不是龚大人挑中你,今晚就拉你去沉塘……”

  羞辱与谩骂的刀子把她戳开,一点一点的,扎出无数个洞来。她的神思与灵魂漏出去,飘到温思天口中那个更好、更美、更快乐的世界。他会明白一个从小遭受这些的女孩对那个世界的渴望吗?她想,他会明白对一个没见过海的人描述大海是在剥夺她仅剩的、可怜的自尊吗?

  谭老爷骂累了,喝口水,吩咐道,“把她关到柴房里,等时辰一到,八字合上,就让人抬到龚家去!我看她还能搅出什么花样、行出什么风浪!”

  他没料到先兴出风浪的是龚家。久卧病床的龚二公子大概冲不起如此重的喜,担不住天降一房新媳妇,当天夜里发起高烧,鸡还没叫够三声就断气了。龚府喜事变丧事,下人在刚挂起的红灯笼上罩起白布,请来的乐行师傅一人收两份钱,上半夜奏欢歌,下班夜吹葬曲。

  谭家在第二天接到消息。谭老爷甫一听便背过气去,再一听不必送还彩礼钱才缓过神,拍拍心口,开始为素未蒙面女婿捶胸大哭。

  季沉漪悄悄躲在门口,他脚步轻,气息浅,控制住身形,很少被人发现。

  “您受累……节哀……”

  “是,谁也不想……龚大人的意思是……”

  “这是最好的……对风水也好……”

  “听说……愿以正妻入坟……”

  “宗祠里……牌位好看些……”

  “生殉最全脸面,且对龚家气运大有裨益……”

  “当然,自然是同意的……饿上十来天即可……”

  “正是……龚大人必不会……”

  季沉漪浑身冰冷,那些零碎的从房中传出的字句万箭齐发,支支穿心,他回家打了盆水,双手捧着试图让自己冷静。他看见自己的脸,在无数个水珠里有无数个自己,不断碎裂、合拢、再碎裂,千千万万,万万千千。人不但没有选择出生的权力,连如何离开也掌握在别人手中。他脑子里全是几天前招娣跟他讲话时的脸,明艳的,少女初成的脸,给他重复讲述着海浪,沙滩,凯文号,桅杆上长着珍珠一样的白色小花,火堆旁说着不同语言的部族与他们的舞蹈。这些东西如同石子,投到她脸上,酒窝里,眼中的湖底,发出一阵阵快乐的回响。

  他一直等到第五天晚上才找到机会。大抵谭老爷认为万无一失,没人会记挂一个小小的招娣,放心地落下锁后大摇大摆地开始吸他新买的、最上品金玉鸦片膏——彩礼钱和龚大人补上的阴聘足够让他大手大脚挥霍好一阵子。谭太太睡得沉,且胆小得紧——估计是亏心事做多了吧,招娣对他说这话时泛出一抹冷笑,每晚总要把三道门、两道窗户关得紧紧的,外头杀了人都扰不到她头上。

  月亮很快升到中天,季沉漪轻车熟路地翻进后院,将柴房门叩响,低声问,“谭姐姐,是我,你听得到吗?”

  他很怕里面一片死寂,那意味着他去得太迟,所有努力都成为泡影。

  招娣气息微弱,呜咽一声作为回应。

  他心头一喜,拿出白天偷来的钥匙,“你别怕,我马上救你出来。”

  等到门打开,招娣并不像他想象中奄奄一息,一只小黑狗蹲在她身边,季沉漪认出是黑姐——她从前收养的流浪小狗,时常在这一带流窜。有时被招娣看见,就会偷偷留些剩饭剩菜喂它,久而久之也就认了主人。因为毛色纯黑,她顺口叫了声黑姐,这诨名就传开了。黑姐脚下堆着两个馒头、几个腐坏的苹果和三个碎了一半的盐水鸡蛋,不知是从哪家厨房的垃圾堆里翻出来的,她就是靠这些撑过这五日。

  看到季沉漪,她既没有获救的激动,也没有自己差点被活活饿死的后怕。她非常镇定,虚弱却稳稳地站起来,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淡淡道,“多谢……我没有家人,从今以后,你就是我亲弟弟。”

  她又摸了摸黑姐光秃秃的头——那上面原本茂密的毛发因为往返挤进窄小的狗洞而磨掉一块,轻轻说,“神爱世人,他会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真是好大的谎话。人不但骗别人,连自己都骗过了。”

  “快走吧。”季沉漪催促道,“我找洪大哥借了路费,他答应让最近去城外做事的朋友带你一起。你出城避避风头,过两个月再回来。”

  “……凭什么走的人是我?我做错什么了吗?”

  她说,“该走的是他们才对。”

  当晚谭家大火,谭老爷和谭夫人不知何故,均未逃出,连同守了大半辈子、等着传给香灯的家产一起,化为灰烬。招娣望着足以吞噬万物的火焰,抱着黑姐自言自语道,今后你就叫弟娃吧……那么想要弟弟,我就给你们一个弟弟。

  她给自己也改了一个名字,叫谭宝禧,阿宝。没人当她是宝,然而只要她自己珍视,她就是要宠着自己一辈子。

  爱需要人教导,恨与愤怒却可以无师自通。招娣死去了,借她的身还魂归来的,是全新的阿宝。招娣想了十五年,想不出未来,阿宝只需要一夜便如梦初醒,——她想掌握自己,她想再也不为任何旁人而活。

  不需要追问与诘难的随波逐流的人其实可以非常容易地渡过一生。可她不,她要活得清醒,即使清醒会带来痛苦,而她终于知道痛苦意味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