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十三章

  如果让京州学堂的先生来分,大抵会把莘莘学子分为两种类型——提笔如神的和提笔忘字的。

  谭宝禧昏昏欲睡地咬着笔杆,她从晨光熹微熬到天光大亮,信纸上仍只有“细细亲启”四个大字。

  “我说,你是怎么想到有那么多东西写的?”她打了个哈欠,桃红缂丝睡衣如水一般自她纤细小腿出散开,“明明从前在李先生家念书的时候都是你跟我一起逃课……还有好几次功课都是我替你写的,怎么现在你就成文曲星下凡?”

  季沉漪奋笔疾书,头埋在纸堆中抬也不抬,心不在焉地回答道,“你就随便写一点……反正信也不是重点。”

  “那哪行。盛连山手底下那帮人,个个跟猎狗似的,太敷衍必定会叫他们看出来。”谭宝禧冷哼一声,“你年纪小,没领会过那些人的厉害,一丝疏漏都不能有。细细本就心神俱疲,要是搞砸了,怕是真得一尸两命。”

  “你先写着,等我把戏本写完了再帮你润色润色。”季沉漪沉浸在写字的快乐之中,墨水流畅地从笔尖滑出,溢着油墨特有的清苦芬芳,他的鼻尖嗅到,便知这造梦的世界由自己主宰,是一种绝对的、主观上的支配,“我之前答应盛中尉一周写完,再不加紧怕来不及。”

  “他有求于你,你再拖一个星期都不碍事。”谭宝禧说,“我还不了解他们?让你办事的时候满嘴好话,等到用完你了,翻脸比翻书还快。”

  季沉漪笑笑,不去争辩,只是笔下不停,“快写吧,别老打岔,我想好的词都差点忘记。”

  “这不是你之前写过的?”谭宝禧问道,“季大才子,还需要重新想?”

  “我想改一改结局。”季沉漪面带笑意,“原来那个不好。”

  “改成什么?”

  “改成……白娘子击败法海,与许仙双宿双飞;法海被关在雷峰塔下十八载,幸得小青常去陪伴,出世后弃了佛法修行,和小青游山玩水。”

  “白素贞怎么可能打败法海?法海怎么可能爱上妖精?……你也太胡闹。”谭宝禧啼笑皆非,“该不会是故意捉弄那位盛中尉和盛大小姐吧?”

  “有什么不行?”季沉漪笔尖一顿,“凭什么邪不可胜正?凭什么人妖必定殊途?我偏要叫他们互相颠倒。再说,法海自诩正道,修心忘情、太上藏性,难道他真把自己当佛祖了?我看他执迷不悟、冥顽不灵,本质同妖有什么分别?我就要看他毁袈裟、烧典籍、恋红尘,情天孽海,永不回身。”

  他越讲越起劲,索性最后轻轻哼起来,“这便是凡心难料、逝水回潮、业火易烧,劫灰尽渡魂销。唉!许官人,问佛前、青灯恨僧,枯禅晚照,哪一个值我春风一笑?”

  白日晦郁,厚云重压,太阳露着半个头,将冬天特有的萧瑟与畸零气息透露给茫茫四野。在十二月,沪城的日比夜更荒凉。百乐门丧失靡靡舞曲与七彩焰火点缀,如同台上聚光灯骤熄,美艳女郎摘下假发套,泄出鸭蛋粉下已松弛皱软的脖颈纹路,衰老一旦试图修饰掩盖,就更显得可悲。

  然而季沉漪一动嗓,阿宝只觉一股激冷寒颤直冲天灵盖,似银瓶乍破,似天风碎玉,昆山凰鸣兰泣露,把她整个人都从这可悲且晦郁的白昼中挖出,自头顶浇个清醒。她十三岁开始跳舞,挚爱亚热带风情热烈步伐与欢快鼓点乐曲,对戏文唱段不感兴趣,更听不出个所以然,只觉得吵且刺耳。为数不多几次被打动,都是季沉漪随口一唱,没有锣鼓胡琴、满座衣冠,她不必凝神,不必牵强,就能听出那条喉咙里绽放着繁花、浮生、高山雾与泉底冰,她的傻弟弟上下唇一碰,家国硝烟或是良辰好景就挨个上演。

  “谭官人,你且说呀。”季沉漪冲她一挑眉,亲亲密密地凑近,“哪一个值?”

  谭宝禧啐了一口,没好气地用双指在他脑门上一弹,“不值不值,哪个都不值你季大老板一笑。”

  季沉漪笑嘻嘻地缩回去,正准备继续写,就听见她问道,“沉漪,你这么好的天分,真的不唱?要是你来百乐门,别说千金了,万金也唾手可得。”

  “你好好当你的红牌阿宝,扯上我做什么。”季沉漪显然听过这话无数次,“我干我的底下生意干得好好的,才不想再趟进什么浑水里。”

  “你这样终究不是长久之道。”阿宝道,“你现在年轻,等再过几年,身体差了怎么办?更何况这桩桩件件,肯拿出来托付你的,都不是风险低的事情。上上次你伤得卧床半个月,上次没拿到报酬不说还差点叫巡捕厅的人抓到把柄,这次细细的事更不简单,这可是在盛连山眼皮子底下。虽说他会顾着几分青帮薄面,但牵扯到此,撕破脸也不是不可能……”

  “操这么多心干什么。”季沉漪满不在乎地笑笑,“船到桥头自然直。再说了,还不一定能活到什么时候呢。”

  “又乱讲。”阿宝佯怒,拿起笔杆在他头上一敲,“呸呸呸,百无禁忌。”

  “哎呀,疼。”季沉漪假装被打痛,求饶道,“我挺喜欢干现在的事情的,真的,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算了,还没到那个地步。但是能认识好多有趣的人,阿宝姐,我觉得,我真的在做有意义的事……能真正帮助到一些人。哪怕微不足道,不过对那些人来说,也一定很重要。况且我从小就练工架,长靠短打,样样精通——比不得书里飞檐走壁大侠,至少也比寻常人身手好吧?”

  他曲起左手,挽起袖子,现出一截薄薄隆起的小臂来。他的身形看上去修长细瘦,稍一用力,却有优美线条展现,昭示自幼时起在木桩拳台上辛苦度过的艰难岁月。

  “我看你是之前在李先生家话本看多了,季大侠,满脑子刀光剑影。”阿宝被他逗笑,又随之叹了口气。她太明白季沉漪了。他在街头摸爬滚打,过得苦兮兮,说出去都会招人笑话的地步。然而他竟然还能从中体会到快乐——她知道这样的人有多么宝贵,以及在这座城里有多么易碎。

  “多亏了李先生家的话本,要是他还活着,看到如今我写得这么出色,肯定第一个夸我。”

  季沉漪讲完这句话,和阿宝不约而同陷入小小沉默当中。他们怀念起那位满口之乎者也的秀才启蒙先生,末代文人总有一腔救世热血,四书五经理学教条灌溉出的悲观理想,他既救不了人,也救不了自己,于是把半生义愤抱负悉数传授给来自家识字看书的领居小孩——无异于对牛弹琴,他们更在意上完课有没有糖果可以带回家。不过李先生素来相信有教无类,面对吵闹顽童也从不敷衍,一字一句解释长恨歌中宛转蛾眉、苦昼短里飞光人寿,十几双幼小眼眸盯着他,有些没听两日便觉得无趣得很,或是被父母叫回去帮工补贴家用、没空再来;还有些新搬来,听见书声琅琅,扒在窗户下渴望地朝里看。他在其中发现一双亮晶晶充满求知欲圆眼睛,是季沉漪;另一双对古书帙卷不屑一顾、但这不屑正是学识上难能可贵特质的桃花眼,是阿宝。他招招手,一张半生壮志未酬沧桑脸庞严肃而和善,小朋友对这位满腹书卷且时不时掏出小零食当惊喜的老爷爷又敬又畏,尤其是他讲到“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会潸然落泪,念到“脚著谢公屐,身登青云梯”会闭眼沉醉,更觉得他与芦月桥纸笔论斤卖、三句话不离粗俗咒骂的大人不同。

  季沉漪后来才意识到美和知识天生自带着令人信服的权威与震慑,胜于拳头和枪口。

  然而再怎么不同的人总有吃饭这一相同需求。李先生胸中万字平戎策不但换不来种树书,连东家的粮食都够呛。在拖欠十个月房钱、靠四邻接济与抄书换来微薄铜板仍吃不饱肚子以后,李先生在一个平淡无奇的日子上了吊。他穿着自己中秀才那天的衣服——那是他一生中最好,最新的衣服,白发长须梳得整整齐齐,脚下散着一摞他视如珍宝的书——他早已买不起用来上吊的长凳了。他走时谁也没告诉,谁也不知情,甚至前一天还叮嘱众学童记得温书。季沉漪回家背了半宿祭十二郎文和归去来兮辞,次日一大早兴冲冲跑来,发现李先生家门紧闭,从窗户望去,再不见先生坐在书案前思考行文,只有一双洗得发白的布鞋鞋尖,从房梁正中垂下,一晃一晃,仿佛着长憾生不逢时的亡灵在人间做最后徘徊。

  那是他第一次直面死亡的巨大冲击。李先生留下火种,他亲手将一部分点燃,也亲眼目睹了一部分熄灭,他不能说清有什么意义,可知道这是重要的事情。

  “李先生走了七年了吧?”

  “算算差不多了。”季沉漪点头,“可惜他无亲无友,无人立碑,逢年过节连个给他扫墓的地方都没有。”

  “先生洒脱,不重身后之事,想必不会在意这些。”阿宝说,“更何况家人……有时可不是替你扫墓的,反而是亲手送你进坟墓的。”

  她尾音咬得狠,笔尖停顿,掉下一滴墨汁,在白纸上泅开一团,像一道死去很久的黑色伤口。

  季沉漪闻言,知她又想起往事,问道,“羡娣姐又叫你过去吃饭?”

  “是啊,你也知道,隔三差五就来一次。”阿宝笑得有几分无奈,倒看不出生气的样子,“我说我最近不舒服,叫她都别来问了。”

  “她挺想你的。”季沉漪托着下巴,“我上次还看她买你的画报呢——《沪新舞刊》那张,穿高跟鞋的,说你是女明星。”

  “女明星哪有我这么潇洒?”谭宝禧说罢,犹豫片刻,还是松口道,“……跟她说我下周再去吧,我最近的确很忙。”

  “好。”季沉漪笑眯眯地应了,仿佛吃准她嘴硬心软,“羡娣姐肯定很高兴,保准做一桌子红烧肉、锅包肉、梅菜扣肉。”

  谭宝禧对他的揶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哼哼道,“……少放糖。”

  与百乐门私下流传保持身段节食方法不同,阿宝一日三餐顿顿都得有肉,不论是浓油赤酱本帮菜还是火爆呛人川蜀味,她都津津有味。她自嘲说这是因为从前被饿怕了,总需要食物来弥补缺失多年安全感。“没挨饿道濒死的人不会懂那种恐惧。”她对季沉漪说,“和别的恐惧完全是两码事。那种感觉……就像是从根本上,由内而外,作为人最基础最直接的痛苦。就像是动物。对,面对它的时候,会让你觉得自己不再是人,只是纯粹的动物。”

  她今年二十一岁,有最响亮名气、最璀璨珠宝、最华美生活,但她的某一部分永远停留在七年前,那个面黄肌瘦、沉默寡言的小女孩,在芦月桥边、井韵巷第十八弄的桃树下,走进火海,再也没有出来。

  那时她十四岁,和姐姐类似,有一个很常见的名字,叫招娣,谭招娣。谭老爷在井韵巷是个鼎鼎有名的人物,不单单是因为大女儿羡娣还没成年就当上百乐门数一数二伴唱小姐,更因为他住两进两出小院、祖上留下不菲家产、每周能去隔壁街与狐朋狗友喝上一两回小酒。这在那一带绝对算得上是丰衣足食格格不入的富豪之家了。事实上,要不是他抽大烟、赌筹码输掉了原本的宅子,谭老爷才不会选择搬家到芦月桥这头来。她是心知肚明的,嘴里叫着阿爸阿妈,其实她和姐姐都是买来的,谭夫人从一排插着草标的孩童里一眼挑中她,说这个好,模样好,眼睛亮得很,不像其他的死气沉沉,脸蛋又饱满,看起来就很会“招”,就叫招娣吧。

  谭老爷在后边冷嘲热讽,“上一个你也说面相好,一定能引来男孩,结果呢?好吃好喝养了她五年,一个儿子都没引来不说,转身就去做了下九流行当,要不是还知道每个月寄几个钱回来,看我不头一个打死她!我谭家世代书香门庭,哪出过这种丑事?还不是因为娶了你这个生不出长房长孙的,叫我怎么有脸去见列祖列宗……”

  招娣对于自己父母的印象就是在这样的争吵中开始的。同她一起被买下的还有三个年纪差不多的小男孩,周邻都劝谭老爷看开些,买个男孩算了,从两三岁养起,没分别的。谭老爷偏不,梗着脖子,瞪大一双金鱼眼,“行不通、行不通,让一个没有血脉关系的人日后入祠堂、埋祖坟,这可是、这可是天打雷劈、大逆不道之事!我谭家必须传香灯、续香火,不然我的衣钵家业给谁继承?便宜了外人,我宁可一把火烧了!买来的,买来的都是养不熟的白眼狼,看看那个白眼狼,周大官人的小妾,多好一门亲事?嫁过去锦衣玉食,洗碗都不用自己动手!她倒好,转头就去干下贱事,天生的腌臜贱命,下贱胚子!”

  ——提起羡娣的旧事来他仍是愤愤,连名字都不愿再提,用“白眼狼”代替。纵使羡娣月月寄来真金白银,早还清他施舍的残羹剩菜。

  在谭家的日子过得并不好,但总算不太坏——再坏也坏不过被一次接一次卖到不同人家了。她每日鸡叫三声便起床,劈柴、打水、烧饭、扫地,难怪都讲谭老爷精明,养一个丫头,连找长工和厨娘的钱都省了;等养大了往外一嫁,换笔彩礼,多划算,不愧是井韵巷里头号富人,算盘打得多响亮。

  第十八弄里住着谭老爷、黄大姑和林三姐,隔着几百米路,往左走是黄家,黄大姑待她很好,帮人洗完衣服后总爱煮面给她吃,同她讲从前羡娣攀着篱笆走过来讨糖吃,如今都出落成会自己赚钱的大姑娘;往右走是林家,林三姐十六岁那年高烧烧坏了脑子,待人接物糊糊涂涂,颠三倒四,嫁到井韵巷后生了个傻儿子,叫林童,七岁了还学不会说话,见人只会呵呵傻笑。丈夫早年间当河工被山洪淹死了,亲离友散,是十里八项嘴里的“疯姑婆”“怪娘姨”,常有人欺负她痴呆,将垃圾秽物扔到她院里。

  招娣不喜欢林童,总觉得他一脸憨相,骇人得很,有几次还撞见他踢墙根下的小猫为乐;她喜欢跟季沉漪一起玩,不单单是因为黄大姑对她和颜悦色,季沉漪小她近两岁,机灵得很,时不时偷偷摸摸怂恿她干些大人禁止的事。两家后门离得近,她在后院喂鸡时听到左边季沉漪开嗓,“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一唱就是一上午,那声音清越高昂,把她的瞌睡烦闷都唱没了。过一会儿,墙上露出一个小小的头颅来——一看便是季沉漪又踩着砖爬上来,悄悄问她,谭姐姐,下午李先生讲荆轲刺秦,“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可好了,去不去?

  她摇头,要么是水没烧完,要么是衣服没晾完——活总是没有做完的时候。尽管谭夫人当着旁人的面也对她说过,“啊哟,招娣小囡别总瞎忙,偶尔出去玩玩可以的。”然而招娣明白得很,那眼光代替不能叫旁人看见的掐在她身上的手,这种允许代表的是不允许,就像“丫头片子多不值当,贪玩,啊哟其实她一天清闲得很”“来啦?来,吃糖,我家招娣不吃,她平时老偷糖吃,牙都吃坏了”一样,听听罢了。

  季沉漪才不管那么多,三下两下又从墙头翻下去,溜到村头听李先生上课了。黄大姑倒是对此很宽容,毕竟在她眼里,识文断字是高贵身份象征,多读些书,连唱戏都能更入心入耳,没坏处的。等到晚饭前,招娣做好菜、摆好筷,她在院子里等父母吃完,季沉漪还会再从墙上出现,跟她复述今天先生的课。她一边拧着湿衣服,一边听到季沉漪讲得口干舌燥,黄大姑端着水,叫他小心些别摔了,衣服晾了一排,她力气小,拧不干净,水珠时不时滴下来,落到她仰起的脸上,像是她不敢哭出来的泪珠。

  【戏文是我随口瞎诌胡编乱造的,小学生水平请勿较真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