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十二章

  刚开始谁都没有再开口。季沉漪走在后面,盛明烨高大的背影在他一步之外,不徐不疾地保持着距离,夜色下阴影一半投在他身上,一半随他的步伐往前移动,让他感到十分安全。

  起初他以外盛明烨的宵夜指的是在富华饭店或是三元厅那种地方,摇铃以后有穿白西装打领结的侍者用银盘子送上装饰着花瓣的西点蛋糕、白脱小碟,他跟着阿宝去过几次那种地方,空气里都是小提琴拉走天鹅湖的余韵,香甜滋味盈满口腔,用刀叉必须四个手指力道适中小心翼翼,以免发出不优雅声响破坏高等人士醉心氛围。再不济也得是淮州路一带,专为衣领上别勋章或腰上系英制手表人士留下赏景坐席,四菜一汤用细瓷碗盛上,燕窝鱼翅铺满红木餐桌。

  然而他跟着盛明烨走啊走,走过繁华街景,走过万国大厦,走过使馆区,走过高大树木遮蔽林荫道,走进一片混乱、嘈杂、充斥着脏话与低价叫卖私药皮货年轻肉体的人群。他对这地方再熟悉不过——他就是在这样的窄街陋巷里长大。他记得每一寸土地,清除每一株草、每一朵花,认得那下面的瓦砾、石块与它们之间的蚯蚓蚂蚁,在穷奢极欲、钟鸣鼎食的中心之外,沪城慢慢露出它的另一面。季沉漪生在这里,不出意外的话,估计也会埋在这里,这座城不论光辉或萧条,已经是一座刻着他名字的墓碑,他了解这些地方,了解这些贫穷、哀愁与苦难就如同了解自己的肉体,因此他不得不爱这里,这就是沪城,它与生俱来的魔力,人人都说自己恨它,但人人又都承认离不开它。

  等到盛明烨终于停下脚步时,他们面前是一家只有两张小桌板的馄饨摊。摊主是瞎了一只眼的老朱头,人送外号朱瞎子,擅长给野猫接生、吓唬半夜嚎哭孩童、睁着剩下那只眼用石子精准命中十步之内吃白食小混混和将一把祖传大勺抡得呼呼作响往碗中灌入滚烫馄饨汤,一勺一碗,决不会多,决不会少,童叟无欺。人人都有自己独特本领,上层人士运筹帷幄、谋算往来,穷人也有穷人自己的能耐。

  “两碗馄饨。”盛明烨熟练地拿桌上的抹布擦一擦,转向季沉漪问道,“能吃辣吗?”

  “能。”季沉漪紧跟着他坐下了,比他更熟练地朝老板招呼,“朱叔,这顿记我头上。”

  朱瞎子慢吞吞掀起独眼的眼皮看他一眼,“哦,平平啊,好久没见你来了……你在我这儿赊的账都快翻年了,什么时候清啊?”

  季沉漪脸一红,“过两天,过两天就来给。”

  “朱叔的规矩你可别忘。”朱瞎子往滚水里填料加菜,“欠账从不留着过年,从不例外。”

  “诶,知道了。”季沉漪含糊道,“放心。”

  朱瞎子哼了一声,算是应承,在摊上忙活开。盛明烨打量着对面的年轻人,季沉漪在这样的环境中明显放松不少,与前几次在他面前的窘迫、不安与格格不入相比,显然更适应这里的鱼龙混杂。如同一滴水,不必知道它来自哪里,但它的归属永远会是大海。与盛明烨所习惯的那些用金银堆砌、珠玉垒砖却死气沉沉的大厦相比,这里显得如此真实,如此富有活力。他从奢华昂贵的高楼坟墓里钻出,短暂地得以呼吸到烟火人间的空气。

  “还好你想吃馄饨。”季沉漪咬着嘴唇笑笑,“我还真想过要是你想去那种好地方吃佛跳墙之类的怎么办,嗯,我真的请不起。”

  “好地方?”

  “你知道的,就是租界那一边,那些豪华酒楼一类的。”季沉漪殷勤地又掏出一张纸巾——看来他对这一带真的非常熟,盛明烨想——试图把糊满油污的桌面擦拭得稍微可以入眼一些,“盛长官,你真有眼光,别看这附近的小吃摊看上去不怎么样,我向你保证,味道一点都不比对面差——朱叔的馄饨卖了快三十年,我之前还看到过刘局座带他夫人来吃。”

  “你认识刘局座?”

  “不太认识。”季沉漪嘿嘿一笑,“他们坐在车里,让手下来买的,我听见了。”

  盛明烨失笑,“那要是我非要去吃佛跳墙呢?”

  季沉漪认真想了想,一脸纠结,“那我只有朝阿宝姐借了。”

  “她同你这么生分?”

  “这是阿宝姐的规矩。她从来不给男人花钱的。”

  “阿宝小姐规矩真不少。”

  “但没人敢不守她的规矩。”季沉漪发出一声笑来,“我连朱叔的规矩都不敢不守,前年忘了清账,他大过年到我家上门讨债,我姆妈把我好一顿骂。”

  “知道就好。”朱瞎子适时端上热气腾腾两碗,笑骂一句,“你们这些小崽子,规矩可不能忘。黄大姑还好吧?自从她搬走,这一片可在没有那么好吃的阳春面了。”

  “都好。”季沉漪道,“姆妈也很想念你们。”

  他没有提“有空过来看看你们”“等得闲了聚一聚”之类的话。这是芦月桥一带人们特有的友谊:我不会说你是我的朋友,我不会对你的任何选择做出任何指责或建议,没有人对另一个人有任何责任,所有人的命运与生活都是一样艰难并且不需要什么额外解释。但如果哪天你没钱吃饭,可以免费来我家拿些粮食。

  一辆德国顶级轿车值二十箱金条,一串东海珍珠值三间平房,这些东西芦月桥的人们连见也没见过,可能一辈子都换不来看一眼的机会,然而他们仍有自己的规矩。这是金钱与地位都难以替代的某种特质,无法捉摸,难以定义,可它们的的确确构成生活中不可或缺一部分。

  馄饨煮得滚烫,皮薄晶莹,透出里面一点肉馅的虾粉色。一瓢辣油,两撮葱花与芝麻,一勺紫菜往上面一撒,在湿冷冬夜的寒气里胜过龙凤楼八千块一桌鲍鱼宴。季沉漪拿勺子一搅,在冒出的水雾弥漫里,盛明烨、芦月桥、远去了的大半个城市与隐没在他们身后的高树丛林都变得淡且失色,像是只留下似是而非轮廓,在浩渺星穹下,一切无足轻重。

  盛明烨往后一仰,轻轻靠在并不结实的椅背上。他的目光落得很远,仿佛穿过露水,穿过忙碌人群,落到七年前,同一个地方,年轻的自己用同一个姿势坐在这样简陋便捷的小摊贩前,面前摆着一碗夜宵,肩上捆着被敌人或自己的血染红的青纱,对明天充满惶恐却也充满希望,以为世界尚有一席自己的容身之地。

  他太长时间没有来过桥的这一边了。常吃的阳春面摊换成甜汤以后,粉粿、小笼包、绿豆汤的铺面也逐渐换了老板,一些人一直在这里,一些人死去,一些人不知所踪,去向成谜。上一次路过这里还是两年前,他替盛连山从小公馆接人。接的是个初出茅庐的小歌星,刚出了几张月历挂画,就被盛大帅钦点到府上。小歌星原本打扮得青春靓丽,烫着那两年时兴的小卷发,将她稚气未脱脸庞硬生生显老几分。她和盛明烨叽叽喳喳讲了一路缓解自己紧张心情,说自己从小为生计所苦,父母病重,弟妹年幼,盛大帅许诺两个月后送她花园别墅接全家去享清福,再不用挤在片瓦之下。她还说她最初在芦月桥头卖唱,受很多欺压,青帮洪记和联社都讲规矩,不来搜刮她可怜女子,但路人白眼轻贱是少不了的。她十六七岁年纪,看到过往有官家小姐着西式套裙,背书包与纸笔,想来是去讲堂念书,好羡慕。将来等弟妹长大,她也想去继续完成中途因贫穷而辍停学业。她到公馆门口时一片乌云飘来,遮住星光月光,如同象征一些人间不必言说的隐喻。她心里一阵发慌,望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疾景流光,莫名的悲怆与哀痛从四下空虚处袭来,愈演愈烈,过了一会儿,她抱着双肩,小声抽泣起来。

  回去的路上杨大海想起他还饿着肚子,腹内空空,提议去芦月桥吃宵夜。他看着桥对面,车窗凝着雾气,只看见远方的模糊灯火,隐隐绰绰,桥边水声叫卖不绝。他想起方才的卖唱女孩,说了句算了,没有踩下刹车,任由车轮飞快驶过,转眼间便将那一方人间甩在脑后。次日他便去了外地办事,三周后再回来,小公馆早已换了人。那个失去消息的女孩叫甜甜还是倩倩,他忘记了。盛大帅有没有真的给她花园别墅,他也忘记了。只记得她提起自己也想去读书时眼中有光,然而很快就熄灭。

  后来他越来越忙,越来越习惯用镀金餐具吃一客三分熟牛排,在马爹利和波尔多的醉人沉香里谈笑往来,没有人会跟他一同在芦月桥吃夜宵,他们的漂亮衣摆或雪白衣襟沾上桥这边的空气都觉得是种玷污与亵渎,他们宁可在龙凤楼或富华酒店里吸一晚上万宝路的烟雾,也不愿看一看芦月桥边清明疏朗月光。

  “吃呀。”季沉漪在风卷残云中催促,发现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桌面,“盛长官,凉了就不好吃了。”

  说罢他又低下头去,专心致志地开始犒赏自己肠胃,连脸颊都被馄饨塞得圆鼓鼓,像只贪吃的掉进米库的小仓鼠。

  盛明烨发觉他已经把季沉漪暗自比拟作过好几种动物,小狗,小猫,小鼠,小兔子,只要不是人,那么久总有几分可爱之处的。然而再怎么觉得可爱,人对于小动物,总归是不会有别的更沉重的感情。只需要简单地享受一些对方带来的澄澈而纯粹的愉悦与生命力,不能够也不足以掺杂进去深究、真实的生活,而这正是这份可爱的弥足珍贵之处。

  所以他只是微不可察觉地笑了笑,慢慢也低下头去,和季沉漪一样专心地吃起来。

  与不记得从前的很多事、很多人一样,他不记得自己从前有没有吃过朱瞎子的馄饨。大脑有它自己的保护机制,它必须要遗忘一些东西,才能让人重新鼓足往前走的勇气。盛明烨知道这是徒劳与食物带来的片刻虚假安慰,可在这一刻,他是真的十分希望记住这碗宵夜的味道,记住在一片吆五喝六讨价还价中的寂静,记住头顶那轮银白的月亮。

  “好吃吧?”季沉漪用纸巾擦了擦嘴角,又抽出一张新的,叠好放到他手边,“我说得没错吧,绝对不比佛跳墙差。”

  他带着些许得意,说得信誓旦旦,就像吃这一碗廉价小摊的馄饨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事情。

  “嗯。”盛明烨点点头,“多谢请我吃这么好的宵夜。”

  这句话要是由别人来说,不论是语调夸张或是摆出真挚脸孔,季沉漪绝对会认为是一句嘲讽。然而盛明烨只是平淡无奇地讲出,不带任何感情,这竟然让他有些小小的不好意思起来。

  “呃,不客气?”他小声道,“馄饨我还是请得起的……要是你想的话,我还可以请你吃面、蟹壳黄、鸡粥和咸肉汤。”

  他说着说着又兴奋起来,“这一代我特别熟,王婶的鱼片、刘哥的生煎馒头、江姐姐的豆面卷,还有苏婆婆的酒酿圆子,别的我不敢保证,但在吃的上面,全芦月桥你可找不到比我更靠谱的人,就连谭班主都夸我比富华酒店的凌大厨子还会吃。”

  “没看出来,你还是个行家。”盛明烨从容地拿起他递来的纸巾,“戏班子里的人不是必须得吃得节制?祝西楼住在小公馆的时候,日日只吃水煮青菜和鸡蛋羹,还得少放油盐调味,可没少折腾秦妈。”

  “就是因为得少吃,所以才得吃好吃的。”季沉漪理直气壮道,“不然多亏啊,本来就不能多吃了,怎么能把吃饭的机会浪费在难吃的东西上面?”

  他过于振振有词,盛明烨居然觉得很有几分道理。

  “再说了祝师姐她们就是吃得少,才唱得不够好。”他大言不惭道,“连挽花都没力气,怎么可能再去踢枪提刀?”

  盛明烨似笑非笑,“祝西楼可是号称沪上第一青衣,还不够好?这话要是让别人听去,谭班主又得骂你。”

  “那你可别告诉别人。”季沉漪沉吟一会儿,“否则以后我连馄饨都请不起你了。”

  这句话不知为何打动了盛明烨,他只觉得有一股尖锐的热流击中了自己。连同方才的夜宵一起,从胃部散发出沉甸甸暖洋洋的惬意。

  “好吧。”他微笑道,“谁让我吃人嘴短。”

  凤凰台在城西,盛明烨住城东,芦月桥在城南,所以当他们决定站起来往回走时,朝哪个方向成了首要问题。夜很深了,但芦月桥热闹不减,三三两两码头帮工和车夫一波接一波往来,混杂一些在短旗袍外笼织花披风或毛呢大氅的女郎,将夜色涂抹得靓丽动人。

  他们沿着桥边往前,在到达下一个路口前,仍有一段空白可供思考前进步伐。季沉漪吃得腰腹撑撑,头脑昏昏,坠入一片幸福的、酒足饭饱后特有的甜蜜混沌中。路过路旁草丛时,叶梢露水濡湿他的裤脚,间或的凉意使他在晕眩与清醒里反复穿梭。

  “季平。”

  他听见盛明烨叫他的名字。因为过于渺远,他怀疑是自己的错觉。于是他偏过头去看到后者挺拔分明的侧脸轮廓,芦月桥的灯光忽明忽灭,背景朦胧,如同油彩水墨泼在一起的长卷。他等了好一会儿,盛明烨没有再说别的话,只余下不相干人声水流,从他身边淌过。

  他不知道很久以后自己是否会怀念这一刻,但这一刻他没来由地感到安心。

  “你小心一点。”

  “什么?”

  季沉漪疑惑地问道。盛明烨疲惫地抬手,按了按自己眉心,“戚寅衍和何部长搭上了线,何部长之前捧过他好一阵子,他一直推三阻四、反复拖拉,最近忽然爽快松口,难保不是因为对你怀恨在心,想借此报复……我不管你是什么来路,想要挑些什么事端,沪城是一汪污水,龙蛇共沦,人人都想往这里伸手,里头有大鱼,但多的是别的会咬人吃人的东西。”

  季沉漪勉强笑笑,“盛长官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太懂。”

  他的眼睛是圆圆甜甜杏仁状,瞳孔又黑又亮,盯着人看时,总是一派天真赤忱。然而再往里深入一些,却什么都看不出了。

  “是吗。”盛明烨平静地弯了弯唇角,看着这个比自己小了将近七岁的年轻人,“上周田三在牢里偷偷和人喝酒,醉了以后说自己压根不认识杜小姐,他是因为同人打赌,输得倾家荡产,不得不答应带上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女人。他做蛇头这么多年,从不走不熟知根底的货,这次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第一次见你,恐怕你也不是被他拐骗,而是跟着去押货的;挡在杜小姐前头、还故意摔了一跤引人眼球,应该全都不是巧合吧?”

  季沉漪背上蓦地浸出一层冷汗。盛明烨接着说道,“后来在何部长家,我问过了,当天早些时候,是戚寅衍过去唱的过场。你悄悄跟着他,是想看他与何部长之间究竟有没有猫腻,还是想抓到他的,亦或是抓到何部长的把柄?”

  “戚寅衍这种人我见得多了。”他说,“他没你想象中那么好对付。季平,不管你想从这座城里得到任何东西……都没有那么容易。”

  “自然,你大可以当做没听过我这番话。”盛明烨轻松道,“我没有资格教训你。在你眼里,我大抵和那些人是相似的。再怎么不同……本质上,不过是一个权柄的追逐者……这座城的俘虏罢了。”

  季沉漪忽然笑了。

  这笑容与他从前所展现的那种愚蠢和无邪全然相反,充满辛辣讽刺意味。他慢慢收起下垂的眉眼,盛明烨这才发现他与阿宝都有的那种凌厉锋芒与漂亮生动的攻击性,像藏匣入鞘的宝剑,淬过火才露出雪亮迫人刃光,让人移不开眼。

  “此身合为稻粱谋。”他淡淡道,“我什么都不想得到。不过是想活下去,活得能稍微像个人样。盛长官,我这种街道巷口混迹的小人物,不过是和另一些小人物一起抱团取暖,赖以谋生。大家互相帮扶一把,好不被饿死冻死,在沪城,无论是哪一片城区,像我这样受人委托赚些稀薄财物、做些灰色地带别人不愿沾手营生的人比比皆是,哪里值得你动这么大心思?”

  “沪城里没有小人物。”盛明烨低声道,“只要抓住时机,人人都可以是主角。”

  “但没有人可以永远是主角。”季沉漪答道,“为了当一时的主角付出一辈子的代价,值得吗?”

  “那你这么帮杜小姐,值得吗?”盛明烨反问道,“你跟她非亲非故,相交甚浅;就算是谭小姐,对她而言也只是个普通朋友。要是认真追究下去,你可能会跟田三一样进牢里过年,甚至可能掉脑袋。”

  “她给了钱,我接了活,自然就得做。”季沉漪道,“大家都有规矩。不是正经行当,名声更重要。否则以后没人来委托做事,我岂止吃不成宵夜,恐怕你就得见我活活饿死在桥头。”

  “能赚来饭钱的就是正经行当。”盛明烨一脚踢开面前一只空瓶,不知是哪位醉鬼借酒痛饮以此忘记生计苦闷,沿途零零碎碎摔了不少酒杯酒瓶碎玻璃。他崭新漆亮靴尖碾过,发出轻微的破裂声,一如他碾过半个沪城情仇爱恨、半生往事已盖棺定论。他的罪恶与这座城生长在一起,连根同气,密不可分。他已经站在了绝大部分人的肩上,他可以碾过他们如同碾过脚下一片瓦砾,然而他仍觉得什么也抓不住,什么都是乌有,顷刻之间大厦就会坍塌,宫殿化为废墟。

  “盛长官,你是明白人。”季沉漪道,“正不正经都为一个活字。清高孤傲是为了活,奴颜婢膝也是为了活。一个活字拴在喉咙上,人总得想办法先吃饱饭再说。”

  他这话讲得糙,理却直得很,差点就明明白白把“我缺钱”三个大字写在脸上。

  盛明烨盯了他一会儿,摇摇头笑起来。

  “很好笑么?……”季沉漪郁闷地鼓起脸颊,“……我之前装得很差么?”

  他皱着眉,小狗似的黑亮瞳孔,可眉眼生得锋利,刃光照雪一般,矛盾让美貌变得深刻与生动。盛明烨明白那种矛盾,是……他既失望绝望,却仍旧想去相信。是他既拿着刀,还相信刀尖上会开出美丽柔软的花。

  “很好,差点骗到我。”盛明烨止不住笑道,“可惜,我也是街头出身,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单帮、揩客、中间人,你干过的,我大概都干过。”

  “阿宝姐早就说过你不简单,叫我一定记得绕着你走。”季沉漪苦笑,“早知道我就听她的了……她还说真假半掺才难辨,我十句真话掺一句假话,结果还是被你看穿。”

  “嗯,我知道。”盛明烨镇定自若,“毕竟蠢是装不出来的。”

  “盛长官,没必要当面这么说我吧?”季沉漪索性破罐子破摔,也不再维持一贯的表象,“起码你最开始是被我骗过去了的。”

  “还不叫蠢?哪有人会大庭广众之下大打出手的。既然要干影子的事,最好就把自己活成影子——谭小姐没告诉过你这个规矩?”

  “我忍不住嘛。”季沉漪嘟囔道,“阿宝姐骂了我好几天了……我哪知道那天会碰到你。”

  “那当时你准备怎么办?戚仁东称不上手眼通天,好歹也在何部长那些人面前递得上几句话。”

  “……就回去求求阿宝姐,让她找白少的人出面,帮我解个围。”季沉漪老老实实答道,“她替我收拾过不少烂摊子,也不差这一回。”

  “你跟她关系这么好,怎么不让她向白承要个面子,把你送去南边或者港岛做事?”盛明烨道,“不管是哪里……总强过在沪城。”

  “我是在沪城里出生长大的,我姆妈、朋友,都在这里,我又能去哪里?”季沉漪迷茫地叹了口气,“更何况……我爱这里。盛长官,你不要笑我,我真的爱这座城,爱这些土块、砂砾、石板,爱芦月桥,爱这条江……我也恨它——但,唉,我说不清楚。”

  他转过头,水流奔驰,逝者如斯。他看过快十八年沪城每天的日出日落,阴晴雨雾,在暗巷里挨过打,在塔楼下种过花。他心知肚明在那些高贵人物的眼中,自己不过是与臭虫为伍,过着和老鼠蛇蚁没两样的下等生活,连提一提他们的名字都好似是辉煌壮美不夜城的玷污。生活与生命都太廉价,就算他孤注一掷、赌上赊来的余生,也连赌桌都上不了,扔筹码的资格都没有。然而这些臭虫、老鼠、蛇蚁给了他真心、给了他温暖,在他饿肚子的时候给他一口饭吃,风吹雨淋时借他衣服、借他破房,在他受欺压时替他出头,即使因为对方太过强大而无能为力、不得不忍气吞声,他们也告诉他——你不孤单,你是我们的一员,你身后永远不会空无一物。既然这样,他能怎么办?他拥有的那样少,碎的,坏的,不值钱的,他仅有的,那么他必须付出真心,抛开所有修辞暗喻,必须真情实感地爱这一切——这是他的规矩。

  出乎他意料的是,盛明烨没有笑他,更没有把他当成一个荒谬的疯子,而是珍而重之地点点头,“我懂的。没有哪个地方能比沪城更好了。”

  他们在最好的夜色里并肩走着,短短一段路,走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