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十章

  “我听说杜小姐是为了供她前未婚夫念书才会到百乐门跳舞。”盛明烨道,“至于她为什么会找我帮她,除了觉得我有能力替她找到人以外,大概也是被逼无奈,不得不出此下策吧。”

  “可能……可能她觉得你是个好人。”季沉漪拿着纸条,翻来覆去看了又看,仿佛那白纸黑字下还潜藏着什么未尽的话语,“阿宝姐说,杜姐姐很可怜的,从小就爹不疼娘不爱,她哥哥还老打她,没满十五岁就赶她出来干活。好不容易遇上宋祁——就是她未婚夫,可是宋家老早就给他定好娃娃亲,等着他一毕业就结婚。宋祁不愿意,跟家里断绝关系,他们实在没有钱了,杜姐姐才会到百乐门的。没想到会遇上这种事……”

  “季平。”盛明烨平静地打断他,“我想你对我可能有点误解。我不是好人,按你的理解,我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坏人。上次帮你,只是因为那是最简单快捷的法子,而且我还需要你写新的戏本,仅此而已。”

  他叹了口气,“别再说我是好人了,我也不想当个好人。”

  好人?好人是在乱世中活不下来的。

  好人是要被拿去填进时代的炉膛里作煤灰,好烧出一点血色仅存的光亮的。

  季沉漪一愣,手足无措地看着他,但过了好一会儿,仍鼓足勇气般道,“……可是你还是帮杜姐姐来百乐门了,没有告诉那些人,也没有把纸条扔掉,”

  盛明烨耸耸肩,“医生说过顺她心意最重要,当务之急是她顺利生下孩子,大帅高兴了,对大家都好。”

  他面上风轻云淡,眼神毫无波澜,然而季沉漪注视着他,却觉得自己在注视一片埋藏了许多暗涌与痛苦的深渊。

  “……行。”他只是轻轻说,“盛长官,我不会再那样讲了。”

  “也许你只是举手之劳,只是、只是顺手而已。”季沉漪说,“但是这对我很重要,从来没有别人这么做过。不管是戚寅衍,还是今晚来百乐门帮杜姐姐……这些、这些真的都,对我很重要。”

  盛明烨的不动声色终于被他击溃了一点。他想骂人,想说别人没有这么干过什么都代表不了,你没遇上是因为你运气不好,抱着一点碰巧得来的、有目的性的善意当成什么稀罕玩意儿;想跳起来指着季沉漪的鼻子问怎么会有你这样的蠢货,趁早滚出沪城去,否则哪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然而他到底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默默地、深深地看着比自己矮了一个头的年轻人。

  而这位年轻人对他复杂的内心活动无知无觉,一派诚挚地讲着没有任何意义的、连三岁小孩子都会嗤之以鼻的废话,那张年轻干净的脸孔看起来居然还有那么一点喜悦。

  “……谁说我打算帮你的杜姐姐?”盛明烨笑了笑,“我好像还没答应要帮她吧?”

  他享受着季沉漪片刻的错愕,继续说道,“就算我随她的愿,让阿宝替她和宋祁重新牵上线,又有什么用呢?她怀着大帅的孩子,看管她的人寸步不离,难道宋祁还能带她私奔?没出西云路就会被抓回来。等她生了孩子,就凭她刺伤大帅还三番两次逃跑,大帅不可能容下她。”

  “那……那她会怎么样?”季沉漪傻乎乎的,没听出他背后台词,“难道盛大帅会……会杀了她吗?”

  “你觉得呢?”

  “那可是他孩子的亲生母亲……!”

  “那又如何?”盛明烨支起身子,“你以为他会在乎?你以为有人会在乎?”

  季沉漪说不出话来。

  盛明烨叹了口气,“还记得我上次跟你说过,我从前也像你这样,对这种事无能为力吗?”

  “记得。”季沉漪不懂他为什么突然换了话题,仍然赶紧点头答道,“是谁抄了你的什么东西吗?”

  “算是吧。”盛明烨调整了一下姿势,移开视线,不再看他,“很久以前……在我还是你那个年纪的时候。”

  他提起那些灰暗的、泥土里的日子。于是阿宝房馨香温软的小榻、躺椅、铺着的一踩上就几乎陷进去的波斯长毛地毯,连同被房门隔绝的歌舞升平统统下沉,再下沉,接着郁平路油腻腌臜的狭长暗巷升上来,再升上来,四面漏风的拥挤平房升上来,1919年盛夏褥暑污秽的太阳升上来。

  在那个夏天快要冷却下的时候,他如愿以偿,在盛连山驻沪城西边的军队里当上最底层小兵。他谨记着熊哥带来的屈辱与不甘,从一开始就卖力训练,领没人肯干的任务,做起得最早的巡逻员,从前在青帮的日子藏在他的骨血里,如今一点一滴帮助他塑出新模样。

  当然并不会那么顺利,尽管他早已做好自认完全的准备。头一个欺负他的是营长的勤务兵,大他十来岁的南方人,原因仅仅是他连续两周在体能测练里拿到第一。勤务兵和伙房陈工头是老乡,盛明烨的饭里不时冒出石子,碎玻璃,或是各种昆虫尸体。某一天陈工头喝多了酒,醉醺醺地分好一堆新兵的饭,突然咧开嘴冲他笑了一下,然后哇的一声吐在他的饭盒里。

  盛明烨忍无可忍,刚揪住工头厨师服领子,就被勤务兵连同几个同乡揍倒在地。他双拳难敌四手,打翻三个,打退两个,最后抓着陈工头互相砸了半个酒瓶,难舍难分地倒在地上。

  那时正值盛连山刚刚决定从西北全面进沪,根基不稳,前一任洪上将走得心不甘情不愿,旧部还在虎视眈眈,盛大帅特特传令全军,每两月征收一次各方军报,谁能想出更好的编队法子,更快的行军队形,更低的军费策略,一经采纳,即刻连升三级;要是有任何合他胃口提议,盛大帅求贤若渴、来者不拒,全部重重有赏。

  盛明烨呕心沥血,他后来打出一帮小弟,跟着熊哥嘴里的大海哥趟遍黄浦滩,对城内军和巡捕房冗杂苛难问题颇有心得,只差一个结尾就能递上去。然而等他从禁闭中放出来,夹在兵法里的信纸早就不翼而飞。

  “小盛啊。”取而代之的是排副笑眯眯的脸,“原本私下斗殴,在我们这儿是要立刻赶出去的。但是念在你是初犯,这次记你个警告,就算了。年轻人嘛,火气大,有点血性,不是什么坏事。这之前的事,咱们就既往不咎,你也别去再想了。”

  他过了两天才知道,那个拿着他的布阵图纸一跃成为肩扛三勋的人是排副的侄子,一个连沪城地名都背不全的混混。

  一年后,他凭借出色表现被提拔到营长身边,勤务兵与他低头不见抬头见,数次暗示朝他示好,他视而不见,与营外大海哥配合良好,截了天地门在东海的路线,买来两批便宜军火,顿时成为风云人物,受全营表彰,登上内刊封页,惹来不少红眼。就在他快要将前事忘记时,某天营长副手叫他负责一周防演,他依约忙碌至深夜,一回去发现自己所有东西都被扔出门外,被单衣物撕成布条散乱一地,周围人谈笑风生绕道而走,全都视而不见。那是一月里,天寒地冻,他在的驻地滴水成冰,旁人热热闹闹喝酒煮饺子庆祝挨到新一年,大声读家人寄来电报家书,富裕些的排队给妻儿打电话,他穿着单薄衬衣,蹲在冰天雪地的冷硬操场上,用冻僵的手指一点一点把那些扯得粉碎的琐屑拼起来。

  从那以后他身上或枕下永远都放着一把刀。

  三个月后营长带着他去总部汇报,春暖回温,军服变成领口稍开款式。回去的路上营长不经意看他一眼,随口问道,“小盛啊,你还戴项链?拿出来给我看看,你们年轻人都喜欢些什么调调。”他不敢怠慢,从项间取出一条银色吊坠,很旧了,做工粗糙,以不精细刀工歪歪扭扭雕成一把造型古朴的剑。那是他母亲留下的,做他十岁时生日礼物。其实他对她的印象已经很淡了,但这条项链自他十岁起没离过身,像已经成为他身体的某个部分,即使快要饿死、烂在无人听闻的夜里,他也没动过卖掉它的念头。营长的四姨太在一旁抱着胳膊娇笑,“呀,真好看。”营长轻轻咳嗽一声,他头一回装作听不懂,迅速塞回领口,找了个由头离开。只过去不到两个小时,他被五名彪形大汉按在地上,营长一脸惋惜,“小盛呐,我一直很看中你的,你可真让我失望。”

  他还是把项链交了出去。那时他和杨大海的军火生意初起步,实在太需要营长这条线。他身后逐渐有一批跟随的弟兄,仰仗他吃饭养家,不论是什么长,只要军帽比他的沉一点,他一个都得罪不起。他眼睁睁看着女人千娇百媚地依在营长身上,拿过吊坠瞥了一眼,撒着娇嗔道,“我又没说想要,这一看就是乡下东西,能值几个钱啊?”营长顺势抱着她哄,“好好好,明天路过老周家的珠宝铺子,给你挑几个你喜欢的。”

  他站在一边接回宛如千斤重的银链,喉间一阵阵发紧。营长挥挥手叫他赶紧出去,他行了个礼,走回自己房间门口,抬手将这陪伴他十数年的、在无数日夜里被他体温熨得发烫的物件丢进垃圾堆。

  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人脉越来越广,辗转两个驻地再回沪城后,盛连山彻底赶走了前任洪大将军,坐稳头把交椅,红红火火按自己心意大兴土木重建府邸,谁知在第一天动土仪式祭祀上就差点被松动横梁砸断脖子,幸得身旁副官奋不顾身扑上,逃出一命。副官当场没了气,盛连山毫发无损,当天下午在全军面前大大痛哭一番副官跟随自己南征北战多年深厚情谊,宣布不仅要按高级将领规格治丧,就连其妻女今后待遇也须得同自己亲人一般。盛连山说到做到,言出必行,送金送银、送粮送衣,最后把“情同手足、厚恩如山”的副官十七岁遗女送到自己床上。尽管如此,大帅身边的差可是个肥缺,几大营的青年才俊全都虎视眈眈,恨不得自己也有个美貌如花能吹枕头风的姐姐或妹妹。盛连山挑来练去,在盛明烨与另一个刚从海军营调回来的老部下之间犯了难。

  老部下叫赵时,曾经跟盛大帅在山东一带打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土匪,威望高,旧识多,原本是这位子的不二人选。奈何盛明烨过于亮眼,很得盛连山青睐,一山二虎,明暗相争,众人免不了背地里犯嘀咕。

  盛明烨知道来者不善,然而他已走了太远,并打算走更远,退路是死路,只能一往无前。

  当时他已将杨大海收到手下,连同其余几个街头出身弟兄,自恃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奈何千算万防,没料到对方卑鄙阴招,在沪城门口动枪,打死一队兵官,盗走麾下大半个库的弹药,线索人证一应俱在,全栽到他头上,一口咬定他监守自盗,贼喊捉贼。

  他在盛连山门口跪了两天,盛连山不为所动,或者说压根不放在心上。大帅心里明镜似的,无非是两个部下间争权夺利,老把戏了,威胁不到什么。他甚至有些乐见其成,当做严苛挑选程序,能赢的才是有能力做他副手的胜者。沪城容不下失败,更容不下心软,对别人,对自己,生活是最欺软怕硬凶手。

  到头来不得不推人顶罪。他无法抉择,是弟兄们抽签决定。一个家有八十岁老母,最初跟着他只想有碗饭糊口;一个刚和青梅竹马恋人结婚,再过几周就能听见新生命哇哇啼哭。

  偷军火是重罪,他竭尽全力,换来的最好后果也只是留个全尸,不祸及家人。枪决那天残阳如血,万物噤声,死日晕红天穹,夕照惨烈壮美,刑场上传来几轮轰鸣,惊起一群啊啊觅食的乌鸦。

  “枪打出头鸟。”盛大帅在他上任后的第一天满意地对他说道,“说得拗口点,就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明烨,这次你吃点苦头,有好处的,权当给你上了一课了。”

  十几条人命,以及背后破碎的无数梦想,家庭,亲朋,未来,在盛连山的嘴里不过是轻飘飘的“上了一课”。

  “很难相信吗?”

  他的声音依旧平静得吓人,半分颤抖都无,“这种事情天天都在发生。从前有,现在有,以后依然会有。”

  季沉漪张大了嘴,还未从那些晦暗往事的余灰中走出,试图宽慰他道,“现在……现在会慢慢好起来的。盛长官,你已经是大帅副手,不会再遇到这种事了。”

  “是吗?”盛明烨笑一笑,不带嘲讽意味,只是单纯地为这句话而感到好笑,“三年前杨大海送了我一条狗,是他捡到的流浪狗,黑白花色,一张脸胖嘟嘟,不知怎么回事,很合我眼缘。我养了它很久,每天回家带肉给它,替它洗澡,给它喂水,生病了送它去打针,有空时出门带它散步。它很乖,粘人,从不乱叫,只要我出门,就一定会坐在门口等我回去。它的毛摸上去很舒服,绒绒的,打着卷,把头靠到你手心里时,你的心都会化掉。”

  他讲到这里,左手不由自主地在虚空中顺势轻轻抚摸两下。就好像那条小生命还在那里,就好像他的掌心还能记得那温热湿润的被舔舐、被信赖的触感。

  他给那条狗取名叫小猪,回忆如同小猪的皮毛一样热烘烘、暖洋洋地摊开。小猪离不开主人,忠诚地守在家门,充当主人不在时护卫角色。那日是王团长的儿子喝多了酒,又吸了几罐福寿膏,当街疯疯癫癫冲撞,连掀七八家无辜摊贩后血液仍被药物酒精烧沸,抢过司机方向盘闯进两户街边住宅,尚未过瘾,跳下车直往第三间开始狠狠踹门。

  盛明烨住第三家。小猪弓背龇牙,试图低吠吓退凶狠陌生人;王公子正兴奋上头,见到这一团挡在自己面前的小活物,怪叫两声,提了两脚,随即掏出配枪对准它。盛明烨来迟一步,奔向家门口时听见小猪凄厉哀呼,大而圆的黑眼睛望着主人方向,倒地的身躯拖住仍在竭尽最后力气朝他摇摆的尾巴。

  他能怎么做呢?他不但连最基本的报仇都做不到,甚至要向这恶毒凶手低头求和、卖弄笑脸。事后王团长特意请他喝酒,席上他连敬三杯,假笑重重,再三表示一条狗而已,哪比得上令公子开心重要。始作俑者搂着异国雪白皮肤碧蓝眼睛靓女,喝一杯抵得上他半年薪水法国庄园雷司令,毫无愧色,嘻嘻哈哈与他称兄道弟。

  他酒量很好,连吐也吐不出来。只觉得恶心,胃里翻江倒海,苦味涩味直直往鼻腔里冲,牙根咬到发酸发软,才忍住阵阵干呕。

  托常年几近变态的苛求自律与曾经喋血搏命的街头生涯的福,他能一支手枪弹无虚发取敌方性命,能赤手空拳对付三五个练家子不落下风,能下最狠的手,干最脏的事,谋最深的计,这让他看上去那么高大英武,无所不能,在很多人眼里,他就像法岩寺外头那尊金刚塑像般神勇顽坚,永远冷硬周密,连一丝裂缝也不会有。然而事实上,盛明烨自己再清楚不过,面对那些真正的、不可说的东西时,他的一切比沙还脆弱,比风还渺茫,那些供奉在庙堂之上,官衙府邸中,高台祭坛里,每一句高贵嘴唇吩咐传达出的话语里,轮廓朦胧又惊人地相似的东西,轻而易举地就可以将他为之努力了这么久的生活摧毁。而他甚至连半点办法都没有,一线声音都发不出,它们在须臾之间碾过他,比踩碎一捧枯叶更容易。

  那些东西的名字叫作权力。

  “不用那样看我。不用同情我。”

  他看见季沉漪眼中闪闪,淡淡吐出一口气道,“这些事情人尽皆知,过于平常,早不稀奇了。你随便拉住一个过路的人,他可能都受过更多罪、吃过更多苦,所以我为什么要帮你……为什么要帮杜小姐?”

  他的疑问句依然不带疑问语气,只是在寻求一个真的能足够让他信服的答案,“为什么,季平?长安米贵,人人都居之不易,你凭什么认为我要帮你们呢?”

  季沉漪在他沉如深潭的目光中浑浑噩噩地想找到一个出口,但他觉得自己溺水,窒息,难以自拔,张了张口,却几乎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有饿了许久的肚子,在听到“米”字时极其忠实地发出咕咕两下昭示饥肠辘辘响动。

  就在这时,门“吱呀”打开,一道清灵灵嗓音传来,“今天怎么这么热闹,你说是不是,弟娃?”

  ——房间的主人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