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七章

  “盛大人,盛大人。”李妈笃笃笃敲响他的门,“大小姐来电话。”

  李妈是从前盛家老宅负责洒扫做饭的老仆,本来年前就该告老还乡,奈何儿女不争气,一家上下指望她微薄薪水补贴家用。二太太柳爱侬嫌她年纪大,手脚慢,不愿再留她在府里,幸而盛明烨光杆司令一个,又常年不着家,这份清闲活计便顺水推舟落到李妈头上。她在盛家做了大半辈子工,从最初盛连山还没起家到如今的盛大帅,一双裹住的小脚一步一摇,再走不出前朝旧梦,依然叫着老爷太太,大人公子,盛明烨屡次让她改口,她也只是摇摇手笑着说,习惯啦,改不过来啦。

  改不过来啦。那样多人的生活就这样靠着惯性继续在泥潭里深陷下落,滑到更深的地方去。

  “我马上就来。”

  盛明烨换好衣服,直挺挺的腰封肩托勒了他一整个白日,直到这时,他才可稍稍放松,从僵硬的盛中尉三个字框中脱出身。

  “大小姐。”

  他接过听筒,清了清嗓子,正整理好今日之事一番言简意赅说辞,对面就传来盛天婕欢欣雀跃的声音,“明烨,你方才见到戚老板没有?”

  不等他回答,盛天婕便自顾自地接着说下去,“我今天拿着《伯汉戏考》去向宋先生讨教,没想到他竟连明清传奇也有涉猎,还夸我上周那篇仿古体写得好呢!我跟他讲了新一出的《水漫金山》,他还没去看过,很有兴趣,尤其是最后几句,戚老板改得真妙,等你拿了戏本来,我再跟他一起好好仔细读一读。”

  “大小姐,这出戏,怕是有些问题。”盛明烨道,“我刚刚才同印刷房与报厂的李副长通过电话,否则明日早报一发,春风戏院的丑闻就会传遍整个沪上。”

  ——这也是戚仁东不得不忍气吞声的原因之一。今晚季沉漪这么一闹,给足了各路八卦小报养料。大事不敢瞎写,于是茶余饭后最爱的消遣变成了这些戏院舞厅的花边。真假并不重要,名声一旦传出,毁掉的不止是戚寅衍一个人。

  盛天婕听罢前因,沉吟半晌,深深叹了口气,“竟是这样……戚寅衍不是无才之人,文人艺者,本就清名不易,他不爱惜羽毛,毁了前程,是咎由自取……明烨,你做得很对,窃人心血恶于窃人钱财,该重重罚才好。”

  她是从小自金玉堆与圣贤书里长出的娇花,见善是善,一丝阴影都照不到身上。盛天婕讲这一番光伟正大的道理,是她真的这样以为,好人当然好报,恶人自有苦果,天真与善良是只她的特权才配享有的东西,是身份与地位的另一重象征。

  盛明烨不由得又想起季沉漪,没有钱权支撑的天真,不如说是愚蠢更加贴切。

  “那位季先生,是个什么样的人?”她主动追问道,“他很有才华,怎么没有在沪城听过这个名字?”

  “在凤凰台当学徒,还没有登过台。”

  “原来是谭班主手下的弟子。”盛天婕“哦”了一声,“那我可得期待着这位新声上场了。”

  她轻轻松松地翻过篇,接着讲起大帅府别的杂事,很快便把一日之前还是倾慕对象、一日之后便成了抄袭窃贼的戚寅衍抛之脑后。盛天婕的世界向来这般简单,黑白分明,一切坏的、不好的、有损澄澈明亮的东西都留不下痕迹——盛连山的手伸一伸,它们就被不动声色地擦去。

  “我听说那位杜小姐的事了,小公馆的人说她状况很不好,三番五次地要寻死呢……凤凰台和芳华曲社的班子争胡琴师傅,可惜,没有好本子,再好的曲又有什么意思?……下个月宋先生过生日,他那么爱戏,不如我将那本《醉打金枝》的曲谱送他当礼物,你觉得如何?……明烨,明烨,你在听吗?”

  “在,当然在。”盛明烨收回心思,附和道,“那曲谱是您心爱之物,当初大帅为了找这原曲原版,费了不少神,就这么送人未免太可惜。上次周排副送来的雨过天青石花砚成色不错,寓意也佳,很适合宋先生,不如用它当礼物。”

  “我怎么没想到呢!”盛天婕果然欢喜道,“还是你思虑得周道,宋先生跟我提过好几次想换一方新砚,如今正合适……”

  她小女儿心形,烂漫得紧,想搭上线、赘进帅府当乘龙快婿的人不胜枚举。起初盛大小姐刚刚毕业,都以为她会靠着盛连山的荫蔽进府衙高层做事,选同阶的青年才俊当良人,但她偏偏去了冷之又冷的古文学系进修;后来有些头脸、年岁相当的沪城少爷们被人们挨个数了个遍,就是不见大小姐对谁的鲜花情诗侧过目;再后来纷纷流传盛大帅对这心头宝眼中珠的终身大事早就自有安排,一说是多年至交好友指腹为婚,盛连山贫寒起家,哪来什么门当户对的经年旧识?又见盛明烨颇得芳心、走得极近,揣测他是盛天婕亲自相中,这才入了盛连山的青眼,然而过了这么些年,盛天婕也只像对兄长或好友那样对他,半分男女之意都无;紧接着是留样念学的表兄、正在西边校演的同学、港岛做大生意的竹马,连算命先生说她命中带煞、难动红鸾的签文都有,任由这些闲言碎语千般评说,盛天婕就是不闻不问,置身事外。盛明烨不敢过言,只得陪她上演交心好朋友戏码,三天两头当她的传声筒与闲事树洞。

  也许她这样的人存在只为反衬出人间的苦难与真实,生活与生存的差别。在沉重的现世面前,她轻盈得像是一瓣明净剔透的花,飘在所有惨烈哀痛的最上方,隔着一层晶莹无物的玻璃,好叫那些阴郁与悲愁半点都无法沾染到自己。

  挂掉电话,盛明烨打开书房的灯,开始将次日要做的事一一排好行程。这是他每日收尾的工作,七年里一日不漏,墙角的信笺纸已经堆积得发黄发脆。盛天婕曾嗔笑他比南洋实验室里那些冷冰冰机器人更一丝不苟,天天做既定程序,安排不用主次任务,循规蹈矩,永不出错。

  他没有反驳。他不是机器,机器出错无人责怪,他一步踏错,付出的一切就灰飞烟灭。

  在沪城,人比机器廉价太多了。他只有严丝合缝地按照计划好的步骤将自己嵌进这巨大的钢铁丛林里去,才会得到一点点虚假的安全感。

  第二日是个晴天,太阳早早地在天边露面,季沉漪起床时,远处山巅上的云霞已经呈现出好看的金橙色。

  他的房间在凤凰台的最西面,光照极差,夏热冬凉,原本是众人放杂货的地方,不过因此人迹罕至,少有打扰,倒也十分符合他的喜好。

  凤凰台的人比春风戏院只多不少,平日里嘈嘈杂杂,往来诸多,季沉漪偏安这荒寂一隅,如果不是时常要去前院干些杂活,他反而挺喜欢这种孤静清幽的日子。

  没有记者与闲杂人士敢多嘴多舌再传他昨夜同戚寅衍大打出手的闹剧,但谭羡娣自有她的手段和耳目,沪城里吹过什么风下了什么雨,任何动静都很难逃过她的眼睛。她一个单身女人,从寂寂无名摸爬滚打到如今凤凰台当家,下面人和上面人都治得服服帖帖,是连在沪城里都少见的传奇。同戚仁东与季沉漪都不同,她不是梨园中人,二十七岁以前在百乐门当歌女,唱月圆花好和夜来香,一晚上喝掉四瓶白酒四瓶洋酒,收的小费塞满缝着金线百合的领口。百乐门是下船水手与租界洋人惯爱去寻乐子的胜地,高鼻梁金头发的客人们中文讲得不清不楚,于是珠珠、丽珊、春萍被他们叫成Jewel、Lisa和Spring,叫得出名字就像有了熟稔老客的亲热。羡娣有样学样,一扬头一转身,她就成为台上最落力出声的Cindy,舌尖一咬,上下牙齿轻轻一碰,这个名字便在沪上各大场子里传开了。她当了快十年的Cindy,与Jewel、Lisa和Spring不同,逐渐意识到男人靠不住。不论是衣冠鲜亮的来华使者还是名片烫金印着好几个响当当头衔的涉外商人,他们都眨着蓝色绿色黑色棕色不同的眼睛向她示爱,讲有朝一日一定娶她回去做老婆,当大房,一生一世一双人,周游世界,坐渡轮远洋,再不返回。到头来只剩每夜宛青路上的霓虹灯,最恒久,最忠诚,照她的前世,还继续照进她的来生。那么多双楚楚动人的眼睛,那么多张情真意切的嘴,红口白牙嚼出一万句我爱你,用各国语言说出来,不同的措辞,同样的风流好听。但字眼总会矫饰美化本意,而本意无非是想免费同她过夜。Cindy很明白,一旦免费过就是去矜贵标签,就再也提不起价格。男人对什么都爱标价,都爱拿金钱数字衡量,当作交易。这买卖多不划算,可惜那么多女人不懂。她攒钱从上一任老板手里买下日渐衰败的凤凰台,靠从百乐门里周旋出的头脑与人脉,男人女人,好人坏人,打点妥当,她从风尘里抖抖身,又变回羡娣。

  “平平,黄大姑娘送你来拜师时就讲过喏,要你好好学戏,不惹事。”谭羡娣懒懒吐个烟圈,瞥一眼季沉漪,“我同戚仁东低头不见抬头见,喏,你这么一闹,叫我今后怎么做人?”

  她梳着高高的髻,一丝不苟地用蓖麻油将前额碎发抹得光洁整齐,眼角也挑得高高的,斜着眼看人时,就总有一种别有风情的妩媚。羡娣不再唱歌,可她的声音仍旧是软软绵绵,叫人都只叫小名,尾音拖得很长,就连责备的话听起来也显得格外婉转,如嗔如笑。她保养得好,一张脸涂得粉白,细细的弯月眉描画精致,看上去比季沉漪大不了几岁。季沉漪一直都有点怕她,总觉得她更像青帮大佬那些杀人不眨眼的情人。

  “对不起,羡娣姐。我一时冲动,让你为难了。”他低眉顺眼,一副非常受教的模样;“对不起。”

  ——叫谭羡娣不能用班主称呼,比她小的要叫羡娣姐,比她大的就亲亲昵昵地直呼一声羡娣,这是她从百乐门里带出来的为数不多的老习惯之一。另一个就是烟不离手,从骆驼牌女士烟到万宝路的花体洋文包装铝盒,仿佛她需要借助那些冷蓝色的烟雾保持清醒,赖以生存;她所到之处都沾着袅袅的烟草香气,包裹住一腔吴侬软语,熏然得好似一个沉沉欲醉的美梦。

  “别苦着脸,你这作态呀,我一个月至少得见三四次喏。”谭羡娣摇摇头,恨铁不成钢地用水葱样的食指虚空点点他,“好在这件事情,归根结底,是戚寅衍的错,我也不怕他来挑理。只是你这脾气呀,必须得改改,不然迟早闯出大祸。戚仁东是什么人,你别看他面上逢人三分笑,背地里手段多着,跟那些世家大族们是比不得,对付你一个小虾米,绰绰有余。”

  “是,我知道,是我之前莽撞了。”季沉漪乖乖顺着她的手势替她架了烟,看她四处寻觅起一只旧客送的琉璃五宝烟灰缸。

  “别怪我老是训你。”谭羡娣在缭绕的香气雾气中颤动指头,抖落一截未烧尽的烟灰,“你娘把你托给我,看在她的面子上,我再怎样也会照应你几分……平平喏,你还年轻,不磨一磨,我怎么敢让你上台?”

  她叹了口气,“长安米贵,岂止是不易。”

  季沉漪只能不住地点头,与黄梦依带他拜入凤凰台时如出一辙。当年黄大姑娘还没有那么老,可已被岁月蹉跎出一张憔悴瘦脸,眉头间刻几道抹不平的褶皱,即使笑起来仍含着挥之不去的愁苦。

  “Cindy妹妹,我没法子,只好来求求你。”她发不准那个英文名字,舌头打不过转,听上去不伦不类,一委身跪下,“这孩子不争气,送到哪里都待不长久……实在没有别处可去了。你就当还想着往年的情分,收他一回试试吧,再不行,先给你打杂做粗活都使得的。我们孤儿寡母,若他成不了角,要怎么活下去?”

  她的眼睛曾经亦是灵动的,清清亮亮,活泼泼如含着一汪春水。生下季沉漪后,那水色与春光便一点点暗淡下来,被生活悄无声息地从她的眼角眉梢偷走了。

  “你出声,平平,出声。”她见谭羡娣只是沉默不语,发了狠,回头来一巴掌将季沉漪打得跪坐在地,“你跟Cindy说啊,说你一定能唱出个样来,说啊!”

  季沉漪怔怔地跪在那里,看她尖着嗓子,毫无仪态,已不再是记忆里那个会抱着他哼江西小调、身上有栀子花恬淡气息的母亲了。

  是什么改变了她呢?那时他还年幼,想不明白,只觉得委屈与哀凉。

  “莫要吓着孩子。”谭羡娣终于不温不火地开口,松松散散地撑着一口沪上腔,“你叫什么名字?”

  “季平。”他小声回答道。

  “平平,叫平平对吧?”

  “是。”

  “这名字太普通了,不好记住,往后你就叫季沉漪吧。斜月沉沉藏海雾的沉,山衔落日浸寒漪的漪。记住了吗?”

  “记住了。”

  “还有。”她微微翘着嘴角,笑眼弯弯的,下半张脸却不动声色,“梦依姐姐,我已经不叫Cindy了。”

  “往后依旧叫我羡娣。”她字正腔圆,将这名讳念得分外清晰,音节生脆像是一口能咬出一个印子,“羡、娣。”

  这是季沉漪印象中的谭羡娣。永远优雅、美丽,与母亲成为鲜明对照的谭羡娣。

  “……幸而这次有贵人帮你,不必我来解决。”他听见她又说,“盛明烨什么身份,他肯出手,没人敢不卖这个面子。”

  谭羡娣轻轻笑了一声,“你上次偷偷同田三那个烂仔跑走的事情我就不计较了,苦头你自己也吃到了,对吧?平平,只不过盛明烨这种人喏,可不能再像你从前那般,儿戏一样地随便招惹。你既得好生捧着他,更得离他远远的。各人有各人的命喏,不是你的命,再好的都不要掺和。就算他们肯施舍一点给你,你也捧不住的。他们站在高高的楼顶上,哪会真的懂我们下头人的苦楚呢?”

  “你的名字普通,但是寓意好得很。”她说,“平平安安,平平淡淡,平平顺顺……比起钱权珠宝,这些才是沪城里头最难得的东西。”

  季沉漪刚想反驳她说盛明烨看上去不是那样的人,话到嘴边却又作罢。他听黄梦依讲过羡娣的过往。在她仍叫Cindy的二十来岁,当然也像众多那个年岁的女子一样,曾满怀一腔爱意待良人。盛连山入住以前,沪城冠过很多人的姓氏,张公子就是这样步入烟花场中的。他是当时厅长家大公子,西点军校毕业,年少得意,壮志拏云。遇到羡娣那天是他归华后头一次生日宴,在百乐门,狐朋狗友包了场替他庆祝。他在妙曼歌声中无心一望,台上女子腰肢婀娜,笑容款款,如瀑秀发旁簪一朵洁白珠花,眼神却比花蕊更闪闪发亮。他们有过一段非常好、非常好的时光。她的确拥有过,的的确确,那种热烈、浪漫,甚至滚烫到有灼伤错觉的爱,最美的吻,最紧的拥抱,最甜蜜的胜过一切诗歌的誓言。百乐门门口停满盛开如云的红玫瑰,夜夜有豪车排成长队接她凌晨下工。最为鼎盛时,Cindy抛下如日中天的事业,躲进张公子为她租下的和平饭店最高层,一心一意研究菜谱与绣工,准备当爱人称心如意的新娘。她没有底牌,因为爱总让人一无所有,以为能换来童话结局。自然,张公子并不是不爱,若不是恋恋风尘怎会那般难忘记她眉眼动人?只是爱在沪城里,好廉价,比官文、房契、钞票更加飘忽。不必等张厅长发话,他就已为了去琼岛任职而娶同僚家的千金进门,洞房花烛,美景良辰,鲜艳喜帖染红半座城。Cindy是最后才知道那个,他结婚那夜,她戴着他送的百合状纱网头罩,衬得她如戴荣光冠冕的纯白女神。她在百乐门唱了整晚的天涯歌女和四季歌,唱到声嘶音哑,如鹂鸟啼血。

  不过仅此一次便足以教她清醒。她把心头血哭完了,自然也就再没有心神去流连情呀爱呀,儿女情长戏码。后来她仍唱天涯歌女和四季歌,小妹妹唱歌郎奏琴,冬季到来雪茫茫,寒衣做好送情郎,人生呀谁不惜呀惜青春,侬愿做当年小孟姜。只是里面没有梦,没有爱,连恨也没有了。也许有过吧,但她已经全然忘记,忘记没什么不好。在动荡年代,在沪城,忘记是好事,遗忘的本领是人为数不多的自救方法。

  季沉漪没见过那位张公子。在黄大姑娘夹杂着“这男人哦,狼心狗肺”“把她骗得好惨”等等主观谴责的叙述里,这位公子风度翩翩,一表人才,对任何人都左右逢源,十分讨人喜欢。无怪羡娣今后对盛明烨这样不屑。

  “行啦,说这一大堆话,我真成老太婆啦。”羡娣自嘲似的笑笑,又伸了个懒腰,恹恹地吐着烟圈,“快去吧,出门叫个车,别让盛中尉等你。早早了结这件事情,往后少跟戚寅衍那边的人打交道,没得自找不痛快。”

  季沉漪赶到军部时天光已大亮。他原本是如羡娣所言坐黄包车去,后来害怕迟到,急急忙忙跳上电车,谁知刚过江边,前方叫卖小贩被自行车撞倒,汽车行人一路拥堵,他透过车窗看到一轮旭日徐徐跳出,逐渐将江面染得粼粼发亮,既焦虑又无可奈何。

  戚寅衍和盛明烨果然早就等在门外。他从前只在零星片语里听说过盛明烨,将他如何如何春风得意,如何如何手握权柄。季沉漪对这些形容词并无概念,直到看见一路上碰到的人全都对盛明烨行礼问好,走进班房时看监人殷勤地鞠躬开门,就连带昨日几家趁乱拍照准备渲染一出大新闻的报社记者也亲自登门道歉。他从未被人这般恭维,被称作“季先生”,平日里面对街坊商贾作威作福的大头兵替他斟茶递水。那些笑脸热烘烘地贴上来,全都挂着千篇一律的谄媚与讨好,与他的蒙昧无知迎面撞上,撞得他头昏脑涨,不知所措。

  这就是那么多人前赴后继愿意倾其所有换取的权力吗?这就是由无数骸骨、黄金与欲念堆积而成的王座吗?

  他不懂,只得被迫接受,这些画面与声音闹腾腾得挤进他的脑海里,成为他对所谓的“上头”最初的印象。

  戚寅衍是孤身一人来的,连戚仁东都没有陪他露面。季沉漪同他当了近两年的师兄师弟,对他的固执与倨傲了然于胸。像戚寅衍这般眼高于顶、平生最憎叫人看轻丢面子的人,决计不会让别人看到自己受辱的模样,即使是父亲。他穿得甚是低调,一件白袴,一件黑灰色外套,简直恨不得泯然于大街上众多苦力;一顶棉帽将大半张脸遮在阴影里,藏住一双布满红丝、恨怼的眼睛,只有熟人凑近仔细看,方才分辨出这是春风戏院里千呼万捧的台柱子。季沉漪昨日脸上的淤青还未散尽,戚寅衍也不逞多让,下巴肿着,嘴角发青,此时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活脱脱像个话本里入世寻仇的怨鬼。

  一开始戚寅衍并非是这样可恨的人。至少在季沉漪的记忆里,他和戚仁东一样,是合该吃上这碗饭的。在他们刚认识时,戚寅衍对他甚至算得上友善。他一直记得到春风戏院的第一天,戚寅衍好奇地上上下下打量一番灰头土脸的自己,然后伸出手说,“你就是我爹说的那个季平吧?我爹说你是新来的,排在最末,所以以后你得叫我哥。你听说过我吧?我就是戚寅衍,‘寅’是因为我寅月寅日寅时出生,这可是咱们梨园里头一份的大吉之象;‘衍’是屈原《天问》里‘南北顺椭,其衍几何’的那个衍字。《天问》你总该知道吧?九州安错?川谷何洿?东流不溢,孰知其故?东西南北,其修孰多?南北顺椭,其衍几何?……我六岁就会背了,我爹说,我以后必定能成角儿,你就跟着我混吧。”

  戚仁东对这唯一的独子寄予厚望,戚寅衍还未到十五岁,就凭一出《游园惊梦》唱出名声,票友们都知道,春风戏院出了个神童。为了这份荣耀和赞赏,他每日只睡五个小时,天不亮便起床吊嗓,一直练到太阳高照。戚仁东花大价钱替他请来私塾先生,听说是前朝中过举人的,背错一个字就在日头下不吃不喝罚站到傍晚,三伏数九,从无歇息。

  然而这世上最伤人的并不是努力之外尚且有更努力之辈,而是即使这样拼了命,竟然还及不上一个轻轻松松便可以更出色的后辈。很公平却又很公平的是,再怎么头悬梁锥刺骨、苦心孤诣废寝忘食地努力,比不上别人“真正的热爱与天赋”。

  于是在戚仁东和师傅们一声声有意无意的“季平这孩子,可真是关公老爷赏饭吃”“难怪戚班主收他进门”“毕竟是季老板的后人”“再过几年,怕是全沪城的戏院风头都要被他一个人抢走咯”中,曾经也被他们这样吹捧的戚寅衍逐渐死去,妒火从他身上一点点烧起来,将他原本的清高与自矜烧得一干二净。他何尝不知道在出现这个念头的那瞬间开始,他作为戚寅衍戚老板已经输得一塌糊涂,此生再无真正能够超越季沉漪的可能。这是所有抄袭者以为不会付出的代价,既定的原罪。然而这诱惑太大了,他无法抗拒。

  季沉漪甚至觉得,与军棍和封声相比,眼睁睁看着自己做出从前最不耻的事、从最深处否定自己,对戚寅衍来说,是更痛苦的惩罚。像一个诅咒般,从今以后与他如影随形,令他时时刻刻尝到羞耻滋味。

  戚寅衍全程一声不吭,不论是最初第一棍落到他身上,带起一阵令人胆寒的飒飒响动;还是最后一棍结束时,刺目的红从他素色的布衫上浸出,暗色血迹昭彰衣料下的伤口是何种可怕程度。他只是死死咬着嘴唇,沉默地数着肉体承受击打的次数。他扭着头,并不看季沉漪,没人看清楚他的表情,在阴影里到底是不甘还是憎恶,大家都心知肚明这是一场作秀,每个人都是演员,然而每个人都不是主角,演员们清楚这场戏是没有意义的,但它不得不上演。为了什么呢?无人在意。

  季沉漪只是呆立着,讲不出任何话来。他看着戚寅衍的痛苦与耻辱,这些清晰的情绪并没有给他带来想象中的快意。他解气吗?解气;希望戚寅衍受到应有的惩罚吗?当然;这是他能得到这件事情最好的处理结果吗?是;仍认为罪有应得、人当为自己的抉择付出代价吗?仍认为;后悔揭露真相而不是委曲求全、忍气吞声吗?不后悔。重来一遍,一百遍,他不后悔。那是他的东西,他的心血,不论是何理由,窃贼都该遭人唾弃,正如偷走一个孩子对母亲带来的伤害,尽管能偷走的是戏本,偷不走的是他的孕育、他的创造、他所创造出的那些词句背后代表的东西。

  可他快乐吗?答案是不。

  他非但不快乐,反而体会到一种更深的无力感。这看似合理的结果并非来源于公平与正义,它仅仅是因为另一种更强大、更具权威的东西插手。它不会改变他所遭遇的不公,不会让这座城中的欺压减轻,更不会让规则与执行者变好。恰恰与之相反,人们在了解这件事的内情以后,也许会发出“多亏盛中尉出面介入”的感慨,对权力的推崇、对强压手段的渴慕、对本该有的真相和道义不屑一顾的感慨。

  他不过是个还没满十八岁的戏班学徒,能影响什么呢?只是因为刚好还有些价值,能够让那高高在上的人为他动一动手指。

  季沉漪就这样望主戚寅衍挣扎着从刑凳上步履蹒跚地站起来,拒绝了盛明烨替他叫车去医院和拿一身干净衣服换上的提议,尽量挺直脊背,转身慢慢离开他的视线。

  从始至终,戚寅衍没有开口吐露过一个字。他用这种方式来维持自己仅剩的体面。

  意识到这一点,季沉漪只觉得非常悲哀。

  可他能想到任何一种更好的办法吗?这念头让他更加难受了。

  “怎么了?”盛明烨留意到他的不适,皱眉,“身体不舒服?”

  “……没有。”季沉漪拿不定主意到底要不要如实讲出心中的疙瘩,只好摇头,“盛长官,你放心,我一定尽快重新把戏本写完,不会耽误你的。”

  “……我不是在担心这个。”盛明烨低声说,“我相信你。”

  季沉漪噎了一下,似乎没料到他会说这句话,干巴巴地笑两声,没话找话道,“那个,虽然我别的事情常搞砸,但我写戏很快的,更何况是从前写过的,最近凤凰台事情不多,谭班主让我专心办好你的事……”

  “这里。”盛明烨打断他漫无边际的喋喋不休,从口袋里翻出一样东西,递给他。

  季沉漪接过一看,名字写着是个活血化瘀的药膏。包装盒间接上面印着一些洋文和一些他看不懂的中文词组,想来应当是洋人医院里拿来的。这年头对药品把控很严,寻常药铺可弄不到这种东西。

  盛明烨抬手示意了一下,指指他的脸颊,“上药,好得快一些。”

  季沉漪顺势摸了摸昨天的伤口。其实一点也不严重,他是从小练戏、吃过很多苦头的人,光是八岁那年练刀马旦踢枪就练到双腿肿胀,三天不能下地。相比那些,戚寅衍留下的这几道划痕连疤都称不上,过几天就会愈合,连他自己也不会再记得。

  “要登台唱戏,脸上总不能带伤吧?”盛明烨见他迟迟没有动静,以为他不好意思收自己的东西,“还是你下次要唱武将,留着疤连油彩都省了?”

  ——他居然也会开玩笑?这年头在季沉漪的脑海中一闪,他先是咧开嘴傻笑一下,紧接着沮丧道,“我还不能登台呢,谭班主不松口,别说武将,我连给师兄他们作配都难。”

  还好沮丧心情一如既往地不能烦扰他太久,他早已习惯自己是剩下的、用于锦上添花而不是真正被需要的那个选项。

  “如果你想……”盛明烨迟疑道。

  “没关系,我不想唱。”他轻轻松松地说道,“也许我就是不合适呢,写写词、替他们做做别的事,也挺好。一上台露脸,麻烦事就来了,之前祝师姐就因为没应座儿多唱两句,被人用热茶泼脸,还好没伤到眼睛;有一年清明,苏师兄上一个乡绅家过堂,结果主人家嫌他唱《安天会》太不庄重,悲节喜腔,还没唱完就把他赶出去,可明明是他们自己点的曲儿。”

  “祝师姐……是祝西楼吧?”盛明烨道,“丹凤眼,小尖脸那个?”

  “你认识她?”季沉漪顿了顿,想起了什么,“噢,她前段时间常去大帅府唱堂会……”

  “唱堂会?”盛明烨似笑非笑,“你们班子的人是这么跟你说的?”

  ——自然不是。祝西楼傍上盛连山的事不是什么大秘密,她自己也并不避讳,去大帅府上唱了大半个月夜戏,转头就在满今路上多了件铺子,连凤凰台的事都不怎么伤心了,好几次赶不回来,还得别的青衣师姐救场。谭羡娣恼火得很,可盛连山的面子摆在那里,谁敢多说一个字?只得把眼睛半睁半闭,随她去了。祝西楼满不在乎,盛连山出手阔绰,他们各取所需,好聚好散,她不愁下半辈子吃穿。

  季沉漪脸一红,呐呐道,“祝师姐的青衣是很好的……”

  盛明烨见他窘迫的样子,也不再说破,淡淡附和道,“凤凰台出来的人,当然是不错。”

  “是,谭班主眼睛毒辣,她自己不会唱戏,但挑人从不走眼。”季沉漪脑子空空,压根不知道该如何从方才那个尴尬的话题上转开,“所、所以她不让我登台,肯定有她的理由。”

  盛明烨看了他一会儿,“你很怕她?”

  “谈不上怕。”这下季沉漪倒是很肯定地摇了摇头,认真道,“就是,她和别的那些班子里头的人都不一样,不会无缘无故骂人,况且她能收下我,是给了我姆妈天大的面子。你别听外面的人传她的风言风语,盛长官,她是个好人。”

  真奇怪,明知道这蠢货天真无知得要命,但从他嘴里讲出来的“她是个好人”这句在沪城里愚笨到可笑的判断,竟然令盛明烨没来由的信服。

  “而且她说,她说你也是个好人。”季沉漪睁着眼睛说瞎话,将谭羡娣那份教诲颠倒黑白地传达给盛明烨,“你本来可以不帮我的,我压根就拿戚寅衍他们没办法。盛长官,真的,戚寅衍也可以把那本戏文默一份给你,随随便便就能将这件事掩盖过去,有没有我,根本一点影响都没有……别人的话,肯定会这么干的。”

  “可是你没有。”他一双眼黑白分明,盛明烨最熟悉不过的就是如此恳切的眼神,仿佛沐浴在这目光中的东西是世界上最好、最宝贵的玩意儿,这才值得这份真诚的恳切。然而盛明烨在心里对自己说,你算个什么东西呢?你早就在大染缸里乌黑一片了,好人这两个字,有哪一点是用来形容你的吗?

  “你跟他们不一样。”

  “他们?”他不动声色地眯了眯眼,“之前也发生过这种事?”

  他敏锐地察觉到季沉漪突兀地消沉下去,立刻反应过来,“戚寅衍不是初犯,是不是?”

  “好几次了,不过之前他都是抄抄脉络,或者摘几段我从前还在春风戏院写的词改改补补,让人抓不出大错,外行人也看不出来。”季沉漪说,“大概是尝到甜头,这次索性后半本只字未改,全都挪用。不过他可没想到我会直接砸他的场子,更没想到会碰到你帮我。之前、之前,我去告的那些人,都说是我无中生有,眼热戚寅衍的名气地位,自编自演。还有巡捕房的人警告我,说诬告罪会被抓去坐牢,关上三年五年。”

  盛明烨这才全明白过来。

  “我可不是什么好人。”他说,“只不过巡捕房那些人,拿谁的钱办谁的事,积恶难改,老毛病了。从前我碰上这种事,同你一样,无能为力,如今顺手帮帮你,不是什么大事,不必放在心上。”

  季沉漪眨眨眼睛,“你从前也是写戏为生的?”

  “还是写话本?写书案?”他脸上绽出一个遇到同道知己的明亮笑容,“难怪,盛长官,这种事情只有同是卖字者才真正会懂。”

  “我没读过什么书,卖不了字。”盛明烨自嘲地笑笑,“不过归根结底,也差不多。说来话长……”

  还没等他开始长话短说,门便被人猛地短促敲响两下,紧接着一个年轻人急急冲进房内,“盛中尉,可算找着您了!”

  他认出那是盛连山近卫中的一员,诨名叫猛子,问道,“什么事?”

  “大帅在小公馆受伤了,您快去看看吧!”

  盛明烨眉头一紧,“怎么会?”

  “是、是杜小姐伤的。”猛子说,“吃饭的时候还好好的,不知如何就……大帅不肯去医院,您还是快去吧。”

  话音未落,盛明烨已经伸手拿起外套,再开口时声音落在三步之后,“我开车去。猛子,你找人送这位季先生回去。”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

  季沉漪只来得及说完前两个字,便已看不到他的背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