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六章

  盛明烨近半夜才回到家。说是家,其实只是一栋距大帅府不远的二层小楼,方便他平日出门行事。当初盛连山还特意要将隔壁街三进三出的大宅子赏到他名下,尽管他千辞万拒换到了这处小户小楼,军部里左一句“大帅对盛中尉真是上心”右一句“中尉怕是年后又要升一升了吧”的风依旧吹足半个月才停。

  他对盛连山不是不感激的。与坊间疯传的他是流落在外的盛家私生子不同,盛明烨的出身不止不富贵,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微贱低寒,卑入尘土。

  他十七岁时被盛连山收入麾下,正是而今季沉漪一模一样的年纪。从下士做起,一路平步青云,七年倏忽而过,他成为大帅身边最炙手可热的盛中尉,一切看似都顺利得不可思议。但声名远扬的盛中尉十七岁之前的日子是怎么过的,并没有多少人了解详情。

  他不是沪城人。十三岁以前,连沪城两个字怎么写都不知道。家贫如洗,病母早亡,留下一个抽大烟成瘾的父亲和两个尚在襁褓的弟弟。十三岁那年,天降大旱,随之而来的便是瘟疫和饥荒,父亲和弟弟没几日便在病饿中没了呼吸,他连收尸的钱都凑不齐,只得丢进乱葬岗去,与孤魂野鬼作友邻,与同村大哥一起向东逃难。走到第五天,弹尽粮绝,他饿得晕头转向,眼冒金星,耳朵里轰轰作响,毫不怀疑鬼使带着锁链木枷就跟在自己身后等着最后一口气吐罢,名字在阎王爷的簿子上已经写下一半。同行的人早剩不下几个,要么饿死,要么疲苦难耐,没有力气再继续前行,只能被留在原地。盛明烨用手虚虚抹了一把颈上的汗,烈日悬在头顶,明晃晃地要将万物吞噬般暴晒着。他觉得自己已经融化,高热的皮肤之下,骨与肉都消失,一点一点摊开,黏糊糊地将要从身体里流到滚烫的地面。

  就在这时,他在被热浪熏得扭曲的视线中看到了沪城的大门。城上九阙,石墙高高地砌出仿古样式,绕着日夜奔流的黄浦江冲天而起,壮丽磅礴得如同神仙宫殿。盛明烨脚步踉跄,勉力支撑着跌跌撞撞地朝城门走去。他满心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将在这座花团锦簇的城中与家人团聚,没有痛苦,没有黑暗。

  然而他错了。他还活着,从这道门里去到的,不过是另一个人间,另一个用它的壮丽与磅礴掩盖苦难的人间。

  在沪城的头几年,他与一同逃难来的一个教书先生,一个马夫与一个厨子挤在郁平路一间不到十米的平方里。那是闸北区的廉租房,两块大洋一个月,一个月里有二十天都漏风漏土,剩下十天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连老鼠也不愿前来落脚。他没有杜子美“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感慨,在教书先生一口一句“风雨不动安如山”的苦叹里,盛明烨唯一的心愿就是每日能吃上热乎的饱饭。

  他杀的第一个人,是一个抢了他房租的南乡人。那是一九一八年的深秋,地上的血迹还未干涸,汩汩蜿蜒出妖冶的暗红线条。他茫然地站在凛冽的秋风中,四周的人和他一样表情麻木衣衫褴褛,面不改色地从他身边来来去去,像是没有看见他脚下那具还温热的尸体。在他眼前四百米开外,是灯火通明、彻夜笙歌的百乐门,遥遥地伫立在地平线上,华光逼人,如同尖利的剑刃,直上苍穹,刺向长空。

  他吞了口唾沫,嗓子眼里蹿起一阵针扎似的疼痛,甚至有能尝到空气中挥之不去的铁锈腥味的错觉。他从那尸体的腰间拿回自己的钱,转身朝那破败的容身之处走去。这便是当时他的全部财产,再加上条赤条条、可能不会有人愿意收的命。人如此廉价,两块大洋便能买走一生。

  闸北区的弄堂永远逼仄而潮湿,阴冷的黑暗将巷道内张牙舞爪横挂的竹竿衬得扭曲骇人,上面挂着即使是清洗后也带黄渍的衬衣与沾染各路来路不明劣质胭脂的女士内衣,在沪城的梅雨季中招招摇摇。青石路砖上常年累积半指厚污秽油垢,一脚踩上去黏腻得发硬。空气中混杂着汗水的咸酸与过期香水的刺鼻气息,氤氲成一种贫民窟特有的腐烂呛人的臭。他推开烂朽的门——更贴切地说,是两片废弃的、捡回来拼合在一起的木板,它们一到晚上就被打架的人群撞得噼啪乱响,人声喧杂而沸腾,整条巷子都要炸开。间或还能从指缝大小的空隙中看到些身形窈窕眉目模糊的女人,她们穿着高领开叉的艳色旗袍,露出蛇一样柔软的雪白腰腿来,花枝招展地融进纸醉金迷的沪城之夜里。

  交完房租以后盛明烨又快一周没有吃饭,饥饿于他而言已是忠诚的伙伴;全靠灌凉水撑着,灌到胃里一阵阵抽痛,像个即将破裂的大水桶。半夜他实在饿得受不了,偷偷从熟睡的厨子枕头边摸出半个冷馒头——然后他被逮了个正着,在教书先生“哎呀别打了”的微弱劝解声与马夫冷嘲热讽的奚落中被打了个半死,鼻青脸肿头破血流地冲出门去,踉踉跄跄地冲到盛大帅的车轮子底下。

  他后来时常会回忆起那几年的时光,不短暂也不漫长,带着连他自己也说不清从何而来的怀恋,想起那种深入骨髓的对饥饿的恐惧、动物本能一般对生存的渴求以及如此躁动不安的迷茫,那种随时都可以为了晚餐卖命的生活。在冬天,到巷口用冷水冲澡,需要赤着上身穿行过数阶石板,寒冷在皮肤上攥起一粒一粒小疙瘩,就像那种生活在人的灵魂上攥起一轮一轮麻木疲惫的皱纹。那就是穷苦的感觉。

  贫瘠,肮脏,喧闹,真实。

  在那里,人的欲望与野心是原始的。丑陋不会被装饰成为纯洁,邪恶更不会被美化成为善良。一切都变幻莫测,谁也无法预知自己是否能看到第二天从黄浦江上跃起的太阳。然而至少在这样的莫测中,还包含着他卑微的、十七岁的希望。

  七年之后,盛明烨穿着整齐的军装坐在漆光如镜的崭新轿车里,缓缓行过郁平路口。前方两辆摩托车呼啸着给他开道,座椅上的小牛皮革与晚香玉香精交织出淡雅芬芳。他远远地看见路边跪着的乞丐,摇下车窗扔了一枚袁大头过去。

  连滚带爬扑过去磕头的乞丐并不会知道,车里坐着的是当年睡在他上铺的邻居,曾因偷吃半个馒头而被他打得半死。

  郁平路那间平房里挤过四个人,教书先生从宋齐梁陈念到元曲明词,几乎每个圣贤都在他嘴里走过过场,只不过汉时的锦衣盛唐的金缕哪暖得了千年后的冷夜,他在一个料峭的早春,枕着半部论语冻死了;马夫倒是从马车拉到黄包车再到运货车,攒些家底后很快搬离,娶了斜对面裁缝店的女儿当老婆,生下三个女儿,有一年除夕夜道上的熊哥来收钱,他说交完巡捕房与人头税后实在剩不出余粮,熊哥勃然大怒,一把抄起铁锹打断他一条腿,老婆女儿吓得哇哇大哭,说下月一定交,然后在两天后的清晨,马夫关了店,一瘸一拐地抱起最小的女儿,一家五口沉默地消失在沪城晦涩发白的朝阳中,至于他们之后究竟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更没有人会在意。厨子赚点钱就掷进赌场,后来连两块大洋也付不出了,流落街头,靠乞讨为生;而年纪最小的盛明烨,成了盛中尉,旧事脱胎,褪去前尘,一头闯入新的人生。

  在到沪城以前,他就听人讲过,沪城里铺路的都是金子,俯拾皆是;房屋是钻石做的,墙顶是水晶做的,遍街跑的汽车轮子是白银做的,就连在百乐门当开车门的一个月也能拿到至少五块大洋当小费,普通长工能用一捆一捆的大钞当裤腰带。然而沪城可真是大,太大了——抱着淘金梦的、从四面八方用来的人充满了每个角落,每个行当,条条业业都呈出一种过于饱和的满溢。盛明烨干过报童、铁匠、木工,贩过糖果食器,修过屋棚瓦窑,在租界当过银行家的司机,也在码头当过水兵头头的听差,就连最后在洪帮熊哥手底下当打手谋生,都是托了他生得高大英俊的福,洪帮正愁找不到看起来足够装点门面的马仔,他便阴差阳错,顶上这个缺。

  洪帮的人争起地盘来敢不要命:沪城太多这样在刀刃上抢食的亡命徒了。熊哥带着他去收租,十次有九次都要见血。道上规矩,非大事不动枪,他跟着同门一道在右臂绑上青纱,以防拳脚混乱、认不清脸,自己人伤到自己人。后来那纱上染过太多红,他的,别人的,再怎么洗也褪不去腥甜的气息。

  一九一九年的初夏,盛明烨独自一人在闸北区的面摊上过完自己十八岁生日。他刚结束一场鏖战,苏帮那群外来小子欺人太甚,连着大半个月在熊哥辖区内撒野。他砸破对方四个人头脸,连带踢断两个小头目手臂,自己也挨了记记闷棍,浑身淤青,左耳隐隐作痛,不过好在没有伤到筋骨,这些伤口于他是家常便饭,早不稀罕了。他握着那截象征着某种毫无意义胜利的青纱,精疲力尽地倚在面摊的矮竹凳上,抬了抬手,“黄大娘,一碗阳春面。小菜还剩多少,全都端上来吧,你早点回家去陪儿子。”

  他并不知道这位经营着他夜夜光顾的面摊的黄大娘名叫黄梦依,有个比他小六岁半的叫作季平的儿子,他们会在七年后相遇。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会在不久以后的将来踏上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从此天翻地覆,去而不返。那时,他只是觉得累,疲惫,以及不可言说的倦怠和空虚。这倦怠和空虚甚至超过了疼痛与饥寒,更叫人无法忍受。他迫不及待地接过那碗零星飘着几粒葱花的素面,一声不吭地吃起来。食物带来暖意和安慰,尽管只有短短几秒,可足够驱散他的困苦,麻痹尚在兴奋中交感神经,使生活显得没那么难以忍受。

  这样的日子又持续了三个月。熊哥新接下走私药材的活计,一批货的盈利足够盛明烨辛辛苦苦起早贪黑卖上一整年的苦力。有一次熊哥喝多了酒,醉醺醺地当着他的面发表指点江山即兴演说,“你别看现在公文上说得严,坐在官厅大楼里的有几个是真正干净的?嗝……哥拿你当自己人才告诉你,只要把上边儿的关系打点好了,你卖鸦片还是卖人头,谁敢来管?大海哥你认识吧,人家就是做鸦片生意的,南边的路子被他一个人罩着,听说刘局座家的夫人是他嫂子,你懂他是什么身份吧……连漱口都用的是舶来的顶级燕窝,养过的女人能从越陵路排到宛州路去,个顶个的漂亮,有几个还上过电影画报、灌过唱片呢……年轻人,我说你,心不野点儿,怎么行?我看你人倒是机灵,嗝,身、身板不错,想不想在沪城混出个人样来?”

  熊哥一身酒气,亲亲密密地揽过他肩膀,“沪城的机会可多着……就看你能不能抓住。”

  第二天他便用剩余的钱交了“关系费”,跟着熊哥北上去了京城,再转车到东北,躲在货箱底下足足蹲了两天两夜,最后带了一车皮高丽参回来。在当地一铜锭可以收三根,农民当成阳萝卜贱卖,回到沪城标成“百年老参”往药店医馆补品铺子里一送,就成了十枚银元一两。他眼睁睁看着熊哥接过满满四个大皮箱的黄金,握紧手中分到的两块大洋,连手都在发抖。

  “这是规矩,只能分你这么多。”熊哥剔着牙,叼住牙签指挥伙计把金子搬上车,回过头,轻蔑地睨他一眼,从鼻子里哼出一个笑,“你一个刚入伙的新手,还想要多少?告诉你,大头都拿去打点关系了,批文、通行证、人头、货车,花钱的地方多着;没有关系,你一个字儿都不会有。怎么,不够?不是够你给房租了吗?”

  盛明烨拿着两块大洋,刚走出门,身后便传来异响,一个尖锐利器抵上他的后背,随即一个外乡口音在他耳边低低响起,“把钱给我,不然就捅死你!”

  后来想想,那也不过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夜晚,郁平路弄堂口的两棵树梢上划过月影,皎洁幽深的光辉不分贵贱,将销金窟与贫民区一并照得亮堂堂。枝头的叶子沙沙响动,把清光温柔切割,如同一只只婆娑的泪眼。

  被盛连山的车撞过以后,盛明烨得到了随手塞过来的几枚银币当补偿。他没再找熊哥要过货,退了房子,在大帅府外风雨无阻地蹲了半个月,把银币退了回去,恭恭敬敬地在地上磕了三个响头,说大帅,您收我进军队吧。他从下面网上去,望见一排坚硬黝黑的军靴,刺金腰带上勃朗宁沉甸甸,点漆军徽,浆得笔直的白衣领中嵌住盛连山那张川字眉、厚下巴、未苟言笑的脸,像幅下笔过重、晕不开墨的人像次品。他心中涌出喷薄的渴求,全身的血液都为之烧沸滚烫,灼烈炽热。

  盛连山垂下头,看见他写满野望的年轻的脸。有那么一瞬间,他仿佛透过盛明烨看到了什么更远、更有趣的东西,于是他从鼻子里长长地“嗯”了一声,开口问,“你叫什么名字?”

  昔事盖棺,前缘既定,命运一锤定音,重断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