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二章

  坦白来讲,盛明烨确实是没想过会再见到季沉漪的。

  他刚晋中尉,靠着盛连山的青睐和一身胆气在沪城一亩三分地里混得如鱼得水,日日忙得脚不沾地,季沉漪人不如其名,在他奔奔碌碌的生活中连朵小小的涟漪都算不上,转眼便忘在脑后了。

  那时正是民国十四年的初冬,京城里打到钱大头的运动闹得沸沸扬扬,远在沪上的人们却并不怎么受影响,十里洋场夜夜欢灯舞旗,百乐门一周倒掉的红酒能熏醉半条黄浦江。

  盛连山三个月前刚接过前任市长的位子,就任典礼请来的大大小小官员将礼堂挤得水泄不通,人人都翘首以瞻这位新人沪城王的尊颜。盛大帅是很享受这种众星捧月气氛的包裹的,拿着红绸缠住电线的话筒一讲就是半个钟,结尾时还特地改了乡音,用一口字正腔圆半文半白的官话强调,“……盛某是个粗人,半辈子扛枪扛过来的,诸君不要笑话。盛某虽然不会讲客套语,也不会搞你们文人那些繁琐礼节,但是,心,确实是一样扑在本市上的。承蒙诸君青眼,盛某不才,今日既然接了市长这个衔,必当殚精竭虑,为本市谋更好的发展,不出两年,让人人都能安居乐业,再无贫病疾苦。”

  他的话音掷地有声,刚一言毕,掌声雷动,六十多个镁光灯暴雨般噼噼啪啪争前恐后地闪烁起来,照亮了他那颗油光水滑的秃头。

  当天晚上这位义正辞严、德高望重的新任市长就在赌桌上一把输掉四千大洋,足够让南门外即将成为饿殍的贫民每人饱餐一个月。他赌得兴起,转头将手表一摘递给身边的盛明烨,哗啦啦把翡翠铸的筹码尽数往前一推,两眼发亮,气沉丹田,大喊一声,“——豹子!”

  这两个字可能比他那两千字的发言稿加起来更加真情实感。

  筛盅开开合合,骰子转得盛明烨眼晕,他握着那块抵得上普通人大半生继续的水晶西洋表,繁复华美的镂空表盘在手心里硌出印子,镶着金边的秒针滴答滴答,像是要与他的脉搏贴合为一。

  他被一屋子酒味、烟味和福寿膏味呛得难受,只好借口去厕所出门透气。这晚的局设在何厅长家,据说是从前某位王爷的别院,逃难的时候砸的砸抢的抢,家私毁去大半。位置倒是不错,风水也好,坐南朝北地端端立在贝飞路上,去哪都方便,立办公大楼尤其近。何厅长早早就一眼挑中,往坐在高头大马上进城的盛大帅府上塞了好几位美人,第二天就拿到地皮公文,之后大刀阔斧地改建小半年,回廊之外连着西式喷泉,汉白玉栏杆底下又站着铁皮秋千,一栋好好的庄园变成个四不像,就像何厅长那群人似的,削足适履也要拼命沾点进步的西洋气息,好往那枪杆子流弹打下来的官衔上贴一层掩人耳目的金。

  撞上季沉漪时,盛明烨已经在院子里站了快一刻钟。沪城的夜不如北边那样冷得瘆人,可寒气照样一层一层悄悄贴上来,不知不觉就在肩头凝出薄露,他不想伸手去掸,这露水并不碍事,反而让他觉出某种无人在意的自由。

  前厅的喧嚣一阵阵传来,临近十二点,名利场的夜晚才刚刚开始。盛明烨正捏了捏眉心,想往回走进那个明亮炫目的世界,就听到墙角处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

  “谁在那里?出来。”

  他低声问道,一面在脑海里迅速闪过卫队的排班表。按理说如今盛大帅春风得意,大权在握,华南华北无人匹敌,没人敢这么不长眼前来招惹。然而刀口舔血的亡命徒依旧大有人在,指不定从港界溜进来;更何况何厅长和方部长一伙人态度虚虚实实,表面上一副恭谦笑脸,保不准私底下依然和西边的人马有联系……

  “出来!”

  见那黑影没动静,盛明烨提高了声音,仗着自己身手不错、饱经历练,腰扣还藏着枪,慢慢往角落靠近。

  季沉漪退无可退,只好直起身子,从秋千背后闪出来,可怜巴巴地仰着头,“这位大哥,我不是贼,我迷路了。”

  盛明烨望着他一半隐在阴影里一半又被远处灯光斜斜照亮的脸,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

  他今年刚满二十四岁,官职虽谈不上高,胜在颇得盛连山重视,常常跟在左右出入,公事私事都过他的手,底下人都在传言说再过一年他就能升上尉;看他不顺眼的自然不在少数,背后下绊子的多如过江之鲫,但好歹当着他的面谁都得和和气气称呼一声“盛中尉”,熟悉一些的叫他的名字,疏远一些的叫他长官,书读得多的叫他“盛兄”,学上得少的叫他“盛老弟”,连盛大帅都笑眯眯地叫他“明烨”。

  他只被叫过两次“大哥”,还都是被同一个人。

  “大哥,您知道凤凰台的人在哪儿吗?”季沉漪丝毫没有觉察出自己碰上故人,小心翼翼地试图寻求帮助,“我跟着她们来的,不小心走散了,真的,你可以去问谭班主……”

  “——你是唱戏的?”

  这下盛明烨倒稍稍来了些兴趣。凤凰台是沪城里称得上头角的大班子,当年在京城也是独领风骚头一份儿的主,早在成立之初就有过名伶被看中送入宫中,飞上枝头享尽荣华的轶闻——这便是凤凰台名字的由来。只是前些年皇朝败落,梨园式微,西边的风越过乌拉尔河与大高加索山脉,夹杂着歌剧舞剧咏叹调唱诗班和拉丁舞曲朝原野上一吹,迎合昔日靡情的老旦新腔难以招架。大师傅咬咬牙,领着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南下入沪,终究难挽颓势,转手卖给了新班主,这才逐渐回暖,在这歌舞升平五光十色的黄金地界再造魁首。

  盛明烨看看眼前傻里傻气的人,尽管长得清秀细致,但身量瘦削,穿着件明显洗旧发灰的暗青罩衫,很平凡的年轻人模样,竟也是个戏子。他想起下午和凤凰台的那一帮子人打过照面,后者被何厅长请来助兴,光是行头就带足六个大樟木箱子,衣香鬓影,华彩夺目,望着便叫人沉回纸醉金迷的旧时代美梦里。

  “还算不上,我就是给谭班主打杂的。”季沉漪老老实实道,“班主说我不到火候,上不了台,只让我跟来帮师兄师姐们做些杂事。”

  他人瘦小,这么一说自然让盛明烨脑补出一副“梨园恶霸欺负弱小打压后生”景象,语气缓和不少,“所以你上次才想逃走?想逃到别的地方去学戏?”

  “啊?”季沉漪一愣,仔仔细细地将他瞧了又瞧,好容易认了出来,顿时欢喜起来,高高兴兴地喊道,“好巧啊,大哥!”

  他立刻又回忆起对方对称呼的挑剔,自认为很乖巧地把话接下去,“盛长官,是你啊,好久不见。”

  他是本地人,在沪城长大,又因为常年在戏班学着逃来南方的官话,口音一分为二,两者又绞在一块儿,京腔的壳套住吴语的底,硬脆清朗的外皮剥开就露出一点软软柔柔的里子,尾音老是上扬,滑滑绵绵,听上去很有意思,很好玩。

  盛明烨向来不喜欢听戏,他没上过几年学,品不出一套套伤春悲秋的词里到底藏着什么深意,现在却觉得那些达官贵人们乐意在身边放这种讲话软绵绵、脑子又不太机灵的玩意儿有些道理,又漂亮,又不聪明,小猫小狗似的,和养鹦鹉黄鹂没有分别,取个乐,很能让人放松心情。

  “凤凰台的人早走了。”盛明烨说,“二十分钟前上的车,估计这会儿刚过城隍庙门口。没人知会你吗?”

  “我、我跟他们走散了。”季沉漪支支吾吾半天,“路很绕,我不认识。”

  盛明烨笑了笑,不戳破他显而易见的谎言——何厅长家修得弯弯绕绕,但并不大,说破了天也就是两处后院,别说找路,二十分钟足够把整个庄园里里外外走上一圈。盛明烨摸爬滚打多年,从最底层一路混到大帅身边,自然明白他多半是受师兄师姐捉弄,才偷偷躲到角落避开众人。话又说回来,沪城这种地方,金砖碧瓦下叠着层层尸骨,人人想出头,人人想往更高处走,季沉漪这样一眼就能望穿的,实在不是很合适卷在这处滚滚的污浊洪流中。

  不过他的感叹也就仅止于此了。盛中尉不是大善人,严格来讲,他连好人都算不上——只是觉得有些可惜,还不到要为此做点什么的地步。

  “门在那边。”他说,“顺着这条小路直走,到尽头左转,看到门廊之后再右转,记住了吗?”

  季沉漪“嗯”了一声,捏着手指,期期艾艾地问,“盛长官,你上次说的等我成年就招我,还做不做数?我能不能再过五个月就来找你?”

  “作数作数。”盛明烨在心里边叹气,想这种傻子别说进军队了,就算扔在卫兵营里,不出一个月就会被人扫地出门。

  “快回去吧。”他面上淡淡,丝毫没有随口撒谎的自觉,“五个月后见。”

  “诶。”季沉漪高高兴兴地应了,顺着他指的方向走了两步,又折回来,挠挠头道,“是朝左边还是朝右边?”

  他目光恳切,模样十分真诚,“真对不起,盛长官,我常记错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