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三章

  盛明烨依然对季沉漪没有太大印象,他把这归咎于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不知道是好事,没有名字就不会有太多牵扯,不会有前因与后果,只留了个“长得好像还行的天真蠢货”这样模糊的意象来形容,是很容易就忘记的。

  沪城正式入了冬,他负责的卫队换了新人,盛大帅正和新情人打得火热,日常训练巡护自然不怎么上心兼顾。“明烨啊,”他笑呵呵地拍拍盛明烨的肩膀,“别看我麾下这么多人,是得交给你办事,我才真正放得下心。”

  “大帅言重。”盛明烨微微颔首,是个标准的、盛连山最喜欢的略带谦卑又不至过谦的坦诚姿态,“我能有今天,全靠大帅提携,自然应该为大帅尽心竭力。”

  这话不假。不怪人人揣测他的出身,光是盛连山肯把城西半支人马交给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就足够让盛明烨格外值得瞩目了。盛大帅征战半生,靠枪杆子起家,坚信没有炮弹打不下来的职位,手里的军火和脾气一样硬,拼起武力来鲜少有敌手。他纵横南北地活了大半辈子,唯一的缺憾就是没有儿子。大帅府的正房夫人死得早,二夫人不管事,盛连山把情人一个接一个地往公馆里塞,淮源路百乐门南洋剧院六国舞厅的歌女舞女红玫瑰白玫瑰数不胜数,然而除了两位相差三岁的小姐,愣是在没有半点血亲留下。眼看盛连山知命之年已过,头顶秃了大半,白了一小半,膝下依然没点动静,倒是身边多了个一表人才、事事嘱托的盛明烨,更何况“盛”这个姓,即使在沪城也算得上罕见,很符合圈子里“大帅认回私生子当接班人”这样的茶余饭后话题。

  “我盛连山没别的本事,就是看人准。”盛大帅说,“从见你第一眼起,我就知道这小子不简单,跟我年轻时候真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连青山他们那些跟了我几十年的老人都说,你盛明烨是个人才,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他慢悠悠道,“……要是真有个你这样的儿子就好咯,我现在何愁至此哟。”

  “大帅正值壮年,龙章英姿,何出此言。”

  “你就别安慰我了。”盛连山哈哈一笑,“我自己的状况,自己还能不知道吗?过两年就六十了,还谈什么壮年。也就指着天婕能早早念完书,挑个好夫婿,让我早点抱上孙子。”

  天婕指的自然是大小姐盛天婕。说来奇怪,大小姐盛天婕与二小姐盛泠然明明是一父所生,相差不过三岁,盛天婕如花美貌之名早在盛大帅还未上位前就传遍沪上高官内帷。从前她在西南念书,慕名去教室外为闻芳泽的人络绎不绝,甚至让盛连山专程派了近卫护送上下学,逢年过节大摆筵席、往来应酬也带在身边,其爱护疼惜之心可见一斑。盛泠然却长相平平,深居简出,连每年除夕宴都不怎么露面,据说性情古怪、很不得大帅喜爱,所以干脆送到国外念书;还有说法是这位二小姐命不好,八字轻,压不住帅府小姐的福气,身染恶疾,不得不出国调养。总之提到大帅千金,第一反应总是清丽绝伦的盛天婕,少有人念起远隔重洋的盛泠然来。

  见过盛天婕的人都道大小姐名不虚传,大帅偏心果然有道理。盛大小姐知书达理,性子温和,在沪城大学堂进修古代文学,活脱脱把自己修成了个唐宋美人,娴静淡泊,淑慎柔雅;就是太过娴静了些,往文学社里递情书的达官子弟不计其数,盛天婕一封不收,直说自己潜心求学,近些年都无心婚嫁。这可把盛连山急坏了,部长司长家的公子介绍了不少,留样回来的各家远亲挑了好几轮,就是没人入得了大小姐的眼。除了念书以外,盛天婕唯一的爱好就是听戏,沪城有名的戏园子都得过大小姐赏光。与热衷于新派歌曲或是罗曼蒂克黑白片的同龄人一比,盛天婕仿佛活在另一个三十年前的时空,丝毫没有与叫这些日渐流行的洋泾浜做派染指的念头。

  盛明烨这次没有接话。他当然知道盛大帅不过是随口一句托词,和大女儿的婉约和软相反,这位手握重兵的权阀最为人知的一大爱好就是往闺房里钻。去年这时候,也是冬日节气,盛连山到红玫瑰跳舞,一眼相中了新来的舞女杜细细,本以为时候送花送珠宝手到擒来两厢情愿的老把戏,哪想到杜细细卖艺不卖身,是为了供未婚夫念书才肯下到舞场。但盛连山都不用动嘴,自然有人替他想法子。张副官只花一百大洋就买通了红玫瑰老板,趁着杜细细赶晚场,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人送进盛连山的车中。盛明烨还记得那夜沪城有雪,并不大,一落到地上就成了湿漉漉水痕,天气冷得很,像有无数双冰冷的小手攥着人的皮肤,尖长锋利的指甲硬掐进肉里,冻到发疼发痒。他去接盛连山看晨演,车门一开,杜细细披着一件黑毛呢子大氅滚到雪粒水坑糅杂的地面上,一双青青白白的小腿上渗着雪和淤肿的颜色。

  其实原本按照盛连山的脾性,再好的美人到手三个月就不再新奇,欲擒故纵适可才是纵,拿乔拿太久,天仙也招人烦。但这一会不同,不知哪路神佛被他今年上的哪一柱香情动了,不到一个月,杜细细便有了身孕。还没等盛连山开心几天,杜细细就趁他年末就任事务繁忙收拾细软、人去楼空。盛明烨替大帅办过不少私事,抓女人还是头一回。一个无权无势的舞女,又能跑到哪里去呢?刚搭上田三出城没几天,就被盛明烨带着人给抓回了盛连山专门用来快活作乐的小洋房。

  “还是送您去小公馆?”

  盛明烨点了火,汽车冒出一连串颤颤的发动声。

  怕杜细细再逃,盛连山特意多雇了两个身强力壮的老妈子看着,不仅如此,连窗户和后门也用铁丝封上。如今除开隔三差五上门的刘医生给她开安胎养神的方子,外人轻易进不去。似乎仅仅在一夜之间,红玫瑰曾经炙手可热的舞小姐杜细细就消失不见,可没有人在意,更不会有人关心——沪城太大了,那么多人每日来来去去,一个杜细细失踪,后面还有王细细李细细黄细细迫不及待地等着登场,她的名字连一丁点重量都没有,很快便被冬日夕照里萧瑟的风吹散了,

  “嗯,秦妈说今天做鲍鱼红烧肉。”盛连山顿了顿,又道,“前天刘医生配了新的药来,底下那些人手粗脚笨的,我去看看。”

  “那这车……要停回府上吗?”

  盛明烨问,“二太太中午就叫人来传过话,说明天赵部长请客,要用车。”

  “家里那么多车,用哪辆不行,非得盯着这一处使?”盛连山冷哼一声,嗤道,“我看她又是闲得没事,借题发挥。”

  既然说了是二太太,那么必然不是盛连山正儿八经的原配夫人了。事实上,人皆知盛连山如此宠爱大女儿盛天婕也有这一层原因在其间。大帅的原配夫人俞菀佩是山东俞家的长房独女,父亲是末代皇朝里数得上号有头有脸、在太后皇帝面前讲得上话的宠臣。俞家一脉赫赫风光两百余年,随着皇权一同覆灭进旧日坟茔。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光是俞家这块招牌亮出来,就不知道吸引多少攀亲结缘投机之徒。难得的是俞小姐同盛连山是自由恋爱,说来俗气得很,那时大帅还不是大帅,小姐二月二龙抬头去山里进香遭大雨淋个正着,随性的年轻下人又撑伞又生火,鞍前马后跑上跑下。那雨不知为何会忽然那样大,将天地浇得一片雾霭茫茫,再看不清屋檐外的世界。小姐一抬眉,正望到年轻人伸手擦拭脸上滚落雨珠,湿透前襟勾勒出精装的胸膛轮廓,于是羞涩得朝小姐低头报以一笑——四目一相对。

  按理来说,俞家自然是不会同意宝贝女儿嫁给这么个没名没分的穷小子。可惜王气已尽,河山混乱,覆巢之下,哪还能讲究个门第家世?幸而盛连山是个争气的,靠着俞家的钱权声势,硬是从穷途凶年里杀出一条血路,到俞菀佩怀上盛天婕时,盛连山已坐上山东一带的头把交椅。

  情深向来不寿,无论是天灾或人祸。俞菀佩难产一天一夜,保住孩子没保住大人,没等见刚出生的女儿一眼便去了。盛连山伤心欲绝,在她坟前发誓今生不再娶正妻,大帅夫人永远只有一人——至于偏房姨太,红颜知己,露水情人,古往今来,哪个男人没有几个呢。讲独爱一人不影响他寻花问柳、传宗接代。

  二夫人柳爱侬便是盛天婕两岁时进府的。原因无他,自然是怀了盛连山的骨肉。柳爱侬是江浙人,一腔吴侬小调唱得柔柔糯糯,讲起话来也温软动听,刚开始盛连山的确是很宠爱她的。但她生下盛泠然以后才发现,无论如何撒娇耍泼都是得不到盛夫人这个头衔——再加上盛连山的官越做越大,兵越来越多,送上门的送不上门的女人也越来越多,要不是生了二小姐,她怕是连二太太这个身份都保不住——柳爱侬歇了心,她到底是唯一一个名正言顺住在大帅府的女人,这份骄傲容不得她和外面那些闲花野草计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只要后半生的富贵。然而杜细细出现了——女人不可怕,女人她见得多了,她怕的是那个未出生的孩子,怕极了。盛连山偏疼大女儿,她忍,毕竟俞菀佩死了二十多年,骨头都化成灰了,和死人没什么好争的,也争不赢;盛连山和不同的年轻女子夜夜笙歌,她照样忍,她可是“太太”,摆到台面上来的女主人,就连这“忍”的权利,也是旁人得不到的荣耀;然而孩子,且一个有可能是男孩的孩子,她忍不了,也不敢忍。

  如果说俞菀佩是还未开场就散席的好戏,那柳爱侬的一生就是演到谢幕还不肯歇息的悲剧。同是女人,很难说谁比谁更幸运三分,活着的像已经死去,死了的也不知是否算真正活过。

  无论如何,柳爱侬是正经过了门开过脸的二太太,二十年来侍奉左右,是有些稀薄的挂碍的,看在盛泠然的份上,盛连山总归对她是要留着三分余面。

  “……算了,今天就先回府吧。”盛连山哼道,“明晚再去小公馆看细细。”

  盛明烨应了声,随即招手让一旁立着的士官坐过自己司机的位置,“那大帅,我先告辞了,得去戏院替大小姐拿戏本。”

  “唔。”提到大女儿,盛连山的脸色转缓,“她最近又迷上哪一出了?是景和轩还是春风戏院?”

  “春风戏院《水漫金山》。”盛明烨答道,“戚寅衍的场。大小姐叮嘱下周把戏本子给她送去,最好能再买到两张戚老板的票,好约同学周末一同听戏。”

  “这丫头,净支使你做这些跑腿的活。”盛连山道,“也好,下周我同你一起去学堂看看她,快一周不着家了,真不知道那文学社有什么好。”

  盛明烨没有叫车,独自朝春风戏院走去。今日天气不好,湿冷冷的潮气兜头笼住人一身,连夕阳都罩着一层惨淡黯然的白雾,阴郁而荒凉。在这样的阴郁与荒凉里,沪城依然是灯红酒绿的繁华模样,像一张苍苍的脸上抹着的妖冶颓靡的胭脂,不论底色如何破败衰老,依旧掩盖得花枝招展,又因为那破败衰老的底色而反衬出一种更为悲戚的哀伤来。

  春风戏院是近几年新兴的班底,班主戚仁东世家出生,三岁便跟着师傅走南闯北,将招牌打出一片天。入了沪城之后,力捧出以儿子戚寅衍为首的一班新人,虽然比不上凤凰台这样的老园子,在当今的行当里仍算得上是位不可忽视人物。盛天婕是熟客,尤其是近日一出旧曲新编,戚寅衍的小青在台上哀哀一落泪,引得盛大小姐是欲罢不能,连追三日。按照戏班子的规矩,戏本工尺谱一类轻易不会示于外人,况且《水漫金山》是戚寅衍自己写的词,更没有出借的道理。可盛大小姐既然开了口,那戚仁东便断不能再讲一个不字,不止要双手奉上,还得适度附送上巴结笑脸以示大小姐的造诣之高。盛天婕也识趣,不是仗势欺人的主,再三表明自己仅借阅几日便归还,绝不外泄,为表敬重,并不会随手指派一个无名小卒前去粗糙交洽,这差事自然而然便落在盛明烨头上。

  他沿着淮西路走了二十分钟,沪城的夜正要上演,落日昏昏,迟迟缀在天边不肯下沉。将黑未黑的暮色中,“春风戏院”四个大字依次在视野中踊出。

  能在卧虎藏龙的沪城里混出名号,戚仁东自然是个左右逢源、极会做人的主。盛明烨不是第一次帮大小姐干这些事,往常还没等她走到门口,戚班主必定已经早早派好小厮守候,迎着他进门、好茶好水伺候;有时实在忙不过来,也必定会托人赔罪,说过几日亲自做东请席。春风戏院规矩大,礼数更是不少,今夜却奇怪得很,大门外熙熙攘攘拥着一堆人,将马路挤得水泄不通,几辆拉货的板车走不过街,急得车夫直摇铃,混着油入沸水般的吵闹,嘈杂地在他耳旁炸开。

  盛明烨站在人群外有些为难,他不想去凑这场不知名的热闹,另一边儿大小姐的嘱托也是断然不可辜负的,正想招个跑腿的进去看看戚仁东在不在,不远处倏地传来一阵惊呼,紧接着一个人影从众人中跌出来,踉跄几步,莽莽撞撞地晃动两下,支撑不住地倒在他脚边。

  这是他第三次见到季沉漪,对方一脸狼藉,似乎跟什么人撕扯过一番,头发衣襟都乱蓬蓬,袖口上还溅着几滴鲜红的血迹,衬着素色的长衫,很是扎眼。季沉漪清清朗朗一个人,左颊上似乎被人用指甲划了,肿出一条长长的红痕,他“嘶”得抬起手来摸一摸,“哎呀”一声,有些无奈的样子,随后怒气冲冲地一抬头,正巧又撞进盛明烨眼底。

  后者对这似曾相识的一幕感到些许好笑,“……怎么又是你?”

  与初见不同的是季沉漪这次倒是身手敏捷,反应迅速,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信手拍拍衣摆,深吸一口气,说道:“盛长官,我要报案!”

  他话音还未落,从人堆里又钻出一个气喘吁吁的男人来,五十出头,大方脸,川字眉紧紧锁着,经年带出一副严肃的愁容——不是春风戏院的班主戚仁东又是谁?

  戚仁东上了年纪以后身体便大不如前,抚着胸口喘息一阵,一见盛明烨,立刻大喜过望,上气不接下气地提高嗓门,“盛中尉,你来得正好,我要报案!”

  盛明烨看看这个,又望望那个,登时生出一种十分荒谬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