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福星小夫郎>第2章

  景瑶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便看到赵氏和景陶等在外边。

  “阿哥,你怎么就答应村长了呢?你不是最害怕这些的吗?”

  “是啊,瑶哥儿,听说那人被黑熊糟蹋的面目全非,甚是吓人,你若害怕,还是别去了,我去跟村长说明,他们会理解的。”

  眼前的一老一小,脸上俱是真心的担忧,令景瑶很是感动。

  “没事的,娘,我去去看看,能帮就帮,我有分寸的。”

  他又看向旁边皱着一张小脸的景陶:“我们陶哥儿长大了,留在家里保护你伯母和霍大哥好不好?”

  景陶稚气未脱的小脸上,满是凝重。

  在他眼里,阿哥为了怕他担心,勉强露出来的轻松神色。

  他的阿哥为了他,要去面对他最害怕的东西。

  景陶郑重的点点头:“阿哥,你去吧。我会保护好伯母和霍大哥的!”

  景瑶这才放心地来到村长家。

  景瑶到的时候,李家村几乎整个村子的人都聚在这里,他们都是来参加葬礼的。

  村长见他真的来了,忙上前迎接,感激之意溢于言表。

  景瑶只道:“我不敢保证能恢复到什么程度,只能说我会尽力而为。”

  村长连连点头,只引着景瑶往里走。

  来到灵堂,景瑶仔仔细细检查了一下尸身。

  看到尸身凹下去的头盖骨,景瑶下意识的用缠着布料的手指轻轻一点,凹下去的头盖骨竟然迅速复原了!

  景瑶赶紧收回手,难道这也是玉镯带来的“金手指”技能?不仅可以愈合自己的伤口,还能复原其他的东西?

  村长并没有看到刚才的情景,赶紧问道:“怎么样?”

  “问题不大。”景瑶按下心神,道:“家里可有棉花?”

  “有,有!”

  门口的一名妇人转身出去,不一会儿,抱着一团棉花出来了,一看就是从用了很多年的棉被里撕出来的棉花套子。

  景瑶接过一半道:“这些就够了。”

  他又让人准备了些黄泥,然后让人们不要守在门口,就关上了房门。

  他现在要试一试“金手指”的技能。

  他将手指点上尸身骨头破损的地方,骨头跟有自己的意识似的,立马复原了。

  但是,缺失的部分还是悬空的,并没有长出来。

  景瑶明白了,这“金手指”只能恢复东西原来的面貌,不能再生。

  他将尸身的骨头都复原之后,就将肌肉组织残缺的部分用棉花填满,然后用黄泥捏出原来身体部位的形状,安在那里。

  可当景瑶的手指离开之后,黄泥的部分被迅速烘干,并变成了与尸身皮肤无二的颜色,看上去竟像真的皮肉一样!

  ……

  两个时辰之后,天色已黑,灵堂的房门才从里边打开。

  景瑶走了出来,只对着村长和众人道:“好了。”

  村长等人本来没抱太大希望,只希望还长者一个健全的身体就行,没想到进去一看,尸身竟跟活着时候的相貌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村长一家对着景瑶感恩戴德,弄得景瑶有些脸热。

  其实以现在的环境和工具,他做不到如此完美的,都是“金手指”的功劳,可是他不能说。

  告别了村长一家,景瑶回到了霍家的茅草屋。

  赵氏已经做好了饭,正和景陶一起,在门口等着。

  见他回来,俱是放下心来的表情。

  不知是不是用了半天“金手指”的缘故,景瑶现在饿极了。

  但他还是忍着先洗了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才和一老一小一起,坐下来吃饭。

  饭桌上,是三碗清澈的米汤和三个煮熟的土豆。

  景瑶:“……”

  知道古代农民生活艰苦,不知道艰苦到这种地步。

  误会了景瑶的沉默,赵氏小心地将装着十两纹银的袋子,放到了他面前:“这十两本来就是给你的聘礼,现在拿回来了,理应也是你的。”

  景瑶心知赵氏不是跟他客套,而是真心实意觉得十两纹银的聘礼应是他的,心下对她有了十分好感。

  见景瑶不说话,赵氏又接着道:“别的你不用担心,我明天会去镇上的浆洗房做工,帮人家洗洗衣服,缝缝补补,也能挣些家用。”

  景瑶理解赵氏的心情。

  本来过着人上人的日子,一朝被人陷害,家破人亡,来到这穷山脚的小村子里,儿子又躺在床上,生死未卜,唯一的希望寄托在新娶的儿夫郎身上,希望他能好好照顾儿子,希望儿子能早点醒过来。

  景瑶笑着摇摇头,将钱袋子推到赵氏面前:“娘,这些钱你先收着。霍……”

  他顿了顿,话在嘴里滚了两滚,才接着道:“霍大哥他需要看医吃药,用钱的地方多着呢。”

  “镇上你也别去了,我年轻,找的活儿挣得肯定比你多,你就在家好好照顾霍大哥吧。”

  赵氏看着桌上的十两纹银,默不作声。

  景瑶一瞧赵氏的神色,便知她是误会了他们兄弟是要跟霍家划清界限,要离开霍家了。

  “还要麻烦您多多看顾陶哥儿呢。”

  赵氏闻言,这才缓了神色,一脸欣喜地道:“瑶哥儿,你……你说的可是真的?”

  景瑶浅浅一笑:“真的。”

  他当然会离开霍家,离开霍栩安,但不是现在。

  其一,他需要时间挣钱,攒够足够多的银两,才能在无亲无故的古代安身立命。

  其二,他要把霍栩安医好,让他记住他的恩德,以后霍栩安得了势,别找他麻烦才是。

  ……

  第二天一早,景瑶就上山了。

  他要找个没人的地方试一下玉镯给的“金手指”到底都有什么能力。

  大雪覆盖的大山,地上都是皑皑白雪,早已分不清上山的小路。

  景瑶小心地向前走着,突然不远处的的雪层动了一下,还有“咕咕咕咕”的声音,底下有活物,是鸡!

  景瑶慢慢走过去,用手拨开最上面的白雪,露出了下面用枯枝和树叶搭成的一个窝,那里正窝着两只山鸡,隐约可以看到山鸡腹下有不少鸡蛋!

  在古代,又是大冬天的,肉和蛋可都是稀罕物啊!

  景瑶心下一喜,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

  他赶紧卸下竹筐,刚想伸手去抓那两只鸡,却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那两只鸡窝在那里,只看着他,一动不动,连“咕咕咕咕”的声音也没有了,四周一片寂静。

  “不会是冻死了吧?”

  景瑶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指,点了一下离他最近的那只山鸡。

  只感觉指尖一股暖流划过,那只鸡瞬间跟打了激素一样,毛都炸了起来,不停地开始下蛋,直到下满了整个鸡窝,那只鸡才直挺挺的倒下去。

  景瑶拿树枝拨了它一下,僵得很硬,死了。

  景瑶:“……”

  我滴个乖乖!

  这“金手指”可以帮活物打激素啊?

  那得谨慎使用。

  景瑶试着收回指尖的暖流,没想到,它真的顺着他的心意,回到了身体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又试着让暖流回到指尖,点了一下旁边的枯枝,下一刻,枯枝就冒出了绿芽!

  原来如此!

  景瑶在原地试了好几次,直到周围的树枝长成了参天大树,他才对体内的“金手指”收放自如。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现在还早,又有黑熊伤人在先,是以,山上没什么人。

  景瑶手指轻轻一点,刚长成的参天大树光影流转,所有的灵气都被景瑶吸进手指里,大树迅速枯萎,最后树叶枯败落光,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跟周围的树木别无二致。

  景瑶好心情地将鸡窝里的鸡蛋全部捡进竹筐里,又把剩下的那只山鸡绑了,抗在肩上,优哉游哉的下山去了。

  景瑶刚到山脚,远远就看到赵氏等在门口。

  他快步走过去:“娘,这么冷,你怎么等在外边。”

  经过昨天一天,他叫赵氏“娘”,叫得越来越顺口了。

  “一大早起来不见你,我有些担心。”

  赵氏拉着景瑶往里走,一回头看到他背上的山鸡,吓了一跳:“这是什么?”

  “这是我抓的山鸡,今天咱们有肉吃了。”

  景瑶反手拉着赵氏往里走,待到了厨房,他才小心翼翼地将肩上的竹筐卸了下来,拨开最上面一层的干草:“你看,我找到了什么?”

  “是鸡蛋!”

  赵氏惊得下巴都要掉了:“这么多!”

  只见竹筐里,满满一筐的鸡蛋,每个个头儿都不小,足够他们这样的四口之家,吃几个月的。

  “我今早起来就想去山上捡些柴,没想到让我碰到这只笨鸡还有它的一窝蛋,我就都带回来了。”

  景瑶将赵氏推出了厨房:“你去叫陶哥儿起床,再去看看霍大哥,早饭我来做。”

  他回头看着过分干净的厨房,被收拾得一尘不染,但真是一点多余的东西也没有。

  米缸里是所剩不多的糙米,油罐子里没有一点油,盐巴也只有一点点……

  还真是清贫呢。

  景瑶烧了一大锅水,趁烧水的间隙,将那只笨鸡放了血,然后烫水煺毛,开膛破肚取内脏。

  这只鸡在山里不愁吃不愁穿,养得还挺肥,身上有不少油。

  景瑶便将它们剔了下来,熬了大半碗鸡油。

  鸡油虽然没什么营养,但用它炒菜很香,而且有总比没有强。

  接下来景瑶将鸡肉炖上,又在院子里搭了一个简易的锅台,将厨房墙角的另一口锅架上,用鸡油煎了鸡蛋,还熬了一锅浓稠的糙米粥。

  不到半个时辰,一桌丰盛的早餐便做好了。

  赵氏到了厨房的时候,看到桌上的炖鸡肉,煎鸡蛋,粟米粥,眼泪都要掉出来了。

  有多久没吃过鸡蛋和肉了?

  自从带着受伤的霍栩安来到这里,她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所有的钱都用来给栩安找大夫了,就是娶景瑶进门的十两聘礼,也是她当了最后的首饰才换来的。

  没想到,景瑶这么快就让她吃上了蛋和肉,看来这个夫郎真是个福星啊。

  景陶过来一看,也是惊呼一声:“阿哥!有肉!还有鸡蛋!”

  三人围在桌子旁吃饭,景陶大口嚼着鸡肉,不住的赞美:“阿哥,真好吃!”

  景瑶见赵氏没有动筷子,似乎有话要说,便把放鸡肉的盘子往她那里推了推:“娘,你快吃吧,锅里还有很多,我还给霍大哥留了块鸡胸肉,一会儿剁碎了放粥里,喂给他。”

  “哎!”赵氏这才小心翼翼地夹起一块肌肉放进嘴里,顿觉眼前一亮,“嗯,真的很好吃。”

  景陶又喝了口粥:“嗯!阿哥,这粥也好喝!”

  景瑶失笑着摇了摇头,这孩子是有多久没吃过饱饭了。

  他也夹起一块肌肉放进了嘴里,瞬间瞪大了眼睛,这味道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吃!是很好吃,他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

  他自己的厨艺他太知道了,只能做到饭不难吃、能下口,可这些没有加任何佐料的肉蛋粥,却能如此美味,这还是他做的吗?

  他看向自己荧荧的指尖,难道又是“金手指”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