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余热>第71章 

  人多欺少没什么可怕的, 但一个一米九的人掐住你的下巴,威胁你时,那种感受只有自己能明白。

  宋御的眼睛天生凉薄,和他的性格一样, 不笑时说话总是很严肃, 程砚深有体会, 别说他故意针对你时,那种强烈的压迫感了。

  以至于宋御这么不得体的话说出来,他们也没有一个人敢反驳, 就好像你知道这人不是什么善茬, 尽管他还没做什么,但那种气息你无法忽视。

  宋御放开这人的下巴, 转过身来,他们的站位明明是被包围的, 可是因为宋御太高了,看起来受到威胁的并不是他们。

  大黑狗也很听话,在程砚拉住它后就没有再对宋御产生攻击性, 老实地站在一边。

  宋御对这些人道:“好狗不挡道听过没有?”

  他的每一句话都充满了攻击,一点都没有在乎对方有多少个人, 若是要换做别人, 早就打起来了,但是今天却没有,程砚并不意外,换位思考, 如果他是这群人, 他也不敢跟宋御起冲突。

  有些人长了一张「惹不起」的脸。

  于是, 宋御就这样带着程砚离开了。

  他开的不是他舅舅的车, 是另外一辆车,程砚没有见过,宋御说是借他朋友的车。

  “怎么会过来?”程砚和宋御站在车门前,这是辆黑色的越野车,底盘够高,村里不太好走的路也不用担心。

  “就是过来看看你定亲的人,”宋御还在意着这件事,问道:“刚刚哪个是他?”

  程砚忍俊不禁,笑了声说:“你还真在意啊?我后面那个。”

  宋御可惜道:“没看清。”

  程砚又问:“你是怎么知道地址的?”

  宋御从实招来:“问你爸要的,我跟他说我来接你,明天他就不用来了,你爸当然乐意。”

  “那他就没怀疑你来这儿的目的?”

  “我说我还没到过乡下,想去玩玩看看,这理由很得体吧?”

  程砚败给他了,的确没法让人反驳,年轻人你怎么知道他想什么?花几个小时的时间,远赴千里来乡下转转,大人们可能不太会理解,但会觉得正常,因为年轻,有什么稀奇的想法都不奇怪。

  “这狗哪来的?”宋御看着程砚牵着的黑狗,刚刚一直冲他叫,现在老实了点。

  “我奶奶家的,”程砚抬腿蹭了蹭狗狗的肚子,“好凶吧?”

  宋御蹲下来,伸手摸上大狗的脖子,天太热,发烫的毛发有点硬,因为是自然生长的,生长环境又这么无拘无束,不像那些宠物狗的毛发被理的柔软,摸起来倒有种结实的感觉,宋御说:“中华田园犬,名不虚传。”

  程砚笑笑:“咬人可厉害了,护家得很,小心点。”

  大黑狗被摸乖巧了,也不「龇牙咧嘴」的了,在宋御掌下安静地坐着,虽然没太阳,但它还是在吐着舌头,夏天对身上毛茸茸的动物很不友善。

  “什么时候回去?”宋御从地上站了起来。

  “明天。”程砚说:“你这么晚过来,也没办法回去了。”

  宋御插着口袋:“我也没打算回去。”

  程砚抬头看着他:“那你要住哪?”

  宋御说:“你收留我我就有地方住。”

  程砚笑了声,说道:“我们先回去吧,我奶奶在帮我收拾房间,看看能不能睡下。”

  临走前,程砚又想起什么,回头看着车:“车怎么办?”

  宋御说:“你爸的车停在哪的?”

  程砚道:“我奶家门口,那你把它开进来吧,我在前面帮你带路。”

  出去的时候一人一狗,回来时多了一辆车,还多了一个人,奶奶意外就算了,这也没地方住,宋御只能和程砚一间房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换做赵一白谁的,一间房就一间房了,不过宋御,程砚多少有点膈应的,不是指讨厌之类的,是有点不太自然,毕竟他们……并不是纯粹的友谊。

  “你有带衣服换洗吗?”程砚问。

  “没有。”宋御是匆匆过来的。

  程砚拍了拍脑袋:“那没办法了,我也没有带,只能先将就一下了,不然……一会洗完澡把衣服洗一下吧,天这么热,一晚上就该干了。”

  “你着急睡觉吗?”宋御和他不在一个频道似的,突然问出这么一个不着边际的问题。

  程砚本能地说:“不,还不是很困。”

  宋御说:“那我带你出去买呗,我刚刚经过镇上了,不远,开车十分钟就到了。”

  “现在?”

  “嗯,”宋御说:“反正很近,也有车。”

  是个可行的提议,程砚想了想,答应了,没想到今天会在奶奶家过夜的,如果是他自己,他也就不去买了,裸睡也不是不行,但有宋御在,没换洗衣物,也不方便,不洗澡更不可行,这天太热了,而且他住的那个屋没有空调。

  只有一个小风扇。

  两人是大半夜出去的,奶奶不知道,程砚也没有去叨扰她老人家,奶奶的门紧闭着,应该是睡着了,他和宋御开着车,去了街上。

  十分钟后,他们到达了镇上。

  小镇上的店不抵外面的彻夜不关,现在是晚上八点,好几家店就已经关门了,吃饭的小餐馆还开着,程砚和宋御在街上逛着。

  “关门这么早。”放眼望去,亮着的灯光屈指可数,理发店还开着,街上人影稀少,程砚知道,镇上毕竟不是城市里,住着的多是老人和孩子,年轻人多数出去打工了,再大一点的也就是他们同样年纪的学生了。

  八点就没什么人闲逛了。

  “那家。”宋御指了指前面的透明窗户,里面还有人影掠过,不算是富裕的小镇上并没有几层楼可逛的商场,开的门店都是个体户。

  程砚和宋御去了这家小店面,女生的衣服居多,男款也有,但好像并不是主营男装的,只有几件挂在架子上,墙上展示出来的都是女装。

  宋御说:“反正也是应急,随便拿两件吧。”

  程砚也是这么认为的,随便挑了两件,没有什么款式,夏天的衣服都差不多。

  结账的时候,是宋御付的钱,这几乎成为了一种现象,就是他跟宋御在一起的时候,根本没有掏钱的机会,他知道宋御可能不差钱,家世也许真如传闻说的那样,但是经常「被请客」的行为程砚并不提倡,即使两个人是恋人的关系,程砚也不喜欢永远是对方买单,更别说现在这种不清不楚的关系了。

  程砚说:“我没带多少钱在身上,明天回去我把钱转给你。”

  宋御拎着袋子走到外面,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三轮车,“转钱就算了,请我吃盒草莓。”

  刚刚就发现了卖草莓的这个奶奶,就在路边,程砚走过去,问奶奶怎么卖。

  “你要多少?”奶奶说:“这有大盒小盒的,小盒的21,大盒的35。”

  “大的吧。”程砚拿出手机,扫码付款,然后奶奶那边传出响亮的收钱播报声。

  “现在吃还是怎么办?没水洗。”程砚没有要塑料袋,就一盒草莓,他抱在手里。

  奶奶说:“不用洗,我洗过了,干净的,直接吃。”

  于是她替二人解决了这个问题。

  两个人走了,没多久,奶奶也骑着三轮回家休息了。

  回到车上,程砚打开盒子,在车灯的照射下,草莓显得晶莹剔透,上面似乎还有小水珠,个头不算大,他拿一颗给宋御:“给。”

  “没手。”宋御发动着车子,也没有下一步指示了,但他的意思很明确,就看程砚有没有这个心了。

  程砚又不是傻,他瞬间就领悟了宋御的意思,但他没那么做,把草莓塞进自己的嘴里,低下头,耳根微红地说:“那……你回家再吃吧。”

  宋御转过头看他,副驾坐着的人也不知道想到哪儿去了,耳根红得很好看。

  他没有为难他,开车上了路。

  “我们来算个账吧。”宋御问:“刚刚一共买了几件衣服?”

  “我拿了一条短裤和上衣,然后是你的……一共五件吧?”程砚想着说。

  宋御道:“嗯,五件花了两百三,很便宜啊。”

  程砚说:“确实。”

  两百三在他们那很有可能只买到一件短袖,他和宋御两个人买衣服才花这么点儿,对他们来说这事很新鲜。

  “可我摸着那些衣服材料跟我们穿的没什么区别,一样的质量差这么多的价格,真就地域问题了。”

  “对,商场里面的一件上千块都有,上次陪我妈,她看了一件裙子,两千三,没买,我们买的这几件要是挂在商场里,今天我就破产了。”程砚说。

  宋御摸了摸鼻子,“我能申请在你奶奶这里常住吗?”

  程砚笑了笑:“可以,你家人同意就行。”

  两个人路上十分和谐,也许是小镇的环境,乡下的气息总带给人一种轻松的感受,好像岁月静好,听着鸟叫,听着蝉鸣,开着车行驶在无人的安静车道,周围是树木花草和农作物环顾,和紧张充满竞争力的城市氛围形成强烈的对比。

  程砚觉得自己也许本来就该在这里生活,也许他适合在这里生活,他不喜欢竞争激烈的环境,他也没有什么远大的梦想,他是个喜欢安稳,喜欢平淡生活的凡人,乡下带给他安心的感觉,是他在那个聒噪的繁华城市里,所体验不到的感觉。

  “那个什么浩?”宋御看了眼程砚。

  “陈浩?”程砚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宋御点点头:“嗯,今天是他要为难你的?”

  程砚公正道:“他在其中,说不得是他的意思。”

  宋御追问:“那他什么意思?”

  程砚道:“也没什么吧,就是小时候跟他玩的挺好的,然后知道我回来了,故意耍我吧。”

  也只有这个原因了,否则中午那声流氓哨,是吹给谁听的?

  宋御道:“说起来,你小时候挺喜欢他?不论男女,都要跟他定亲了?”

  颇有种质问的意思啊,程砚听着宋御的口吻,解释道:“我小时候不懂定亲的意思,我以为定亲就是在一起生活,当年……我确实挺喜欢他的,他人又好,又厉害,一群小朋友里就是大哥啊,我这人本来就慕强,谁厉害我就喜欢谁,再说那会他对我也挺照顾的,我就想跟他一辈子了……”

  解释起来很容易懂,但这解释听起来一点也不让人舒服。

  宋御听着他的陈述,别的是一句话没听清,就听程砚说什么「喜欢」「一辈子」类的词语了,他从来没听过程砚说喜欢别人,从他认识程砚开始,程砚的眼里就只有他,如今这解释的这么明白,还是小时候不懂事时发生的事,宋御却一点大度的心态都没有,反而斤斤计较了起来,但他没有表露出来,一个人默默地开着车,时不时看向窗外,心里躁动。

  他现在很想跟他算这笔账,可是现在的关系他不敢太莽撞,他们今天能和谐地坐在一起是程砚的大度,宋御真怕自己表现得太紧迫,会让他很不舒服。

  放在之前,他这会二话不说,定要在车里干点什么了,他就喜欢看程砚红着脖子控制着音量,不敢大声喘息的样子。

  宋御突然感觉到一阵闷热。

  他开了车窗,外面的风吹进车里,拂过滚烫的肌肤。

  “空调没关。”程砚提醒他。

  宋御的手搭在方向盘,另一手扶着车窗,嗓音低沉地说:“没事,我败家。”

  程砚不知道哪句话不对了,怎么突然严词厉色的了?他看着宋御,半张脸冷冰冰的。

  程砚就不管他了,独自坐在副驾,摆弄手上那盒草莓,买给他的,他一颗也没尝,大老远跑来看他,带他去镇上买衣服,解了他的燃眉之急,最后却落得一个无人顾忌的糟糕情绪。

  等了好久,宋御都没有说话。

  程砚拿着一颗红润的草莓,犹豫着犹豫着,他指尖微缩,捏着那颗饱满的草莓,递到了宋御的面前。

  宋御转头看他一眼。

  程砚抬了抬手腕。

  这情绪有着也不对了,宋御被逼到了一种份上,只能自己走下台阶,他伸手,握住了程砚纤细的手腕,咬住了他手里的草莓。

  “别生气了,我现在喜欢的人不是他,”副驾驶的程砚真挚地说:“想要一辈子的人,也不是他了……”

  听完这句话的宋御,久久没有放开程砚的手腕,在哄人这方面,有人手到拈来,有人情绪再大,也能没出息的一瞬间溃散。

  宋御用力地捏了下程砚的手腕,他的牙齿刮着程砚的手指,似乎是惩罚一般轻轻咬了他的指尖。

  程砚微微收手,摸到那尖锐湿润的牙齿。

  这一幕让他浮想联翩,头顶的车灯打下来,狭窄的空间里,荡着绵绵的暧昧,宋御有着犯规的好看,而他的动作,也伴着几分说不出的色情。

  不知为何,程砚联想到那个可耻的梦,于是指尖在他的唇边微微颤抖。

  空调坏了吗?

  好热。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