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少爷回来后专宠我>第54章 番外:侯准篇

  “此前我只知为人当有良善,遇你后方知何为情1爱。”

  从我生下来,就是天之骄子,京城侯老爷的独子,含着金汤匙出生。养在阔大的王府中,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我娘很美,她是我在这世上见过最漂亮的女子,人也温柔,所以我很奇怪,为什么父亲放着这样好的美人1妻子不疼,偏要娶那些庸脂俗粉做姨太太。

  父亲让我管那些姨太太叫小妈,我死也不开口,我娘只有一个,其他人也配吗?为此,我与父亲争吵多次,有时候把他惹急了,拿着皮带抽,我也绝不屈服。

  每到那时候,我娘就抱着我,哭的眼睛都肿了,说你何苦呢,一个称呼而已。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娘会给我讲故事,现在想想,这些故事应当都是娘嫁进侯府前的日子,那样鲜活灿烂,每每说到这里,娘的眼底都有光,星星般亮眼。

  她是北平城的颐翠园的戏子,唱青衣花旦出身,面相端正,唱腔又亮又魅,那时候出场必是万众瞩目,只要她占的场,那座儿不出一天就能抢光,银子如流水一样哗哗的流进戏园子的口袋。

  戏子低贱,没人瞧得起,但她却觉得很快乐,一个女人在这个世道下能靠自己的本事吃上一口饭,这很难得,也很值得自豪。所以她从不觉得自己低贱,从不让自己低人一等。有时候碰上那纨绔少爷要包戏子,整束整束的花篮堆满了后台,她硬是看都不看一眼,让人尽数还了回去。

  她要等,等情1爱,等一个长相厮守的心上人。

  爹那时候只是个小商人,产业不大点,只有一两艘船,承包京杭来往的航运,挣的钱基本用在船舶的维修和保养上,实际利润不大,所以生活还很清贫。

  现在想来,这年轻的商人到底是喜欢听戏,还是一开始就冲着那位大美人去的,谁也不知道。

  娘在后台退了他的花,谁知这人竟与别人不同,今天被退了,明天仍要送,还送些不同品种的,有时候学着西洋人,包一大束玫瑰送过来。正是春心萌动的年纪,如此坚持不懈的追求,谁看了不心动?

  大美人终于卖了面子,答应见这位侯老板一面,不过要在表演结束后。那日的北平风雪大,票友们连喊了三次返场,无奈她又唱了几出折子戏,这才终于脱身,从后台出来的时候,他仍等在那,风雪落了满身,搓着手,见她出来,只是笑,也不责怪,开口便问她冷不冷,累不累。

  娘或许在那时候就已经心动,后来攒够了钱,给自己赎身,不用跟着戏园子老板天南地北的走,便留在了北平城。侯老板说,若是不嫌清贫,就跟了他吧。

  少女第一次见如此热烈的追求,唱多了才子佳人的圆满戏,一脑子一热便做了侯太太,却忘了现实本是一地狼藉,戏文里终究只是美梦一场。

  侯家的生意越做越大,在北平商圈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商人,到顶了漕运半边天的大老板,离了从前的小房子,直接换上个大王府。他越来越忙,生意上的应酬事越来越多,巴结的人送些美女到他床上,第一次在丈夫身上闻见其他女人的脂粉气,娘哭了一整晚。

  娘是那样烈的女子,说什么也要离开爹,却偏偏在这时候发现怀了我。她舍不下我,也不愿低头,索性一生不见丈夫。她亲手把自己的青春年华关在侯家的深宅中,每日活着的希望就是唯一的儿子。

  爹娶姨太太越发放肆,从前还找些个生意上冠冕堂皇的理由,往后竟直接带回家,也不再问。

  姨太太多会巴结我,因为我是侯家尊贵的小少爷。

  那日,身着玫粉旗袍,挽着夸张的发髻,身上香粉味道隔着好远直往人脑袋里钻,那是爹新娶的姨太太,最受宠爱,在宅子里横惯了,竟耀武扬威到娘的院子来。

  “小少爷好,姨母那里新制了些点心,去尝一尝?”她见到我,直直走来,理都不理院中廊下坐着的侯太太。

  “你应该先去见我娘,然后才是我。”我顶撞道。

  那姨太太好像刚看见我娘,随意招呼一声。我娘淡淡一瞥,招手道:“小准,来。”

  我连忙撒腿朝娘跑过去,生怕被那满身脂粉的女人抓了去。自打对丈夫彻底失望,娘便不再化妆了,也不打扮,平日里穿着素白的衣服,乌黑的长辫子甩在胸前,如此随性自然,却比那些刻意的雕琢不知道美丽多少。

  娘似乎生怕我成长为父亲那样不择手段的商人,眼里只有钱与利益,冷血可怕,于是这位大字不识的女人便靠讲故事的方式来教育我,什么岳飞,杨家将的故事,半是唱,半是念,我就坐在她的膝头,最早明白了何为家国,何为大义。

  娘说为人要有良善。我听她的话,牢记了一辈子。

  娘身体不好,那年我才八岁,她的身体竟已成衰败之相,一日不如一日。

  娘抱着我说:“小准呀,这世上该有一个命定的人,你拼了命也要找到他,对他好一辈子,娘这一生福薄命短,找错了人,嫁错了郎,你可不能步娘的后尘。”

  我问:“这世间可还有情1爱?”

  说来可笑,娘这悲剧的婚姻,竟然还没让她对爱情失望。我是不信的,京城少爷见多了,谁是真心疼自己太太的,哪个不是在外面玩野了心,连家都不想回。

  那一年娘走了,到死都紧闭着房门,连最后一眼都不让我爹见,她咽气的时候,身旁只有我。

  “小准,为人知良善,志高远,万不可活成唯利是图的人。”

  “娘希望你能找到一生所爱,记得,认定了人便要一辈子护着他,宠着他,记住了吗?”

  我应下了,却不觉得这世上有什么一生所爱,人这一辈子要遇到千千万万来往过客,如过眼烟云,谁又知道遇见的哪一位是值得厮守一生的呢?

  娘阖了眼,离了这困了一生的牢,爹沉默几日,用最高的规格为她下葬,娘被换上华丽的衣服,陪葬都是金银珠宝,我却觉得那铜臭只是脏了娘的棺材,于是趁人不注意,踮起脚,往棺材里放了一朵新鲜的牡丹花。

  娘最喜欢牡丹,许是杨贵妃的戏文唱的多了,她说牡丹国色天香,不靠枝叶衬托,自己也能开的鲜活靓丽,就如她这一生,不向丈夫低头,也能靠自己教养出最骄傲的儿子。

  自打娘走后,我与父亲的关系越发紧张,我始终觉得是他害死了娘,于是少言寡语,父子俩相见竟无话可谈。正好到了上学的年纪,我便一头扎进书中,免得被这些后宅琐事侵扰。

  许是报应不爽,爹娶了那么多房姨太太,却只有我这么一个儿子。

  “你长得真像你娘。”爹瞧着我道,看不懂他的情绪。

  “这样最好。”我答道。

  那时候大清朝刚倒没多久,军阀开始混战,列强仍旧虎视眈眈,书读得越多,我便越觉得此生不该在这宅子里挥霍时光,平庸到老,所以我决定,要去外面闯一闯,去看看西洋人工业革命以后的世界,学学他们的新思想,救救被封建拖垮的国。

  爹自是不允的,他就这么一个儿子,刚十三岁的年纪,哪舍得往洋人的领土上送。

  娘说人要有志,所以我不退缩,纵是爹举着那手腕粗的手杖要打折我的腿,我也不怕,只要这口气还在,爬着也要坐上去英国的轮渡。

  印象里,那是我和父亲闹得最凶的一次,我闹了绝食,父亲也不准人给我送饭,我就把自己关在娘的屋子里,到最后竟饿的连床都起不来。

  “你跟你娘一样。”爹最后妥协,“倔的让人心烦。”

  于是我如愿以偿的到了英国,开始我十年的留学生涯。

  多亏了娘,给我这么一副好皮相,小姑娘招惹不少,情书三天两头往柜子里塞,还有那热情大胆的洋姑娘,当众向我示爱。我一一婉拒了,给程锐鑫酸的够呛。

  那时候我还摸不准所谓性向,只是单纯对女性没什么特别的感觉,直到后来翻了书,才明白原来人的爱情可以超越性别。

  莫里德也是为帅哥,法国皇室的身份让他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走到哪里都跟着一帮人,意气风发。

  他见我第一眼便说喜欢,天天去宿舍楼下等我。还送我好多稀奇东西,我只得拜托程锐鑫还回去。

  “我啊,喜欢侯准啊。”莫里德跟谁都这么说,最后竟弄得整个学校都知道。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娘所说的命中注定,摸着心口想了好几个晚上,最终还是拒绝了他。莫里德对我很好,人也不错,只是他不是那个人。

  我不知道心动是什么感觉,直到归国那年在侯家的楼梯上见到那一袭长衫的人。

  起先没想那么多,单纯对他有兴趣,觉得这样好气质的人真是不多,越是来往,我越是控制不住自己,以至于竟疯狂的爱上他而不自知。

  我从未如此失态,只因为听见他客气疏离的一句“侯少爷”,我便心里难受,硬是逼着人家改口叫哥哥才乐意。

  娘说得对,这世上只有一个命定的人,遇见他是天赐的礼物,要倾尽所有的爱,宠他,护着他,只对他一人好,就是把这颗心掏出来给他也值得。

  “此前我只知为人当有良善,遇你后方知何为情1爱。”

  至今仍感谢,这一生能遇到我的honey,娘若是在,会替我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