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玄幻奇幻>路人捡到白月光后>第二十一章

  偶人里的动静彻底消失。秦珩应该是在怕。

  方恪忽然有点滋味难辨。

  这么个娇生惯养的小圣子,长不大似的幼稚鬼,居然敢孤身一人钻进魔窟……是为了他。

  这点恍神持续到魔君来,方恪去掐自己的腿,努力控制视线,不去看人偶。

  所幸秦珩的傀儡术修得不错,魔君没关注偶人,只与方恪闲聊。

  方恪的心暂且放下,时间一点点流逝,他有些困倦——被仙诀打伤后,他的精力变差许多。某时某刻,魔君静下来,似乎想离开,方恪悄悄眯了片刻。

  再睁眼,魔君与他对视,手上抓着偶人。

  “傀儡木偶好玩吗?”

  两人几乎脸对脸,方恪看见魔君的笑意,自然,魔君也能看见他骤缩的瞳仁。

  *

  秦珩的神魂被魔君强行剥离出,又塞了回去,方恪甚至能听见神魂的撕裂声。

  令孟一直候在殿外,他一进来,四周烛火霎时燃起,灯火通明下,令孟看见身首分离的偶人,笑盈盈的魔君,还有脸色煞白的方恪。

  魔君说:“请秦圣子到地牢坐坐。”

  “要加菜吗?”加菜是动刑的委婉说法。

  古族圣子若死,天罚会降下来,魔君还不想被雷劈。“别让他死就行。”

  魔君想起什么,让令孟停下。方恪眼里才浮现一丝希望,就听魔君说:“我不吃内脏,都留给你了。”

  令孟大喜,本以为魔君会独吞仙族圣子,没想到还能分一杯羹,他跪下谢恩,又去拖偶人。但没拖动,令孟威胁道:“圣子,该走了——是活着回去,还是逞英雄,你应该不傻吧?”

  魔君悠哉游哉,看向方恪,想欣赏他的绝望。

  方恪只说了一句话。

  就这一句,令孟手一抖,偶人直接坠到地上,发出沉重的碰撞声。他看方恪的眼神有惊,但更多的是恐惧。

  ——恐惧魔君的过往被戳穿。

  “魔君,你不吃内脏……是因为自己被吃过吗?”

  魔君画一样的笑渐渐消失。

  看见这两人反应时,方恪就知道,自己想对了。他轻笑道:“淳安镇中折磨堕仙,也是在为当初无能的自己发泄吧?”

  年轻时历练,方恪去过许多地方。

  可惜少年事很快被埋在深处,加上方不醒死后,他脑子里多了道禁制,记忆更加模糊。所以竞仙赛时住进淳安镇,方恪一时没想起来。

  ——没想起当初查堕仙案,这也是受害的几十个镇之一。

  一直到他看见寺庙下墓室,墙上字迹眼熟。

  当然眼熟,因为是他自己写的,用问魂术问清受害百姓的遗言。仙君们以为的错字不是错字,是隔了几百年,字体总会变迁。

  十多岁时,方恪查到堕仙,他假装凡人,被关进墓室,总算知道所有真相。

  方恪杀了堕仙,将他神魂禁锢在小镇上,日夜受怨魂折磨。但他分明记得,自己可没有折磨过堕仙的遗体。

  令孟当时守在镇上,可他已经千岁,且生于魔界,不可能与堕仙有牵连。

  所以……是谁那样恨堕仙,恨到挖出仇人的脏腑、还做成了贯穿的佛像?

  方恪想起来,现任魔君即位才几百年,身世不明。

  *

  令孟快崩溃了,直接运用魔气,刺穿自己的耳——“属下什么都没听见!”

  第一次,方恪感受到山海一般、压在身上的煞气。魔君问:“怎么知道的?”但这回不是因为兴趣。

  方恪说:“因为我见过你。”

  仙诀让他濒死,记忆松动时,他重新看见前半生,忽然发现,在淳安镇的墓室中,他见过一个极为特殊的受害者。

  那是个魔种。

  天生魔种,百年还是少年模样,神志不全,挖心不死,被方恪发现时,正玩着自己敞开的肚皮,脚踩其他脏器,乐呵呵笑。

  方恪没杀魔种,送它回了魔界。

  方恪平铺直叙,说完过往。“那个魔种,就是你吧?”

  魔君的笑容全撤去,至此,他总算有了情绪波动。

  就在他走神的这刹那,方恪的灵力袭向毫无防备的令孟,令孟松手,灵力探入偶人,解开魔君随手布的、关住秦珩神魂的符咒——

  “走!”来不及传音,方恪喝道。

  除半神外,没人能快过神魂穿梭的速度,方恪让魔君心神失守,就是要秦珩逃!

  但方恪低估了秦珩受的伤,也低估了魔君的反应速度。

  *

  殿内死寂得让人害怕。

  魔君重封住偶人,给了令孟一个眼神,护法连滚带爬逃开。

  方恪本能一瑟缩。

  魔君居然缓缓笑了。“你还知道怕。”

  而后他面无表情,探出手,开始搜方恪的魂。

  搜魂术——这是魔界最让人恐惧的邪术,没有之一。被搜魂者要么变成傻子,要么神魂重创。

  最重要的,很疼,非常疼。

  “方恪,你最害怕什么?”

  “找到了。”识海震动,魔君的笑都像碎成一片片,扎得方恪神魂剧痛,魔君却更兴奋——“一百一十六年前,竞仙赛,幻境验心。”

  “你当时很庆幸吧,因为秦珩不知道你和述归的事。”

  方恪浑身湿透,几乎无法从神魂灭顶的恐惧中脱身。魔君忽然松手,他跌在地上,身体不住的的抽搐。

  魔君温声道:“别怕,我不杀他,也不杀你。”

  这比他说杀人还恐怖。

  魔君又恢复温柔,抱方恪到床上。

  “阮行厌恶我碰他,也讨厌见魔交媾,他有意思,”魔君眼中再次闪烁兴奋,“方恪,你比他还有意思。”

  “双修这样更有趣的事,得让圣子好好欣赏。”

  地上,偶人支离破碎,画出来的眼睛恰好对着方恪。秦珩全无动静,如今这惨状,大概率魂魄重损。

  方恪连挪开眼睛的力气都没了。

  *

  魔通七情六欲,从无羞恶之心,随时随地,兴起便可双修,魔界中经常见到交缠的肉体……直到衣领被撕开,被魔气缠住手脚,方恪才如梦方醒。

  魔君没施禁言咒,方恪怒极之下反而不骂,只想挣扎,无果,又去撕咬魔君的肩颈。

  这点痛对魔君而言就像挠痒,血蹭满彼此的衣领、脖颈,魔君不躲,方恪不停,倒像是某种隐秘的情趣。

  魔君不爱双修,他嫌这事俗气,但多年浸染魔界,会的花样只多不少。听说有魔双修时就爱吃痛,越痛越爽,魔君倒没这个癖好,只是看方恪痛,他兴致更浓。

  魔君很柔和地说:“省点力气,待会还得咬别的东西。”

  方恪咬得更用力,魔君轻笑,撤下了魔气。感到他抓住的腰绷紧,魔君慢悠悠,去挡方恪的偷袭。

  一来二去,逗完方恪的力气,魔君重新使出魔气,将人换个姿势绑在床头。

  方恪手被吊高,腿大敞,最不舒服的是魔气,聚在他身后,靠近背的烫得要命,往下又冰得死人。

  方恪本能腾空腰,恰好送进魔君手里。

  ……这场景太熟悉,也是在魔殿、也是这样的姿势,方恪曾经被述归摁在识海里,翻来覆去多少遍,怎样都反抗不得。

  方恪咬牙,想闭眼,被魔君发现,魔气往他眼里钻、撑开眼皮,是痒的,但更痛,他不适应得紧,眼睛逐渐发湿。

  很快,他连眼珠都动不了。

  “看着我。”魔君的低笑像阎王索命。“仙君,几百年不见,不想我吗?”

  魔气覆盖越广,方恪眼前越来越暗,四周发沉,只能魔君还是清晰的。见方恪被迫望向自己,咬牙切齿,魔君不大满意。

  “你不想看,那就不看……玩点新花样,好不好?”

  魔气躁动,方恪什么都看不见。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让他神经绷紧,触感很清晰,听觉也是。衣料被撕裂、被脱下,还有身前人沉沉的呼吸,越来越近——魔君根本不用喘气,是故意放出来的!

  裤子被扒下来了。

  身下灼热的触感更加清晰。

  “呃……!”

  方恪百年没做过,干涩得很,可魔君连润滑都不做,直接就撞了进去。他不怕自己动不了,有魔气帮他撑开穴壁。

  就着血,魔君撞进深处,他也好久没双修过,摸不清轻重,只管疯了般撞进去,连续好几十次。除了最开始的痛呼,后来几十下,方恪都不出声。

  魔君去看他的脸,白得像死人,唇上都是他自己咬的血。

  “仙君,表情好点——圣子看着呢。”又去咬他耳朵,“我和述归,哪个厉害?”

  “狗、日的……”方恪一失神,口中微张,呻吟就藏不住了,被顶得骂都骂不出。

  “狗正在日你呢。”魔君笑意发沉。

  魔君不想看他这神情,把人翻了个身,只见后背一片深红印子,全是撞到床头、被花纹压出来的。

  魔君很喜欢,觉得他的审美用到方恪身上,简直是艺术。但他对自己的“艺术品”毫不怜惜……方恪是人,人会累、要休息,可他泄了好多次,每次还处在不应期,魔君就又顶进来。

  方恪背上、腰上全是狰狞的痕迹,有黑有红,凄惨无比。魔君肏得他哭都不出,嗓子哑得很,与其说是呻吟,不如说是呼救。

  眼泪好像都流干了。

  方恪疼得哭不出,止不住的抖。

  好疼……他真的好疼,疼到感觉又死一次。比他上次快死时还疼。

  可是没人管他疼不疼。

  疼得被压在心中几百年的情绪差点逃出来,方恪想起师傅,想起师娘,那是连他破皮都要骂几句、再给他涂药的人……还有山下的百姓、门派的徒弟,知道他过得迷糊,不问他“饿不饿”“冷不冷”,只会送来蔬菜瓜果,和新的冬衣。

  天上一天,人间一年。

  都不见了。

  看方恪实在受不了,腿根一直抽搐,魔君就故意抽出来,等方恪往外逃时,又抓回来,钉死在自己的屌上。

  这样来回几次,方恪越来越绝望。

  他一直想活,被述归打中后无所谓活,这次想死。

  但他连死的自由都失去了。他只是一个东西,不是人,人可以死,他不可以。

  最后,他想起方不醒。

  他好恨方不醒,恨不得自己没爱过他……方不醒死就死了,为什么还不来带他走啊?

  但魔君觉得自己还算温柔,他还故意把性器缩小了尺寸呢。看到方恪面色惨白,他忽然有点心虚,随即又想——反正有灵药,死不了。

  或许不该叫一点心虚,因为魔君甚至忽视了地上的动静。

  *

  像百年前幻境问心一样。

  秦珩冲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