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出这不是故意玩闹发出的声音,而是千真万确因为疼痛而发出的声音,程玉书立马转身过去看着他,担忧地询问:“怎么了?我弄到你了?”

  路鸣野咬着牙倒吸两口气,单腿站立着往后退了退,低头看着地上不知道哪来的排球。

  注意到他往下的视线,程玉书捡起排球瞧了瞧,试图在那上面寻找它主人的名字,转了一圈发现什么也没有后,他问路鸣野:“你被这球砸到腿了?有事没?严重吗?”

  “没事……”路鸣野甩甩腿,斜着上半身挂在程玉书身上,有点撒娇的意思,“就是有点疼。”

  程玉书扫他一眼,陪他演:“我给你吹吹?”

  这人来人往的,一个大男人被另一个大男人摸着腿吹气,属实有点怪异有点矫情,路鸣野拉不下那个脸,却又想和程玉书腻在一起,歪着脸凑上去:“要不你亲我一下?”

  “你是亲吻狂魔吗?干什么都亲?”话是这么说,但程玉书还是蹭过去亲了他一口。

  只是被亲脸,路鸣野显然觉得这还不够,索性抓住他后脑勺,准备给他来个深吻,结果他还没碰到程玉书的唇,就被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孩子给打断了。

  “叔叔,这是我的球。”那小男孩儿大概五六岁的年纪,身上穿着一套绿色的熊猫短袖短裤,睁着一双大眼睛,看起来很是可爱。

  最近第二次被人叫叔叔,路鸣野心里有些说不出来的不悦,不服气地夺过程玉书手里的排球,蹲着身体和那小孩儿平视,撇嘴故意为难道:“你的球刚砸到我了,你知道吗?”

  “对不起,叔叔,我不是故意的。”小男孩儿家教不错,一听他这么说,立马火速道歉,接着看着球问:“叔叔,你可以把球还给我吗?”

  叔叔,叔叔,叔叔……

  路鸣野脸色逐渐变黑。

  却还没说话,就见程玉书摸了摸那小孩儿的脸,揉揉他头发,柔声细语地指点他:“小朋友,你一直叫他叔叔,他是不会给你的。”

  小男孩儿点头明白过来,朝程玉书淡淡一笑,再次对路鸣野请求道:“对不起哥哥,你可以把球还给我吗?”

  听到正确称呼,路鸣野心满意足地把球递给了他,而后仰头看着程玉书,察觉到他正抖着肩膀憋笑,他偷偷给他使了个威胁的眼色,示意他别再笑了。

  小孩拿到球后礼貌地朝他两弯了弯腰,乐呵呵地朝程玉书说了句:“谢谢哥哥。”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路鸣野无奈地轻哼了一声,问程玉书:“他叫我叔叔,叫你哥哥?”

  程玉书知道他心里受伤,却还是忍不住笑着评价:“小孩儿眼神挺好的。”

  路鸣野想不通:“我哪里就叔叔了?我年纪可比你还小。”

  程玉书拉着他往海边走,安慰性顺了顺他后脑勺的头发,让他低头看着海水里的倒影,说:“你自己看看你的脸。”

  路鸣野左瞧瞧右看看,自恋道:“这不挺帅的吗?”

  程玉书白他一眼,指着水中的倒影说:“你自己看,你每天不知道都在想些什么,就算脸上笑着,这眉毛啊,也总是紧锁着的,这时间一久,哪怕你再帅,不也得显老吗?”

  “是吗?”路鸣野抬手摸了摸眉骨,莞尔一笑,“倒还真像个大叔。”

  程玉书踢开水面,探究地盯着他琢磨,问:“所以,你每天都在瞎想些什么?”

  路鸣野假模假式地尴尬一笑,弯腰捧起海水扑向他,有意逃避他的问题。

  程玉书能不知道他的意思?笑笑不再追问,捧着水和他打成一团。

  临近中午,两人玩得差不多饿了,程玉书抓住他请求停战,拉着他上了岸,毫不在意地一屁股坐在沙滩上吹了会儿海风。

  衣服裤子有些湿,黏答答的贴在身上很不舒服,路鸣野不想坐着,解开衬衫纽扣面对程玉书,拉动衣服扇着风,希望它能快点干。

  程玉书抬头光明正大地注视了两秒他蜜色肌肤上精壮有力的肌肉,随即视线下移扫过他布料之下最隐秘的地方,不自觉地嗓子一紧,喉头颤动。

  他扭过头去咳嗽两声,嘴角动了动:“你是在拍广告吗?”

  早就注意到了他的视线,路鸣野摸摸腹肌,故意调笑道:“我好意思露,你别不好意思看啊。”

  “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程玉书还是没忍住又瞄了他一眼,下意识地舔舔唇,咽了口口水,“把衣服扣好。”

  他想看又不敢看,路鸣野走近他,拉着他的手往自己胸膛上放,嘚瑟道:“摸摸?试试手感。”

  程玉书抽回手,横他一眼。

  怕把人真惹急了跟他生气,路鸣野没再逗他,听话地扣上了两颗纽扣。

  下午海边人逐渐多了起来,程玉书担心路鸣野会被认出来惹出不必要的麻烦,索性开车带着人拐去了城南的一家农场,体验体验亲手摘草莓。

  农场没开几年,设施环境都还不错,服务体验什么的也很到位,程玉书也是以前听旅客们偶尔谈起来才得知了河州有这么一个地方。很久以前他就想着要带家人和朋友来这玩玩,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现在正好有空,又正好身边有路鸣野,所以这也算是圆了他一个小小的心愿。

  两人进了农场,租了两双雨鞋、两把剪刀以及一个手提篮子,选了个相对安静又长势喜人的大棚。

  路鸣野以前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起码有三百五十天是在队里接受训练,根本没有时间出来体验这种生活,于是,他看着地上硕果累累的草莓,满眼都是新奇,第一次知道,原来草莓是长在地上而不是长在树上。

  “怎么样?比你出去爬山好玩吧?”程玉书看出了他的兴奋,挑眉问他。

  路鸣野喜滋滋地剪着草莓,回他道:“爬山可以锻炼身体,摘草莓可以了解生活、培养感情。”

  程玉书认同他的观点,同时很享受现在这种充满惬意的放松生活,他剪下一颗最大的草莓,递到路鸣野嘴边,朝他扬扬下巴。

  路鸣野低头瞥了一眼草莓,神色间犹豫了不到半秒便张开嘴巴咬了上去,顺便用舌头舔了舔程玉书指尖残留的汁水。

  没预料到他的动作,程玉书惊得身体一热,耳尖瞬时染上一层绯红,他难为情地摩挲着被他舔过的指尖,定定看了他一会儿,提醒道:“这是公共场合,你别乱来。”

  路鸣野没皮没脸地缠上来,装出一副极其无辜的模样盯着他,问他:“我哪里乱来了?这不是你喂我吃的吗?”

  “你……”事是这么个事,可话却不能这样说啊,程玉书瞪着他,“你是不是乱来,你自己清楚。”

  路鸣野憋着笑,拿起篮子里的草莓递到他嘴边:“是不是咬疼了?要不你咬回来?”

  明白他故意使坏的心思,程玉书眯着眼睛勾了勾唇,用力咬了他一口,将草莓吃进嘴里。

  “你真咬啊?”路鸣野吃痛地闷呼一声,甩着手吹了吹,有些委屈地望着他。

  原本氛围好好的,你一句我一句地暧昧勾搭着,眼看就要耍耍赖皮可以抱着人亲亲啃啃了,结果怎么反倒往反方向走了呢?

  程玉书轻轻推开他,往后退了一步,说:“谁让你不听话非要在这种地方撩拨我?”

  路鸣野第一次谈恋爱,对方还是个他特喜欢的人,因此,他总是忍不住想要和对方像个连体婴似的每时每刻地黏在一起。

  对于他这种腻歪的热恋情绪,程玉书其实是很喜欢的,只是他顾及他是个名人,是个公众人物,他很担心他因为他而受到恶评,让他觉得难受,所以像他现在这种在公众之下表达爱意的行为,对他来说就像是个不定时的炸弹,让他想要逃离。

  可是他忘了,对路鸣野来说,他对他的态度,要比其他人对他的态度重要得多得多。

  因为路鸣野明白,不管他是六年毫无败绩的短道速滑天才,还是一瞬间陨落毫无斗志的短道速滑废物,他的社交软件,网上有关于他的豆瓣词条,里面都会有源源不断的人挑着刺地骂他。

  因此,与其顾忌这考虑那的,倒不如真诚做自己,毕竟,人活一世,短短几十载,还是得恣意舒服才行。

  知道程玉书不喜欢他在外面亲近,也知道他不喜欢不是因为他不喜欢他,而是因为他怕被拍到登上新闻,于是,他顺从地没再靠近,低头认真摘着草莓。

  程玉书察觉出来了他的失落,他的不开心,也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所以在摘完草莓,返还完工具后,他带着路鸣野上了车,启动车子前扯过他的衣领往自己这边拉,没有任何迟疑地便吻了上去。

  路鸣野有些震惊,一动未动,好像失去了思考能力,然而等他反应过来想回应程玉书时,程玉书已经离开他的唇,一本正经地盯着马路,启动了车子。

  路鸣野眉眼带笑:“你不是说公共场合不乱来吗?”

  程玉书瞥他一眼,见他脸上没了失落且挂起一个大大的笑容后,他偷偷笑了笑,回他:“公共场合?我的车是随便让人上的吗?”

  意思是只有他才能上他的车,路鸣野笑得更高兴了,完全不记得自己刚在农场里吃瘪的事情。

  从城南回桃山广场有点距离,两人在半路下了车,随便找了家还不错的苍蝇馆子填饱肚子,而后开车直接去了冰训练基地。

  程玉书自从腰部受伤,无缘短道速滑比赛,基本没再来过这里,如今故地重游,心里倒是生出了几分惋惜的感慨。

  路鸣野从后座拿出他的专属冰鞋,注意到程玉书神色落寞的神情,眼神复杂地看了他两眼,伸出手拉了拉他,问道:“很久没来过这了吧?怎么样?是不是很怀念?要不要和我比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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