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伴星引力【完结】>第54章

  今晚月圆,银盘一样高悬在夜空,可能是个好兆头。我将沉重的垃圾袋甩高,扔进路边的铁皮垃圾桶内,转头碰到忙了一夜,出来抽烟的黄渝,他抖抖烟灰喊我早点回家休息,提醒我下次办活动可不要多喝,再在客户面前发疯就会炒我鱿鱼。我点头说好的老板,拍掉手上的灰,回更衣间换下制服。

  舞池的照明灯已全部打开,保洁阿姨拿着塑料撮箕扫着被人扔下的面具,几个没吃完的杯子蛋糕凄惨地躺在地砖上,身上残留着半道皮鞋底的鞋印。舞会时有多亮丽,现在就有多狼藉,令人惊叹的是,时针早已转过十二点,在这种环境里,还有事业逼在忙着社交,站在一地垃圾与纸屑里与同行热闹地讨论着项目。也许池易暄说得不错,我确实不适合做这一行。

  我刚走出CICI,就看见我哥独自站在树下抽烟。

  月亮落在他肩膀,像一片银色的影子,他一只手插兜,一只手夹烟,脸颊被酒精与热气泡得暧昧、泛红。

  我走到他身边,提醒他:“少抽点。”

  他夹烟的手抖了抖,将橙色的烟头弹到脚边,用鞋尖摁灭,在地砖上留下一道灰色的疤。

  我捡起来扔进垃圾桶,他瞥了我一眼,双手插兜,“下班了?”

  “嗯。”

  方才还在共舞,现在却不知道说些什么。我舔舔嘴唇,觉得有点渴。

  “易暄!”

  突然听见有人喊他,我回过头,Cindy站在CICI门口冲我们兴高采烈地打招呼,身后跟着几个同样穿礼服的同事。

  “我去前面等你。”

  还未等池易暄答话,我率先朝前方的路口走去,脚步一点不打顿,直到走到一百米开外的人行道上才停下。

  回头看去,树下几人有说有笑,皆是西服、礼裙,相配又合群,反观我自己:不过是皮夹克配牛仔裤。

  聊什么呀,这么开心?现在很少见我哥在我面前笑得这么明媚了。骚包。

  我斜依在斑马线旁的红绿灯灯下,模仿他平时的模样,双手插进裤兜,左脚掌搭在右脚掌上,津津有味地观看他与别人聊天。

  哪一天也把我介绍给你的朋友、同事呗?既然我有特别的亲和力,肯定能和他们相处得来。

  还好今天加上了Cindy的微信,下次找她套套近乎,让他们聚会时把我也喊上。

  等了约莫一刻钟,他们终于决定各回各家,一群人分成三派,一派开车,一派坐出租,一派走路回家——幸好没有人与池易暄同路,我远远地看着他朝我走来,月光与路灯调皮地拉扯他的影子。

  大提琴女孩已经将西装还给他,此时那件精致的米色外套被他用一根食指勾住衣领,随意地搭在左肩。

  他好像从电影场景里走出来,脚踩铺满月光的大地,走进夏天微醺的晚风。

  我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去他公司楼下等他下班的情景,那时想让他帮我找个工作,他烦我烦得紧,故意拖延自己的步伐,正眼都不瞧我。今天他的脚步却略显轻快,可能酒精也让他飘飘然。

  慢慢悠悠、不急不缓,好像知道我不会着急,因此非得让我等着。我哥是个混蛋,喜欢吊我的胃口。

  终于,他走出电影荧幕,来到我面前。我站直身体,伸出右手,“我帮你拿衣服?”

  我一向很有服务精神。

  “不用。”他摇头,“你怎么没在CICI门口等我?”

  我忍不住笑:“你到底喝了多少?不怕同事们发现我了?”

  没想到他会忘记我们之间的协议:事关他在所有人面前的高贵形象,他居然忘了我不能暴露身份。

  他沉默一会儿,指头勾着西装外套,站在人行道边,“我没有觉得你丢我的脸。”

  “哈哈,是吗?”

  他没再说话。

  红灯转绿,我们一起走过黑白分明的斑马线,像在踩钢琴键。

  “哆啦咪发——”

  走到第五格,他默契地应了我一声:

  “嗖——”

  发出的音节像飞船破开臭氧层、穿越虫洞时的特效。

  我们肩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偶尔有鸟鸣,翅膀扑棱着从洋槐枝头跃起,投入黑夜的怀抱。路灯形单影只,我们的影子却凑成了对。

  回到公寓大楼,脚步声依次点亮走廊。池易暄从裤子口袋里摸出钥匙串,金属相撞时叮铃清脆如铃响。

  关上家门以后,我弯腰换鞋,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低沉似提琴。

  “我知道我没有替你做决定的权利。”

  想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他在说什么。

  我用脚尖勾过拖鞋穿上,“你不用解释,我早就不生气了。”

  “为什么?”

  我耸耸肩,“不知道,对你就是恨不起来。”

  他半垂着眼看我,似乎在咀嚼我说的话。经过一整晚的高强度社交活动,他原本用发油压平的头发翘起来两缕,我走上前用手指捏住,原本想要帮他抚平,却觉得自己好像捏住了小蚂蚁的触角。

  蚂蚁靠触角来传递信息,我将手掌转移到他的肩膀,然后将自己的额头贴上他的,我们的鼻尖碰到一起,吐息交缠在一块。

  我知道自己很突然,只是下意识就这样做了。

  他有些错愕,眼神闪烁。仔细观察他的脸,肌肤上覆着一层短短的绒毛,脸颊泛着桃粉色。忍不住吸了吸鼻子,他的气息很快就涌入鼻腔,带着暧昧的醉意。

  听说我们在面对喜欢的人时,会嗅到别人嗅不到的味道。人类也和动物一样,会释放自己的信息素。我站在我哥身边时,就以为自己触摸到幸福,他身上有阳光的味道。

  “能接吻吗?”

  他将我稍稍推出一拳的距离,抱起手臂勾着嘴冲我笑,浅浅露出上面一排牙齿。

  今天他眼里没有高高在上的意味,好像我只是讲了个无伤大雅的笑话,而他愿意捧场。

  我们都知道答案。

  我又靠上前,这回用两只手捧住了他的脸,像捧住宝贝。

  “你不能说不。”

  他被我捧着,微微仰起头来看我,我的面孔取代星辰,落入他眼中。

  “为什么?”

  “因为我是个坏蛋。”

  我啄一下他的嘴角,垂眼去观察他的表情。他眼神有点醉,脸上没写着讨厌,于是我伸长手臂摸向墙边的开关,在黑暗中挤进他的牙关。

  因为我是坏蛋,所以让我来做恶劣的一方;让我来撬开他的牙关,逼迫他与我接吻,吻得他从喉咙里挤出粘腻的鼻音,呼吸不畅时要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掐紧我的肩膀——抓紧我吧,让我以为你也在拥抱我。

  我将他的默许当成纵容,也许他也拿酒精当挡箭牌。

  “白小意……”

  轻飘飘的一声,却在我耳边炸出一声惊雷,酒意模糊的大脑瞬间变得清醒,高频的嗡鸣声冷不防刺进耳膜。

  黑暗中我们对视,阴影勾勒他的五官线条,从眉心到唇缝,如画笔流畅地勾画。我不知所措地看着他。他的脸半阴半晴,头微微靠向左侧肩膀,是有点疲倦的醉酒状态,片刻后他抬起左手,掌心轻轻盖在我眼前,像天使垂下羽翼,遮住了我的视线。

  “哭什么?”

  “哥哥,能不能再叫我一次?”

  他掀动眼皮,喉结缓慢地滚,像老胶卷在费力播放。

  “白小意……”

  漫长的空白后,跟着一道忧伤的叹息,“我不知道该拿你怎么办好。”

  耳边回响着他的声音,我想将它们刻成唱片,好在将来拿出来回忆。

  难道因为面具下的我们太过丑陋,所以一定要等到夜幕降临,才有勇气收起獠牙?我埋进他的掌心。真丢人,第二次接吻时滚下了眼泪,好像听见他在说爱我。

  不可思议,又荒谬。可能爱本就不讲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