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清白罪名【完结】>第67章 清白之辈

  娄牧之抱住易知秋,可悲的是,他感到的竟然不是失而复得的欢喜,而是害怕。

  他害怕这是一场梦。

  他无数次梦到过这样的场景,一睁眼易知秋就不见了。

  他忘不了黑夜醒来,房间里只有自己的恐惧。

  忘不了易知秋在法庭朝他笑。

  忘不了易知秋拿着两个冰淇淋甜筒,在夕阳里奔向他的样子。

  也忘不了寂静街角的那两只手影兔子。

  这些事情,不管是好的坏的,美丽的丑陋的,全部变作梦魇,魇住了他。

  易知秋伸手,弹了他一个脑蹦,就像以前娄牧之弹他那样,然后温柔地说:“那要怎么样你才相信我是真的?”

  瘦长的手指触碰到皮肤,娄牧之察觉到他指腹上有一层厚厚的茧子,易知秋喜欢打篮球,但是他的手很漂亮,而且以前没有茧子。

  这一点点不同以往的变化给娄牧之带来了真实感。

  抬起俊朗精致的脸庞,眼眶红着,鼻尖也红着,娄牧之抚上易知秋的后颈,他把唇凑上去:“你亲我一下。”

  爱人在眼前,跟18岁的娄牧之比起来,28岁的他成熟了很多。

  似乎更好看,眉眼更惊艳,脸部的线条轮廓更利落.......更不爱笑。

  想到这些,易知秋就眼眶发酸,他慢慢地低下头去。

  娄牧之睁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靠近。

  唇贴上了柔软,娄牧之脑中似乎有什么东西轰地炸开,散落漫天烟花,眼前仿佛再次浮现那寂静夜晚,路灯很美,手影兔子很可爱,醉酒的易知秋带着点傻气的帅。

  死在法庭上的那颗心脏活了过来,在他的亲吻里,娄牧之重新听到了脉搏跳动的声音,哪怕过了十年,一接近他,心跳依然如十七八岁时剧烈,即便这个吻清淡又温柔,没有任何侵占的意味,只是唇齿相依。

  “现在相信了么?”易知秋微微喘息,蹭了蹭他的鼻尖。

  娄牧之夹高他的脸颊,紧紧地看着他,目光贪婪:“信了,你是易知秋,是我的易知秋。”

  张开双臂,易知秋拥他入怀,在他耳旁低语:“是你的。”

  放在他后背的臂膀收紧,娄牧之抱过去,像是拥抱了整个世界。

  时间静谧流淌,灯光拉长了有情人的影子。

  哐当一声。

  走廊尽头702公寓的大门忽然打开,紧接着香槟开盖,酒水和彩带齐喷,伴随着此起彼伏的欢呼声,门口轰然涌现出一大群人,沉浸在拥抱里的两人同时一怔。

  “欢迎回来!”最先跳出来的是宋小狮,他手里举着一响礼花,彩带喷得浑身都是。

  转过身娄牧之才想起来,接易知秋出狱前他跟胡蝶联系过,易宴去世了,娄牧之不想易知秋出来后冷冷清清,想约朋友聚聚。

  原本以为怎么也要等个两三天,让他们有个缓冲,没想到第一天就来了这么多人。

  “大易,欢迎回家,”王煜跨步,迈出人群,脸上带着笑,声音有点哽咽。

  大学毕业几年以后,他做了人工耳蜗,左耳上再也没戴过那枚白色助听器。

  “欢迎回家。”

  每人一句欢迎,让空气变得煽情,目光上移,胡蝶,沈允竹,赵越,连柏一闻都来了,十年时间,他们好像变了一些,又好像都没变。

  站在门口的每一个朋友都给了易知秋一个拥抱,煽情到极点,好像不哭都对不起这种气氛。

  宋小狮是这群人里的意外,他走过来,没给拥抱,而是一拳捶在易知秋胸膛:“混蛋,你要回来也不提前跟我们说一声。”

  易知秋捂住胸口,一副被打残了的样子,玩笑道:“我告诉过丸子,一不小心就把你给忘了。”

  宋小狮“啊”了声,立刻扭头,恶狠狠地看着王煜:“他说真的?”

  “他那样子像真的么?”王煜笑起来,撸了把宋小狮后脑勺:“你智障啊?”

  反应过来,大伙都被逗乐了,笑声回荡在走廊里,暂时冲散了那股人间久别的伤感。

  门口寒暄片刻,最后赵越提议去酒吧,他们给易知秋搞了个欢迎宴。

  易知秋抬首,目光和娄牧之撞在一起,其实他不太想去,不想见到更多的人,今晚,他只想和娄牧之说说话,抱着他睡一觉,但是这么多朋友不远千里来到这里,又不好辜负。

  “走了,”赵越一把搭过易知秋肩膀:“带你去看看哥们新开的酒吧。”

  当着所有人的面,娄牧之拂掉赵越的胳膊,牵过易知秋的手:“去坐坐。”

  一个轻飘飘的动作,赵越硬是被塞了一大口狗粮,他没好气地憋出一句“靠。”

  大伙乐了。

  酒吧装修风格和在淮江时差不多,前台置了酒柜,隔间与隔间之间摆放着绿植。

  中央砌起了一方半弧形舞台,背后悬挂一个瀑布似的荧幕,蓝色和紫色的灯光映衬着,像时下最流行的音乐节。

  台上有驻场乐队,留着一头狂野辫子的吉他手弹奏Aaron Parks,浸在昏暗的环境里,听觉瞬间就堕入异形空间。

  赵越花了大心思,除了调酒的前台是高脚凳,其余的都是小包间,用金属质感的装饰隔开。

  酒吧的氛围感不错。

  刚踏进大门,易知秋突然觉得不适应,还有一些紧张,他很少有这样的情绪。

  “怎么了?”娄牧之注意到他脚步一顿。

  “嗯?”易知秋应了一声,说:“没什么。”

  一群人进了最大的一间,侍应生端来小零食,每两个人占据一个小沙发,王煜和柏一闻,沈允竹和胡蝶,易知秋和娄牧之,就宋小狮和赵越单着。

  坐下没一会儿,宋小狮龇了龇白牙齿,“这是屠狗大会吧。”

  赵越吊儿郎当搭过他肩膀:“这不还有我陪你么?”

  “一边去,”宋小狮耸肩,甩掉他的手:“你这种花花公子跟我不是一路人。”

  听完这句话,王煜当即皱起眉头,像是极度不认同。

  “你那小女朋友姚静呢?”易知秋问。

  “早分了,他后来换了七八个,都跟梁靖冉一个款,”王煜抢先接过话:“旧情难忘啊。”

  “七八个?”易知秋有点吃惊:“这么多?”

  王煜重重点头:“他速度够快吧。”

  “你才快,”宋小狮一脸无奈,怼他:“你全家都快。”

  “开什么车?这还有女士在场呢。”王煜拿瓜子壳丢他。

  一丢一个准,宋小狮刚抬起脚,就看见柏一闻侧身,护住了王煜。

  行凶不成,宋小狮觉得自己又被迫吃了一嘴狗粮,默默地把腿放下了,嘴里蹦出一句“靠。”

  喝了几口酒,大伙就聊开了。

  原来王煜和柏一闻谈了恋爱,两人在一起都五六年了。

  赵越的生意越做越大,开起了连锁酒吧。

  沈允竹的乐队小爆了一把,在文青心里占据了一席之地,哪里的音乐节都有她。

  今晚的两个主角一直很安静,易知秋安静的听,偶尔吃点零食,娄牧之则是安静地扣着他另一只手。

  身处其中,易知秋有一种恍惚的不真实感,他觉得每个人的人生都向着既定的轨道前行,只有他还停留在十年前。

  “大易怎么不说话?”宋小狮问。

  易知秋面上维持平静,瞥他一眼,反问:“我以前话多?”

  “你以前不是话多,”宋小狮挤兑他:“你那是话痨。”

  “滚蛋,”易知秋笑着说。

  他一笑,娄牧之就笑了,在座的认识他俩好些年,鲜少见到凛若冰霜的娄牧之笑成这样。

  一曲毕,台上的乐队下场,酒吧暂时换成了轻缓的纯音乐。

  “竹姐,难得来一趟,唱一首,”侍应生抬来一打啤酒,搁桌上放好,赵越挨个斟满。

  沈允竹还没接话,胡蝶玩笑道:“我们竹姐的出场费贵着呢,你想好了么就敢请人上台?”

  “请不起瞎请呗,”赵越哈哈笑,挤眉弄眼地说:“你要不唱我可就请别人了。”

  沈允竹直接撂下一句:“该请请你的。”

  话音刚落,娄牧之就站起来了,易知秋惊讶的偏过头,只见他迅速俯身,在他耳畔快速说了一句话:“好好听。”

  炫目交织的灯光忽地熄灭,再次亮起来时,娄牧之抱着一把吉他,出现在舞台中央。

  变换的光晕照亮,舞池中的客人几乎都停了下来,纷纷朝这边投来好奇的目光和窃窃私语。

  “那是谁?新来的驻唱歌手吗?”

  “不知道,没见过。”

  “应该是酒吧老板的朋友,他们刚刚一起来的。”

  “这么好看的一张脸,我还以为是哪个大明星呢。”

  在一片人声鼎沸里,易知秋紧张地攥紧拳头。

  吉他很眼熟。

  相思木,介于玫瑰木和枫木之间。

  一束闪烁的白光打在娄牧之身上,他低头拨了两下琴弦:“我很多年没碰过吉他了,不过今晚我想唱首歌。”

  易知秋坐在黑暗里,看着台上发光的人。

  “我有一个爱了十四年的人,十年前,我不小心把他弄丢了。我等了很久,才等到他回来。”娄牧之偏头,看向远处的男人:“易知秋,这首歌是给你的。”

  修长的手指按住琴弦,泄露了一个前音。

  “《清白之辈》”

  那眼神犹如飓风袭来,有如实质地踩进易知秋的胸膛。

  台上的人双眸明亮,燃起光。

  风吹荡,漾起纯白时光。

  蒲扇摇晃着炎夏,阳光撒遍淮江,

  老钟转得很慢,平静而悠长,

  我豆蔻初开,你红衣明朗。

  白兰花,杨梅汤、落日,晚霞,年少过往。

  你凝望我眼眸,爱意奔上星空。

  我嗅你衣角香,跳动撞晕心脏。

  你是我唱得不够动听的旋律,

  是我拙劣笔迹画不出的呼吸,

  是我想梦不敢梦的梦境。

  混沌是你,

  清醒是你,

  沉默是你,

  炙热是你。

  我只是一柄破旧的琴,

  你却为我奏最优美的爱情。

  我只是遗落的一行字迹。

  但你抒写我的名。

  十年大梦匆匆一场,肩膀染了尘色又何妨?

  从不曾遗忘,你的清澈目光。

  一直在心上,我的清白脸庞。

  十年大梦匆匆一场,堕落无间又何妨?

  我在原地等风,等你回望。

  再把故事续讲。

  光影如纷飞的银粉,娄牧之穿着白衬衣,俊朗,精致,还有那股疏离劲儿都跟年少时相差无几。

  舞台背后的荧幕映出他的脸庞,他高挑且瘦,像某种绿色植物,修长白皙的手指抚过琴弦,晃出一连串热切而温柔的旋律。

  易知秋听得出神,恍惚间,他竟分不清这是十年后还是十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