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殊姝【完结】>18、第18章

  次日,福宴酒楼,雅座包间。

  署长听闻“金氏夫妇”下午将离开县城,便做了东请二位吃个饭。不为别的,只为那不存在的金老爷日后能多多提携提携他。

  听毓殊的意思是,这省内呢,金老爷不太熟,加上这新县长已经内定,马上赴任。署长的县长梦是没戏了。老爷也就能在京城说得上话,署长去了,往上爬或者继续做署长是不可能的了,不过担任个队长还是不成问题的。

  署长大悦,那新京的队长和小县城的队长能一样吗?别的不说,那可是实打实的实权职位,有实权就意味着有往上爬的空间。而且新京是满洲的政治、经济中心,给的薪水怎么的也得是小县城的几倍吧?再说了,他还没去过那么大城市呢!新京去吗?去!队长当吗?当!

  本着做戏做全套的原则,毓殊携“金家少奶奶”赴宴。吃着菜喝着酒,署长和“金少爷”开始攀兄道弟。毓殊很是时候地给署长递上一支雪茄。

  “这等好东西,是在县城有钱也买不到的啊!”署长并不推辞,接过毓殊用燃气打火机烤过的雪茄。然而他并不会抽,一口烟进肺里,呛得不行。

  毓殊指间也夹着一根雪茄:“署长,雪茄不是烟,不可过肺,你只需慢慢抽、细细品。”

  “哎哎,我这没啥见识,让公子见笑了。”署长觉得自己再和金少爷说下去,那就是丢人,索性他关心一下金家少奶奶,他对朱文姝道:“夫人吃得可还好?”

  朱文姝勾一下嘴角,算是象征性的微笑:“江鱼很好吃,应该是用老酒与中药炖的。酱骨也很好,肥而不腻。”

  署长瞧着朱文姝,这大城市的人吃个骨头都这么斯文,不用手抓不用筷子夹,只用一套剔骨刀。还有这少奶奶真是太奢侈了,一条大鱼,非鱼肚之外不吃,果然是被娇养的。

  “这……金老弟觉得呢?老弟不动筷,是否觉得不合口?”

  毓殊晃晃戴着黑色皮手套的手:“手受伤了,不太方便。”

  说罢,她叼着雪茄,微微褪去手套,露出半只手掌。署长瞧见她那烧伤可怖的手掌吓了一跳,深觉自己冒犯了毓殊,便陪笑道个不是。

  毓殊的手粗糙满是冻疮的伤痕,委实不像富家子弟的手。于是她想个招,把洋卷纸撕碎,用褐色草药汁浸泡,然后裹在手上待干燥后,用毛笔沾稀释的酱油勾画几笔,乍一看和烧伤没两样。平时一双手藏在手套里,别人怀疑,那便露一手就是了。一个公子哥怕人见到自己一双伤手,不也挺正常的吗?

  “小时候顽皮,烫伤了。”毓殊解释。

  署长陪笑。毓殊主动解围,两个人又聊起登徒子的事、县城的事。

  听署长的意思是,毓殊让他把丁六崔七关大牢里,那便关。毓殊庆幸,这贪官没有为了奉承她对丁六崔七下狠手。若他定要为“金家少奶奶”出气,将二人斩首那可就费事了。仔细想想,警察也不能随便杀人,斩首总是要有个名头的。为什么处决犯人,总得告知百姓。再聊到福宴酒楼,毓殊有意无意提到今日警察围捕王进忠一事。

  “哎呀,之前我们就想抓他了,可没人知道这胡子长得什么样。前天那事,那是我们这儿有个探子把他钓出来的。这不我们才把人抓住了?”署长叹息,“本来我还想拿这事和上面邀功呢,谁想到那新县长这么快就下来了。行吧,反正我结识了金老弟,也不再想县长这件事了。”

  毓殊松了一口气,先前她一直在自责,想着大哥是不是为了招待她来县城买酒才被捕的。如此想来,那个探子才是王进忠被捕的最大原因。毓殊试探道:“探子竟然能钓出那胡子,想必是那胡子熟识之人了。”

  “可不?土匪里有四梁八柱。就是说,除了老大,有八个干部合称八柱。其中前四位合称里四梁。我们这位探子老兄,正是从里四梁叛变的。”

  虎头帮里四梁的炮头死了,罗琼是翻垛的,姜大麻子是主管后勤的粮台,那么叛逃的就是主管内部治安的水香。毓殊初次到山寨时,有听王进忠说帮里出现了内鬼,否则那么隐蔽的寨子怎么会被外人发现?只是尸体少了几具,难以判断谁是叛徒。

  得尽快除掉叛徒,否则王大哥就算逃出去也不安全,毓殊沉思。

  “家父一生追随康德皇帝。他说过,为人不忠者,能反一便能反二。署长,这种小人留不得。”毓殊道。

  “是了,这种反骨仔留不得。”署长笑。

  “那么干杯,敬满洲国。”毓殊举起酒杯。

  署长捧笑:“敬满洲国。”

  三人碰杯,气氛又变得活跃起来。

  买份今日的报纸,回到旅店,毓殊开始教朱文姝认字写字。罗琼则坐在稍远处,思索毓殊带回来的情报。

  “叛徒有可能不是水香,是老二炮头。”

  罗琼突然说话吓了朱文姝一跳,她手中的铅笔在草纸上滑出一道长线。第一次写字的人总是难以控制笔尖,所以她的字奇大歪扭。相比之下,毓殊给她写的样本小楷那是小巧娟秀规整。

  “怎么说?”毓殊问。

  罗琼道:“炮头的尸体被人毁容了,也许他假扮成其他失踪的尸体逃跑了。至于水香,他有可能是同谋,也有可能死了。”

  毓殊抽走朱文姝手中的铅笔,拿过草纸:“你描述一下包括炮头水香在内、失踪的人的相貌。我试着把他们画出来。”

  罗琼回忆片刻,向毓殊描述失踪者的相貌。

  半个多小时候后,毓殊把草纸递给罗琼:“看看像吗?”

  毓殊画得相当写意,她用一支铅笔画出传统白描画的感觉,寥寥数笔勾勒出人的发丝、眉眼、轮廓。纸上五个人,那神态也是活灵活现各不相同的。罗琼知道毓殊的字好,没想到画画也是一绝。

  “太像了,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罗琼惊叹。

  毓殊得意:“以前不会做饭不会女红,现在也会了。”她又补充,“画画写字是我娘教的。”

  朱文姝拿走画瞧了瞧,直夸毓殊画的好看。

  “记住这几个人长得什么样。如果看见和他们长得像的,立马告诉我和罗翻垛。”毓殊叮嘱她。

  朱文姝点点头,反复认真看那小像,努力记住这些人的相貌、神态。

  毓殊又和罗琼道:“今等会儿丁六崔七就会被送往监狱。监狱在城北,我们需搬过去盯梢。”

  “好。我用一点火药和铜锈配出简易信号弹。你想办法把信号弹给他们送过去。到时候我们根据信号行事。”罗琼塞给她一个小铁筒。

  “这玩意可靠吗?”

  “我从六岁开始玩火药。”

  “到时候你和我们的工兵比比?”

  “可以。”

  稍稍休息后,毓殊独自去警署,她将在署长的陪同下探监丁六崔七。那时她会偷偷将信号弹和作为指示的纸条丢给他们。

  这一夜,三人搬到了城北的客栈。介于毓殊出力最多,她又是外合的主要战斗人员,她得好好休息。罗琼则主动肩负夜里观察信号弹的任务。

  朱文姝终于有机会把戴了两天的翡翠交还给毓殊,毓殊没接过来,倒是瞧了瞧那块传家宝:“送你了。”

  朱文姝推辞:“这个不是你娘留给你的吗?你一直贴身戴着,一定很宝贝,我不能要。”

  “这是我爹送给我娘,我娘又留给我的,她说本来是要把这块玉当做我嫁妆的。我想着现在的我整天扛着枪,八成是没机会嫁人了。不过姐姐还有机会。我们成了姐妹后我还没给过你什么,你已经离开原来的家,那这个就算是新娘家人留给你的嫁妆吧。”

  朱文姝摇头,毓殊的每一句话都让她难受极了。

  “你要是不嫁,那我也不嫁了。咱、咱们姐俩也算……搭个伴儿、搭个伴儿……”

  朱文姝的声音越来越小,眼圈和耳根子又红了。

  毓殊摸摸她的头,什么也没多说。

  “我不想嫁人,”朱文姝眼睛酸涩,“我知道,我这个当姐姐的没用,成了你的累赘。我会努力学习的,认字写字也是、以后学医也是。我会照顾你,你别赶我走,求你了。”

  她跪在床上,拉着毓殊的衣服袖子,不敢触碰对方的肌肤,生怕对方厌恶自己。

  毓殊稍稍怔住,道:“我怎么会嫌弃家人是累赘呢?我只是想给你找个依靠。”她又叹气,“我这条命,说不定哪天就让枪子给夺走了。”

  朱文姝抽噎,她很想说,你死了我也不会独活。可她又不敢说,她生怕毓殊觉得她恶心透顶。

  这是她第一次喜欢上什么人。对于她来说,只要能留在喜欢的人身边就够了——不管这个身份是什么。当初毓殊救了她,把她带离恐惧,可现在毓殊提到了死,死意味着分离。

  朱文姝不想与毓殊分离。

  毓殊瞧着姐姐可怜的小模样,内心微动。她张开嘴,喉咙刺痛,说不出一个字。

  她知道自己说了令人生厌的话。毓殊失去了父亲、母亲、还有一直照顾自己的婢子晴玟。失去家人的第一个夜晚,她躲在阴冷发霉的粮仓里失声大哭。她讨厌失去的滋味,她却告诉姐姐,姐姐以后会失去自己。

  毓殊不怕死,她是为了给父母、晴玟报仇才端起枪的,她做好了觉悟,忍受着伤痛。每逢月信来临,她要忍受小腹坠痛,被经血渍硬了的裤子割破娇嫩的腿根……她活得不像个女人,又或者说活得不像个人。她对自己狠,她对部下狠。新兵不敢开枪她便拿着枪对着他们的头。她看着和气,也会笑,但心大概早就冷了。

  直到她遇见朱四娘。

  这个女人真是爱哭。她狼狈、警惕,就像无家可归的小兽。那时毓殊想,刚离开父母的自己也许就是这样的。毓殊见不得和自己一样四处流浪无家可归的小猫小狗,她喜欢把自己的食物分给这群小生命。可小家伙们总是吃了就跑,毓殊再也没有见过它们第二次。

  但是四娘不一样,四娘说,你带我走吧,你让我做什么都行。那时毓殊把她想象成一只呜呜的小狗,小狗摇着尾巴说:“带我走吧,你给我一口食吃,我给你看门、叼鞋子、陪你玩。”毓殊又摇摇头,想着怎么可以把人和狗放一起比较呢?人是比狗更智慧的存在。

  可是朱文姝真的像只狗狗,那么大个人跟在你身后,你走到哪她就跟你到哪,她把你当做生命里最重要的存在。她笨笨的会努力学习你教给她的一切。她不太喜欢别人,但是她会对你笑。你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即便她不情愿。

  狗狗那么淳朴,从来不像一些人在那算计来算计去。和小狗姐姐在一起时的毓殊,觉得自己轻松许多。

  和小狗相处并不需要什么日久生情,只要你把她抱回家,那么你们彼此之间就互相认定了。

  毓殊隐约察觉到了朱文姝的感情。可她还是不敢面对。她是不在乎世俗的眼光的,她从未想过会被浸猪笼之类的事。如果有人敢这么跟她说,她大可以拿枪指着对方的脑袋,顺便送对方一句去你妈的。她唯独害怕自己哪天突然消失留下独自伤心的朱文姝。现在的她心软又不忍心见朱文姝如此难过。她试图让朱文姝靠在自己身上,这样她就可以搂住姐姐了。朱文姝微微低头,把脸埋在她的脖颈间,毓殊亦微微歪头,用自己脸磨蹭朱文姝软软的头发。

  真奇怪,这个女人明明比自己年长,却还长着小女孩般的黄发软毛。毓殊并不讨厌这种触感,她甚至想多蹭几下。

  “不想嫁就算了,那按你说的,我们姐俩搭个伴。”毓殊摸摸她的头发轻声说,“我……尽量保护好自己。这样我就能多陪伴你几年。”

  “不要尽量,要一定。”朱文姝抽抽。

  “好,一定。”毓殊笑,“但这个吊坠我还是要送给你,就当做是我给姐姐的小礼物。”

  朱文姝推开毓殊,她满脸是泪和鼻涕。毓殊从没见过她哭得这么狼狈,实在忍不住发笑。

  “不行、不行,它太贵重了。”

  “是啊,所以你要藏好它,不要让人发现。”毓殊笑着给她戴上,“但是你要是遇见打劫的,我又不在你身边,你还是把它交出去比较好。毕竟我可就你这么一个姐姐,保命要紧。”

  朱文姝点点头,她乖巧的样子让毓殊觉得,自己刚才是不是给姐姐戴上了小狗的项圈。

  嗯……自己还是挺卑鄙的。毓殊小小愧疚一下。

  她如昨天那般烧了热水,用湿热的毛巾给朱文姝擦擦脸、又给她端盆水烫脚。朱文姝的脚磨了好多水泡。毓殊用烧红消毒的针扎破水泡,再用干净棉布包裹,告诉她明天可以穿软布鞋了。

  等她倒了洗脚水、洗漱好回房,看见朱文姝坐在已经铺好被子的床上。朱文姝拍拍毓殊的枕头,示意她快来躺下,那模样怪可爱的。

  似乎搞不懂谁是姐姐谁是妹妹了,不过怎样都无所谓。毓殊脱下衣服钻进被窝,两个人拉拉手后,她慢慢阖上眼。

  希望从今往后的夜里有个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