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二十二章

  一九二二年秋,山海关枫红似血,关如其名,山呼海啸,登上重楼,满目萧瑟,千里万里的江河都随之拂面而来。

  二十出头的盛明烨正处在他动荡不安的生命中最志得意满、意气风发的好时光。他入盛大帅部下三年多,从未如此顺风顺水过,这次弹库失窃平乱是他首次独当一面,代替沪城方前去会谈。明为失窃,暗中还牵扯到与北平方面的军火交易,势力联合,对一个刚进少尉的新人而言,这样的任务不可谓不器重。盛明烨兢兢业业,只花费六天就与京方达成一致,弃洪保盛,收获一箩筐或真或假赞美奉承话语和一车厢土产礼品,一行人浩浩荡荡,坐车时腰板都挺得更直。

  现在想想,他那时真是年轻且天真得可笑又愚蠢,被好运和突如其来的富贵高升冲昏头脑,满心满眼全都是些不切实际荒唐想法。他在城外建免费赈灾粥铺,降低药店煤店价格,补贴工人薪水,资助学塾贫困女生,甚至在计划大刀阔斧改革保治与巡查制度,试图将一丝久违的清明带回人间。他的报告和演讲屡次获得好评,一年内上了三次沪城电台个人采访,文风再犀利的记者都对他大发美言。盛派的年轻军官里,他是口碑最好那位,不论提出的方案有多荒谬,盛大帅都是一脸赞叹,支持他任何痴人说梦远大理想。

  他还记得由于洪上将和盛连山的竞争正到白热化最要紧关头,哪一方稍出纰漏面临的都将会是满盘皆输惨败局面。他的笼络民心举动虽然在高层眼里是个笑谈,但效果出乎意料的好,几家报纸都登他上头条,配有盛连山与他亲切握手大开幅画片。洪上将虽然有心挽回势态,但洪记在沪城作威作福已久,积怨太多,早已失尽先机。

  他带着杨海步下火车,正打算去政务大楼朝盛连山汇报风光无限上京之旅,就听见前方激烈喊声传来,那声音很大,很高亢,还带着一股破釜沉舟的气势。他和杨海对视一眼,走在人群的最后面。从车站到贝飞路原本并不很远,然而愤怒的人民挤满每一个角落、每一处缝隙,一抬头,望见的全都是一张张相同的燃烧着怒火的脸。

  他们像两滴水,在沸腾的人群之中立即失去踪影,只能亦步亦趋跟着走。

  “发生了什么?”

  盛明烨大喊。

  “不知道!”

  杨海在他身后艰难地挤出大半个身体,茫然地看着四周。

  好在没过多久便有一队驱散聚众的卫兵发现了他们,盛明烨有惊无险回到办公室,发现自己衣服后面都被挤得撕出两个破洞。

  “到底什么事?”他问道,“怎么会乱成这样?”

  “唉,还不是洪家那堆腌臜事。”杨海接了几个电话,总算搞清楚来龙去脉,解释道,“我看老洪真是,一把年纪还不能省心。他那个二儿子,就是一直走鸡逗狗烂泥扶不上墙那个,以往就老惹事,全靠老洪要么拿钱要么拿权摆平。洪二公子前阵子看上一个叫阿雯的姑娘,对他原本不是什么新鲜事,想带回别院养几天。但是那家人是沪城挺有名的书香世家,阿雯姑娘的爹在沪城师范当教授,似乎很疼女儿,不缺金银,又受过教育,自然不肯扯上话。结果洪二公子不知道发什么疯,或许是类似的事情干得多了,并不把他们放在眼里,趁那姑娘上学时将人绑了去,用了些药,量太大……等找着人时尸体都在水沟里泡烂了,被老鼠啃去半只脚。”

  “那姑娘只有十二岁。”杨海说,“一开始老洪依旧老样子,打算敷衍过去,还把那家人下了狱,但这次可没能如他所愿。师大的学生都闹翻天了,连带着一介文人时客,尤其是每日早报那个特约作家,叫张岩的,平时就老爱写些酸诗刺老洪一把,这次接连一周到处投文传字,煽动各方潮浪运动。老洪估计现在正焦头烂额的……发酵太快,他压不住了。”

  “十二岁。”盛明烨重复一遍,“……真是个人渣。”

  “谁说不是呢。”杨海耸耸肩,“洪家的人都是一丘之貉,伤天害理遭报应是迟早的事,不过在这个节骨眼上……嗐。”

  有人焦头烂额,自然有人喜气洋洋。盛明烨知道盛连山苦心孤诣如何从洪上将手中夺权已久,他把山海关的文件整理好,又仔细检查了一遍,连两个标点符号的小错误也改掉了。果然盛大帅接过去只草草扫几眼,最后几页甚至根本没翻开,就一股脑扔到抽屉里去,大笑道,“办得漂亮,我就说我不可能看错人。”紧接着便将话头转向眼下全城聚焦最热点,“洪老头可就没我这么好运咯,哈哈哈,大半生心血毁在他那个败家儿子手上,指不定在家里头如何骂娘呢!”

  他越想越是得意,眉开眼笑地背着手在书房里踱来踱去,“明烨啊,你是没见到,前天在政商大会上洪老头那张脸,啧啧,精彩得很,比锅底的灰还黑,一年前我到沪城时还耀武扬威地拿他那个劳什子市长架子来给我脸色看,真是笑话!”

  二太太适时地奉上茶,笑道,“大帅运开时泰,这市长的位子啊,一定是您的!”

  柳爱侬是小门小户出身,在替盛连山生下二小姐之前在苏州学评弹,还当过绣娘和南货店的女招待,以至于时常说些不得体不审时的话惹盛连山不快。但这次洪上将栽个大跟头,盛大帅便不计较她的冒失,只是没好气地嗤笑道,“什么时运不时运,时势都是人造的,是洪老头自己教子无方,不得人心,懂吗!”

  柳爱侬这才意识到自己话中失误,忙改口道,“是是是,是他们做错事,老天都看不过眼要罚,跟大帅没关系。所谓恶有恶报,正是不假。”

  盛连山白她一眼,转头同盛明烨说起话来,“这次你回来以后先不要出去,就留在沪城帮我办事。多事之秋,到处不安宁,如今正是关键时刻……等到尘埃以后,你再去营里历练历练。”

  盛明烨垂眸,“是,全凭大帅安排。”

  柳爱侬知道自己搭话不合时宜,不搭更显尴尬,把脸一低,踩着高跟鞋失落地走了。盛连山这才肯呷口茶,继续道,“这次真乃天助我也,洪老头的基业毁于一旦,多行不义必自毙,此事过去……沪城的局势,也是时候该变一变了。”

  盛明烨心下了然。盛连山对沪城这块肥肉虎视眈眈已久,如此良机,他岂肯轻易放过。

  他在盛连山府上待到很晚才走,没想到一出大门,在街上的人不减反增,人们举着油灯,火把,白布,字条,愤懑的民意扑面迎上,几乎将他迎头掀翻。

  “下台!下台!洪派下台!”

  爆发出的呼声一浪接一浪,那些沉默的,压抑太久的东西,在这个夜晚毫无预兆地炸开了。

  盛明烨举步维艰地被推挤着往前,有些人认出他,朝他敬礼,他也只好跟着点点头;更多的人以为他是相同的来游示奔走的人,于是热情地把手里的横幅或小报也塞给他一份。他与陌生的眼睛四目相对,他看到里面滔天的悲哀与愤慨。他悚然一惊地想,自己有多久没看到过这些了?在麻木的、冷漠的沪城,原来这些东西竟然还存在着,没有绝迹?

  越往恭乐路走,呼喊的人越密集。盛明烨好不容易在一条巷子旁找了个破旧屋檐的缺口站住,才有空读一读被硬塞在手里的东西。光线并不好,视野也被时不时挤进来的人群扰乱,即便如此,他还是将那纸张上的一行行血泪控诉看了个七七八八。十二岁的少女,黑白照片大大地放在最顶上,鹅蛋脸,童花头,刘海盖着眉毛,笑得开怀,左颊上有一个小酒窝。任何一个人见到都会觉得烂漫美好,然而下面的“奠”字立刻打碎这一假象。照片底面还印着她的姓名,生辰年月,平生事迹——其实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能有什么重大事迹呢?她的人生才刚刚在眼前铺开,后续就已经被无情抹去。大笔如椽,只能写她三岁识字,五岁跟随父母搬进沪城,七岁入读师大幼儿私塾,聪颖机敏,会教妹妹算术题,帮同一个院子里的老妇人浇花,回回考试名列前茅。如果不出意外,她会在几年后考上学堂,继续攻读自己喜欢的科目,或许会留校教书,或许会去某个商社工作。但除此之外,她喜欢的颜色,爱吃的零食,在放学后是否也会偷偷顽皮地到田间摘野果,是否有交好的玩伴或情窦初开心仪的青梅竹马,她的梦想,她的未来,她的平凡,她成为大街上擦肩而过的任何一个人的可能性,她没有感受过的爱、快乐、美好,甚至是痛苦,都与她无关了。

  “她会是每一个。是你,是我,是我们的母亲、女儿、朋友,她是人。”

  “她未必不会是我,我也未尝不会是她。”

  “今天是雯女,明日又是谁?”

  “人竟如此,生竟如斯!”

  “愿请天公再开眼!”

  ……

  底下密密麻麻用蝇头小字写了很多。他看得出来,是不同人的笔迹。这份传到他手里的小报上一任主人可能刚上中学,字写得实在稚嫩,歪歪扭扭,偏旁部首支离破碎,斜出一大截,像个在纸上奋力呼喊的小小火柴人,四肢如柴棍,比划着“我同身受!”

  盛明烨举着这张纸,阴影填满他脸上被灯光与火光照耀出来的缝隙。天气很冷,可人们的痛和恨那样炽热,烧得他也热起来。他知道洪上将的为人,对洪派的为非作歹更早有耳闻,他原本以为盛连山的到来会让他们有所收敛,甚至还想过军阀斗争下如为得民心而大开民生之计不失为一件好事;如今女孩的尸体被分成无数份,载在无数张纸上,告诉他错得有多离谱。

  他当然是不相信会有公正或审判一类的东西降临的。他想起在他还很小的时候,比照片上的女孩更小,他的母亲会在睡前讲一些老话本上的故事。她没读过书,不识字,毕生围着打转的就是厨房与柴房,对这些东西唯一的认知来源就是颠着小脚到村头听的大戏。她固执地相信包龙图断乌盆、鲁提辖救歌女、岳家军士风如山。“善恶都是有报的,没人能逃得掉。”她每次都用同一句话结尾,“记住,就算你当不了好人,也不要去做坏事,不要成为帮凶。”

  她做了一辈子好人,最后又贫又病,死得痛苦,死前一顿饱饭都没吃过。她的儿子在十一年后又想起她所说的话,意识到全是骗局。如果她也经历了他未来会经历的一切,还会这样说吗?

  盛明烨想,她会的。有的人就是这样,即使从没见过光,也会穷尽一生去想象与相信。

  人群又开始朝前移动。他听到一个响亮的声音在不远处大声道,“起来,都起来,让他们看看,我们不是蝼蚁!”

  他定睛一望,发现这个人他认识,叫张岩。在他当上少尉之前,他们在城外的粥棚遇到过。听说是东扬大学诗社的领头人物,很有点名气,文书部招徕过好几次,可惜性子太左犟,从不肯跟那边有瓜葛。后来又撰文得罪洪上将,不止丢了在瑞红老家的官帽,连大学里挂名的教职都没了,不得不偶尔去领免费粥米糊口。

  这落魄的才子穿着打补丁的衣裳,眼眶瘦得凸起,胡子拉碴,活脱脱一副流浪汉模样,面上却有一种异样的光。他站在小广场上,人们的中央,双手挥舞,好像一个振奋的吟游的王,在游说他失去的臣民与国土,“夺回我们应有的权力!夺回我们应有的尊严!我们宁可站着死,也绝不跪下,绝不接受这种羞辱,绝不让凶手轻易落下他们的大刀!”

  在他的四周,首先是一群穿着师大蓝布黑长裤校服的学生们。他们围成一圈,簇拥着他们的教授——那位痛失爱女的中年男人一夜白头,脸上还残存着被殴打后留下的淤青肿胀。“他们妄想可以屈打成招,说雯女是自愿,说她是,是一个为了钱的妓女——”他哈哈大笑,笑中带泪,泪中又咳出血,“他们把我的夫人和小女儿打得遍体鳞伤、卧倒在床,又拿钱来收买我、诱惑我,同学们,你们说,我上课教你们的那一句是什么?”

  他的伤口还没结痂,半张脸血糊糊的,狰狞,激动,肿着的那只眼睥睨众人,发出慑人的镇定的光彩。

  一个扎着辫子的女生立刻站出来半步,喊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不错!”张岩赞许地朝他们点头,又说,“八百米外就是上将府,我们一定要一个说法,要一个解释!否则,半步都不退!”

  “半步都不退!”

  学生们跟着大喊起来,群情激奋,眼和脸都涨得通红。

  “不退!不退!”

  以他们为圆心,辐射出巨大的声波与火花。那么明亮、那么浩大,像能吞没一切、打倒一切,人们一个接一个,表情严肃,神情坚定,仿佛是在压上全副身心做一件无比神圣、无比重要的大事。饿肚子的胡乞儿也来了,打骂长工的王老板也来了,生了四个女儿被赶出家门的刘二娘也来了,他们在这一刻都长着同样的脸,说着同一句话。盛明烨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场景,他有预感,以后也不会再见到了,他的年轻的血液滚烫地在他肺腑之间咆哮流过,他听见自己也似乎喊出了那句话:

  “——不退!绝不!”

  他刚踏上小广场的台阶,一个穿着制服的少年就朝他冲过来,“少尉——盛少尉!”

  他认出那是猛子,他在四营陪训时指点过的新入伍小伙。此时这张曾经眼熟的面孔对他而言却是陌生的:那上面扭曲着泪水与悲愤,十五岁,连胡子都没长齐的年纪,就已经被死亡和现实刻下一道道血痕。

  “少尉——那是、那是我表妹——”

  少年望着他声嘶力竭地大哭起来,“他们太欺负人了——”

  一阵强烈的酸楚咬上他的心脏。盛明烨定了定神,问道,“你们打算怎么办?”

  “……我不知道。”猛子泪眼婆娑,惶然道,“少尉,我们该怎么办?”

  “朝上将府去!”

  没等盛明烨回答,有人便喊出声,“把凶手揪出来!”

  “揪出来!严惩不贷!”

  “把上将府的门撞开!”

  “围住那里,不能让凶手逃走!”

  有人稍微胆怯地小声道,“他们有枪……”

  猛子身边的学生登时高高昂起一颗弱冠之年的头颅,“那我第一个去!我就不信,他们的子弹会比我们的人多!”

  “对!他们杀得了一个,杀得了全部么!”

  “毙得了民众,毙不掉民意,更毙不掉民心!”

  “走!走!”

  “一起去!”

  盛明烨知道有什么重大的、无法挽回的事情发生了。在这个寒冷的晚上,在这些平时高门大院里的眼睛不会正式的人们身上。他二十多年的克制、圆滑、经验相比之下变得无比脆弱,他站在人与人之间,天与地之间,觉得自己是那样渺小。

  这些思绪在他脑海里飞速闪过,他想抓住什么,那些碎片与火星却统统从他的指缝间流走。他只来得及对猛子喊,“小心——注意安全!我……我去找大帅要人,必定不会让洪派钻空子!”

  “好!”

  回应有可能是猛子发出的,也可能是别人,他听不明晰,不重要了。他周围的人有的在吼,“这是盛少尉,在郊区救济过贫民的!他也站在我们这边!”

  “历史和正义都会站在我们这边!”

  “谢谢少尉!大家放心,咱们后面有盛大帅撑腰了,把洪贼赶出去!”

  “赶出去!”

  人越聚越多,喊声越来越大,一句呼声被另一句呼声打断,盛明烨紧紧皱着眉,“你们冷静一点,等我先回去上报,带人来维持秩序……”

  没有用,什么都没有用了。喉咙沙哑着,泪水滚烫着,谁还能在这种时候保持冷静?人们已经听不到他说话,或许有一些谨慎的人有着和他类似的担心,可现在已经太晚,杯水车薪当然灭不了熊熊燃起的大火。

  盛明烨想了想,转身朝盛连山的府邸走回去。按他的设想,近郊有盛大帅两个营地,城北还有自卫部,加上近卫和几支机动小队,足够控制住恭乐路一带,先疏散人群,再同洪上将谈判,把洪二公子亲手交给人们……

  他逆着人流,花了一倍多的时间才走完来时的路。大半个城的人都去加入反对示威的队伍了,剩下的熄了灯的高大建筑物耸立在道路两旁,影影憧憧,安静无声,仿佛是吞吃生息的巨兽。盛连山住得远,不仅如此,中间还隔着一整个沪城市政厅和使馆区。他走得双腿发麻,眼前发黑,即便如此,那一阵又一阵的悲壮高喊仍旧时不时灌进他耳朵里。

  他猜想巡捕房或保治局的人应当去了,洪上将的兵马大半在西边,大半个夜晚过去,估计也到得差不多……流血、冲突、争斗,他闭上眼睛都能想象出接下去会发生什么。他只能快一点、再快一点,尽管他也没有把握自己能领到多少人、盛连山愿意花多少精力来处理这次棘手事件,可他依然想走快些、跑起来、跑得再快一些,把扑向上将府的洪系人马全部远远地甩在后面。否则,他还能干什么呢?在他经历过那样真实而宏大的悲痛以后,他又能干什么呢?

  几年之后回想,盛明烨发觉自己对当下其实毫无所知。但那时,他只觉得自己浑身充满力量,在他的胸前点一把火,都能让他从胸腔里由内而外地燃烧。

  人知道得越多越会束手束脚、畏首畏尾,年轻而无知的盛少尉在黑夜里逆穿人潮,以为自己在追寻光。在他往回的路上,有无数知道原委后高呼口号的人朝他身后涌去,有人扛着锄头,有人拿着砖头,但更多的人什么都没有,只有一腔热泪和两行血泪——然而,好亮,盛明烨想,他从没见过那么多、那么亮、那么生动的眼睛,这座城都快被这些目光给烧穿了。

  他顶着晕眩和四肢的剧痛重新敲响盛府的大门。门口的电灯发着死白惨淡的光,一些飞虫围着它嗡嗡作响,盛明烨抬头看见“盛府”两个字在灯影里闪烁着冷硬的边沿,笔锋转折如同利刃,在匾额上劈开木纹。一切又回来了,他所熟悉的那个世界,漠然的、沉寂的、冰凉而不可撼动的,和他刚刚才感受过的那些热血、因为无望所以无畏的激烈只隔了短短半个点钟头,但它们显得那么格格不入、自相矛盾。

  到底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到底应该相信哪个?

  李妈从门洞里瞥一眼,打开门,“盛大人……怎么又回来啦?忘东西啦?”

  盛明烨只能急冲冲地问,“大帅呢?大帅睡了么?我有重要的事……”

  “没有,老爷还在前厅,才和刘大人通了电话。”李妈把他迎进去,絮絮叨叨道,“哦,何大人他们也来过,就在您之前一刻钟。二夫人倒是睡下了,说街上太吵,她头疼……唉,老爷今晚见了四五拨客人,什么事儿不能等到明天早上再说呢,起码让人睡个好觉。”

  盛明烨逐渐平静下来。他暗笑自己的冲动,这么大的事,盛连山怎么可能毫无动作、袖手旁观?必然早就有人为他时时通风报信、联络商讨。他走到前厅,此时的大帅府并不像几年后搬到恭乐路的那一间雕梁画栋、金碧辉煌,整个厅堂的装饰沉敛而朴素,门口的架子上放着两盆百合,在凌晨之前的寂夜中吐散出幽幽的清香。

  盛连山背对着他,聚精会神地看着书桌上的文件。他像是才搁下电话,一只手还架在话筒上,似乎等着随时接起。另一边放着一杯茶,是柳爱侬沏的那杯,只是几个小时过去,茶早就冷透,依然没喝完。

  盛连山没有动,没有回头,但就是知道他来了,笑呵呵道,“明烨?我就猜到你会回来。”

  盛明烨走进去,站在他身后不远处。他喉咙发紧,里面仿佛哽住一根刺,方才在来的路上想好的长篇大论一个字都讲不出来。

  盛连山等了会儿,转过身略微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又笑起来,“哦,你才从那边过来吧?怎么也不开辆车?早叫你去军备那边领一辆,你看看,平时倒没什么,这种时候多不方便。”

  “大帅,他们……”盛明烨挤出几个字,试图解释自己所见所闻,“恭乐路前面烧起来了,洪府门口有人在砸门,要不要带几个人去,我怕……”

  “哦,再说吧。”盛连山摆摆手,“老刘两分钟前跟我打过电话,再过一会儿洪老头的门就会被砸开了。那老小子,肯定吓得不轻,在准备连夜跑回东北老窝呢,哈……”

  “大帅,放任下去,恐怕会闹得太大,收不了场。”盛明烨低声道,“而且这次在前面的是沪城的学生们,我看了,少说也有上百个……”

  “我为什么要收场?”盛连山目光炯炯,快速一瞟他,又移开目光道,“闹得越大,对我们就越有利。”

  他把头埋得更低些,好仔仔细细地逡巡一遍书桌上的物品,“学生当然得在前面。哪有比那些学生更好挑拨、有更能让其余人受到感召的?一群蠢货。”

  盛连山微微笑着,肥厚的下巴牵动着嘴角,在灯下折射出一线冷冷的讥讽,“等过一会儿兵荒马乱的,死几个学生,我看洪老头可就更不好收场咯。”

  盛明烨一怔,突然意识到什么,“那……”

  “你才升上来,不清楚这些事情也情有可原。”盛连山沉沉道,“你之前在东城那边做的事,我很欣赏,给那些蚁民一点小恩小惠,他们就会记你的好。看,如今就是时候……你适才露过面,已经起到作用,不用再出头,我会安排另外的人接手,否则就适得其反。”

  盛明烨昏昏沉沉,努力分析他话外之音,下意识点头,“是。”

  盛连山很是满意他的上道与恭敬,伸手从抽屉里抽出一支雪茄点燃,叼在嘴里,含糊道,“很好,我没看错……对了,过两天你去常家一趟,给常教授送两盒上好的烟膏。记得把东西放得隐蔽些,你今晚同他在小广场上碰过面,去慰问一下,别人也觉察不出异样。”

  “常教授……”

  “唔,这次还得多谢他。”盛连山咬着雪茄,得意地笑了,“要不是他自己给我出这么个出主意,我还不能这么快把洪老头赶下马。哈,古人都说虎毒不食子,人呐,为了点甜头,连自己女儿都能害死。不过嘛……他夫人怀了孕,医生看过了,是个男孩,这就说得通了。”

  盛明烨心下大动。他想起广场上的中年男人,满脸是血,大笑着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长笑当歌,长歌当哭,在他的学生们的簇拥下,在那么亮的目光的包裹中。这一场沸反盈天的闹剧,所有人都是入戏的好演员。

  他什么都明白了。一切都是真的,一切都是假的,一切都不能相信,能相信的只有自己。

  “……好的。”他缓缓点头,“您放心,我会做干净。”

  盛连山欣慰地抖了抖手指,抖掉长长一截烧完的灰烬,“好,好,等我彻底入主,一个中尉少不了你的。”

  盛明烨望着那截隐入黑暗中的烟灰,觉得有一部分的自己也随之一起灰飞破碎,坠入不可见虚空。血液冲上脸颊,又一瞬间褪去,剩下惨白的面色。

  “你也别觉得我残忍。”盛连山徐徐吐出一个烟圈,“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来,看看常教授送我的字。”

  他把雪茄放到烟架上,示意盛明烨凑近。书桌上是一方展开的卷轴,用一块雨花石作镇纸压住,上书七个洒金大字,“一将功成万骨枯”。

  “好字。”盛明烨言不知义地说道。他只能依靠这么多年积累练就的本能做出最适宜反应,以掩盖内心哀痛与震愤。他的心跳连同十条街以外的喊声隔空呼应着,愈来愈响,振聋发聩,几乎要叫他鼓膜破裂。他面无表情,后牙紧紧咬住,防止自己做出无法挽回反常失控举动。

  常教授习书法,写得一手好字,颇有张颠素狂之妙。盛连山不住地啧啧赞叹,“是,是个人才,又有脑子,心够狠……可惜早生三十年,否则现在跟着我打天下,定是一大助力。”

  盛明烨麻木地附和着。他全身都发冷,古怪的是他费力穿越拥挤街道时觉得两个小时不过一晃而过,而现在仅仅立在这幅字前几秒,他却觉得无比漫长。他没办法贴切地叙述自己的感受,映入眼帘的是“一将功成万骨枯”,耳边回荡的却是那位长辫子女学生歇斯底里含着热泪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两句话来回拉扯他,快要将他撕碎。

  而在他之外,沪城不为所感,一如既往地如常运转着。他不能动,不敢动,他的一部分成为飞灰,另一部分却必须假装完好无损。

  他揣测自己的脸色肯定很不好看,否则盛连山不会盯着他发出那种奇异的、微妙的笑,“好啦,我知道你现在在想什么。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整天想当个大英雄,济世济民,救所有人于水火,把这山河南北都变成有笑无泪的好地方。你有理想,这是好事,我向来是很支持你们年轻人去追求理想的。”

  盛连山顿了顿,接着说,“你看,你去接济穷人,修建善堂,很好嘛,好事得做,不那么好的事,也得走,否则怎么能衬托出‘好’的珍贵来?来之不易的东西人才会珍惜。明烨啊,你跟我的年份虽然浅,不如老刘老何他们,不过我对你可是寄予厚望。我很愿意给有潜力的年轻人时间成长,你可不要一念之差,走错了路。”

  盛明烨顷刻之间意识到自己过于失态了。他必须从悬崖边上退回来,否则就会摔个粉身碎骨。

  “是,属下必定不会辜负大帅一番苦心。”

  “这就对了嘛。”盛连山笑道,“行了,你去忙吧,过两天还有得是任务交给你。这真是个好时代,年轻人,别错过出头的机会。”

  盛明烨走在空无一人的街上。夜真冷,风真大,他原本觉得热,如今快被吹熄了。二十年来的金戈铁马、肝脑涂地、勾心斗角、击搏挽裂,从没有一刻令他觉得如此空虚,如此不值得。

  时代有时代的背景。故事的底色是阴沉的,再怎么妖绘矫饰七彩斑斓的堂皇说辞也是无用,反而更显得苍凉可凄。近代现代,当代古代,有什么分别?说来说去还是人,匆匆出现又匆匆离开,再辉煌或落败也不过短短几年、几十年,在史书上,一个小小的墨点,极轻极轻,鸿毛一样掠过眼前。不论是阿雯,洪上将,盛连山,还是他自己,不论是那“一将”还是“万骨”,后人随手便翻过去了。

  盛明烨闭了闭眼,在他耳旁不停歇的声音终于清楚起来,他这才听出来,窸窸窣窣,哗哗啦啦,尽是破碎的声音。年轻人不被打碎又怎么会成长?不被打碎的年轻人只能死去。

  寒风凛冽,他的脚步没有停,一步一步,一步比一步压得更深重。他从没想过清醒与蒙昧同样难以忍受,孱弱的真相与虚伪的自由,他想,一切都毁了。

  “后来的事也没有什么好讲的。”他疲惫地笑了笑,“常教授拿了钱,当上内陆一所大学的名誉校长,到南边享乐去了。洪上将因为这件事再也没有和大帅抗衡的能力,颜面尽失,退位让贤,回居二线颐养天年,再不出面。”

  “只是常家离开的前一天,阿斐偷偷来找我。”他说,“她是常教授的小女儿,知道姐姐是怎么死的……她说她那天躲在小广场上看到我,不愿再呆在那个家里,希望我能收她当手下。我看她可怜,年纪又小,就送她到港岛去念书做事。这么些年,她也就这么过来了。”

  盛明烨轻轻叹了口气,“这就是我的好事,在沪城学到的最要紧的事——你可以爱这里,也大可以恨它,但你的爱恨改变不了它一分一毫。我们所有人,都埋葬在这里。我无能为力……季平,面对这些真正的高墙,我从来都……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