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二十章

  “唉哟,我说你这小子,怎么这么倔呢?”

  北爷是山城人,长一张面白无须人畜无害的脸,语调总是隔着两三个词就夹杂一句山城腔,显得很年轻,不撑岁数。但稍有见识的人都知道他在洪记两把砍刀一路开出尸山血海的故事,不论是从年龄还是资历,他摆摆老人的架子,是没有人敢置喙的。

  洪八跪在一旁,大气不敢喘一口,心一横,又磕了一个响头,“北爷,您大人有大量……”

  “免了免了。”北爷手一挥,朝太师椅上一坐,“你也不是刚拜进门的青头小伙,该懂什么是规矩。这事儿是我能说了算的吗?”

  他整整衣领,掸掸裤腿上的灰,“洪八小子,我是看你一直都有分寸,又会做人,才派这个活儿给你。你可别故意为难我,断送了昔日的情分。”

  洪八是洪记一个小堂口香主捡回去的孤儿,一共九个孩子,他排老八。那时洪上将掌着华南半壁江山,盛大帅还在西北大戈壁顶着寒风和另外两大军阀打来打去,成天不是吃沙子就是淋冰雹。洪记在沪城借着洪将军的名头混得风生水起,最风光的时候,只要挂出万里一点红的牌子,连差佬和警车经过都要客客气气地下来问好,年头年末上供的金条从街口摆到街尾,比保治局门口的彩灯更晃人眼。洪八很是怀恋曾经的威武日子,当洪记的小弟即使上不了大台席,在桌子下面都能分到一杯羹,不知有多滋润。后来日月骤变,青帮上位,不少人赏识他一颗孤胆、两肋义气,要招揽他入麾下,洪八全都拒绝了。“烧过洪记的黄纸、拜过万世堂的佛像,要是敢背叛兄弟们,佛祖爷爷都要罚我出门被车撞,横死街头无人收尸。”

  北爷惦他这份忠心耿耿,在帮会不景气的日子里也时不时点拨几分,周济他生活。

  洪八不吭声了,他长得五大三粗,此时愁眉苦脸的,看上去像一只皮肉聋耷下来、皱缩在一起的黑熊。

  北爷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抬高音量,“姓季的小子,你肯不肯开口了?”

  季沉漪咬着牙,吞下一口血水,“真的……真的没找着人。”

  北爷弯下腰,凑上去,一只手勾起他下颌,仔仔细细地用目光逡巡过他脸上新鲜出现的伤口和淤青,惋惜地“啧啧”两下,“多好一张脸蛋,可惜,真可惜。再这么打下去,恐怕你就得毁容咯。”

  他复又直起身体,太师椅是底下人月前新进上来的,上好的陈金红木,他一挪一动,椅子敦厚地驻守原地,连一丝声响都没有发出。

  但季沉漪不是椅子。就算是,他估计也是最脆弱的那种劈花了芯的木头,没用上几天就会被丢到火堆旁边当柴烧。因此当那些拳脚再次雨点一般落到他身上时,他还是没忍住,走漏一声闷痛的呼声。

  “你这是何苦呢。”北爷长长地深吸口气,“干任何事情都得讲道义,季小子,可不是我针对你,而是规矩,规矩不能坏。解决你这么个小人物,不是多困难的事儿。可是规矩一旦坏了,就得带累许许多多的人。”

  “不……不关别人的事。洪大哥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季沉漪艰难地侧过脸,他刚刚挨了在脸颊上的一拳,要不是躲得快,他的鼻子今天就算是交代在这儿了。右边那个马仔可能有洪八和他两个人加起来那么重,并且一点儿也不手下留情,他在心里骂了句脏话,枉费他之前几次来这儿都还给这家伙打过招呼,这世道可真是,世风日下,世风日下。

  他趁着大个子喘口气的功夫抓紧时间享受了几秒远离疼痛的松懈,“都是……都是我的错,我太大意,到地方的时候人去楼空,没踪迹了。”

  洪八哀叫一声,不知道是为他现在的惨样还是他漏洞百出的谎话。

  “你可真是……冥顽不灵。”北爷连连摇头,“你当我是聋子、瞎子、三岁小孩子?就算我是,陈老爷家财万贯,必然会有自己的消息。你现在闹这么一出,就是在砸我北爷的招牌、当着大家打我的脸,一口吐沫一个钉,洪记几十年的名声,岂可毁在你一个外道小子的手里。”

  “接着打。”他冷冷道。

  于是季沉漪下一句完整的话就支离破碎在肚子里了。紧接着的殴打主要落在背部和四肢,他蜷在地上,试图护住头脸,嘴里全是血的腥甜味道,铁锈气息直往鼻腔中蹿。有液体在脸上滑动,不知道是血还是泪。他被这些液体呛得咳嗽,咳到最后,呕吐感随之而来,但吐出来的不过是更多的血罢了。那些马仔都是精挑细选出打人的一把好手,半辈子每天只顾着研究如何更好更痛地打人,这东西也算是门手艺活,有讲究,打断三根骨头还是五根,或是打得皮开肉绽又全然不伤脏器,可不是普通人能轻易搞定的。

  “还是不说?”

  他没空回答,所有力气都用在抵抗一波接一波的疼痛去了,只来得及微微摇了摇头。

  “继续。”

  打手门似乎早就习惯这种工作——总有不听话的人需要惩罚,而更多的人需要被警示。他们连看都不用看,拳头就像有眼睛一样往季沉漪最痛的地方招呼。他应当是晕过去了一小会儿,因为他明明记得洪八之前是跪在北爷的脚边的,睁眼恢复意识后却见他站了起来,情绪很激动,手舞足蹈地在对北爷说些什么。然而季沉漪一句都没听清楚,他耳朵里嗡嗡的,仿佛浸在水里,一切声音都变得很远,除了自己的喘息和闷哼。

  我该不会是要聋了吧。他模模糊糊地想,这可糟了。他难受得要命,其中最难受的其实并不是肉体所承受的疼痛,毕竟累积到了一定程度,大脑就会变得麻木;而是紧随其后的疲惫和冷。他又困又倦,眼睛被血糊得张不太开,只能隐隐约约看见洪八被两个小弟架了出去,大抵是因为太聒噪,北爷懒得再听。他的脑袋一阵阵地发紧发胀,好处是痛得不那么明显了,坏处也显而易见,他可能是被打成脑震荡,或者脑出血——运气好的话,修养个十天半个月能下床走走,运气不好的话,说不定下半辈子就是个傻子,跟着在井韵巷讨饭的胡乞儿一起每天晒太阳说胡话……

  他漫无边际地想着,试图转移开自己的注意力。嘴唇上打裂开几个口子,他用舌头舔了舔,腥甜的,温暖的。然后喉头涌来一股剧烈的痒,他肩头耸动,手脚并用地爬了几步,喘咳到呼吸都会带来痛感,随即又喘出一道新的血迹。

  “你这……”北爷拿两根手指抚摸着自己圆滑光洁的唇下,听上去不再是十分生气,更多的是困惑,“你这犟骨头,乖乖地把谢如卿的踪迹说出来,你不说,之后陈老爷自己多半也查得到,在这儿逞什么英雄?自讨苦吃!”

  季沉漪想笑,但牵动嘴角,传来的只有刺痛。他只好靠两只手臂半撑起来,不过很快就继续被一脚踹倒,伏在原地。

  “我真的……真的不知道。”他反正是断断续续地这么说了,至于别人能不能听清楚他气息奄奄的回答,那的确不在他考虑范围之内,“……我没见过他。”

  “我可真是奇了怪了,谢如卿是给你抽鸦片了?还是你脑子有病,哪根筋搭错线?”北爷听起来是真的很疑惑,不是那种装腔作势出来的嘲讽,“你入行不是一天两天了,怎么偏偏这次就自寻死路来了?”

  要不是实在是太痛,季沉漪保准会回给他一个苦笑,外加一句“我自己都不是很清楚”;他能做的只有在脑海里象征性地思索一圈,颤颤巍巍地用气音道,“没……真的没见过。”

  这下好了,北爷一时之间连话都不想跟他说下去,室内安静下来,肉体的沉重打击声就放大得更加惊心动魄。他发着抖,开始数着时间保持清醒——应当过去一刻钟了。这还是他这些年头回受这么重的伤,从前顶破天就是些小打小闹皮肉之苦,过不了两个星期就能活蹦乱跳;大概一直眷顾他的好运气这次半路开小差了吧,他想,要么就是因为他进来太得意忘形过了头,居然以为自己可以反抗什么。

  说到底,他能反抗什么呢?北爷说得一点儿都没错,陈老爷随随便便就能出钱雇新的人去接手他的烂摊子,放出去的几条假消息、假风声,在有钱有势的人眼里就是些幼稚的小把戏。除了他脑子有病、神经搭错线,没有任何理由能解释这种离谱的举动。

  更离谱的是,他居然直到现在都不觉得后悔。

  “你当你是黄衫客还是虬髯客再世?”北爷冷笑,“嘴硬骨头硬,统统硬不过命。你没有当大侠的命,就别在这儿逞一时的快,否则啊,害人害己。你以为有谁能记你的好?哼,荒唐。”

  季沉漪昏头涨脑,鼓膜充血,视野发红,听不清看不清,就剩一副思绪还在浑浑噩噩四处乱飘。他当然不指望谢如卿承他的情,实不相瞒,就后者一副抽大烟抽到跟肺痨鬼一个模子印出来、风都能吹走的德行,连能不能撑到下火车都难讲。但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人依靠某种被需要感活着。”大概又是从谭宝禧那儿一堆西国杂志上看来的,那些传教士写的翻译腔拗口得很,不洋不古,唯独这一句,他记得格外清楚。

  人要去做自己真正相信的事,哪怕粉身碎骨。此时此地,人需要真实,尽管它会带来痛苦。

  季沉漪在落难秀才的书斋里识字启蒙,在流浪汉、草台班子和街边苦力穷人堆里习得生活本质与本领,没上过一天正经学堂,更别提系统的哲学和人文教育。他不懂那些大道理,但小人物有自己的规矩和道义,他相信他应该这么做,就不需要别的理由。

  只需要他相信。就这么简单。

  想要活下去,当然不能这么固执。可有些时候,人们追求的不仅仅只是活下去而已。

  唉。他在心底叹气,这听起来傻透了。不能怪北爷或者阿宝从前骂他,连他自己都常常想不明白。可能这是错的,也可能是对的,谁在乎呢?他就像是北爷裤腿上那粒灰尘,任谁伸手掸一掸,都能轻而易举地将他拂去。

  在这种情况下还在坚持所谓的相信,显得可笑。那就可笑吧,他想,反正谁也不在乎。他原本就两手空空,失去一些和失去全部,对他而言其实也没什么太大区别。

  “喂,季小子,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北爷拿鞋尖踢踢他,“人到底在哪儿,你说还是不说?”

  季沉漪眨眨眼睛,把上面黏糊糊的鲜血眨开,右眼好像肿了,因为他再怎么费力也只能睁开一条线。

  “在……”

  他在地上摸索,但没有任何东西能让他借把力、变得稍微好受一些。除了光秃秃的、冰凉的地板以外,只余下被打成报废沙袋的他自己。

  “在哪儿?!”

  “在……陈老爷的……棺材板里。”

  他从呛血的喉间掷出这几个字。

  北爷脸上的表情凝固了。过了良久,才阴恻恻地从牙缝里挤话道,“我挺佩服你的,真的。”

  他说话算话,连说“多谢”的机会都没再留给季沉漪。

  “你这种人我见得可不少。”他恶狠狠的,带着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某种愤怒,“自诩正义磊落,以为凭自己就能改变……哈,年轻小子们都这样,一腔热血、愤世嫉俗,总妄想自己是主角,实际上呢?不自量力。实话告诉你,小昆山后头埋得最多的就是你们这种人。你注定会输,懂吗?你赢不了的,蠢货,既然你坏了规矩,就得付出代价。”

  在大部分时候,季沉漪其实都对别人的心思或情绪十分迟钝,他没有谭宝禧那种惯于剖析欢场客人的玲珑心窍。谭羡娣骂他一句,他也要过个三五天才反映得过来自己又被教训了。但他也有种天赋,或许是对这种迟钝的补偿:那就是在少数危急情况下,他却可以奇迹般地洞悉一些被话语掩藏住的东西。就好比现在,他能清楚地了然北爷这种愤怒的背后是嫉妒——他的鲁莽、坦诚、天真,他的勇气,乃至他的愚蠢,这些是只有真正年轻的、没有遭受太多践踏或摧残的人才拥有的。而即使北爷已经失去这些东西很久了,他仍然记得拥有时候的美好感觉。

  ——凭什么你还可以做到这种地步?所有人都不得不苟且偷生、摒弃自己、把灵魂出卖给这座城,凭什么你还相信你可以坚持?

  他越坚持,便越能衬托出余者的怯懦。这种怯懦平日里可以美化成为圆滑、聪明、识时务、有魄力,可一旦对上这种最纯粹的坚持,就把它怯懦的本质暴露无遗。就像躲在黑暗里的人百般诋毁与抗拒太阳,但他心里也明白,那就是光。

  季沉漪很想告诉他,只要你想,你也可以,恐惧才是人们被控制与摧毁根本手段。然而他发不出声音,拳头越来越重,越来越密集,意识岌岌可危,把他在昏迷与清醒的边沿线上不断拉扯。

  值得庆幸的是,当痛苦愈发逼近阈值,它反而会变得不再那么清晰。季沉漪在尘土与血液的味道里乐观地胡思乱想,已经过去快半个小时,再过一会儿就是打更的钟点,也不知道北爷的规矩里有没有到点下班的概念,连凤凰台都有加场得加三倍钱的惯例,尤其是谭羡娣,超过一个钟头还会多给赏钱招待宵夜,这几个马仔这么卖力,要是能挖到凤凰台区当长工就好了,不过王叔和李叔肯定会气得先骂他三天。

  他让自己的念头给逗乐了,笑起来像呼痛的呻吟,呻吟起来也像在带痛地笑。听说这边的打手们有几个是从军部里出来的,难怪心又狠,手也毒。季沉漪想起不久前戚寅衍挨的那一顿,不应该啊,他腹诽着,怎么戚寅衍看起来轻轻松松一点儿不痛,还一声都不吭?肯定是盛明烨这家伙让手下放水,卖戚仁东一个面子。他忿忿地想,早知道就不该请他吃宵夜。

  他神游天外,配上一张混合肿胀、青紫、污血的脸,看上去分外凄惨,还有点凄惨的好笑。

  杨海进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画面。他觉得自己真是无辜得紧,原本上周就约好盛明烨商量下一批枪械生意的细节,谁知盛大忙人临时放自己鸽子,理由还是吃宵夜这种一听就很敷衍的话;去刘局座的地盘上收钱,底下的人跟他的便宜哥哥一样,一张挑不出错的和气笑脸,就是不肯顺顺利利交上来,还让人抓不出把柄,空落一场气,生也不是,不生又憋得慌;来洪记这边讲出海的货吧,刚抬脚下车,旁边就滚过来一个连哭带嚎的大黑影,吓他好一大跳。

  他认了半天,才勉强回忆起这人叫洪八,是从前洪记跟班中的一个;又费了好大力气才听懂他嘴里颠三倒四翻来覆去说的那几句话,连起来无非是一个接了担保没办好事的故事,不稀奇。不过故事主角他倒是有点兴趣,原因无他,上次在盛明烨办公室里见过一面,他是官场商场都混过来的人精,当即就隐隐约约觉察到了点儿不寻常,加上洪八一把鼻涕一把泪、指天画地地发誓说季沉漪和盛明烨真的是相识已久的朋友,还约在一起吃加双倍辣的馄饨,杨海当然看热闹不嫌事大,立刻决定去插手搅一搅混乱局势。

  “诶诶,这是干嘛呢。”他皱皱鼻子,血腥气冲得他直犯头晕,“北爷,什么事儿值得你动这么大火气啊?”

  北爷一骨碌从太师椅上弹起,差点闪到老腰,“大海哥,哪阵好风把您给吹来啦?您坐,您请坐。”

  杨海看着晕过去的季沉漪,又看看围在四周打得指关节染血的高壮大汉们,温吞吞开口道,“哦,我老板——你也知道我老板是谁,他虽然脾气不太好,不过有个特别好的优点,就是守时。”

  北爷一头雾水,然而都知道杨海这人看似是个满嘴跑火车、嬉皮笑脸不着调的混世魔王,背地里的势力却不容小觑;更别提他的好兄弟兼上司盛明烨,那更是万万得罪不起的,于是只得耐着性子听他说下去。

  “所以他特别讨厌别人不守时。”杨海竖起一根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煞有介事道,“他等了半个小时,等的人还没去,你说,这情况严不严重?”

  “严、严重。”北爷毕恭毕敬地顺着他的话答道。

  “这就对了嘛。”杨海笑了,“为了避免他发火,我得赶紧把人给他带过去,你没意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