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杀风尘>第十七章

  小公馆名字里虽然有个小字,这形容却十分名不副实,在恭乐路附近的一众西式洋楼里显得扎眼且突出,不仅仅是因为那座既宽敞又阔气的凿出两尊天使像的大铜门,每次开阖时都会发出异常响亮的动静;更因为它直愣愣地高出一截来——最顶上一层根本没有住人,但灵隐寺的空尘大和尚替盛连山算过了,三花相汇、辟邪开泰,这栋楼阴气重,修成双数不吉利。至于窗户上缠的铁丝倒是不怎么引人注目,原因无他,这一片十座公馆里有半数都这么干——这里离恭乐路很近,可食肆酒楼少,住户也不多,清净幽闲,达官贵人的别室多半就安置在这种地方。光是五百米内就有另外两位军官的偏房,何部长的房子更是直接买在斜对面,每周一散会以后好几辆车从军部直接开过来,大家心照不宣,同僚当得如此知根知底、狼狈为奸,对紧密合作良好共事关系有利无害,连吃饭的时候少瓶醋都能去隔壁借一碗。沪城人把这条路称作“小花街”,这“小”字与小公馆的“小”字起同一种作用,并不是修饰尺寸,而是对登不上台面的暗暗鄙夷。它的路旁也并不种花,花都开在院子里,厅堂前,路人无缘得见,仅供女主人们短暂地欣赏那些与自己一样娇艳欲滴且盛开时段有限的名贵温室产物。

  类似的小花街还有好几处,盛连山当然也不止有这一座公馆,它们负责生产茶余饭后桃色新闻与悲情故事供普通人进行无伤大雅娱乐,满足自己某种对上流的窥探欲望,并借此心满意足地顺势忘记大部分生活中真实的痛苦与不公。是以盛连山一群人对此衍生出的各类风月故事并不很在乎,甚至颇有些乐见其成、自以为傲的意味,越是强迫越是昭彰自己权威赫赫。只要铁丝一拦,阻断无数痴男怨女效仿文君红拂,其余的莺莺燕燕事件一律当做锦上添花彩头,为自己猎艳史上又添加足够称道一笔。就像养着猫猫狗狗逗人宠物,平时小抓小挠打打闹闹都是在容忍范围内的可爱表现;然而若是一旦跟着街上来路不明的野生玩意儿跑了,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花边讯息在这里不是什么罕见的东西。季沉漪不过是在门口等了不到半个小时,就亲眼见到某位官家太太上门撒泼大骂、扮成摆摊小贩的年轻小伙被警备员从后门里揪出、带着哇哇大哭年幼孩童的过气女星堵在车前让里头的人下来说话,精彩程度不亚于任何一本《拍案惊奇》。但绝大部分路人都只是步履匆匆加急走过,不论是头发散乱仪态全无贵妇、英俊情夫被捉个正着戏码还是梨花带雨跌坐在地柔弱女郎,得到的也仅仅是快速的、冷漠的一瞥,引不起更多兴趣。

  他低头看了一会儿,在新年将近的寒冷天气里,脚边草叶枯黄衰败,杜细细院门口的山茶却正值花期,潋滟得很,红彤彤得从枝丫中伸出大半个娇艳头颅到门外,花瓣落到地面,连泥泞土壤都平添出一丝颓败的靡冶。

  他又等了一会儿,盛明烨的脸才从那些盛放的花与叶中出现。在后者走近的几分钟里,季沉漪很老实地一动不动待在原地,不过这一次他没有移开目光,因此得以将盛明烨的脸前所未有地看得清晰仔细:很高,单眼皮,轮廓分明,鼻梁挺直,不笑的时候,嘴唇会习惯性得抿成一条线,显得紧绷严肃;可笑起来,那眼与鼻间的连线便蓦地很生动,像坚冰里裂出一丝光,意味地让人觉得柔软。

  其实很久以前,他还没走入灰色地界时就已经听说过盛明烨其人其事了。大名鼎鼎的盛中尉,盛连山格外器重的青年骨干,从青帮底层一路爬上去的风云人物,谁没听说过呢?沪城那么大,又那么小,再不重见与狭路相逢都是太过轻而易举的选择。从洪八到阿宝再到谭羡娣,告诫他“盛明烨这人不好招惹”的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在杜细细拜托他之前,他也一直小心翼翼地避开这些在传言中闪闪发光的人,因为光亮背后总是有更大阴影,他再明白不过。直到田三告诉他可能会和盛明烨打上交道,甚至可能发生冲突——他承认他把一切想得太多简单,可能是因为杜细细突然跪在他面前说除了他没有人愿意接这趟活,也可能是因为他再自然不过地把盛明烨当成任何一个他对付过的尸位素餐、胡作非为官员大佬。总之命运在那一步毫无征兆地推了他一把,说不上好坏,只是出人意料、突如其来,让他来不及做出任何理智反应。比起不动声色地谋划运筹与虚与委蛇的攀谈结交——这些是阿宝的专长,他习惯用更粗暴直接的方式解决事情。然而这不代表他没脑子,事实上,他在面对盛明烨的第一眼就知道从前那些告诫都是对的,只是太迟了,所以他决定赌一把。

  他没有赢,不过也没有输。阿宝总是说他的运气诡异得奇怪,每一次铤而走险的时候都能绝处逢生,但又会在某个意想不到的时机发生些荒唐至极事件。好在这么些年他都磕磕绊绊地过来了,虽然受伤是家常便饭,最坏也仅仅是几年前替一个玉器老板赌石失败,被人抓到广州边境打了几天而已,他还是在被塞进货船底舱、运到海外挖黑矿前摸出一条路逃回来了。他没什么太远大理想,那些人通常都没什么好下场。他很知足,是砖石块里萌出的芽,从不妄想得到整个太阳。

  因此他认为自己总不会倒霉到栽在盛明烨手上是有几分道理的。季沉漪回过神来,盛明烨已经走到他面前——短短几分钟,他的思绪竟仿佛跑了很远。盛明烨看了他一会儿,皱起眉,就在他以为对方察觉到自己方才片刻的胡思乱想、准备开口胡言乱语几句先发制人时,听见盛明烨略带疑惑地问道,“你肚子不舒服?”

  季沉漪回以同样疑惑的目光。

  “你刚才很像突然肚子疼。”盛明烨道,“……表情。”

  季沉漪噎住两秒,“……盛长官,我觉得你现在才是肆无忌惮的那个。”

  “彼此彼此。”

  “说正事。”

  “正事?”盛明烨挑眉,“你这就明目张胆地把我划到杜小姐一派了?”

  “那你要加入吗?”季沉漪问得十分认真,至少看上去如此,“要是你愿意的话,你一个月的宵夜我都包。”

  “听上去不怎么划算。”

  季沉漪勉强思索片刻,痛苦地下定决心,“两个月,不能再多,否则我就亏本了。”

  “我考虑考虑。”

  “要是你加入,我保证,以后芦月桥的人都站到你这边。”季沉漪说,“虽然我们绝大部分时候都帮不上你什么忙……呃,但是,有时候知道自己还有条退路是个不错的体验。它可能比你想得更重要一点。我们可能不像你能干成什么石破天倾、惊天动地的大事,不过街头巷尾的鸡零狗碎,整个沪城你都找不出更拿手的人了。有好多大人物可都是败在这些小细节上的,蝼蚁团结起来,未必不能推翻高墙。即使你用不上,知道有和知道没有,总归是不同的。”

  “看来我之前的判断有误。”盛明烨顿了顿,“你还挺会说服别人的。”

  “而且说不准以后你走背字落马了呢,至少还有个地方吃口饭。”季沉漪目光灼灼,“我不是咒你,不过时也命也,谁都不能肯定……”

  “算了,我收回上一句话。”

  “——喂!”

  “正经事。”盛明烨做了个打住的手势,“杜小姐看过信了,她没说什么。”

  “一句都没有?”

  “有一句。她问戏本是谁挑的,我说我不懂戏,是从大小姐那里随手拿的。”盛明烨答道,“她应该看出来了,重点不只在信纸上——夹着它们的东西也很重要,甚至连顺序也不能颠倒。所以你才会这么紧张,叮嘱我一定要原样送到,是不是?”

  季沉漪拿手捂着嘴,圆眼睛眨了眨,又摇摇头,示意自己不能讲话。

  盛明烨被他这幅样子逗笑,“别这么惊讶,我只是刚巧懂一点皮毛而已。从前跟着别人做生意,刚开始没什么路子,只能卖些其余商贩看不上的香料皮毛,误打误撞去了几个南洋小岛,岛上土著民族以香料通传密信,在每页以奇香圈出特定字眼,再以此去随信附送的书中寻找对应语句。不仅如此,浸过香墨的纸张焚烧后有不同效果,有的可医风寒感冒,有的催动肝火,还有的能使人昏沉欲睡。我走的时候杜小姐特意装作不经意提了一句,说自己会反复翻看几遍以后再烧掉,想必今晚守夜的那位仆人会睡得格外沉。”

  “还好没有瞒着你,也没有胡说八道。”季沉漪拿开手,“反正这次又是你自己猜到的,不关我的事。”

  “我就当这是一句夸奖了。”盛明烨道,“老实说,尽管我觉得你们这个计划看上去漏洞百出,毫无逻辑,并且充满各种各样的风险——不过到目前为止,实施得居然还不错。”

  “那我也当是句夸奖了。”季沉漪洋洋得意道,“一大半都是我想出来的。谢谢你啊,盛中尉。”

  “……不客气。”

  他们大眼瞪小眼了好一会儿,盛明烨才笑了,“下一步就是想方设法让宋祁同杜小姐见上一面了吧?能互通消息,知会时间手段,应该不难。”

  “确实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难。”季沉漪答道,“——除了一开始想在你面前蒙混过关,别的都算得上简单。”

  “这句是夸奖吗?”

  “可以是。”

  盛明烨被他搞得又好气又好笑,原本思路清晰头脑现在像猫爪挠过的毛线团一般乱七八糟,好处是这意外地令人很放松——如果这就是杨海口中的放松的话,他的确是体会到很久以来从自己身上消失的愉悦感觉。

  他抬头望了望天色,时候已经不很早了,日头往西坠,扯着筋疲力尽了大半个白昼的云幕往地平线下去,几缕薄彩虚虚罩在上空,午后夜前是小花街一天中最闲适懒散光阴,给人以生活静好美丽错觉,让奔波的、操劳的、沧桑的都有空暇好好喘上一口气。

  “诶。”季沉漪叫他。这次他没叫长官,似乎以这种方式缩短一些两人之间无形的距离。称谓其实是个大有讲究的东西,远近亲疏,身份高低,都凝结在这短短几个字里,奠定正常谈话语气基调,是上下几千年智慧集中体现。相比起来与洋人只知道“先生”“女士”,实在是包罗万象,难以言表。

  “我想问你个问题。”季沉漪说。

  “问。”

  “要是你明知道一件事是错的,你还会不会去做?”

  “做了对我有好处?”

  “没有。”

  “对我有坏处?”

  “可能……好吧,有。”

  “那我想做这件事吗?”

  “还没想好。”季沉漪咬着嘴唇道,“但是你周围的人都劝你别这么做,你自己也明白,做了的话后果会很严重。——是很严重那种严重。”

  “你想。”

  “什么?”

  “你想做。”盛明烨笃定道,“你已经考虑过后果,但仍然没有立即放弃,说明你想。”

  “它可能是……错的。”季沉漪犹豫道,“而且可能没有……没有任何意义。”

  “可是你想。”盛明烨看着他,“还有什么意义能比这个更重要?”

  “对错、意义、正确与否,很大程度上都是骗人用的。”他继续说道,“骗别人,骗自己。因为绝大多数人根本没有自己的想法,规则定好久按部就班完成,这样能保证自己看起来还有动力活下去。一旦有什么你真正‘想’的东西冒出来……你才会知道,那才是生活的核心。为数不多,不过一旦它出现了,你就会知道。”

  季沉漪既没有对他的话表示认同,也没有反驳,只是移开了视线,“这是你做事的规矩吗?”

  “有什么不对吗?”

  “我只是好奇。”他说,“我以为你会告诉我,权衡利弊、明哲保身才是在这里活下去的方式。”

  “这些当然也非常重要。”盛明烨笑了,“可是人活着,总归和动物活着是有区别的。做人已经够痛苦了,何必再纠结什么意义不意义?”

  “如果你想。”他最后说,“那就可以。”

  季沉漪多多少少有些意外。一直等到他同盛明烨告别、走到凤凰台门口,这意外的感觉仍残存在他脑海里,让他觉得自己既清醒又茫然。他从夕阳西下走到新月初上梢头,还是没能把盛明烨的话抛在脑后,只能愣头愣脑地在后门等待许久,发觉没人进出,才想起来今夜羡娣约了阿宝吃晚饭,前院众人忙忙碌碌,迎来送往,锣鼓声色摇摇地传来,将他的孑然称得更加鲜明。他在门外摸索一阵,费力找到自己为了防止某天意外发生而藏在第三个石墩右边青板砖下的钥匙,刚打开半扇,就见阿宝提着攒珠串璎珞的小手包,怀里抱着弟娃,蹬着高跟鞋气势汹汹地走出。

  这一人一狗见到他的反应截然相反。弟娃摇着尾巴凑上来舔他的手指,小狗圆溜溜大眼睛与鼓鼓的包子脸颊很是讨喜,他伸手在秃秃的脑门上挠了挠,弟娃顿时捧起两只前爪,欢快地朝他扑动身体。小狗的爱毫无掩饰,非但不计较他之前一脚踩翻狗碗的夺食之仇,也浑不在意他遛狗时不让自己同隔壁大黄一同玩耍的别友之恨。而阿宝就不同了,看他站在门口,便不客气地踮起黑缎面鞋尖朝他虚虚一踢,水红色裙摆一扬,半开出一朵不怎么温柔的丝纺花朵,“就跟你说过别再替她讲好话,连吃肉都能吃得我一肚子气,真是暴殄天物。”

  季沉漪叹了口气,一脸了然道,“又和羡娣姐吵架了?”

  谭宝禧冷哼一声,“还不就是那些话,什么他们至少费了心力辛辛苦苦把我养大,什么至少得给他们立个坟逢年过节去上柱香……几百年前的陈麻子烂谷子事了,还翻来覆去地说,也不嫌累得慌。”

  “听听就算了,别放在心上。”

  “可不是吗,要是让我这好姐姐知道当年的火是怎么回事,说不准要亲自去巡捕厅报案抓我呢。”阿宝冷笑道,“这么多年了,她还没看清……这么多年了。”

  “要看清是很难的。”季沉漪说,“所以很多人宁可蒙着眼睛,好过清醒着痛苦。”

  阿宝仰起头,她的脖颈洁白而修长,宛若童话中戴桂冠的天鹅。她从十三岁起,每日两个小时将十五斤重十字木枷背在身上修炼形体,从侧面望去,笔挺的背贴着模板,僵硬,美丽,油画中的人物一般,矜持而优雅姿势,被无形地钉在世俗对漂亮的框架里。

  “她之所以这样说,不是因为她不明白,而是因为她就是这样的人。如果她推翻这些,那么从前的一切就都错了,她接受不了。”她露出一个又似嘲讽又似悲凉的笑容,“没人能让她一直蒙着眼睛,除了她自己。”

  “我知道按理来讲,我应该劝你跟她和解、跟自己和解,多体谅一些什么都。”季沉漪靠着门框道,“不过现在我只想说,如果这些你都不想的话,那就不想吧。”

  他说完这句话以后体会到一种没来由的快意,将他方才的迷茫逐渐冲淡,一些更为晶莹剔透的、把他的内心照得更清晰的东西露出来。季沉漪想,原来是这个意思。

  原来他是这个意思。

  “你在说什么?”阿宝皱起眉头,“你去干什么了?不是让你去盯一盯细细那边的风声?还有,明天的事你究竟准备好没有?”

  “好啦。”季沉漪咧着嘴,发自肺腑地绽出一个越来越大的笑容,“自由不是你想要。是你想就可以,你也可以不想。以后要是羡娣姐再叫你来吃饭,你就直接说你不想来。”

  “直接说?”

  “直接说。因为你是人,因为你不想。”

  “……你今晚怎么怪怪的?”

  “是吗?”季沉漪傻笑道,“可能因为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