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了解裴追了。果然,我这话说完,他面如寒冰,一言不发地转身走了。
唯一可惜的是,我那看人死期的能力似乎真的彻底消失了,我没能透过烟雾看到裴追剩余的寿命。
*
其实,那纹身男真该信我的。因为我说有钱能还上,的确是实话。
在身体还没破败成这鬼样子前,我曾在工地打工,还剩下这个月的工钱没结,在离开这座城市前,我当然要去结算清楚。
我到的时候是正午,日头最晒的时候,可能因为我这着实也没几个子儿,财务倒是没多为难,很快就给了我一小叠鲜红的票子。
五千多,还掉借的钱,正好还能剩个一千几百零头。
我将钱随便叠一叠,塞进后裤兜。走出财务室到工地。飞扬的尘土里工人们大汗淋漓,肌肉晒得通红。
我对其中一人挥了挥手。他和旁边人打了个招呼,小跑过来。
“沈哥,你回来上工了啊?”那人惊喜喊道,又上下打量我:“但你不是说去看病了吗?咋么脸色越来越差,瘦成这幅样子了!”
这人姓孙,和大部分年轻工人一样,是小镇里跑出来打工的年轻人。热情、天真,还相信卖力气能改变生活。
我笑着绕开了话题,避重就轻道:“后头就不来了,今天来领工钱,顺便和你说一声。”
他却看起来不太惊讶的样子,笑呵呵道:“早知道沈哥你干不久。说实话,你和我们在一起,都显得特格格不入。”
“怎么说?”我自己叼出一根烟,再抽出一支烟递给他,帮他点燃。
小孙大大咧咧地吸了口,心直口快道:“具体倒说不上来。就觉得你不像干粗活的,做事说话都和大家不太一样……要怎么说呢,很不容易着急上火的感觉。”
我把玩着烟笑起来,心想有天我沈无竟然会被人评价性子慢、脾气好。不过是在工地搬砖时获得的这个评价,也不知是褒是贬。
“我先前只在电视里,或者新闻里那些领导讲话的时候……有过类似的感觉。好像天大的事儿,到他们那儿都就不是个事啦。”
“这听着也并不多像个好人好事。”我玩笑道。
“哈哈,说的也是!”黑红肤色的年轻人挠了挠头:“哎,我嘴笨,也说不上来。总之,感觉你可能还挺厉害的。不在这儿做工一定是有更好的去处了吧。”
说到这儿,他眼睛忽然一亮:“怎么?是攒够钱要回老家去啦?”
我不意外他会做这样的猜测。因为在工地里做临时工的年轻人,大多是从穷乡僻壤的村子里跑到大城市,走的时候踌躇满志,想着衣锦还乡。
但汗水和霓虹灯火会给年轻人们上成年后的第一课。许多人很快会认清现实,转换目标为攒够一笔回乡盖房娶媳妇的钱。
小孙自己便是如此,不过他又比许多人更知足些。
他从没想过要在这座繁华都市安家落户,而是喜欢小镇的青草和泥土芬芳。喜欢规律又漫长的日升月落。
他有个青梅竹马的小女朋友,还有寡居多年的老母亲,在乡下等他回去。
中午工歇的时候,他总是一遍遍摩挲那些照片,看着脸蛋红扑扑的、穿红棉袄和布鞋的女孩。
这个在城里人看起来土的不起眼的姑娘,却是他的珍宝和梦想。
这么简单的爱,这么安静的生活……真让人羡慕。
我摇了摇头:“没有。我没有家乡。”
其实不只是没有家乡,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来处,也几乎没有少年时期,十三岁前的记忆。
唯一隐约知道的是,我应该有过一个很小的妹妹,五六岁大,死于我手。
场面静了一瞬,那年轻人微张着嘴像在想怎么接话。我便又笑:“没什么地方能回去,就四处逛逛吧。”
小孙便立刻热情道:“那沈哥要不要来我老家玩!正好下周国庆我得回去。之前你帮了我许多忙,我爹娘都说要感谢你呢!”
说是帮忙,其实就是言语间的些小把戏,帮他保住了应得的工钱。这年轻人却总把“帮忙”和“恩人”挂在嘴边。
但我一点也不客气,点头笑道:“好。”
我还有两年,去试试不同的生活——这个向死而生的开端其实也很不错了。
“沈哥,你戒烟了吗?”小孙在拿一支新烟时问我:“看你都光给我递,自己不抽了。”
“也不算。生命就这点乐趣了,不舍得戒。”我笑道:“但是得节制点抽,这不刚去过医院,医生总得唠叨两句。”
小孙没多想,立刻“哦”了一声:“遵医嘱!那我懂了。”
他呵呵笑道:“还以为是沈哥你讨媳妇了,讨厌烟味不让你抽呢!我家那口子就是,我一抽烟就打我。”
我一听就知道他又在找着法子暗地里秀他那女朋友了,还没结婚就占足了口头便宜,一口一个“我家那口子”。
但不知怎的,小孙说讨厌烟味,我就想到了裴追。
因为从前我们住在一起时,几乎是我一抽烟裴追就皱眉,几乎把我激出了条件反射。
有段时间,我曾以为他真的烟味过敏到一定程度,甚至还忍着戒过。
结果有天临时有事回家拿东西,正撞到他独自一人坐在未开灯的客厅中,指间夹着一根从我烟盒里抽出来的烟。
当时正值傍晚,屋里光线昏沉,屋外却渐渐亮起了路灯,混杂着邻家的灯火安静地透过窗棂投到裴追的身上,镀上一层温柔的金边。
但他另半张脸仍然隐没在黑暗中,混杂着吐息而出的烟雾,成了一道静谧的剪影。
那其实也是我第一次见他抽烟。
如今回想,其实那时我已经隐约感到,他对我的情绪并不是纯粹的恨。但究竟多了什么,却也说不清楚。只是本能地回避,甚至不太回家夜宿。
裴追抬头看向我,烟还含在口中,他淡淡道:“沈无,你回来了。”
那日,我已喝了许多酒。但不知为何,他这样冷清的一个眼神,竟像是一团比什么酒精都烈的火,引燃到了我身上。
……
我回过神来是,发现小孙已经打量我一会。
“沈哥,你这表情……在想什么?”他挤眉弄眼道:“女人吗?”
我立刻被空气呛到,急促地咳了起来,好不容易见缝插针地辟谣道:“胡扯。”
小孙看起来有点不信。过了会,他又一脸八卦地问道:“那这么说,沈哥你是不是还没女朋友?咱们工地好几个大哥想把妹妹介绍给你呢!还有办公室里的小姑娘都中意你!”
多亏最近几次“被男人感兴趣的意外”,我现在已经对自己长相尚可这件事有了清晰的认识,于是十分淡定地拒绝:“绣花枕头不中用,活不长,靠不住,还是别耽误人家姑娘了。”
小孙全当我这话是玩笑,哈哈大笑起来。但他笑着笑着,末了神情也渐渐有些失落。
“说的也是,真找了这儿的女孩,就得在这儿安家落户。但要真想在这大城市落脚,你看那房价没?咱们干几十辈子,把从城东到城西的房全建起来也赚不够。而人家大老板随便坐拥一栋楼。比如咱们现在盖得这栋,不就是给那个有名的裴氏集团盖得?”
这男孩其实是性格十分稳定朴实的。但世上素来不患寡而患不均,一线城市贫富差距巨大,有的人的一顿饭是别人一家人省吃俭用一辈子的口粮,自然就会有怨气、酸楚、不忿。
我当作没听出这意思,笑道:“你也不用在这里安家啊,老家那姑娘还等着你回去结婚了。那里山清水秀,空气比这儿好许多,我还等着你带我去玩。”
小孙便也开心了一些:“是啊,咱普通人不就那么过吗。我只想早点攒够钱回家,我妈最近身体又不好了,媳妇爸妈也在催着办婚礼。”
是啊,普通人不就这么过吗。
春华秋实,生老病死。虽然时间比常人短了些,但是我好歹也体验了一回。
小孙为了和我多聊几句,特意找了熟人代班。
我们靠在阴凉处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看黄土漫天而起,钢结构架就像一只金属的怪物,高处的工人就像怪物红色的骨肉,撑起这个光怪陆离却又充满烟火气的都市。
“虽说普通人也有自己的活头。但每天都面朝黄土地干活。今天忽然抬头看看,感觉城市好大,自己好小。”这来自乡野的年轻人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句这样的话。
我还没答话,他便又有点羞涩地笑起来:“沈哥你别笑话,这是电视剧里看到的一句话,觉得说的特别到心里了。真羡慕那些高高在上的有钱人、大人物,他们一定每天都很开心,有用不完的钱和房子,有那么多的大见识。”
工地面朝黄土的小伙子笨拙地抬起手,画了个半圈,代表“大”。
我笑了笑,没说话。
所谓的大人物,不一定开心,更不一定多什么见识。
生于贫苦固然会限制眼界,生来天赋异禀一样也会,只看到见高山云顶便会看不见脚下的路,故而心生傲慢。
我曾尝过超越世俗的力量,权力财位唾手可得。自以为天地如棋盘,我为执棋人。却忽略了敬畏人心,结果“人心”狠狠地给了我一个悔恨终身的教训。
好在,我有了机会挽回,逆流时间,一切重来。
我望着脚下、眼前漂浮的尘土,看着这些满头热汗的人,更远处嬉笑拉着父母手过马路的小学生,街边亲昵的情侣。
而在旧时间线的这个时候,千人刹那命陨,血雾升腾;街道上已被炸的支离破碎、空无一人。
孩童很难生存,我曾亲眼见到一位母亲抱着腐烂多时的婴孩跳海,见过情侣夫妻为一块生肉相残。
所以,即使我如今绝症缠身、命不久矣;
即使我如今身如尘土、卑贱落魄;
即使孤茶冷盏,往事不可追,念一人却终不可见,相见亦不识不语,茕茕独行至坟冢;
一切都值得。
——至少那一刻,我是这么想的。
如果没有发生接下来那些事。
小孙见我许久不语,估计是觉得我对这话题不感兴趣,便搜肠刮肚地闲扯起来。
“要说在工地上干,别的都还好,就是危险。容易出意外。”
因为房东的死,我近来对“意外”一词有些敏感。
“什么意外?最近谁出事了吗?”
“那倒没有。”他挠了挠头:“咱们工地安全性算很高哩,近几年的文明标兵。是听老乡闲扯过几件其他地方的奇事。”
“比如西城区那边有一桩,说是钢结构架倒塌。哦,还有个老工人,老婆带女儿去找他,他一开心,没留心放稳卡车上的重型货,那东西滑下来把他给压死了——总之挖出来的时候骨肉都烂了。人居然还有意识,死得特别痛苦。”
年轻人说的惟妙惟肖,神色也渐渐沉重,唏嘘道:“最奇怪的还是上两周,有个厂子烧起来了,死了十几个人。要说这也不是天高物燥的季节。而且火起的特别巧合。”
我皱眉:“怎么说?”
“就是一堆倒霉事儿偏巧凑在一起了。最开始是个老烟枪晚上没忍住在工地里抽烟。人其实还离货走远了几步。但没留神踩到了地上一钢钉,那人吃痛,就把手里的烟甩出去了,就刚刚好甩在了一包易燃物上头。而那烟已快抽完了,竟还有火星——这么多巧合凑在一起,那就烧起来了!”
——全是巧合。
概率很低,但却又出现得合情合理。
连房东的死,也是。
我心里那种不祥的预感愈来愈甚。心情实在烦躁,便也从烟盒里抽出最后一支烟含住。
点烟时,我的视线无意间落到十几米外的塔吊上,眼神蓦然一凝!
工地有两台塔吊,因为场地尺寸等客观原因,距离挨得很近,也就直接导致了一个问题,起重臂划动时,有可能会发生撞击。
平日里这东西是小孙操作的,他有数,不会把塔吊开满360度旋转,便出不了事。
但此刻他被我叫来说话,顶班的是个生面孔,正无知无觉地戴着耳机打电话闲侃,起重臂已经远超交底规定值,却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而此时另外一台也转了过来——
眼看小塔吊平衡臂就要撞上大塔吊的钢缆了。
而就在塔吊之下,还有个简易工棚,几名工人正在里面无知无觉地装货。
一旦发生撞击,塔吊上的百吨的重物落下,这棚子下面的人能立刻变作肉泥!
——只会比刚才小孙说的那几场意外还惨。
我心中一悸,挥开尚且不在状态的小孙,疾步上前,扬声对那塔吊操作员喝道:“要撞上了,快停下!”
今日起重机用的多,噪音震天。开始根本没人听见理我,渐渐才有工人注意到,一看塔吊脸色也都变了,跟我一起喊起来。
但塔吊上的操作工戴着耳机,恍若未闻。
一切都发生在瞬间,工棚门反锁着,里面的人基本听不见动静,外头的人一时也来不及通知他们。
两座塔吊越来越近,我后心已被冷汗浸湿,侧头正看到指挥员吓得呆了,手中拿着对讲机,动也不动。
我立刻劈手夺过!
眼看两座塔吊距离撞上只有毫厘之差,我按下对讲机拨给了塔吊操作员。
一瞬间,风似乎都凝滞了。
所有人眼睁睁地盯着半空,钢绳似乎轻轻晃动了一下,然后——
塔吊停下了。
工人们倏然一静,然后爆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欢呼。
塔吊操作员恍恍惚惚地下来,被人揪着耳朵一顿怒骂。
而工棚中的人也终于被惊动,懵懂地走出来,方知自己劫后余生。
我这时才松懈下来,这残败的身体竟有了种近乎虚脱的感觉,便半倚在墙边。点了还夹在指间的烟。
小孙还没完全反应过来,眼巴巴地看着我,忽然眼泪就下来了,嘴角又上扬,是个又哭又笑的滑稽表情。
他痛哭流涕:“沈哥,你又救了我一次。都怪我找了个根本不熟练的人顶工,差点出大事了!哈哈哈哈还好大家都好好的!”
他激动之下挨得太近,我便让开了位置给他站,自己向后靠了些。
“是啊,没事便好。”我懒散地笑了下,不动声色地适应着因刚才过度紧张而锐利剧烈的头痛,轻轻吐出一口烟。
然后,我怔住了,几乎以为自己看错了。
因为,透过灰蒙蒙的烟雾,我在小孙的胸口看到了一行金色的数字。
作者有话说:
沈无应该是在我写过或者看过的文里都十分特殊的一个主角,希望大家喜欢他,不过我觉得你们应该后面会很想骂他(点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