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好兄弟的双胞胎哥哥说他喜欢我>第65章 我叫佘时

  那个时候孔程井很矮,身体很瘦削,一眼看去净是些皮包骨头,可能连外面的流浪狗都能轻而易举地欺负他。

  小学放学时间大概五点左右,不早不晚。

  秋天还好,那个时候天还是金灿灿的,但到了冬天,晚上四点多就天黑了。

  李梅从来没有给过孔程井一分钱,了,所以孔程井并没有钱坐公交上下学,只好日复一日的步行。

  晚上天一黑,路灯也不算很亮,特别是那种小巷子,只能靠记忆走,稍不注意就会被磕磕撞撞,变得青一片紫一片的。

  时间长了,孔程井也就习惯了,但还是不理解爸爸妈妈为什么只要哥哥不要他了?

  年幼的他又怎么会知道生活中的种种不易?他只知道是他做得不够好,所以爸爸妈妈才不要他。

  所以他每天都表现得乖乖的。

  同学遇到困难他第一个站出来给予帮助,老师需要小助手他也在所不辞,就连平时作业和考试他也是很乐意借给别人抄。

  慢慢的,他在班上越来越受欢迎。老师都很喜欢他,有时候更是对他比其他同学要偏心些。

  就连李梅和孔东也不再视他为空气,心情好时也会记得炒几个孔程井喜欢的菜。

  孔程井还以为自己成功了,殊不知接下来才是噩梦的开始,而这一切的导火线正是老师们对他的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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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程井是吧,你说你以前不是挺好的吗?怎么现在这么爱多管闲事?不就是没值日而已,至于记我名字吗?记我名字就算了,还非要亲自跟张敏佳说,你说你安的什么心?班长位置怎么得来的,不用我说吧?”

  胡天可以说是学校的小混混,打小就不学好,跟他老爸一样喜欢仗势欺人。

  据别人说,胡天他爸以前还是混黑社会的,老师无法,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孔程井原本在班上没有什么存在感,那头金发很长时间没有被打理过,刘海越长越长,快要把眼睛遮住。

  为了重新获得他人的喜欢,他开始学会讨好别人,以微笑待人。

  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他很怀念之前家庭和睦的样子,那时候他还是家中的小王子,他时常以那头金灿灿的金发而感到骄傲。

  可现在,那头金发成了他遭到排挤的因素之一。

  “孔程井,全班都是黑发就你一个人金发,怎么?你还想显得自己独特一点么?”

  “你那头金发真让人觉得辣眼睛,剃了光头才好。”

  无数的流言蜚语快要把他吞没,生活在阳光下的人又怎么会适应黑暗的生活?他在泥潭里挣扎、徘徊。

  为什么大家都这么讨厌我?

  我做错了什么吗?

  “你的头发好好看啊,我可以摸摸么?”

  “什么?”

  孔程井迟钝地抬起头,又忽得低下,他的声音很小,还带着一丝颤音。

  低头的缘故,他只能看见那人洁白的白衬衫,白得晃眼。

  那人突然往前倾身,把孔程井吓得连忙往后退,可后面是堵墙,他没地方可躲。

  “别……别打我……”

  他紧紧地抱住脑袋,全身上下都在猛烈地颤抖着。

  “咦?我怎么可能打你,是我说的话吓到你了么?对不起啊,你的头发真的很好看,像太阳一样。”

  那人见孔程井没什么回应,无法,留下来一颗葡萄味的软糖后消失在巷子里。

  等孔程井再抬起头时,身前早已空无一人,他松了口气,但心中又有些遗憾。

  他说的话……是真的么?我的头发……好看?

  撑着手刚想起身时,旁边物体掉落的声音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他蹲下身,捡起那块被白纸包裹的紫色糖块。

  是刚刚那个人给我的么?他真好啊。

  孔程井把手用衣服擦了擦,尽可能地让脏兮兮的手干净些,然后小心翼翼地拿起了地上的糖块。

  拍了拍上面的灰,紧紧地握在手中,但又突然放轻动作,犹如至宝般被他捧在手心上。

  孔程井看着那块糖,忽得咧开嘴角。他笑了,笑得比任何一次都要灿烂。

  不是为了取悦他人虚伪的笑、也不是讥讽他人冷漠的笑,是发自内心的最纯粹的笑。

  那次以后,他比以往更拼命读书,别人说的话他毫不在意,就连恶作剧都不在乎。

  他只想变得有用点,离他更近一些,哪怕一点点也好。

  上帝听见了他的心愿,安排他们早日想见。

  孔程井虽不像以前那样巴结别人,但几年的习惯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他每天来到学校也就那么几件事,日复一日。

  上课专心听讲,下课认真写作业,考试次次全班第一。

  他以这种方式赢得了老师的喜欢。

  其他人自然有些不爽,开始暗中下绊子。

  有一次期末考试结束后,孔程井像往日一样走在熟悉的巷子里。

  这条巷子孔程井少说也走过千百次,所以路灯对他来说可有可无。

  可这次,他并没有那么走运。

  走到拐角处时忽得出现几条野狗,各个高大却又瘦骨嶙峋,看他的眼神更像是可口的猎物。

  孔程井当时就被吓傻了,身体不受控制地怔在原地无法动弹。

  眼看着它们离他越来越近,孔程井下意识闭上双眼。

  我要死了吗?可我还没见到他,我还不想死。

  一滴泪低落,牵动起阵阵涟漪。

  “你们这群坏狗赶紧滚远点,小心被狗肉店的老板抓去顿狗肉火锅!”

  孔程井感觉到有人在慢慢靠近,睁开双眼,又是那件白衬衫,只不过声音少了一点点稚嫩。

  那人的肤色很白,唇瓣却很红,像小姑娘擦了胭脂,睫毛长长的,扑闪时像蝴蝶。

  他的眼睛特别好看,孔程井形容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感受。他只知道他想牢牢牵住那人的手。

  孔程井的眼睛快要黏到那人身上了,自然没有发现旁边还有位穿着黑色体恤衫的寸头男孩。

  他的眼神逐渐变得犀利,又含有一丝不可察觉的嫉妒。

  等旁边的人一开口,一切又化为乌有。

  “你别怕,我把它们都赶走了,都是群流浪狗而已,吓吓就跑了。”

  因为营养不良,孔程井比他矮了半个头,所以他必须要仰起头才能看见身旁的人。

  但那人比他先一步低头看向他,扬着笑容:“小弟弟,又是你啊,好久不见。”

  孔程井睁大了双眼,他没想到这个人还记得自己。

  他抿着唇瓣,眼神躲闪着,嘴巴微张但又紧闭。

  “不要害怕,我不是坏人,上次给你的糖好吃么?那可是我最喜欢的口味。”

  孔程井低着头,鼓起勇气终于开口道:“我知道,你是好人……那颗糖很好吃,我很喜欢……”

  孔程井其实压根就没吃那颗糖,一直放在盒子里保存着,因为要这是这个人唯一给他的东西。

  “我……我可以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么?”

  那人皱着眉思索着,撇嘴道:“一般来说不应该是你先说自己叫什么吗?”

  孔程井紧张地攥着自己衣服的下摆,听见他说的话后嘴比脑子先快一步。

  “我叫孔程井!”

  那人噗嗤笑,缓缓勾起唇角,心情很是愉悦:“我叫佘时,余字少一竖的佘。”

  佘时见金发小孩紧盯着他身旁的寸头看,解释道:“他是我小媳妇,,叫段闻边。”

  孔程井原本亮着的眼睛瞬间没了光彩,不轻不重地嗯了一声。

  第二次见面,以佘时搭上段闻边的手与他告别的背影为终止。

  月光照在那二人身上,孔程井站在无光的巷子里,,看着他们的背影越渐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