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古代言情>狐窈【完结】>第7章

  景钗与阎王爷等人还在说什么,我仍想要看那密信上的内容,但它被宽腰带遮得严严实实,半点儿都看不见,直接下手去抢,偷看别人的信件也不大礼貌,我只好暂时作罢。

  景煌在梦里说,他的仙府设在昆仑。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景钗弄了一朵七彩祥云给我们骑,豪华装潢版,内有厨房并卧房,一年四季恒温,能根据需要自行调节软硬度。她把我丢上去,打了响指,这朵祥云就在我的惊呼声中飘起来了,实在是一人得道,狐狗升天。

  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凡间的气息熏染,小黄似乎不知不觉发生了些变化。最开始的时候是外貌,他的确一日好看过一日,又更会打扮了些。他每天早起会先给自己束发,然后给我梳。我的头型简单,一根青玉簪子捅到底儿就完事了,看不出区别,他自己的发髻却梳得愈发大气典雅。

  然后是习惯。

  我们狐狸一族土生土长,饿了就捕猎吃肉捡拾果子,渴了就把脑袋往河里一扎就地饮水。我能化人形这么多年,习惯也更改不了,洗脸的时候总忍不住把嘴巴埋下去喝几口水。小黄更是,刚刚拥有人身的时候,还忍不住要用舌头舔呢。

  结果就在昨日。我前一天晚上鸡汤喝多了,凌晨膀胱痛,哆哆嗦嗦地起床,发现七彩祥云中央的空地上站着一人。

  小黄手里托着一个大钵,在接日出之前的晨露,我躲在云彩后面看,发现他最后拿着那些朝露水煮茶去了。

  最后是饮食习惯。

  狗虽然杂食,但毕竟喜欢吃肉。小黄原本也这样,陪我一块儿吃流油的大肘子,但我最近几次吃饭时猛抬头,都能发现他的筷子在菜碗里。

  吃的少,还挑嘴,就吃嫩芽芽和菜心子。

  我扒拉着米饭,又抽空夹着了一大块糖醋排骨,暗自盘点我这辈子所遇到的所有人。

  好了,其实不用想也知道,如此挑剔的家伙,其实也就一个。

  我有一个朋友,不是我自己,就是我的一个朋友。

  论起出身,他很气人。他是那种天地生养,金尊玉贵的家伙,旁人就算努力几万年也赶不上他的半根羽毛尖。论起能力,他更气人。他修为盖世,法力滔天,天上地下几万年,无人能出其右。这样一个人物,如果上天公平一点,应该让他长得丑些,歪瓜裂枣些。

  却又偏偏给了他一张光华无双的脸。

  叫人每看一眼,都要感叹造物神之神奇,天地灵气之丰盈。所以就算他骄纵些,事儿多些,爱拿乔儿些,也和他生不起气。

  这一众受害者里,我中毒最甚。据我母亲所说,我从小就爱美人,还是幼崽的时候就知道往漂亮姐姐怀里钻,看见他之后,直接走不动道儿,像个花痴一样成天围着他转。

  他也曾骗过我几次,因着事由无伤大雅,我也没计较,想是那时惯了他的狗脾气,以至之后……

  不过啊……这已是好几千年前的事了。

  坐上七彩祥云的第三日午后,出了个岔子,我们的云彩和雷公电母的行雨云正好撞上了。

  不要以为云彩能在天上乱飞。每朵云都有它的航道,何时出现在何处,都由云事司统一管理,半点马虎不得。

  如果出了意外,便会如我们这般。行雨云裹挟了大量的水汽,重得跟棒槌似的,我们所乘坐的七彩祥云与它们相比,就像小拇指头比大腿,只一碰就飞了出去。更糟的是,行雨云上的冷气会传染,七彩祥云瞬间降温,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就四分五裂,变成雨点了。

  于是我和小黄与雨一起,从天上掉了下来。

  若掉在哪个荒郊野外还好,偏生还掉在了闹市里。我好容易从一屁股坐坏的摊位上坐起来,就遇着一堆面露绿光的人,拱着手叫我仙人。

  我这可怜的落汤狐扒拉着人群,伸着脑袋向外看,找我那只落汤狗。

  可怜的小黄已经要被围观群众挤扁了,我施了个障眼法,叫了声“定”,把周围人定住,又把他暂时又变回了狗,然后带着他一起,四腿儿狂奔地跑走了。

  小黄毕竟是肉体凡胎,淋了雨受了惊,半夜就发起高热来,整个狗虚弱地卧在角落里。

  我怕他得狗癣,早让他又变成了人,又拿了厚棉被给他发汗,他显然是难受透了,两根眉毛都蹙起来,在眉心拧成一个“川”。

  “坚持一下,小黄,”我说,“咱们就快到昆仑山了。”

  “想去……”

  “想去哪里?要出恭吗?”我问。

  “想去……青丘,”他说,“我想回家。我想狐狸长老,想婶婶,想了尘,想阿净,想白娘娘……”

  “白娘娘是谁啊?”我好奇地问。

  小黄又不说话了。

  “我也想他们,”我说,“但我们不是要去昆仑山找景煌帝君要长生不老药吗?有了这药啊,你就不会衰老,就可以和我们永远在一起。”

  “长生不老了,就能永远在一起吗?”他问。

  这可真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呢,我想,究竟什么叫永远呢?普通人的“永远”极好定义,不过是从生到死的时间。但对于仙人来说,死亡的消失,会使生命失去界限,永远究竟是哪天?究竟会不会到来?哪怕是造物之神都难以给出答案。

  就像景钗和丹岐,他们算不算永远在一起了呢?被囚禁在同一片土地,一年只有两日见面,但成千上万年累计下来,足以超越普通人一生朝夕相对的时间。

  “能吧。”我说。

  因为不会死去,所以没有结束,我们的生命篇章一直在书写着,永远未完待续。

  仿佛只要一直等待下去,所有的事情都会有想要的结局。

  小黄笑了,用力地点了点头。

  “我真的能长生不老吗?”他天真地问,“我只是一只很普通的小狗。”

  “我会求景煌的,他全知全能,会有办法。”

  “他很厉害吗?”

  “他最最厉害。”

  “你怎么知道的?”

  “我听书上说的。”

  我慢慢地用手梳理他的头发,他的头发很黑很密,就像缎子一样,被梳开的时候忘记了掩藏,流出一种清幽的芝兰香。小黄吃力地扭头看我,像个小向日葵,永远要对着我,“他是不是给了你一个很厉害的人情。”

  “那我不知道。他只说他答应我一件事,世界上任何一件事。”

  金钱美人,权势地位。

  甚至没有“力所能及”的限定,他是景煌,能办到世界上任何一件事。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甚至如果,我说要做九重天的主人,让他做仙侍给我擦地,他都不会说一个“不”字。

  小黄像是明白了这个愿望的分量,变得惶惶不安起来,他想从床上坐起来,“会不会太浪费了?”他问。

  “什么浪费?”我反问。

  “你没有别的愿望吗?他为什么要实现你的一个愿望?他没有什么其他的要求吗?”

  青丘山什么都有,我的确没有什么别的愿望。

  至于第二个问题,我答道:“或许是想要青丘族的一个宝贝去用用吧。听说青丘山上有个老祖宗留下来的法器,能把世界上的一切,变成它出生时候的模样,把麦子变成种子,把龙和凤凰变成一颗卵蛋子。”

  “你要给他吗?……听上去,是个很珍贵的宝物。”小黄问。

  “给他就给他吧,不过是个玩意儿嘛。我留着也没用,不过是在藏宝阁里吃灰。”我不在乎道,用手狠狠捏住小黄的脸,“用个铁疙瘩,换小狗和我永远在一起,难道不好吗?”

  他被我拧得有点疼,鼓着眼睛,有点不满地看着我。

  “好。”小狗最后红着耳朵和眼睛说。

  在我的精心照料下,小黄很快就睡了,他安安稳稳地枕着我的腿,发出很细微的呼吸声。

  我把手摸向他的腰带。

  别误会,这里可没有什么小孩子不能看的事情。我只是颇为好奇,那封羽毛信里到底写了什么东西。

  羽毛信被牢牢捆住,轻易拿不出来,我刚动作的时候,小黄恰好被惊动,下意识地用手去护,但这可难不倒我,要知道,当年学法术的时候,我最擅长的一招就是偷天换日,探囊取物。

  我捏好手型,口中念念有词,一道金光在我手指头之间流出,片刻之后,变成了一条腰带,这条腰带与小黄身上所系,没有什么不同的,它悄悄地从他手下面伸进去,让触感全程保持一致,然后腰带尾巴轻轻一抽,把那根羽毛给挑了出来。

  我一把抓住它。

  羽毛上的字清秀舒展,收笔处又如铁钩般坚硬有力,是景钗的笔迹。

  言简意赅,首先她写明了最近的状况。

  亡灵河水异常上涨,魔族少帝丹岐差点儿从水牢里跑出来。还有些我不知道的消息,魔界的几座大山同时发出了打雷的一般的响声,魔界的太阳月亮——幽炎和幽寂同时挂在天上七七四十九日。

  关押魔王丹蚩残魂的魔风岭后山裂开了一条缝,而且有人看见有黑红色的团状物从里面跑了出来。

  景钗下了结论:魔王丹蚩即将归来,它很有可能已经跑出来了,但是因为实力未完全恢复,还躲在某处养伤。

  我往下看,看到了她提到了青丘,果不其然,说的是要借来至宝“归元樽”。

  “哥哥,”她写道,“归元樽在师兄手上。师兄为人赤忱正直,纵使对三千年前之事心怀芥蒂,也断不会袖手旁观,弃天下苍生于不顾。”

  “何妨出言求他呢?”

  “这是我们的职责,更是命运。”

  我抚摸着凤凰羽毛的边缘,它们被拨弄成锯齿状,像命盘边缘紧密咬合、轮转不停的齿轮。

  “臭小子,臭丫头。”我叹息道。

  “欺负我孤家寡人不是?事到临头了,又来拿捏我了……”我无奈地把那根羽毛丢到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