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米开外,巫年定定的站在那,手里捏着一枚石子,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
程所期当下闪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回要怎么糊弄他?
巫年却突然眸光一暗,冲着程所期的方向,甩手就将那枚石子甩了出去。
毫无杀伤力的石子从他手中脱手飞出,却有着飞刀利刃般的气势。
咻的一下从程所期耳廓旁险险擦过,径直朝他身后而去。
莫工的匕首还没来得及挥出去,杀伤力惊人的石子,瞬间把即将要扑到程所期脑袋上的食人蝶打了个对穿。
整个过程发生在电光火石间。
莫工抽空竖起拇指:“十环!”
程所期回头的间隙,错过了巫年眼底一闪而过的异样。
等转回来,胳鱼严.膊已经被人一把扯住:
“走。”
林子里草多树密,坎多坡多,跑起来很消耗体力。
程所期控制着呼吸频率,扯着他跑路的巫年速度很快,行动敏捷得像只豹子。
得亏程所期身体素质够高,才勉强跟得上他。
身后的蝴蝶对他们穷追不舍,程所期压根不知道他们跑了多久,也不知道具体位置变到了哪里。
只知道是从一片林子跑到了另一片林子,而且这片林子起雾了。
他气息有些急,强撑着将背挺得笔直,这次居然没听到莫工嘲他死要面子活受罪。
一回头才发现一直跑在他旁边的莫工和那些蝴蝶都不见了!
方才跑到后面耳朵累得都跟堵住了一样,程所期压根没察觉到他是什么时候掉队的。
正想返回去找,巫年一直抓着他的手腕,没有松开手的意思:
“不能回!”
“为什么不能回?”
“……”因为他明明有办法驱赶那些吃人的蝴蝶,却选择拉着人跑,也是有私心的。
现在好不容易把那个讨人厌的红头发甩开,做什么要找回来。
巫年垂下眼皮,语气不明道:“起雾了,危险。”
白色的浓雾覆盖范围越来越大,不多时就将整片林子吞没其中,霎时间,万籁俱静。
林子里只剩下程所期微重的呼吸声。
担心会是毒瘴,他正想控制呼吸闭气,一只手猝不及防捂上他的口鼻。
最后的意识里,他在心里将巫年祖上三代全骂了一遍。
因为错信他人而被偷袭,这绝对可以在程所期为数不多的黑历史上排上名次。
他决定把这件事带进棺材,绝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至于偷袭他的臭小子,要不直接灭口算了?
醒来的程所期如此想着,也在听到细微走近的脚步声后,睁开眼锁定来人的眉心,心脏。
任何一个能让人一击毙命的地方。
他曾经在南非的枪林弹雨中生活过一段时间。
这是在那些险恶环境中保留下来的习惯。
可直到巫年走到近跟前,他忍住了,没有任何举动。
“给你。”
丝毫不知道别人在心里已经设计了自己多少种死法,巫年热情地捧着一堆红彤彤的野果送到程所期面前。
“……”
要不,先留他一命,看看他到底想干什么?
程所期面上不动声色:“你怎么在这?”
“我来抓四脚蛇,但是刚要抓就被它们惊走了,我跟着它们走,没想到看见你了。”
巫年的腰间确实挂着一个很小的竹篓。
“它们?”程所期判断了一下,“是刚才那些变异的蝴蝶?”
巫年点点头:“嗯,因为你们摘下来的那几个野果是它们的食物,它们很小气。”
“原来那些劈腿的苹果是它们的。”
进林子深处后,莫工手欠,不知道从哪找来了几个闻起来特别像苹果,但是外壳又长着榴莲刺的野果。
当时他们还猜这到底是苹果劈了腿,还是榴莲出了轨。
没想到程所期的自语,被巫年好学的重复了一遍,似乎觉得十分有意思:
“劈腿的苹果?”
“……”程所期不想破坏他那么纯良的眼神,就搪塞道:“你当我没说。”
巫年没有追问,他把那些野果又往程所期跟前递:
“这不是劈腿的苹果,你吃。”
他抿唇轻笑时,眼睛微微弯着,眼神很明亮,嘴角上扬的弧度并不含蓄,那里面是毫不收敛的,独属于少年人的张扬和意气。
偏生带动右眼下一点泪痣,让那笑容看起来,又带着一份难以掩饰的神秘之色。
双手捧着那几片叶子,相称之下,皮肤竟是比那腕间的银镯子还要白皙几分。
程所期视线落在他手背上那个刺青图腾,没来由的,突然又想起那个奇怪的梦……
他依旧没有拿,尽管眼前这个少年看起来人畜无害。
程所期扯开话题:“你刚才为什么要弄晕我?”
“毒瘴很厉害,我听到你的呼吸太快了……”巫年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把那些野果放到程所期怀里,“对不起,先生说外面的人都是这样道歉的。”
他倒是个听老师话的好孩子。
程所期把东西放到一边,那只一直趴在不远处,很像狗的狼崽看准机会,跑上来舔了他的手背一口,然后立马蹿得远远的。
只瞪着一双看起来不太聪明的眼睛盯着他,似乎在判断自己犯贱去舔一口,会不会挨打。
“……”程所期也看着它,实在没忍住,“它到底是狼还是狗?”
为什么总感觉透出一股哈士奇的蠢贱气息。
“串达的阿爸有一半狼血统,是很厉害的看家犬,阿妈是纯狼。”
然后这样牛逼的基因,生出了一只“哈士奇”?
简直是匪夷所思。
似乎是知道程所期在想什么,“哈士奇”串达冲着程所期呜汪了一声。
最后转了一圈,用屁股对着他以示不满。
程所期啧一声,懒得跟它计较。
只问巫年:“我们现在在哪?”
“嗯……串串山。”巫年似乎回忆了一下,又补充,“这是后来先生给取的汉名。”
这是程所期第三次从他口中,听到他提起先生。
他对这个先生似乎很崇敬,并且得意于自己受过先生的教导。
这让程所期对这个先生更加好奇了。
“为什么要叫它串串山?”
巫年冲程所期腼腆地笑了笑,话语却难掩得意:
“因为先生说这里的动物都很变态,不是自己同类都能搞,生出来的小崽种都是串串。”
他看了串达一眼:“它阿爸就是在这里被先生捡回去养的。”
程所期:“……”有点离谱,但赞同。
这里确实挺变态,这个先生听起来也是个很直白的“文化人”。
不过这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