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白走后的第二年,奶奶的病情就急转直下,姑河的医疗水平实在有限,徐影春火急火燎地把人送到了成都,但还是没能留住人。

  “节哀顺变。”华西医院的医生露出职业官方的微笑,他们那双见惯了生离死别的眼睛,悲伤和怜悯都变得平静麻木。

  郑清芬也对她说“节哀顺变”,所有人都这么说,看见她的时候好像除了这句话,再也没有别的话说,眼神和动作里还带着生怕触到她哪根神经的小心翼翼。

  但徐影春神情平静,并没有哭——没在别人面前哭过。

  夜深人静细细回想的时候,她的眼泪刹不住,但是白天到了人前,却是一滴都流不出来,好像在人前掉一滴眼泪,都成了惺惺作态,是为了祈求别人的同情和突显自己的孝顺而作出的努力。

  可即便她没有哭,他们已经在同情她了。

  除了失去亲人的悲痛,还有其他的什么,缓缓的,如同一只无形的手扼住了她的喉咙。

  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的亲人离开自己,可是却又知道,黑发人送白发人是必然的。

  只是,徐影春突然发现自己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人生缺乏勇气,也缺乏意义。林白不在身边,奶奶也不在了,那她为什么一个人留在这里呢?

  当年她不走,是因为这里还有牵挂。她对自己的父母没有什么感情,更无什么留恋,但她不能抛下奶奶。

  但这是她的牵累,不是林白的。她已经照顾了她很多很久,不能再因为自己,成为阻挠她离开的原因。

  徐影春知道,林白一直想离开姑河。

  从少女时期开始,这个愿望就映在她的眼底,清澈坚定。

  内心被掏空了,自然也会表现到外头来。奶奶去世之后,徐影春继续留在郑清芬的纹身店里上班,她干活干得越来越熟练了,指名要找她做纹身的客人也越来越多,可她整个人却越来越木然。

  是个人都能看出来,那是仿佛只有一具肉身行走在人世间,皮囊里却没有装着灵魂的感觉。

  整个人被抽空了,脸上眼中永远没什么情绪,人像一个漆黑暗淡的空洞。

  郑清芬说她状态不对,建议说:“你休息一段时间,出去走走吧,换换心情,沉淀下来好好整理一下自己。”

  徐影春拒绝说没什么要整理的。

  郑清芬看不下去,给她强行放了假,几乎是把人赶走的。

  徐影春无奈。她在成都借住的是郑清芬的另一套房子,如果不是的话,她不让自己上班,还能待在出租房里,现在是真被“扫地出门”了。

  出去走走,说得容易,这一时兴起说走就走的旅途,没有任何准备,也没查任何攻略,这不年不节的时候,去哪儿呢?

  徐影春看遍了各个热门城市的车票,不受控制地买下一张通往某个一线城市的车票。直到拖着自己的行李登上车,安静下来,她靠着车窗看见外面田野乡村景色起伏绵延,这才缓缓回过神来。

  她在做什么啊。

  那个一线城市并不是热门的旅游城市,但是,有一个熟悉的人在那座城市。

  她拒绝了林白带她走的提议,可是林白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她也看到了那所学校的名字。她知道她在那里。

  一时冲动的头脑此时骤然冷静了下来,徐影春开始后悔了。

  她是去找她的吗?

  可是她没有她的联系方式。林白走的时候,她们两个人都没有自己的移动电话。那还是消息闭塞的年代,上个网都得跑到网吧去,不是人人家里都有电脑,更别提什么智能手机。

  徐影春靠着椅背,路途遥远,她渐渐闭上了眼睛。

  奶奶不在人世了,但是林白还在,只是远在千里之外,不在她身边。

  徐影春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当年,林白骑着自行车从她家门前路过,没有开口跟她说话,会是什么样?

  她们的关系仅仅止步于邻居而已,那么,既没有了在难以忍受的家庭度过漫长青春期的一点慰藉,却也不会让她产生留恋的情绪。

  不要长大就好了。

  不要长大,奶奶不会变老,不会去世,她也不会走。

  如果当初林白没有冲她伸出那只手,她不会认识她,也许到老到死对于她的印象也只不过是隔壁家的一个漂亮小姑娘而已,不会和她成为朋友。

  不会喜欢上她。

  升米恩,斗米仇。即便她心里知道,对方没有任何值得指摘的地方,对她施以援手完全是处于善心,目的单纯。但她真的走了,留下她一个人,她实在高兴不起来。

  是她让她走的,她知道这是对的,理智的、妥帖的选择和决定,但感情上,她当然是不想要这样的结果的。

  她不想承认,可是也不得不承认,在她刚走的时候,她短暂地恨过她。

  自私、恶毒、卑劣。

  她坐了很久的火车,翻山越岭,于深夜到达她所在的城市。

  她的旅行毫无准备,携带的行李也少得可怜,临时随便找了一家酒店入住。当晚她很早就躺在了床上,却一晚上基本没怎么合过眼。

  失眠。

  虽然这座城市并不是她的故乡,但她竟然产生了一种类似于近乡情怯的感觉。

  那所大学在国内也算小有名气,虽然并不是Top12,但年年招生的时候都因为学校漂亮的风景而生源爆棚。在这座城市也是个值得一看的景点。

  学生们三五成群,怀里抱着书,手里捧着奶茶,和同伴嬉笑聊天,他们的朝气和道路两边高大古木的草木味道一起扑面而来。

  混合成为青春。

  校门口的门禁并不严格,徐影春跟在一群学生中进了校园,她面容稚嫩,打扮简单随意,却因为年轻,即便无心打扮也显得清纯,融入其中并不突兀,俨然也像是这个学校的学生。

  走入教学楼,在教室外看见学生上课的样子,教授在讲台前条分缕析地讲解,前排的学生忙着记笔记,后排的学生趴在桌上昏昏欲睡。

  走过图书馆,看见那座古朴的建筑带着书香味道坐落在郁郁葱葱的植物之中,图书馆的侧墙上爬满了爬山虎,蔷薇也开了,学生们像是在花园中读书。

  经过宿舍楼,看见晾衣杆上女生们花花绿绿的衣服正迎风招展,在明媚的阳光下透出洗衣液干净清爽的味道,像是斑斓的风幡。

  最终,她在学校的奶茶店里买了一杯奶茶,踩着学生们下课的铃声离开了这座大学。

  走的时候,她还在内心嘲笑自己。

  想什么呢?

  即便是一个学校,人也有成百上千,一个人一旦转身消失在人海,哪儿是那么容易再次找回来的呢?

  她必须承认,即便她并不是抱着见她的目的来的,可是在她心里,还是存了一丝侥幸,哪怕并不相认,只是隔着人群遥遥一眼,也好啊。

  可是,她没有见到她。

  那天是一个周五,学生们结束了一周的学习,正商量着去哪欢度周末,奶茶店的生意也十分火热。林白下了课就直奔奶茶店,她提早下了单,过去直接取奶茶就行。

  站在奶茶店对面准备过马路的时候,她看见三三两两的人群中,一个女孩提着奶茶从店里走出来。

  匆匆一瞥,她觉得那侧脸竟然有点熟悉。

  林白微微一怔,脚下步子一顿,转瞬之间,马路中几辆车来往,那女孩就消失在街角,看不见了。

  她回过神过了马路,摇摇头,笑了一下,心道,我魔怔了吗?

  她在姑河,远在千里之外,怎么可能是她?

  奶茶店的老板把打包好的四杯奶茶递给林白,林白不是送外卖的,一下子买这么多杯,好奇多问了一句:“给室友带啊?”

  林白笑着解释说:“不是。我在外面给小学生上辅导课,上次带了几杯您店里的奶茶,孩子们喝了挺喜欢的,这次也让我带。”

  店主笑了,又叹道:“刚下课就去做家教打工啊,真辛苦。”又说,“我家这个口味的奶茶的确挺受欢迎的,刚十分钟前一个女孩把最后一杯买走了,要不是你上课之前就跟我预定了,就没了。”

  林白笑着拎起奶茶走了,正好赶上六点钟的校园公交,前往校外的辅导班上课。她每周都是如此,课余时间几乎全部用来打工了,生活充实而繁忙,几乎没留给自己什么娱乐的时间。

  她们都不知道,那一天,她们进了同一家奶茶店,前后相隔不到十分钟。但这只是漫长生活的一个小小插曲,渺小到不值一提,未曾过心。

  这世间的阴差阳错,其实从未停止。

  *

  离开林白所在的城市,徐影春没有立刻回到成都——郑清芬给她放了很长的假,去了一个城市根本用不完。

  她半是临时起意,半是随遇而安地从那个城市慢慢北上、西行,她还是没做什么攻略和计划,往往随性而动,脑袋一热冒出一个想法就立刻买票前往下一个目的地。昨天还在沿海的某个城市,第二天晚上可能就到了千里之外的大草原。

  她走过东南沿海的热闹繁华城市,走过了内蒙古的辽阔草原,途经荒凉又壮丽的青海,在新疆吃了辛辣入味的牛羊肉和地道的烤包子。

  她孤身走了很远,那时候,她希望能够忘掉林白。去过她所在的城市,即便没有见到那个人,但心中知道,她已经有了新的生活,那么她也同样该去拥有自己的、新的生活了。

  偶尔会有人跟徐影春一起同行,是拼车的朋友,或是在旅店遇上的、也独自一人出来旅行的单身女孩,提出结伴的邀请。

  徐影春从来不拒绝。

  但是当她站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入目全是沁人的绿意,湛蓝的天穹渺远低垂,蓬松柔软的棉花糖一般的白云静静漂浮在天边,眼前的景色优美,可是天地之间满是失落。

  天大地大,旷野的风猎猎吹过,孤独满身。

  即便身边有同伴,她仍然觉得孤独。那种感觉很刻骨,不是身边有人陪伴就能缓解的。路上相识的同伴也不过萍水相逢,无法长久,她看着孑然一身,了无牵挂,气质越发孤绝,其实心里装着一个人。

  为此,她心中温暖,却又不时传来闷闷的、压抑的疼痛。可这让她觉得自己是活着的。

  她不动声色,其实内心终于放弃,承认自己一败涂地,她根本不能忘记她。

  不能,也打从心底里就不愿意。

  她年少时期给过她所有的好像是一把温暖的玻璃渣子,即便是扎得满手是血,她也不可能放开。

  从大西北往南边走,到了西藏,她辗转流连经过拉萨、山南、日喀则等地,甚至还在入藏时走错了路,语言不通,遇到了带着藏刀的当地人,不小心冒犯到对方,差点出事;到过某个古老的村落,有幸看见过一场真正的、原始的天葬。她看见那些斑斓的风马旗在阳光下晃动,把空气都搅成五彩的颜色,看见喇嘛庙里花纹繁复的藏式窗饰、桌椅、木柜和地毯,空气里传来轻轻的酥油味道,让最浮躁的心也能瞬间安静下来。

  纯白的雪山沐浴在灿烂晃眼的日光中,在高远的天穹之下闪闪发光,圣洁而遥远。

  徐影春其实不信神明,可是在经过那些庙宇的时候,看见僧人们紫红的面庞上的安然和虔诚,她心中忽然也一动,第一次把愿望寄托于虚无的神佛,对着巨大的神像许了愿。

  逝者已矣,徐影春不信这世上有天堂,不信死后有世界,人死如灯灭,她只为现世的人祈求。

  她没有祈求希望能够再次和她重逢,更没有一丁点奢求于对方能够喜欢自己……是那种超出朋友和邻居家妹妹界限的喜欢。

  她在心里单方面越了界,只希望她在远方一切都好。

  她已经如少女时期所愿离开了故乡落后贫穷的小镇,徐影春希望她今后的生活也能如她所愿,顺遂安康。

  徐影春仰起头,感觉眼眶之中酸涩温热,看见头顶神佛无悲无喜的神情,忽而明白——

  原来当一个人的执念太过深重,哪怕知道是无用,也难免会寄托于虚无的神明。

  只是因为太喜欢这个人了。

  准备离开拉萨的前一夜,徐影春再次失眠,晚餐时她只在旅店吃了清淡的藏式酸奶,夜里腹中饥饿难忍。走出旅馆,看见街边有推着车卖烤串的小摊贩,牦牛肉劲道,蔬菜新鲜。

  大约也是那个时候,失眠成为常客,她开始抽烟。就站在拉萨的夜里吃完了烤串,她吐出一口白雾,素面朝天的脸沉在丝丝缕缕的烟后头,看不清。

  明天就要回姑河了,可在这样深沉安静的夜色里,她忽然想起,年少的时候,林白将她带回自己家里,老宅的二楼,她的房间里,她们挤在单人床上一起读她从姑河市中心的那个小破图书馆里借回来的书。

  她想起她们一起看地理图册,看到西藏一节,她露出向往的神情,但最喜欢的,还是墨脱。

  神秘的莲花之境。梦中的白玛岗。

  徐影春发现林白喜欢的东西差别很大,其实有某种相通性,她喜欢人潮拥挤的大都市,也喜欢古老宁静的边陲秘境。在高原峡谷之中的秘境难以抵达,人迹罕至,而大都市之中也可以万人如海一身藏。

  她吃过宵夜回到旅店,没有思量,当即退了回姑河的票,改道前往墨脱。

  那时候公路还没有修好,交通很不便利,进入墨脱最主要的方式就是跟着背夫的队伍翻山越岭,翻过嘎隆拉雪山,穿越雅鲁藏布峡谷,雪崩、泥石流,人极有可能丧命于此,那是一段惊险的旅程,每天晚上躺下之前你不能确定自己能够看见明天的太阳。

  徐影春是一时兴起,没有做完善的计划,刚好赶上夏季,暴雨引来山洪,她每天都在被泥石流冲走的危险之下度过。

  可是若非行路艰难,怎能体会到美景的珍贵。

  雨季泥泞潮湿,树林密集的地方蚂蝗很多,徐影春到达墨脱的时候腿上有好几道干涸的血痕。

  可是到达之后又觉得值得。这笼罩在云雾里的县城像是世外桃源,与世隔绝,不在人间。

  墨脱有藏地江南的称号,的确风景美丽。可是徐影春站在那里,总觉得难过。

  明明是林白说喜欢这里,可是最终站在这儿的,却只有她一个人。

  那是她第一次去墨脱,后面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完全没有任何准备,到达这样的殊胜之地,却只有一双眼睛可以记录美景,徐影春觉得遗憾,后来她带了相机,又来到这里。

  一次次,不辞辛苦。

  她也没有想到,她拍的照片,后来上传到了个人博客里,会有杂志社专门找来,邀请她与她们合作。

  那时候去墨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徐影春答应了杂志社的邀约,因此更有正当的理由前往各地采风,除了纹身,她一年有一半时间都泡在外面。

  第一次抵达墨脱,离开的前夕,徐影春去当地的商铺转悠,想买点特产带回去给郑清芬和店里的其他人当礼物。她买了一些当地的茶叶和红米,又在街上被一位老婆婆拉住,推销藤竹编的各种小玩意儿。

  老婆婆说了很多,徐影春却没听进去,她的注意力被老婆婆的镯子吸引了,目光垂落在对方腕间。

  很快,老婆婆也注意到了她的视线,不再推销东西,而是抬起手笑呵呵地问:“你喜欢我的镯子吗?”

  徐影春不否认,嗯了一声。

  这镯子古朴漂亮,透着岁月沉淀的安静气质,第一眼看见,她就觉得很适合林白。

  “这是藏银的,不怎么值钱。”老婆婆很大方,把镯子摘了下来,“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了。”

  徐影春怎么能白要东西,推拒了半天,付了一些钱买下了这只银镯。

  但她还是觉得很不好意思,因为虽然不是白拿买下了镯子,但却没有照顾对方的生意。老婆婆却不以为意,冲她露出一个淳朴慈祥的笑容。

  那只镯子被徐影春塞进行李箱,一路携带到了成都,后来又带回姑河,搁在书房的抽屉深处。

  徐影春回到纹身店里,把特产分发给店里的人,郑清芬看见她说:“回来了?”

  跑出去大半年,徐影春晒黑了不少,但眼睛却比之前要亮,不再是空空茫茫的一片,看了让人难过。

  徐影春点了点头。

  郑清芬又问:“是不是出去走一趟,看看天地,发现自己那些小哀小愁都不算是事了?”

  徐影春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

  她不知该如何作答。她那点求而不得,那点青春期的敏感、矫情和哀愁,跟她一路上见到的滚滚红尘,见过的许多贫穷、信仰、尊严比起来,的确实在不算什么。

  她知道这个道理,却还是做不到。要她违心说不喜欢,说能忘记,那是假的。

  大抵人都是如此,大道理一套一套,再清楚不过,可是要办,却办不到,不然岂不是人人都成圣人了。

  郑清芬见她不答,并不追问,说:“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又问,“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徐影春说:“我想回姑河。回家乡开一家自己的纹身工作室。”

  郑清芬挺意外,但也不阻拦,她的态度一直就是她说的那样——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

  徐影春不是个会把心事到处张扬往外说的人,郑清芬只隐约知道她在姑河有个忘不了的人,可那人不是走了吗?

  这回她多说了一句,拿出了长辈的架势,有点儿语重心长:“你要真是自己思念故乡,想回去,那可以。但如果你是为了回去抱着一点儿希望,巴巴地等某个人,听我一句劝,那不值得。”

  “人这一生啊,是很长很长的。就算过去再美好,再值得留恋,你心里有再多的遗憾和不舍,我们最终也得往前走,向前看。时间会教给我们这个,逼着我们走。再多的情绪都会被时间冲淡的。执着地抓着过去不放,徒劳无功,只会受到伤害。”郑清芬叹道,“你未来还会遇到更好的人的。”

  徐影春却摇了摇头,说:“我没有等她。”

  她真如她所说的那样,一意孤行,很快回到了姑河,开了一家自己的纹身工作室。她的纹身工作室第一次开张,却不是因为接待任何一个来访的客人。

  那一天,她自己动手,从设计图案到操刀纹身,仔细地在自己的无名指上纹了一个L。

  林白的林,首字母。

  她从来没有这样认真地纹过一个图案,每一个动作都缓慢、郑重。

  如果忘不掉,那就记着,记一辈子。留下这个纹身,跟着自己一辈子。

  她没有准备等她,就像她把那只银镯买下,收在抽屉的深处,从未希望过有一天能给她带上——她只是对自己的心服了软,认了输。

  她无望地、一厢情愿地在远处爱着她。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