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为庆祝战争的胜利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

  在伊撒与人马的战争中,类人血脉为胜利付出了惨重代价,但同时,伊撒的国王也宣布类人血脉将成为伊撒王国的第二种族,拥有公民权利,可以自由行走在伊撒的列邦之间。

  这是大陆上第一个接纳类人血脉的国家。

  丹是亚伯的小儿子,亚伯是类人血脉的首领,在宴会召开那天,他和父亲一起前往伊撒王宫。

  丹今年十六岁,父亲本来要带他的哥哥,但哥哥把机会让给了丹。

  “你应该去见识一下伊撒国王的房子。”阿诺微笑着拨弄炉火,蒸汽从黑漆漆的茶壶嘴咕嘟嘟冒出来,染湿了他的眉毛。

  阿诺披散着长发,脸上缠着绷带,他刚刚从白桦林的战场撤下来,右脸被人马的刀子削去了一块,会留下伤疤。

  丹有些紧张,他没有上过战场,也没有离开过家人:“阿诺不能和我一起吗?”丹看向父亲,父亲低着头,让妻子为他戴上项链。

  阿诺说:“父亲要送你去西弥斯神学院,你会和很多人接触,丹,你应该开始适应他们的文明,而且你要记得,当你走进国王的宴会,代表的就是我族。”

  “他们会用草叉和锄头打我们吗?”

  阿诺说:“不会,国王下达了命令,他们是和我们一起战斗过的朋友,伊撒会欢迎我们。”

  丹点点脑袋,又摇摇头:“人马皇帝也说过他们是我族的朋友,可他杀了彦。”

  彦是丹和阿诺的哥哥,他是亚伯的长子,一年前被人马皇帝剥了皮挂在城头。

  这段话让阿诺想起了不开心的事,但对着最小的弟弟他没法发脾气。

  “丹,你该到阿妈那里去,她要为你梳头。”阿诺最后拍了拍丹的肩膀。

  母亲为丹穿上了最好的衣服,戴上项链,亲吻他的额头,送他和父亲离开了草毡房,类人族的营地驻扎在城外,他们暂时还不能住在城里。

  丹裸着上身,骑着白色角马穿过熙攘繁华的大街,他低着头,因为不爱锻炼的关系,胸肌只有可怜巴巴的一小层,看起来一点也不强壮,他想起来阿诺的胸肌是鼓鼓的,单手可以推倒一匹角马。

  “丹,抬起头。”父亲温声提醒,拍了拍他的脊背。

  丹下意识的挺直身体,目光匆匆地从街道两边扫过,伊撒的街道宽阔,铺着大块的条石,不见泥土和灰尘,高高的石头房子,尖尖的顶。

  老人,孩子,拿四弦琴的流浪艺人,还有跳舞的姑娘,他们簇拥在大道两边,向队伍投掷鲜花,叽叽喳喳的议论,谈笑,并不怀有恶意。

  一个戴着黄帽子的姑娘向丹扔了一枝花,然后羞涩地挤进了人群里。

  丹想起母亲的叮嘱,红着脸询问旁边的族人:“喀莎,我应该给她钱吗?”

  喀莎哈哈大笑,连声说不用,她自豪的说:“我们是凯旋的勇士,这是献给勇士的花。”

  丹轻轻嗅了嗅花苞,柔软的花香抚平了他的焦躁,他追逐着父亲高大健硕的背影,像一个真正的王子一样骄傲的抬起头。

  十七岁的奥斯丁公爵也受邀而来,他身份尊贵且十分富有,但这位公爵是个在新纪元里藐视类人血脉,并坚持血统论的讨厌鬼。

  在国王的宴会召开当天,公爵宣称。

  每一位有身份的贵族都应在秋收日来到他的庄园,品一品玛戈酒庄的葡萄酒,眺望红松雪山,欣赏夕阳下秋日的丹枫。

  “当然,我欢迎真正的贵族,但我可不喜欢穷鬼,杂种,还有暴发户。”这位年轻的公爵意图明显,公然挑衅国王身边的新贵,并对其他类人血脉心怀不满,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对国王任命新领主的愤怒。

  但身为国王的海利普并不这么认为,类人血脉在与人马帝国的战争中展现出的种族天赋有目共睹,他期待这位新贵能有更加亮眼的表现。

  公爵的做法无疑是在推开这位可靠的盟友,但身为野玉海的领主,他握有一些特权,稍稍游离在国王的权利之外。

  于是海利普国王没有命令,而是试图调和:“奥斯丁,不如让杯子里的酒驱散你的怒气,我很乐意看到你高兴起来,孩子,别板着脸,也别因为过去的旧事而刻薄今天的朋友。”

  公爵撇下嘴角,那张过分年轻的脸孔冷漠骄矜,他的长相并不出色,目光冷酷,对这些逐退敌人,赢得战争的勇士报以轻蔑嘲笑。

  “我绝不与野兽同席。”

  “奥斯丁公爵。”

  类人血脉的首领亚伯发声,他是一个淡绿色皮肤的高大男人,气势内敛,语气平淡,他裸着刺有月亮和云层的上身,穿着本族的裤袜和短靴,但举止言行都像一位真正的绅士。

  奥斯丁目光扫过他,抬高下巴,打断道:“你不用夸夸其谈你的功绩,我不关心你们做了什么,事实上,无论你们是奴隶还是战士,是否拖着马刀刺穿了敌人的铠甲,伊撒王国都一样会赢得这场战争。”

  他的嘴角浮起讽刺的微笑:“你族先辈精通兽语,你们又何必要挤进人群之中?按照你族俗语‘归依自然’你们也理应回到牲畜中去。”

  奥斯丁从酒桌上站起来,嘴角的讥讽如同冰川上的裂痕一样深刻。

  “三百多年前,这些杂种还在啃食同类的骸骨,用婴儿来炼制毒药,他们的女人还被拴在木桩上,与野兽媾和,但在今天,我高贵的朋友们,他们就要和我们同桌饮酒了,也许在将来,这些家伙就要娶你们的女儿,冠上你们的家族姓氏,长此以往,真正的贵族将不复存在,留下的,也只有这些杂种。”

  宾客哗然。

  “奥斯丁!”国王发怒的样子像一头激愤的公牛:“别再让我再从你那肮脏的嘴巴里再听到一个字,否则你就永远别说话了!你给我滚出去!听到了吗!”

  海利普国王阴沉着脸,花白的大胡子像海水一样抖动着。

  “是的,陛下,我当然要走,我无法忍受和这些人共处一室。”公爵面带冷笑站起身。

  “奥斯丁阁下。”亚伯站起身,金色竖瞳森冷,凝视着公爵,仿佛想要透过他刻薄的皮囊直视他的灵魂。

  “我族摒弃陋习已久,亦已深明人性根本,阁下今日待我族如此,亦未可知他日战争波及野玉海,阁下当如何。”

  奥斯丁并没有直面疑问,而是道:“我劝你最好找一位靠谱的礼仪老师,先学学怎么说人话。”

  接着,公爵无视被奚落对象恐怖的脸色,在引起了轩然大波后转身离开了宴会。

  国王深呼吸了一会,语气诚恳的安抚新贵的情绪:“亚伯,我必须要向你道歉,这个孩子的父母都死于类人血脉之手,他被我惯坏了,所以才会这么口无遮拦,相信我,他并非对你族怀有敌意,他只是太年轻了,容易冲动。”

  类人血脉中精通人类语言的并不少,他们听懂了公爵的话,群情激奋,更在被公爵挑起的,贵族间的窃窃私语中极其难堪。

  “我族绝不能忍受这样的羞辱!”喀莎咆哮着跳上餐桌,动作灵敏的像一只豹猫,

  “老天爷!她在做什么?”

  宾客们以手遮面,相互耳语。

  “看得出来吗?那可是个姑娘……”

  “太不体面了。”

  显然跳上餐桌的行为比刻薄的公爵更令人瞠目结舌,亚伯对喀莎摇了摇头,喀莎目光灼灼地盯着公爵离去的方向,喉咙里发出可怕的咕哝声。

  国王脸色一变,亚伯抬起手,喝止住了手下的动作。

  “喀莎!回到座位!”亚伯严肃道。

  “如陛下所说,公爵大人或许对我族有什么误会。”亚伯饮尽杯中酒,粗糙的绿色手掌把玩着小小的纯金汤匙:“听闻公爵不日即将离开野玉海,前往西弥斯学习,我族亦有子民入学,相信同辈之间的相处磨合,能够令公爵消除对我族的偏见。”

  国王扶了扶歪掉的王冠,捻着胡子叹息:“但愿吧,那个孩子可是有搞砸一切的本事。”

  他注意到了亚伯身边的孩子,一个淡绿色皮肤的少年。

  “这是你的儿子吗?亚伯。”

  亚伯点点头,向国王介绍:“他是我最小的儿子,丹,以后也会去西弥斯。”

  国王哦了一声,关怀道:“一定要去西弥斯吗?亚伯,我为你们兴建了很多学校,不一定要跑到西弥斯,那里对于人类之外的种族来说太不友好了。”

  亚伯摇摇头:“伊撒对类人的帮助我们永远不会忘怀,但逃避不是最好的办法,我们花了一百年脱去了野兽的皮囊,那么多花点时间学习融入,也是应该的。”

  “好吧,那我祝福你,丹。”国王摸了摸丹的头发,温和的说:“不过作为朋友,我还是希望你能考虑接受我的建议。”

  亚伯笑了笑:“我会考虑的。”

  但亚伯知道,他并没有因为国王的话改变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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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艰难的日更第一天

  二十四章

  国王的宴会结束后。

  丹跟随着父亲离开伊撒王宫,临别时,国王送给亚伯一把象征友谊的象牙匕首,他的态度友好而殷勤,让人受宠若惊,又感到有些害怕。

  “亲爱的亚伯,你知道我们会是最好的盟友,没有人会比我更加真心的接纳你的族人,我对待你如同手捧珍宝,我希望无论何事都不会动摇你我的友谊。”

  公爵在宴会上的所作所为让海利普感到担心。

  国王拥抱了他的臣民,披风边缘柔软的羽毛擦过丹的脸颊,轻飘飘的份量。

  “当然,陛下,伊撒是类人的朋友。”亚伯微笑,他注视着国王真诚的目光,沉吟了一会,说道:“只是我担心,我们来自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习俗和信仰,公爵的态度是否代表了伊撒大部分贵族的意愿。”

  国王默了默,叹息道:“我不愿意训诫一个从小失去父母的孩子,这是我的过错,让奥斯丁变得如此傲慢冷酷,但没有人可以否认你们的功绩,亚伯,现在是新纪元时代,巫师和魔法早就不见了踪影,女神庙周围有了白桦树的影子,相信过不了多久,你等待的平等就会到来。”

  亚伯看了看头顶弯弯的月牙,目光深沉,他英俊的轮廓深邃冰冷,仿佛石蜡像:“陛下,没有不流血的牺牲,也没有天赐的好运气,我只希望这个平等的过程不要太残酷而已。”

  “你太悲观了亚伯。”

  亚伯微笑,默然,同国王辞别。

  丹低下头致意,他说不上来感觉,对他而言,伊撒的一切都让他倍感新鲜,同时又有一种莫名的恐惧,类人曾经陷入绝境,可苦尽甘来后的胜利,却更加让人忧心。

  父亲骑上角马,走在丹的身前,族人的队伍既愤怒又压抑,碍于父亲的权威,直到走出了国王的宫殿,争吵和咒骂才在队伍里爆发开来,低声侮辱的对象上至伊撒国王,下至不长毛的贵族猴子。

  丹抬头看了几次,却发现父亲并没有制止的意思,他忍不住驱策着角马走近,问道:“父亲,喀莎他们没关系吗?”

  亚伯摇了摇头:“听得懂类人语的人有多少呢?孩子,让他们发泄一下吧。”

  丹皱着眉:“父亲,我们一定要和人类结盟吗?”

  丹的潜意识里,总觉得这不是一个好主意,亚伯听到小儿子的疑惑,苦笑道:“我把你保护的太好了,丹,你出生在新纪元,我族已经从战乱中获取了一切,但在西弥斯的学者承认我们之前,类人缺衣少食,没有衣服,没有盐,被贩卖,圈养,屠杀,像栏里的猪一样战战兢兢,害怕砧板上的钢刀,我们别无选择,儿子。”

  丹吸了吸鼻子,想到了那个冰冷傲慢的年轻贵族:“人类不接纳我们怎么办?”

  亚伯拍了拍他的背,轻声笑:“所以我们要融入他们,就像他说的,要把我们的女人嫁给他们,让我们的男人娶他们的女儿,缔结姻亲,不分彼此。”

  “我期盼有一天,父神的白树可以栽种到女神庙的旁边。”

  丹捏了捏拳头,看着父亲高大的身影:“我会的,父亲。”

  亚伯摸了摸他的脑袋:“你从来不会让我担心。”

  那座白色的宫殿耸立在山羊榉灰褐色的树干之间,像一张方正的人脸。

  林深而密,尖尖的屋顶从枝叶中钻出,白色的墙壁上披挂着翠绿的藤蔓,花苞结下一串串白色的小花,遮住了墙壁上石刻的眼睛。

  奥斯丁公爵一步步踏上台阶,黑色皮靴上镶嵌的银饰与地面接触,发出沉闷的声响,声音短暂,不疾不徐。

  他沿着花园小径前往神庙,戴着宝石戒指的手摘下沿途的花朵,漫不经心的碾碎,撒在石子路面。

  这是奥斯丁公爵在王都逗留的最后一日,过几天公爵就要离开王都,回到领地野玉海,继而前往西弥斯。

  他独身前往月亮女神的神庙,去取三圣日那天要用到的泉水。

  公爵穿过十二根廊柱,进入了空旷静谧的神殿,日光被鲛纱吞没,透过层层丝线吐泻出柔和的月光,女神手持飞梭,微垂双目,笑容圣洁美好。

  冰泉从深不见底的地洞中涌出,积成深绿色的一片,公爵的靴子碾过青苔,他俯身,潭水中倒映出一张胡子拉碴的脸,狐狸一样狡黠的笑容,瞳孔黑亮,蕴藏着刀锋一样锐利的光。

  但奥斯丁却觉得自己看到了一团软绵黏腻的鼻涕,还带着一股难闻的酒臭味儿。

  “嗨,奥斯丁。”他伸手拨乱了潭水,破破烂烂的银色铠甲里掖着被汗渍透的丝织衫,他又高又胖,像一座敦实的铁塔,洛顺势搭上公爵的肩膀,嘟囔道:“你来取圣水吗?承惠一枚银币。”

  神庙常年无人,只有隶属神庙的骑士会偶尔巡视,奥斯丁没想到会看到洛。

  骑士的状况令人稍显吃惊,不过奥斯丁没有揭穿他拙劣的骗术,如愿从口袋里取出一枚银币。

  他忍不住讥讽道:“银白骑士,银币骑士。”

  洛把银币弹飞,又攥到手掌,手指像蝴蝶一样灵活:“没有人会和钱过不去。”

  “呵。”

  奥斯丁从腰间取下水壶,在泉水里灌满:“那你应该回到伊撒做你的储君。”

  “我的其他兄弟可不这么想。”洛绕着公爵转了一圈,胖胖的手指搭在剑柄上:“说起来你可是给皇帝陛下惹了不少麻烦,‘国王可以制造贵族,但无法制造高贵者’‘类人会玷污血统’这些话都是你说的吗?”

  他兴致勃勃,颠三倒四,黑色的眼睛里闪烁着促狭的光:“陛下千辛万苦和类人缔结了友谊,不惜得罪了神庙,他可不会让你破坏这一切。”他说:“奥斯丁,在新纪元,你的观念未免太过于古老,而且你才十七岁,这个年纪不是应该倒在姑娘的怀里饮酒作乐么。”

  新纪元。

  这是时下流行的说法,从十多年前,第一位厄尔摩多人鱼从商人手里取得了织鲛纱应付的金币,越来越多隐藏在暗中的种族踏进了人类世界。

  人类从疯狂杀戮到开始习惯,默许,承认他们的国家,可以和某一种族兵戈相见。

  譬如人马。

  奥斯丁触碰了潭水,难以理解银白骑士滔滔不绝的谈论,他以为对方从进入神庙开始,就已经与伊撒划清了界限,不再是储君,王子,任何身份。

  他扣上银水壶,发出嘎哒的轻响:“很有趣吗?”他看向银白骑士那张笑意盎然的脸:“身为储君,却无法面对内心的阴影选择依附神庙。”

  洛愉快的表情因此消失,公爵说:“你可以用任何身份与我交谈,但银白骑士先生,身为一名清心寡欲的卫道者,你的全部身心都属于神庙的神灵,凡尘俗物都不应该经由你口,玷污尊神的耳朵。”

  他从小就知道奥斯丁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没想到长大了愈加刻薄。

  “唔,我以为我还是个王子。”

  洛含含糊糊的口吻让奥斯丁感到好笑,他掸去银水壶上的水,绿色的眼珠像一颗发光的猫眼石,闪烁着冰冷无情的讥笑。

  “或许吧,如果你所谓的王子是你现在这幅样子,那你的确是。”

  洛哼了一声,拔出了剑:“如果贵族都是你这幅样子,那我倒宁愿做一个银币骑士,我不杀人,也不用和我尖牙利齿的蠢蛋兄弟打交道,同时我也不喜欢别人对我卑躬屈膝,满口老爷大人,你瞧瞧,在神庙也没什么不好,否则在你开口前我大可以让你滚出去。”

  银白的剑刃扫过奥斯丁,掀起的风吹开了海藻般卷曲的长发,露出了疤痕可怖的脖颈,丑陋嶙峋,鱼鳞一样的紧凑,从丝织衬衫的领口里延伸出来,骇得人头皮发麻。

  奥斯丁公爵目光一冷,下意识的用手掩住。

  洛吃了一惊,他收回剑,表情有些尴尬:“抱歉,你总是这么刻薄,我都快忘了这回事。”

  他收回剑,但这并没有让公爵的脸色好上多少,洛挠挠头说道:“奥斯丁,不管你相不相信,当年德维特的事我可没有插手,我同情你的遭遇,也请你复仇时看好了对象,我不介意少一个弟弟,留一个继承王位就好。”

  公爵的目光已经没有丝毫温度,洛最后嘟囔了几句,勒紧铠甲走回了神庙的阴影里。

  奥斯丁收好小银壶,一步步离开了女神庙。

  他想,或许神像前日夜的祈祷并非没有作用,至少洛和神台上的泥塑一样,没有了脾气。

  奥斯丁冷冷的想。

  海利普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国王,他的儿子们也和自己的父亲一样自私愚蠢,却丝毫没有海利普的狡猾。

  在奥斯丁看来,国王的儿子们都是一群吱吱乱叫的老鼠,除了交·媾,撕咬同类,干些小偷小摸的勾当,就只会躺在米缸里发梦,愚蠢恶毒的无可救药。

  当中有一只稍微聪明一点,不那么一无是处,却在神庙里虚度光阴,宁愿出来招摇撞骗,也不愿意戴上王冠捍卫自己的责任。

  奥斯丁登上马车,独处时,他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伤疤,立刻像被烫到一样收回手,眼底涌起痛苦的神色,只是那脆弱的神情太过短暂,微不可计。

  他依然阴沉着脸,优雅的挑起手绢,擦了擦手指。

  洛不明白,不为棋手,就只能做任人摆布的棋子,陷入更加悲惨无稽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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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迪快出场了。

  日更的第二天

  最后,我好像画风越来越偏了,越来越像大作文,em(′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