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子晨笑了一声,不费什么劲儿就将他衣服扯了下来,见他脖颈往上,羞得似要滴血,便轻轻的往他屁股那儿拍了一下。

  小风身子骤然紧绷,蜷起脚趾,压抑着气息,他想往后缩却被方子晨牢牢按住,双眼氤氲,他抬起左边胳膊捂住了眼,似乎已经没脸见人了,生无可恋了,好像他看不见方子晨,方子晨便也会看不见他。

  他像案板上的鱼,一动不动,全身泛红,任由方子晨宰割。

  毛巾拧干,方子晨拖地一样,从他腿根直接拖到脚裸。

  “洗刷刷洗刷刷,洗刷刷唔唔~”

  小风:“······”

  “别绷那么紧,也不用紧张,哥的服务技术是一流的。”

  小风没出声,只觉脸上火辣辣的,血液直往头顶涌,几乎要冒烟。

  见他气都不敢喘了,方子晨安慰道:“不用害臊啊!大家都是男人,你怕什么呢?你有的我都有,我的都还比你大呢!不过~”他拧起眉,目光犹如实质,疑惑道:“你今年八岁了吧,怎么鸡鸡这么小啊?它是不是发育不良?”

  小风的鸡鸡实在是小得可爱,干扁豆一样,跟乖仔的相差无力。

  小风呜咽一声,直接哭了出来。

  这话对一个男人来说,伤害性不大,但侮辱性极强,方子晨惊了:“哎呀,别哭啊别哭啊,你这病都还没好呢。”

  他越哄,小风哭的越厉害。

  赵哥儿听到动静,在门外问怎么了,方子晨慌了一瞬,咬了咬牙,靠近小风,低声道:“你别哭了,回去我把牛鞭给你吃好不好,吃了牛鞭它就大了,别哭了哈,你再哭,等会你赵叔又要打我了。”

  赵哥儿在外面拍门,小风哽咽着:“不,不吃牛,牛鞭。”

  不吃方子晨还高兴呢。

  由于耕织传统,牛作为一个重要的农业工具,是不允许随意宰杀的。

  多是等它老了,农户将它交到官府指定的屠宰地进行宰杀。

  牛一般能活二十到三十年左右,加之数量稀少,像小河村,满大村几十户人家,就村长家有一头牛,于是牛鞭就显得很珍贵了。

  吴老送了他一根,腥臭得很,光是看着方子晨就下不了嘴,他想倒卖出去,跟着杨掌柜一打听,好家伙,一牛鞭能卖八/九两银子,快赶上一头小牛犊了。

  后来忙,牛鞭现在还搁家里。

  小风不吃,他还省了好几两!

  “那你别哭了。”

  小风吸了吸鼻子:“我,我要盖,盖被子。”

  “盖盖盖!”

  方子晨给他擦完身出来,赵哥儿就瞪他:“你又把他惹哭了?”

  什么叫又?

  方子晨觉得心虚,又觉得冤枉极了:“这孩子脸皮太薄了,说两句,他就臊得想哭,怨不得我啊!”

  小风确实有点腼腆,他之前就独来独往的,加上活儿多,平时也没怎么跟人交流,内向了一点。

  “没事。”赵哥儿接过他手里的盆:“等他跟你相处久了,就学会厚脸皮了。”

  方子晨:“······”

  方子晨左右瞄,这会小药童在前头忙,院子里没什么人,他往赵哥儿屁股上拍了一下,肉嘟嘟的,手感挺好:“就会胡说八道。”

  赵哥儿的脸红了白,白了红。

  ……

  又在医馆呆了三天,徐大夫给小风查看一番,见他伤口好了些,可以动了,便让赵哥儿带他回去。

  不回去不行,他实在是怕了方子晨了,天天找他要红枣吃,不给就说他是庸医,这玩意儿不贵,但每天一抓,也去好些银子了。

  在医馆住了几天,衣物被子多了不少,赵哥儿收拾好东西,念着小风的身子还不利索,出去找了牛车,回来想扶小风出去,可到房里,竟是没见到人。

  小药童过来:“刚才我看见他出去了,还以为他是去找你。”

  赵哥儿匆匆说了声谢,转身出去找。

  小风身子不利索,在厨房随手捡了根木棍做拐杖,他原是想走,可走了没多远,便无措又迷茫的站在街头。

  这儿交叉路口,他不知该往哪里走了。

  孟氏从未带他来过镇上,他这一生只到过两个地方,一个是出生的小榕树,一个便是小河村。

  这两个地方,对他来说,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不过是换个地方受罪罢了。

  他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怯怯的四处张望,像迷路的孩子。

  他走的并不远,赵哥儿很快寻了过来。

  他拉住小风的手:“小风,你要去哪里?”

  小风佝偻着背,没有说话,赵哥儿道:“我们回去吧!你身子骨未恢复,不要乱跑了。”

  小风垂着头,后侧颈的陈旧疤痕袒露了出来,他长的又矮,赵哥儿看不清他的表情,他支吾了一会,轻轻的说。

  “不,不回去。”

  那声音很低,刚一出口,便淹没在混杂的吵闹声中。

  赵哥儿没听清,靠近了些:“你刚说什么?”

  小风紧张地捏着表皮粗粝的木棍,和被老师抓到开小差的学生一样。

  “不,不想回,回去。”

  赵哥儿问他:“那你想去哪里。”

  “我不,不知道。”小风摇头,说:“回,回去,会,会被打。”

  刘狗子不会在意他出了什么事,只会在意家里的活有没有人干。

  按照往常惯例,他若是回去,刘狗子一定不分缘由的先打他一顿,因为他已经好多天没干活儿了,家里定是堆积了一堆活儿。

  若是知道他在山里遭了难,也只会骂他自找,打他一顿后,再让他去干活。

  回去便是生不如死。

  他被打怕了。

  真的是怕了。

  赵哥儿没有说话,见他只是叙说便已恐惧得浑身发抖,他缩着背,不知是累的还是疼的,又或者是因为别的,大冬天,他却汗出个不停。

  赵哥儿定定看他,冷风刮得他浑身冰冷,恍惚中小风的身影似乎慢慢变幻,最后成了七岁的他。

  他们身形无比契合,一样的消瘦,像天生就低人一等,脊背总是佝偻着!

  当年他也是这样。

  被马大壮打了一顿后,罚站在院子里。他站着不动,风轻轻刮起来,他摇晃着,随风一起震荡。

  他想逃,往后看,院门大开,可他却被打出了奴性,不敢跨出半步。

  他卖身契在马家手上,他离不开这里,即使能离开,天大地大,他能去哪里?

  仅仅一个瞬间,便让他心脏揪疼,万蚁噬心。

  小风此刻彷徨无耻的模样,同他当年是何其的相象,他仿佛就是幼年时的他。

  小风道:“我,我在街,街上要,要饭。”

  村里壮硕的汉子在镇上都找不着活,自己这小身板就更不可能了,但他可以去乞讨,听说要饭也能赚些银子,他听人说,一般的乞丐,一天能得三四个铜板,若是遇上善心的大老爷,还能赚更多。

  一天三个铜板,两天便是六个,他可以只吃一个馒头,或者······

  之前有个富家老爷做喜事,包了酒楼,楼里怕忙不过来,便在外头招小工,刘狗子正巧赶上,帮着来杀猪。

  回去吃饭时,看着桌上的水煮菜,发起火,说他凭什么过得连镇上的一条狗都不如。

  他对孟氏道:“你知道吗,今天我在酒楼里做工,有个老爷做喜事,请了好多人,有二十桌那么多,有鱼有肉,他们都没怎么吃,收工回来我看见店小儿倒了好些在后巷,那鸡腿儿还带肉,就被人咬了两口,那几条狗狗吃的可香了,你再看看,他娘的,老子就一盘子青菜。”

  小风在旁边听了一耳朵,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他可以去那些酒楼后面,等晚上他们倒东西的时候捡来吃,这样,就不用买馒头了。

  他结结巴巴的说:“得了银,银子我,我就,就给你。”

  赵哥儿愣了愣,脱口而出,问:“为什么给我。”

  “你,你和方,方叔救,救我,去很,很多地银,银子。”这事儿小风是知道的。

  小药童给他送汤的时候跟他说过,讲他喝的是参汤,他叔叔花了六百两给他买的,老贵老贵了,问他味道怎么样,好不好喝,他一听,当时就要被呛死了,碗里还剩大半,他却不敢再喝了,药童说,不喝也退不了银子了,就该浪费了。

  六百两对于身无分文的他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他觉得自己这辈子怕是都还不清了,可还不清也不能不还,能还多少是多少,只要还有一口气在,他就要还,他就该还。

  赵哥儿弯下腰,两手撑在膝盖上,同小风对视,他满目病容,消瘦憔悴,肤色干枯像迟暮的老人,并不好看,但他五官却意外的清秀柔和:“你现在身子还没好,先跟我回去。”

  几乎是话刚落,小风就抵触的转开视线。

  “是回我”赵哥儿懂得他的感受,当年在马家,在他一度窒息的时候,他就曾无数次的盼望着,希望有个人来,把他从马家那口深渊里拉出来。

  如今,小风跟他少时无二。

  当年没有人拉他,现在,他却希望,自己能做那个把他拉出深渊的人。

  因为,那种盼而不得,那种痛苦的绝望,实在太让人崩溃了。

  小风猛然抬起头:“回,回你家?”

  “嗯!”赵哥儿拉他:“走吧,你不想刘家,便不回去,赵叔叔会保护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