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异能>天才造疯者[无限]>第72章 假面歌舞会

  凌先眠站在夜幕中, 桥下水流汹涌,怪物痛苦的嘶吼不时盖住水声,石板坚硬而黯淡,和眼前这座浸润在黑暗中的城市一样冰冷。

  头顶的乌云黑压压的, 潮湿的气息掺杂在拂过的风里, 空气中的湿度很大, 标志着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

  凌先眠想了想,从口袋里的烟盒中取出一支烟,叼在唇上,他的手又伸进口袋,指尖掠过打火机, 拉开深处的拉链, 取出了另一只打火机。他一只手挡住吹过来的风, 一只手去点火。

  打火机啪的一声窜出火苗, 点燃了香烟。

  凌先眠深深吸了一口气, 把烟味直吸到肺里, 这才缓缓呼出来,被风吹散的烟雾四散开来, 很快消失不见了。

  他没有带纸灯, 没有带任何照明的用具, 仅有一点点光亮在夜空中闪烁。

  在很短的一瞬间,就在他吸气的那两秒, 末端收缩的火光照亮了他的脸。

  偏长的黑发被风吹拂过耳侧, 他没有伸手去拢, 而是任由风吹乱。

  这张脸的棱角很分明, 是一张放置在荧幕上也毫不逊色的脸,同时, 这张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视线没有落点,在无人目睹的暗处,短暂露出了撕裂而空洞的灵魂。

  凌先眠回想,第一次抽烟是什么感受呢?

  好像所有的烦恼都可以融化在这样呛人的气味,明明知道不过是自欺欺人还是自愿沉溺其中。

  在他离开之前,他本来很讨厌烟味的。

  二十岁到现在,快十年了,他已经离不开原本嗤之以鼻的烟味了,在这么长的日子里,尼古丁侵蚀着他的肺部,流淌在他的血液里,和他的心脏一起震颤。

  凌先眠掸了掸烟灰,他没有告诉江秋凉,自己计算着打火机中丁烷的分量,抛给他的打火机本来就是空的。

  就算在现实世界,那只绝版费伯奇也根本点不来火。

  他的口袋里装着两只一模一样的打火机,一只用来点火,一只用来骗人。

  凌先眠不在乎江秋凉识破他的技俩之后会是什么反应,这些本来就是些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他也不在乎江秋凉是否已经识破,他甚至产生了一个冷血的想法,就这样吧,听之任之,说不定其中一个死了,就真的不用藕断丝连,可以真正做到一刀两断了。

  被风吹得有点不耐烦,凌先眠抬手去看了看手表。

  晚上十一点二十五分。

  凌先眠其实是可以想象到江秋凉离开是去干什么的,这个世界的关键根本不在亮光,亮光不过是这个世界用来遮盖真相的幌子而已。江秋凉一定也看出来了,尽管凌先眠在离开便利店时已经明示过他玻璃橱窗里的火柴和打火机会派上用场,他还是固执己见,所以此刻他会骑摩托去便利店取回其中一样点火工具。

  这个世界结束的关键在于完全烧毁这座桥梁,假面歌舞会的仪式就是点燃篝火,宣传册里面已经有暗示了。不过这个世界真正的难度倒也不在于点火,而是在于时机。

  差一分都不行。

  凌先眠又看了一眼手表,秒钟慢悠悠晃了一圈,时间越发逼近十一点三十分。

  凌先眠突然觉得无趣起来,他轻易想象到了后面半个小时会发生的事,慢悠悠看着火一点点蔓延开来,空气中温度一点点升高,尘埃飘起,烟雾从淡转浓。

  真没什么意思。

  他开始在等待的时间里思考自己为什么决定陪着江秋凉来到这个世界,这是一个很危险的行为。在过去的九年里,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冷静的人,可以客观而迅速分析出其中的利弊,直到他又一次见到了江秋凉。

  江秋凉就像是一个魔咒,打乱了他全部的计划,所有的理智。

  逢场作戏是常态,现在又算是什么?

  一根烟抽完,凌先眠把烟头按灭,等着烟雾从自己的齿间散去,转身离开。

  凌先眠绕过了挡在眼前的木头,向着无尽深渊的方向走去。

  背后传来了摩托车急速行驶的声音,有一道灯光向着他前进的方向打过来,高大的巨木挡住了一部分的光亮,依然可见来人没有半分收敛,开的大灯几乎照亮了半边天空。

  嚣张至极。

  这么亮的光……

  凌先眠停住脚步,眼中终于闪过了一丝错愕。

  亮光不是破解世界的关键,却是吸引怪物的方式,人为产生纸灯这么亮的光,足以吸引十米之内的怪物,至于江秋凉现在这么亮的光……

  估计整个城市的怪物都被吸引过来了。

  如果怪物都过来了,时间根本不允许慢慢点火,说不定刚刚冒出个火苗,怪物就已经凑到眼前了,完全是死路一条。

  巨木挡住视线,凌先眠在当下有了决定。

  不管这个世界了,通关与否根本不重要,当江秋凉点火的时候,他就要拉着江秋凉离开。

  凌先眠在等摩托车减速,引擎的巨响越来越近,一下又一下划过他的耳膜。

  什么意思……?

  或者说……他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打算!

  凌先眠抬头,他最先看到的漫天的萤火虫,就像是散落在夜幕中流动的星空,这种大场面几乎很难用语言来形容,让人觉得不是发生在眼前,下意识摒住了呼吸。

  酒店里的纸灯不是电,不是火,都是这样的萤火虫。

  这里的萤火虫有指明方向的作用,江秋凉应该是在用纸灯观察地图时发现的,城市的道路曲折而复杂,借助地图在走路时或许行得通,但是到了需要高速行驶的交通工具时就是累赘,而纸灯里的光分布不均匀,纸灯里的生物可以满足高速行驶时指路的需要。

  有人把它们全部放了出来。

  是江秋凉。

  凌先眠立刻意识到了江秋凉想干什么。

  随着距离的逼近,摩托车非但没有减速,反而是逐渐加速,近乎轰鸣着闪电一样引着数不清的怪物冲了过来。

  凌先眠看见一道银灰的痕迹腾空而起,时间仿佛在这一瞬间按下了慢放,原本身体前倾驾驶着哈雷戴维森宇宙星舰的江秋凉没有半分留恋,身姿轻巧的从摩托车上侧扑下来。他的身上背着那把酒店里的猎.枪,江秋凉快速在空中调整姿势,快速上膛,砰砰两枪,第一枪打烂了绑在摩托车后面的酒瓶,第二枪对准了摩托车的油箱。

  快,准,狠。

  比震惊最先袭来是翻滚的热浪,酒精的添砖加瓦让这堆巨木的燃烧能力倍增,价值千金的哈雷戴维森宇宙星舰轰然撞在巨木上,再次迸发出惊人的爆炸,顷刻之间被烧成了一对废铜烂铁。

  在熊熊然将要吞没天际的火焰中,江秋凉护住自己的头,以伤害最小的方式滚到地上,姿势娴熟而老练,全然不见半点之前没有实战经验的生疏。

  凌先眠的唇角抽了抽。

  江秋凉站起身,因为及时的保护,对比于作废的摩托车,他第一眼看上去不能更加安然无恙了。他背对着凌先眠,动作熟练地收起猎.枪,朝着自己创造出来的恐怖画面吹了一声轻快的口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在唇边略一停留,抛去了一个吻。

  身后的尾巴开心地晃了晃,江秋凉漂亮地转个身,嫌弃地拍了拍手上的灰,眼中是一览无遗的嘲讽。

  然后他看见了站在火光中的凌先眠。

  别人是一眼万年,他是惊到崴脚。

  一下子的刺痛说不上有多疼,江秋凉微微弯下腰。还好,不过是小伤,他自己就可以正过来。

  有一双手握住了他的脚踝。

  不是他的手,这就比较吓人了。

  江秋凉打了个冷战,只见凌先眠蹲在面前,捧着自己受伤的脚踝。

  “坐下。”

  凌先眠的声音被身后的巨响遮了个七七八八,江秋凉做贼心虚,迅速坐了下来。

  鞋和袜子被脱了下来,凌先眠端着那只受伤的脚,表情很严肃:“可能会有点疼,你忍一下。算了,你应该也不在乎这么点疼。”

  江秋凉正要开口,脚踝的位置猛地一疼,到了唇边的反驳又被他咽了下去,没了下文。

  他的手贴在脚踝上,轻轻揉了两下,力道控制着,温热从他的掌心渗透到江秋凉的皮肤。

  江秋凉要从凌先眠手中夺过鞋袜,凌先眠的手往后面一背,摆明了不肯给他。

  “我以为你走了,我特意来晚了一分钟。”江秋凉以为凌先眠在等待解释,开口说道。

  “我知道这个世界百分之百死亡率的原因了,即使躲过了房间和加油站,还有一个最致命的细节,这个世界根本不是因为错乱导致的通关率低,而是人为所致。”江秋凉说,“你从一开始就在骗我,这个世界的通关时间根本没给三十六个小时。从头到尾,我们刚刚进入游戏,倒计时就只有二十四个小时,因为真正的威胁根本不是桥底的怪物,而是影子和酒店里的女人,影子会在零点重生,到时候一切都来不及了。”

  “这个城市现在的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它们和女人一样,都是披着人皮的动物,而真正的原住民,在桥下。”

  本末倒置。

  当原本的猎物掌握了猎.枪,原本的猎人沦为阶下囚,他们是否会有那么一刻,真诚的为自己所犯下的罪恶忏悔?

  答案已经不得而知了,所有的答案都被一把大火抹去了痕迹,不管是猎人还是猎物,炽热和光亮会抹去滔天的狠意和不可诉之于口的未知。

  是毁灭,也是救赎。

  江秋凉见凌先眠还是不肯把东西给他,索性破罐子破摔,脱了自己的另一只鞋袜提在手中,站起身来,去看燃烧不尽的烈火。

  他的衣着和之前的举动颇为格格不入,他现在穿着一件灰色的连帽衫和休闲长裤,随性而舒适,乍一看像是一个还在读书的学生。

  有一滴雨水落在他的脸上,像是一滴将落未落的泪水。

  越来越多的泪水滴落下来,渐成瓢泼之势。

  “真像第一个世界啊。”江秋凉没有避雨,任由雨水打在自己脸上。

  “你知道这个世界对应哪个故事了。”凌先眠站起身,说的是陈述句。

  “《皇帝的新衣》。”江秋凉淡淡开口,“女人看似坦白实则误导,被蒙住眼睛的雕塑,伪装出第一个世界的假象,从剧情和感情,第一眼都是假的,什么幸福美满,掀开了华美的皮囊,里面都是腐烂的血肉。”

  说着,江秋凉歪过头,问凌先眠:“我的代价呢?你猜到了吗?”

  凌先眠只是看着火光,默不出声。

  江秋凉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火光居然真的攀上了天际,夜色被亮光取而代之,似火的夕阳沉落下来,宛若博尔赫斯笔下失明的降临。

  沉在暮色的城市终于夕阳斜照之下显现出了真实的面目。

  建在悬崖之上的城市,雨水冲刷掉了建筑物上面所有浮夸的色彩,只余留下纯粹的白色,安静的纯白之下是深不见底的万丈深渊,惊心动魄又移不开视线。这是梦中也无法复刻的景致,仿佛是童话中的场景重现。

  江秋凉被眼前的一幕深深震撼到了,这是人类最纯粹的情感,与自然之间产生的共鸣。

  “龙达。”江秋凉脱口而出,“海明威《逝世在午后》的原型。”

  “如果你想要去西班牙度蜜月或跟人私奔的话,龙达是最合适的地方,世界上的‘私奔之城’,我捧到你的眼前了,只给你一个人看。”

  凌先眠声音慢慢的,像是蛊惑,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只白玫瑰,塞到了江秋凉的口袋里,顺势从他的口袋里摸出了那张纸条。

  纸条上写着几个字。

  ——送我一朵白玫瑰吧。

  荒谬的浪漫主义。

  “不用担心面具会摘不下来,”凌先眠说,指了指江秋凉身后,“结束了,一切都会恢复常态的。”

  江秋凉看了一下自己的身后,尾巴和耳朵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了。

  他又恢复到了原来的样子。

  凌先眠轻轻笑了一声:“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独属于你的礼物,作为交换,你是不是该回报我什么?”

  什么?

  江秋凉转过头,望向凌先眠。

  博尔赫斯的黄昏,海明威的私奔之城,安徒生的玫瑰,当暴雨冲去书页上的字句,水汽氤氲尘世的偏见,玫瑰在呼吸之间飘零。

  江秋凉瞪大了眼睛。

  这一刻很难用语言来形容,脑海中一片空白,只余下了最为真实的感受。雨水落在身上,是冰凉的,衣服贴在皮肤上,是潮湿的,凌先眠的唇贴在他的唇角,是炙热的。

  江秋凉手足无措地提着鞋袜,暴雨是真实的,夕阳是真实的,雨水与烈火此消彼长。水珠从他的睫毛上滴落,落在凌先眠的鼻尖。

  不见暴雨,不见夕阳,不见龙达,所有的浮光掠影不过一场空。

  江秋凉在爆炸声中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因为凌先眠吻下去的时候是睁着眼的,他的眼中,映出了完完整整江秋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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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龙达私奔之城的缘起:

  如果你想要去西班牙度蜜月或跟人私奔的话,龙达是最合适的地方,整个小镇目之所及都是浪漫的风景……如果在龙达度蜜月或者私奔都没有成功的话,那最好去巴黎,分道扬镳、另觅新欢好了。

  ——海明威《逝世在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