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宫舞会在圣加堡皇宫临湖的琥珀厅中举办。

  柔软的白金地毯从厅内一路铺至厅外的台阶下。

  不远处的罗布湖, 沿湖的树上都挂满了月牙形状的小灯。

  湖面上悬浮着一座方形的雕刻满蔷薇花的大理石高台,光明神的雕像就伫立在高台上,伸展着羽翼, 双手托举着日月,脚下星光蔓延, 几乎溢满了整个湖面。

  绅士淑女们就着月色踩着地毯进入宴会厅。

  纯白色的雕花长桌, 精致的金银器皿, 还有一瓶瓶未开封的, 还系着红色丝带的葡萄酒。

  水晶灯盛开在鎏金色的天花板上, 散发出柔和的光线, 将绅士和淑女们都笼罩在一层光晕里。

  维克多国王与他的王后就站在宴会厅的最上方, 带着得体的微笑, 接待着一个个前来向他们请安的贵族。

  “啊, 那位先生是谁?”伊莎贝拉。巴尼特,一个刚满十八岁,允许参加王宫舞会的贵族少女,忍不住问身边像母鸡带着小鸡似的搀着自己的姐姐。

  她的姐姐安妮特道:“谁,是国王身边的那位吗?那是四皇子——嘿, 你别东张西望, 作为一个淑女,我们要足够矜持。”

  然而伊莎贝拉注意到的却并不是安妮特口中的那个人,她注意到的是王后身边, 一身白袍的少年。

  那少年约莫二十岁年纪上下, 眸子比她曾见过的最清澈的泉水还澄澈,发如融金, 披散在金边白底的丝质长袍上。水晶灯的光晕笼了他一身, 几乎叫人误以为他是从教堂中最神圣的壁画中走出来的。

  有那么多淑女们在偷偷打量着他, 期待着他能主动来邀请她们跳一支舞。

  能站在国王与王后身边的人,自然是皇子,按照以往的习俗,将成年的皇子会邀请他们感兴趣的对象,跳舞会上的第一支舞。

  若是能被他邀请的话……

  淑女们的心脏都快跳出喉咙来了,她们就百分之八十会成为他的新娘了。

  “塞缪尔。”站在国王身边的黑发少年似笑非笑地凑到了塞缪尔的身边:“你的魅力真是一如既往的大啊,果然,我就知道,你若在王宫舞会上现身,她们的目光就都会集中在你身上了——你说她们若是知道你是传说中精神力受过重创的三皇子,会怎么样?”

  他压低声音,充满恶意地道,“现如今矮人族中都能出现神眷者了,你唯一的优势也没了……”

  “阿伯特。”塞缪尔蹙眉道,“注意你的言辞。”

  阿伯特耸了耸肩,道:“你放心吧三哥,在外人面前,我一定会当你的好弟弟的。”

  在好弟弟三个字上加重音,阿伯特甚至在淑女们又望向这边时,伸手去揽塞缪尔的肩膀。

  塞缪尔却钳制住了他的手臂,碧蓝色的眼眸中一片冰冷。

  又是这种仿佛看蝼蚁般的眼神。

  阿伯特只觉得心里一股邪火,真是冲得他五脏六腑都难受!他这个三哥自出生时就沐浴着圣光,虽说父亲忌惮他,母亲惧怕他,然而他们却因为外人的眼光不得不奉给他最好的一切。

  可以说,除了最重要的权力,他们的父王母后把一切都给他了,但他从未表现出任何欣喜若狂,似乎还觉得这一切都理所当然。

  然而凭什么呢?凭什么他能沐浴着圣光出生,享受着世人连见都没见过他就溢满的崇敬?

  “今天可是你的相亲日,三哥。”阿伯特挣脱了他的手,揉着手腕,嗤笑着道,“我倒是想看看,有哪个贵族愿意把自己的女儿许给你。”

  自从塞缪尔选择修行剑术,精神力又遭受重创后,就算他是神眷者,也无缘皇位了。国王必须得修习魔法,更何况,神眷者只有在魔法领域,才会绽放出与众不同的异彩来。

  就算是神眷者又怎么样?自神沉睡后,这个世界上就不该有神眷者了……

  舞会正式开始不久,塞缪尔就从阳台处离开了大厅,穿过草坪,来到了罗布湖的那座神像前。

  伯班克大主教穿着一身蓝白相间的咏祷服,带着咏祷帽,正站在湖边沉思

  花白的头发和胡子纠缠在一起,挂在他的胸前和背后。

  他仰头望着那座神像,满是皱纹的脸上充满了专注。

  “殿下不在宴会上,出来做什么呢?”他虽然没回头,却也知道是谁来了。

  塞缪尔简洁道:“觉得无聊,所以就出来了。”

  伯班克大主教笑道:“听说您去了一趟北境边缘,科斯山脉边的小镇,这一趟感觉如何?”

  塞缪尔道:“很……奇特。”

  伯班克大主教道:“能让殿下流连忘返的地方,想必是真的很奇特的了。”

  塞缪尔摸了摸自己的脸颊,道:“大主教,我这趟去巴里镇,顺带去了镇外树林里的一座魔塔。当我触碰到塔内魔王的石像时,我能感觉到曾经供奉这座石像的信徒,对这石像做的一切。”

  “那感觉非常古怪,有时我甚至不像是自己了。我视他为自己人,甚至是更亲密的关系,譬如长辈对待晚辈……我后来又去了大陆上其他几座魔塔,可是都不再有那样的感应了,您说,这是为什么?”

  伯班克大主教柔声道:“殿下认为是为什么呢?”

  塞缪尔目光涌动:“大主教,是我先问的您。”

  伯班克大主教不由笑道:“殿下还是一如既往地不爱开玩笑。唉,我是已经老啦,若是我能再年轻个三十岁,我一定会跟您一块儿去科斯山脉的。这个世上有趣的事情那么多,只可惜人的生命有限,而我已经快走到生命的尽头了……”

  塞缪尔蹙眉:“您没有让圣殿的神侍为您延寿吗?”

  伯班克大主教摇头道:“人的生命是有定数的,我这辈子活得长,下辈子就要活得短了。更何况我都已经七老八十了,老年的寿命远没有年轻时的寿命珍贵,还是不消耗来生的福气好……”

  塞缪尔安静了好一会儿,才道:“大主教,您回避了我刚才的问题。”

  伯班克大主教哈哈大笑,道:“我就知道瞒不过殿下!其实殿下心里都明白,不是吗?当初王后陛下向魔王请求庇护,与祂达成了协议,殿下注定不是人间之子……至于神眷者的事情,是神是魔,其实也不过是在您一念之间罢了。”

  塞缪尔微怔。

  伯班克大主教冲他眨眨眼睛,道,“听说北境又出现了一位神眷者,或许殿下是认识他的,若殿下和他在一起,说不定真能做些了不起的大事。”

  他们的谈话没能继续下去,因为阿伯特的大嗓门从不远处飘了过来。

  “三哥,嘿,三哥!”

  阿伯特从阳台上翻了下来,几步就来到了他们的面前。

  伯班克大主教面对着阿伯特,就又恢复在信徒面前的庄重且矜持的形象了。

  阿伯特恭敬地向伯班克主教问好,然后对塞缪尔说:“父王与母后找你,三哥,你该回宴会厅了。”

  塞缪尔闻言向伯班克主教点头告辞,就又回到了琥珀厅中。

  国王与王后正与马尔巴勒伯爵相谈甚欢,见他来了,国王就亲热地把他拉到了自己的身边:“啊,塞缪尔,听说你与马尔巴勒伯爵的手下在巴里镇起过一点小冲突,今天,马尔巴勒特意带了礼物来赔罪!”

  马尔巴勒伯爵冲塞缪尔行礼道:“失礼了殿下,先前我的属下冒犯了您,非常抱歉。”

  “伯爵大人不必客气。”塞缪尔淡淡地道,“您所要管的地域广大,有几个跋扈些的手下也是正常的。”

  马尔巴勒伯爵尴尬地一笑,道:“我会管好他们,不让他们再犯的。”

  给手下了一个眼神,将礼物交给塞缪尔。

  那是块雕刻成玫瑰花的羊奶皂,几乎与陶元圆赠送给他的一模一样。

  塞缪尔目光微动,将礼物收下。

  阿伯特抽了抽鼻子,道:“说起来,伯爵大人送的礼物,跟三哥身上的气味好相近啊……我都不知道三哥什么时候爱上羊奶的味道了,想不到伯爵大人这么了解三哥。”

  国王的笑容淡了。

  塞缪尔目光冷冷地扫向阿伯特。

  阿伯特冲塞缪尔耸肩一笑,端得狡猾而又得意。

  国王笑道:“难为马尔巴勒这么用心了,这东西老三用倒是女气了点儿,正适合宫里的妃子和公主们用……老三啊,你说是不是?”

  塞缪尔垂眸,恭敬道:“是,父王。”

  国王满意地点点头,和马尔巴勒伯爵继续聊天,再也没提到他了。

  “元圆,出事了。”

  伊诺尔避开路德维斯找到陶元圆,一脸的严肃。

  陶元圆吃惊道:“怎么了?是牧草没种好,还是纺织机没造出来?现在离剪羊毛的时间还早,所以我们也不用那么着急……”

  “不是!”伊诺尔道,“是矮人拒绝与我们做生意,我们的麦酒、衣服与粮食,对方的铁器等锻造产品……他们都不愿意同我们交易,因此带动了冒险者公会的其他种族,他们也不愿意跟我们庄园的人交易了。”

  陶元圆蹙眉道:“这样的话,后果很严重吗?”

  伊诺尔点头道:“在你接手奥本庄园之前,大家基本上都靠接冒险者公会的任务,与冒险者做买卖来维持生计。虽然现在大家手头都宽裕了起来,但是这是他们额外的收入来源,总不能真给他们断了。而且这件事处理得不好,就会变成我们庄园里的人种族歧视,名声要是坏了,往后我们在北境生活都会很艰难。”

  陶元圆想了想,道:“既然是他们不愿意和我们做生意,那就让他们想与我们做生意吧,这件事我来处理。”

  他先去找酿酒坊,布置了几个任务。

  等过了几天,才去找路德维斯,邀请他到史莱姆之家做客。

  路德维斯兴致勃勃地赴宴,只见陶元圆摆了一桌的酒壶,没有美食佳肴,还愣了一下。

  陶元圆的手艺是真的非常好,他只吃过几次,就念念不忘。不过今天,他似乎不是请他来吃饭的。

  “路德维斯,我让酿酒坊新造了一批中度酒。”陶元圆道,“来,你来帮我品鉴一下,你觉得这些酒中哪一种味道最好?”

  路德维斯忍不住舔了舔嘴唇,他是才成年不久的,因此只偷偷喝过甜甜的麦酒,父母平时是不许他喝酒的。

  先前陶元圆请客时,不是没有摆过酒,但是问清楚他才刚成年,没怎么喝过酒之后,就把酒给撤掉了,换成了甜羊奶——这可让他悔得捶胸顿足,偏偏又不好意思反口!

  毕竟酒是非常珍贵的,而且陶元圆的酒又特别地香,他毕竟是在人家家里做客,人家又帮了他那么多忙,他怎么好意思得寸进尺呢?

  想不到现在竟然有这样的好机会,路德维斯只觉得口水都涌了出来,激动地道:“好,好,我来帮你尝尝!”

  陶元圆先给他倒了一小杯,叮嘱他道:“虽然这是中度酒,但是酒精的度数也很高了。你先前没怎么喝过酒的话,中度酒也很容易醉的,所以不要喝太多……”

  “放心吧,我是矮人,骨子里就刻着酒的基因!”路德维斯迫不及待地就把那杯酒给闷了,然后他的脸变得五颜六色,就像打翻了个酱油铺,“噗咳咳,好辣!!”

  为了避免浪费,他勉强把酒咽了下去,跳到了椅子下,嘶嘶地吐着舌头,向陶元圆讨水喝。

  “我的舌头好像都麻了,这酒好厉害呀!”

  陶元圆忙给他倒了一大杯凉白开,懊恼地道:“抱歉,我还以为中度酒你能受得了——看来我还得找别人再试试。”

  “不不不,不要找别人!”路德维斯激动地道,“我能行,我能行!”

  陶元圆见他才喝了一杯酒,脸蛋就红扑扑的,狐疑地道:“你真的能行吗?”

  “能行的!”路德维斯拍拍自己的胸口,道,“而且我是布罗姆家族的人,偷喝——咳,品尝过许多种类的酒,所以让我来品鉴,你可是找对人了!”

  他双眼直直地盯着桌上的酒壶,“这些都是不同口味的酒吗?有没有先前那种酒那么带劲?”

  陶元圆于是又给他倒了一杯。

  路德维斯这次可有经验了,先小口小口的品尝,等酒精先在味蕾间炸开,然后再缓缓吞咽……

  他的脸上荡漾出幸福的红晕,捧着酒杯,就仿佛捧着珍宝。

  到后面他喝醉了,都不用陶元圆给他倒酒,拿起酒壶就咕咚咕咚地灌,仿佛喝水一样,并且边喝还边道:“元,元圆……你的酒太好喝了!要是以前图克林城有这样的酒,我愿意用光我所有的零用钱,倾家荡产地买它们——你可别不相信!纵使在我们地下酿了足足一年的酒,我喝过,都没你弄的酒好喝……太,太好喝了,嗝——”

  陶元圆道:“那你觉得哪种酒最好喝呢?”

  “都,都好喝!”路德维斯甚至凑过来抱住了他的大腿,双眼亮闪闪的道,“以后我要一直跟着你,这样我就一直都有酒喝了。”

  陶元圆哭笑不得,想不到路德维斯看着年轻,还是个酒鬼。看来传说中矮人几乎全族都爱喝酒,并不是谣传。

  有路德维斯这样的好评,他对他们这酒的信心,那就更足了。

  奥本庄园的马车,载着酒桶,运往了巴里镇。

  东街,除了少数兽人与半兽人的混血,基本上都是矮人与地精。

  他们与其他冒险者们交易矿石,草药,还有粮食。到了饭点,往往就会去基恩旅馆,点上几杯麦酒——账都算在格洛弗身上,这可是他先前吩咐过旅馆老板的。

  酒坊的工人巴洛,一声不吭地将酒桶放在了摊位上。

  东街有一大片闲置的摊位,都是供各个种族的人摆摊用的。

  不过因为他来得显然已经有些晚了,真正摊位密集的集市区都没有位置了,他只能在街道附近找了一块地方摆摊。

  【奥本庄园出品麦酒,一桶一个银币。】

  巴洛在告示板上写了最大的粗体字,放在他的摊位前。

  此处离基恩旅馆最近,因此许多矮人都注意到了他在这儿卖酒。

  “一个银币!”有矮人哈哈大笑,“这么小一桶酒,竟然要一个银币!”

  “基恩旅馆的酒桶比这个大了一倍,并且那么美味,一桶才也只要半个银币。奥本庄园……真是想钱想疯了了。”

  巴洛分毫不为所动,直到正午,矮人们都来基恩旅馆吃饭了,他才开始吆喝。

  “奥本庄园出品麦酒,一桶一个银币,卖完则止!”

  “奥本庄园出品麦酒,一桶一个银币,卖完则止!”

  “……”

  连续喊了大概十来分钟,基恩旅馆二楼有个兽人探出头来,道:“喊够了没有?吵死人了!”

  “要卖酒别到基恩旅馆来啊,谁不知道基恩旅馆的酒是特供的,并且你们的酒是加了晶矿吗?要一桶一个银币?”

  他隔壁的人族剑士也打开了窗户,道:“老兄,虽然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得罪了矮人族,但是听我一句劝吧,你们在这儿卖酒没用。虽然矮人族是很嗜酒,但是又不是只有你们卖酒。而且这儿的镇巡逻队队长每天都请他们免费喝酒。你们那酒还能比基恩旅馆的好?再好也比不上免费的啊。”

  巴洛继续喊:“奥本庄园出品麦酒,一桶一个银币,卖完了就没有了啊!”

  兽人:“……”

  人族剑士:“……”

  最后那个兽人骂骂咧咧地从楼上跑了下来,脚步之大,咚咚咚的,即使在楼下也能听得很清楚。

  “他。妈的我这个暴脾气,看老子不把你捶成馅饼!”兽人捋起袖子,就露出自己粗壮的手臂来。

  都叫你不要喊了不要喊了,你听不见吗?嘭一声,拳头砸在了巴洛的摊位上!

  巴洛见有人到了摊位前,总算对他露出一个笑容,道:“这位客人,您要买酒吗?”

  说完,就拔出了酒桶上的塞子。

  霎时间,那一股异香铺面而来,原本一肚子火的兽人,被香气袭脸,脑子一晕,原先想发的火都发不出来了。

  “?!”兽人的嗅觉是一般人的几十倍,光闻一闻,都觉得要醉了。

  “这,这酒——这酒怎么这么香?”

  他的眼睛都直了,忍不住凑到酒桶上,想要再仔细地闻一闻……

  “抱歉客人。”巴洛无情地道,“这酒只卖不给闻,一桶起卖,一个银币一桶。”

  兽人忍不住舔舔唇,道:“一个银币?哼,老子又不是出不起一个银币!”

  从兽皮腰带里掏出一个银币,“啪”地按在摊位上,“快把酒桶给我,我要先尝尝味道……”

  巴洛收下银币,就把酒桶递给了他,并且还从摊位下摸出一个大碗。

  兽人拒绝了他的大碗,豪气地举起酒桶想要豪饮,结果酒一入口,呛得他差点扑街。

  “噗咳咳,靠!这什么玩意啊,这么辣!”

  话虽如此,但口中醇厚的酒的香味,又让他呛咳完后忍不住再喝了一口,先把酒液含在嘴里,等酒精的刺激感过去再往下咽。

  先前在二楼的人族剑士也忍不住下来了——他也闻到了那阵香味,那实在是太勾人了。

  “嘿,老兄,这酒好喝吗?”他边问兽人边被那香气刺激得舔嘴唇。

  兽人警惕地抱住了自己的酒桶,道:“这是我的酒,你要喝你自己买去。”

  人族剑士:“……”

  人族剑士忿忿地道:“我又没想蹭你的酒!”

  早先兽人因为想豪饮,所以有不少酒液溅洒在了地上。那逸散开来的香气,就更加浓郁了。

  “老板,我也来一桶!”人族剑士摸出一个银币,干脆地按在了摊位上。

  他没有拒绝巴洛给他的木碗,倒了一碗,先小饮了一口。

  酒精从嘴里麻遍了全身,酥麻过后,全身的血管仿佛都舒张了。

  这是从前他要喝不知道多少碗酒才能达到的效果,想不到这酒这么小一碗就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眼见着香气引来了不少路人的围观,人族剑士当机立断,又掏出了两个金币。

  “你这儿有多少桶酒,我都买了!”

  巴洛道:“十三桶酒——客人真的确定要都买了吗?这么多的酒,一个人可喝不完。”

  人族剑士笑着拍拍酒桶,道:“喝不完,我还可以转卖啊。”这么好的酒,到哪里都不愁卖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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