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毒死它。”解雨臣不耐烦地捏住雪茄的四爪,把它团成一团带出了房间。

雪茄无法逃出这个变态的魔爪,一路被他挟持着,最后被扔到了餐桌旁边的猫粮盆附近。它很惊奇,围着猫粮盆绕了几圈,询问似的“喵喵”叫了几声。

傻大个毫不怜香惜玉,把它的脑袋往下一按,“麻溜儿吃,别找碴。”

雪茄,“……”

真是绝了,以为养猪吗?

等到吴邪起床吃早饭时,看到的就是雪茄埋头苦吃,根本不敢抬头。他更惊奇,走过去,顺手摸了摸盛牛奶的浅口碗,发现居然还是温热的。

其实让解总和猫和谐相处,也不是天方夜谭。只要吴邪继续纵容他,任由他作威作福,在他偷袭自己的时候配合他一下,解雨臣也愿意偶尔无视一只碍眼的小畜生。有的时候吴邪看着他和一只猫斗气,还斗得煞有介事,就忍不住抬起手,带着雷霆万钧之势冲着解雨臣的脑门而去。

吴邪本想弹个他脑崩,临下手之际又总是突然舍不得,顿了一顿,指尖只是在解雨臣的额头上轻轻碰了一下。

算了。他心说,就当养了俩。

大概人与人都是相生相克的,有些人就是能把你心中三尺青锋都化作绕指柔。

年轻时候,吴邪想要的很多,他像个掺满了复杂欲望的大容器,有些底层的东西变了质,变得发霉污黑,用刀子刮也刮不下来。

后来他直接把那罐子摔碎了,自己另造一副,里面满满当当地只盛着一味仇恨,时不时就要揭开盖子闻一闻,好继续心如铁石地走下去。

可是任何东西都有用光的时候,何况这种代价昂贵的消耗品,消耗着他的心血,来滋养那种近乎疯狂的运转。

吴邪失去仇恨以后,的确有一段时间茫然四顾。不过还好,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

他不再把它像标本似的陈列在玻璃罐里,而是捧着它,让它沐浴在阳光下。那里面有他电闪雷鸣的过去,风和日丽的现在,也有长长久久的未来。

这天吴邪加完班,推开家门,看到他的花儿爷和雪茄都在院子的躺椅里睡午觉。暖热的阳光漫过他膝头上雪白的大猫,含了水似的风叶声洒满了院子,碧天薄云。

解雨臣打了个哈欠,睫毛颤动了一会,最后还是没睁开眼,半睡不醒地问:“……你回来了?”

吴邪走过去,低下头,在他眼皮上轻轻吻了一下,笑道:“嗯,回来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