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游记·花枝春野

  *《浮生游记》完结篇,又名《南诏街第一花匠的流水账》。

  *到ending了还在给我当时间轴的miss king.

  *前文指路:《浮生游记·君子攸宁》、《浮生游记·几生几世》、《浮生游记·且吃粥》、《浮生游记·似是故人来》、《浮生游记·石榴一树深浅红》、《浮生游记·霓凰阁》

  *故事到这就结束啦,感谢阅读。

  大梁南境,滇州南诏街东口的安大娘越发觉得自家隔壁院子的租客绝不是寻常人家。

  那家的男主人身姿挺拔,通身气派,怎么看至少也是个世族大家的公子。她还无意中见过两回他舞剑,口中还吟着她听不懂的诗,那真真是文武双全;他夫人就更不用说了,长得便是天仙一般,人淡如菊,恬淡清雅,那医术更是妙手回春,全滇州城多少危病都是那夫人一人救回来的;他家的女儿更是非同一般丫头,才六七岁的光景,便已有了一身侠气,光风霁月,与寻常人家的忸怩闺女绝不是一般气派;还有那家刚出生的小儿子,虽然尚在襁褓,但安大娘不知为何,已认定这小子将来定是栋梁之才了。

  但这些都还不是让她觉得奇怪的地方。

  这家人怪就怪在,明明是世族的气派,偏偏也像她们这些小家小户一样柴米油盐地过,租着她的小屋小院儿,也没个人服侍着,四个人并一条狗也能将日子过得热气腾腾,或者说是…鸡飞狗跳。

  比如,明明都说女儿是爹爹的小棉袄,他家姑娘却总是能为了各种事情和她爹吵得天昏地暗不可开交,例如谁多亲了娘亲一口,那狗今夜是睡屋里还是屋外,以及谁陪娘亲睡谁哄弟弟睡。

  比如,别人家的女孩儿都在学着女红诗词,他家小女侠整天飞檐走壁舞刀弄枪,跟爹学了舞剑之后又要和娘学袖刀,还隔三差五拉着自己儿子去滇池里捞鱼吃。

  比如,明明他家女儿是个男孩子气的,偏偏只对那条狗温柔得很,吃的是自个儿亲自剁好了煮到半熟的肉,睡的是用与她爹下棋赢的几辆碎银买的上好的褥子,每日还要准点准时地拉出去遛弯儿,细心得像照顾自己儿子。

  比如,这家夫人一看就是聪明通透蕙质兰心的主儿,却偏偏除了坐诊问药啥也不会。据安大娘观察,他们家,做饭的是那男人,做家务是爹和女儿轮着来,丢垃圾的是那狗。夫人是十指不沾阳春水,每日周身药香萦绕着,仙气飘飘的,看着安大娘好生羡慕。

  比如,明明连安大娘都看得出那家男人绝对是经纬之才,却偏偏正事不干,每日煮煮粥采采药,甚至还会做鞋。以及,最近最让安大娘看着牙疼的一件儿,养花。

  萧大将军养花的这个新爱好,还多亏了南境这春暖花开的好天气。

  南境一年四季如春,生长着许多金陵和琅琊山都从未有过的花儿。路边上,山间里,河湖畔,每日都是阳光普照鲜花盛开的模样。花与人争艳,看得萧二公子也是心花怒放的,走路时都哼着歌。

  再加上他发现自己媳妇儿特别爱花。

  这种“特别爱”具体表现在——萧遥有时在外边疯玩儿,会在路边采了花编成花环给她带回来,每每这时,萧平旌会看见自家媳妇儿绽出人生弧度最大的笑容,看得他又惊又喜;林奚每次去山间采药,他不放心便都跟着,有几次发现她会撷几朵崖间的野花收在篮子里;还有,他媳妇儿仅有的几件银饰都是花模子的。

  如此天时地利人和,不抓紧时间讨媳妇儿欢心,简直对不起他的智商。

  于是乎,屋外的小院子很快被他打造成了个小花坞。

  水仙百合是摆在石桌上的,几树木桃是植在院子东侧的,西侧他架了几杆木架子种上了夹竹桃,这便已经满满当当了。他又随手插了几株紫叶李,还有院中一树梅花,等着冬天一枝独秀也一定别有风韵。

  再加上萧遥每日在外头玩儿回来也形成了习惯,总会带几支花回来,他便插在院墙缝儿里,日子久了,有些也都活下来,渐渐将那原本灰绿灰绿的院墙变成了一座花墙。

  滇州城内的小孩儿闻风而动,都知道南诏街东口有户顶漂亮的人家,被花墙围着,花屋子里住着位比花还美的夫人。

  当年一战成名又千里勤王的怀化将军大概自己也不会想到,他第二次大范围出名,是在西南边陲的一座小城,因为种了全城最好看的花。

  不过,这第一花匠的名头,倒是比怀化将军的头衔,更叫他受用。

  毕竟,林奚的笑可比那军功章好看多了。

  荀飞盏来南境拜访他夫妻二人的时候,便是循着这赫赫有名的花坞来的。

  萧平旌在信里洋洋得意地说,进了滇州城便只管随便找个路人问问那花一般的房子在哪儿,保准一找一个准。

  果然,他顺着路人指的方向走到南诏街东口,便看见一座被各样花儿覆盖着的屋子,以及蹲在门槛上和身边的黄狗笑得并无二致的怀化大将军。

  老友相聚,自然是要喝酒的。他与萧平旌又是琅琊榜上最顶尖的高手,不切磋切磋也说不过去。

  萧平旌心疼花儿被误伤,便借了隔壁安大娘的院子与他切磋。两人只是试试对方身手长进如何,过了几十招后,便收了剑回自家院子喝酒。

  “想不到,你在这山水中整日正事不做,功夫倒是也没落下。”荀飞盏在他手中并没讨到一分便宜,有些不痛快地说。

  “荀大哥,你整日在朝堂中,当然不知道这山水养人,日月精华之下,功夫进益得才快呢。”他口无遮拦,目的就是要人比人气死人。

  然荀飞盏最是个心思单纯的,只会为他高兴,哪里真的在意,“不过平旌,这些年过去了,我还真是佩服你。”

  萧平旌喝了口酒,并不接茬,就等着他继续夸。

  “我不是佩服你能克大渝铁骑,也不是佩服你有千里勤王号令天下兵马的本事,我只佩服你,遇过这些事儿,还能像现在这样。你是真正的赤子之心,志虑忠纯。我虽学问不高,却也明白,当时那样的境地,但凡心中有丝毫杂念,便是万劫不复的。”

  萧平旌受这一番实打实的夸奖,倒也不得意,只轻轻一笑,“那你不该佩服我,你该佩服的是林奚。我不懂事闯祸的时候她在,我钻牛角尖的时候她等,我走不出去的时候她劝。是因为她一直在原地,我才能回去的。我现在都不敢想,如果那年她离开了,我会变成什么模样。大概,她是我的罗盘,她在,我便能回去。”

  “得,绕了半天还是在这给我嘚瑟你媳妇儿呢。”荀飞盏听着他这话明明是满心的感动,也还是要出言刺他两句。

  “荀大哥,多谢你这老远来看我,代我问金陵故人好。”萧平旌真诚地举杯敬他。

  送荀飞盏回了客房,有些微醺的萧平旌也摇摇晃晃地回屋,走到门口见窗边海棠花盛开,便撷了一朵下来。

  林奚早已准备了葛青茶为他醒酒,见他晃悠悠走进来,连忙起身去扶。

  他献宝似的掏出那朵海棠,插在林奚鬓边,“夫人,海棠花开得好。”

  林奚浅笑,像哄孩子似的哄他坐下,让他喝下一碗葛青茶。

  这人向来酒品好,喝醉了也乖乖的听话,爽快灌下茶之后,孩子似的咂咂嘴,开口笑道:

  “林奚,我喜欢你。”

  那是景和十二年,萧平旌与林奚均已过不惑之年。他们在南诏街住了十五个年头,直至一双儿女均已长大外出游历,他们才再离开那花坞,携手云游天下。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