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穿成书中绝美炮灰后我苟住了>第27章 下馆子

  比武大会结束了。

  镖局开始清场, 沈绰也被当做闲杂人等清出了镖局大门。

  看戏的人群散去,失意的帮派离开。他坐在镖局大门外的石阶上,等着北狗牵着他家的宝马, 出来接他。

  一想到愿望成真, 他心里便乐得美滋滋。有了马儿, 山村自驾游不就方便很多了嘛!

  过了小半天,幻想丰富的沈绰无聊地打了个哈欠, 正当困意来袭, 却迟迟不见北狗出来,他都怀疑是不是镖局在耍无赖不给, 北狗在里面据理力争?

  正失神,一朵鲜艳的大红花被丢入了他的怀中。

  沈绰一惊,看了眼花, 马上又抬头看身前的北狗, 一下兴奋地站起身,往他身后张望:“马儿呢?马儿呢?”

  北狗身后只有人来人往的大街。

  沈绰笑意渐渐凝滞。

  北狗冷淡道:“他们叫我晚些时候再去领。”

  “啊?为啥呀?”沈绰不悦瞪了眼镖局的大门:是不是不想给,故意拖延时间?

  “那你怎么在里面待了那么久才出来啊?”沈绰又好奇追问。

  北狗平静道:“镖局大当家请我喝茶,谈了一些事。”

  “这是桂蜜豌豆糕, 你吃吧。”

  “唔。”沈绰接过那包油纸,开心笑道,“喝完茶, 你还拿走了人家的点心呀?”

  “嗯。”北狗耐心地看着他吃。

  沈绰边吃边问:“那他们和你谈了什么事啊?”

  “他们让我加入镖局, 去押镖。一年九两的底薪,每趟镖还有提成……”北狗仔仔细细地叙述完毕, 最后看了眼沈绰的脸色, 缓缓道, “但是我没答应。”

  “哦。”

  沈绰竟然毫无反应?男人的表情有些微妙。如果是以前, 他听到这样赚钱的机会,巴不得自己累死累活地干到天荒地老,给他提供钱财供他大手大脚挥霍。

  现在,怎么一副平淡无奇的神情?

  “那你不去是好的呀。押镖多危险呀,钱多又怎么样?命才是最大的本钱呢。”

  沈绰同意地点点头,心里吐槽:啧啧,资本家,果然浑身都是卑鄙吝啬的臭味!

  男人愣了一下,垂眼问:“你不希望我去?”

  “你想去啊?”沈绰惊讶地反问他。

  “不想。”北狗如实回答。

  “那不得了。咱们日子还过得下去,这种把脑袋提在腰上走路的风险钱还是不要去赚啦。我和柚柚可不想天天替你提心掉胆的。”

  “嗯。”北狗目光闪烁,心口有一种暖意。

  ……

  两人在街上边走边逛,沈绰又忍不住吐槽:“就说嘛,他们哪会那么容易送宝马,都是提前有算计的。幸亏你没答应,等晚上我们去领马儿的时候,一定要有气势一点,不能让他们反悔!”

  “嗯。”

  眼里全是小夫郎摇头晃脑,叽叽喳喳的模样,北狗抚了抚心口,那种剧烈跳动的感觉又来了。

  心动X1;

  “诶,都晌午了,肚子也饿了,我们难得进城一次,要不……去吃点好的?”

  沈绰摸着咕咕叫的肚子,可怜巴巴地望着他。

  “你想吃什么?”男人的声音突然温柔下来。

  沈绰展开笑颜:“你请客?”

  “嗯。”北狗点头,兜里还揣着沈绰之前还回来的一点银子。

  “那……去吃过桥米线吧。”沈绰指着前方酒楼的路边摊,笑嘻嘻道。

  北狗皱了皱眉,把他拉进了酒楼,找了个光线明亮的桌位坐下。

  “啊?我们要在这里吃嘛?很贵吧。”沈绰虽然一开始就是想来这儿,但一想到早上败家地浪费了几个包子,他一下没了底气再让主角大吐血了。

  却没想到对方就跟自己肚子里的蛔虫一样,知道他在想什么。

  “两位客官要吃点什么呢?”

  小二把菜单递上。

  北狗睨了一眼,丢到沈绰面前:“点菜。”

  “我,我点?好吧。”沈绰迟疑了下,看了眼价格,肉菜基本上都要二三十文起步,素菜也不便宜。斟酌了好半天,选了一个三菜一汤的标配。

  菜上齐了。

  酒楼里也更热闹了,说书的开始登台。

  沈绰瞧了眼那说书的,头一次在这里听书,他还心觉稀罕,不由放下筷子,仔细倾听。

  说书的老者语调徐徐,娓娓道来。故事讲述的是一位年轻将军,英勇善战,守护边疆,忠义报国,在收复边疆国土,准备凯旋归来的那天,前朝却传来皇子夺嫡,宫变内乱的消息,而不及他赶回朝廷,篡位而上的新帝为巩固和培养自己的兵权势力,逼他要么以身殉国,战死沙场,要么身披叛贼之名,驱逐疆外……

  沈绰听得聚精会神,却不曾注意到身边的北狗,一直在喝闷酒。

  酒客们面无表情地听着,唯有沈绰兴致勃勃地追问:“后来呢?将军死了吗?”

  说书的淡淡一笑:“后续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哼!”

  沈绰撇撇嘴,无聊的广告时间!

  这时,有位酒客不满道:“哎呀,黄老你下次还是别说这种憋屈的书了,继续讲那个天外飞仙传吧。”

  说书的想了想,点头道:“倒也行。这次讲的书,是小老儿有一次经过一座郊外古寺,一个和尚所赠,小老儿见他写得字迹工整,陈词慷慨,情节跌宕才想着说来大伙儿听听,既然大伙不喜欢,那下次就不讲了罢……”

  “啊?凭什么啊?”沈绰失落地鼓了鼓腮帮,心里大喊,我要听复仇爽文!

  北狗还在沉默地喝酒。

  沈绰碎碎念道:“那个将军还真是生不逢时……”

  一句惋惜的话,猝不及防触动了心瓣。男人端酒碗的大手蓦地一顿,目光深处,沉寂多年的灰暗突然有了一丝微弱火星。

  他喑哑道:“为什么?”

  沈绰低着头,漫不经心吃着菜,道:“很明显,写这本书的人,是在惋惜那位忠心耿耿的将军没有遇到一位识贤的明君,才会……”

  “呵,你难得不认为那个将军是愚忠吗?”男人忽然口吻嘲讽地打断他。

  “嗯?怎么会是愚忠呢?”沈绰还欲辩驳。

  一向沉闷寡言的北狗却突然变得言语激进,强调道:“三万多陪他出生入死的兵马,最后却因他的可悲忠心,无端牺牲边疆异乡,一生背负勾结蛮夷的叛贼罪名,而他仅用一个生死未卜,下落不明的结局留给世人一个无聊的悬念,这难道不够愚蠢吗?”

  “啊!你,你这么激动干嘛?”沈绰捂住耳朵,错愕盯着他重重拍桌的那一下,惊得四周的酒客都往他们那一桌投来好奇的目光。

  “……”北狗的心情冷却下来,烦闷地继续喝酒。

  沈绰抿了抿唇,小声道:“但被人陷害背刺也不是他能猜到的啊,忠诚都有错的话,那才是昏君最大的愚蠢。”

  “什么?”男人手心微微颤抖,极为认真地倾听他的话。

  沈绰连忙摆头,含糊道:“啊好好好,我不杠你了,不杠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好啦。”

  北狗心情复杂地看了他两眼,心中琢磨不透:他竟是这般明理通透之人吗?以前怎么不曾听他说过这种话?

  酒碗里倒映出沈绰撇嘴碎碎念哑语的模样。分明还在义愤填膺地反驳,却只是小小声地乱哼。

  萧定北看得一阵心痒,那种怪异的愉悦感又窜上来了,令他眨眼别开脸。

  心动X2;

  ……

  磨磨蹭蹭吃完饭,已经是下午未时了。

  赶集结束,因天气炎热,街上已没有什么行人了。

  沈绰一时记起柳芽在城中寻了一家裁缝店当绣娘做活,便想去探望一下。

  没想到一路找过去,竟是自己以前给北狗买新衣服的那家店。沈绰小小地尴尬了一下,避着老板娘的目光,带着北狗像逛衣服的顾客一样溜了进去。

  还在一边绣花的柳芽看见他来,高兴得笑弯了眼,小声打招呼:“呀,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柳姐姐绢儿绣得怎么样。”沈绰打趣说。

  柳芽望了眼算账的老板娘,带着他们去后院乘凉唠嗑。

  北狗人高马大,行差踏错,便被眼尖的老板娘盯上了,连忙迎上来,热情问道:“这位大爷,是来定制衣裳的嘛?”

  “呃……”他无措地望了眼已经藏起来的沈绰,点点头,“我,看看先……”

  “诶,那你挑哈,我们家的缎子都是上等货。”老板娘上下打量了眼他的穿着,并不阔气,但气质有种说不出的迫人。

  本也不是什么狗眼看人低的老板,只是一贯严厉了些,她招手道:“小翠,给客人倒杯茶。”

  “哦,来了。”

  北狗莫名其妙地坐在店内,看衣料。

  过了一会儿,一个蒙面的哥儿端着茶水,款款而来。

  北狗瞥了一眼,便无聊地望着外面的天发呆。

  沈绰偷笑地抿了抿唇,变着声调说:“大爷,小翠给您倒茶来咯。”

  “嗯?”北狗一个猛回头,便看到了沈绰那双笑嘻嘻的眼睛,才知自己被他捉弄了。

  “愣什么?走啦。”沈绰摘下面纱,咕咕喝了两口凉茶,就提醒他出门去。

  北狗回神,跟着他偷偷摸摸又溜出了店。他想,这辈子都没这么像贼过。

  两个人去了小河边的凉亭吹风,看那些才子佳人泛舟游玩,吟诗弄赋。

  沈绰把脑袋趴在围栏上,够手摸荷花,叹道:“哎,柳姐姐说做工的时候,那个老板娘不让他们随便旷工,所以才让你打掩护的,我可没有丢掉你哦。”

  “嗯。”北狗本来也没多想,但这样一说,他忽然多嘴问了一句,“你跟她似乎很好相处?”

  “柳姐姐人很好呀,又不像村里那些婶婶阿婆们老是说我坏话……”他语气有些恹恹的。

  男人皱了皱眉,问道:“为什么要说你?”

  没记错的话,他刚来水暖村的时候,沈绰可是村里最讨喜的哥儿,活泼开朗,人美嘴甜,长得小乖小乖的,特别招人亲近怜爱。何时有变得这样臭名昭著?

  虽然他嫁过来的时候,性格确实变坏了许多,他有几次都受不了而厌恶他的某些言行举止,但……好在他变好了。

  “他们说我老是虐待你和柚柚,是个悍夫,还不检点,想攀高枝摔下来,没人要……可是,可是我真的有这么坏嘛?”

  沈绰忽然泪汪汪地转回头,望着他。

  北狗愣愣地看着他,不愉快的过往回忆如潮水一样涨起来。

  他想起新婚夜的以死相逼:“你这个混蛋,要是敢碰我,我就死给你看!”

  “谁稀罕你救?我就是淹死在河里,也不想嫁给你吃苦,也不给你养那个小杂种!你赔我清白!你还我荣华富贵!”

  “爹就是疯了,才会把我嫁给你这种没出息的外来汉,呜呜,我不要看见你,滚出去!”

  自此,长达半年的非打即骂,挑衅羞辱,越来越激烈。

  “你这点钱,够我买什么?一个大男人,连自己夫郎都养不起,你有没有本事啊?”

  “啪!”巴掌声太清晰了,沈绰个子不高,一般是揪着他衣领,拽下来扇,要不就像猫一样跳起来抓得他脖子一片血痕。

  幼时的柚柚都被吓坏了,常常哭着跪在沈绰脚边哀求,“别打我阿爹,求你别打我阿爹。”

  “哼,小拖油瓶儿,给我滚开!就是因为养了你,我才没钱花的,看我不打死你!”

  接着又是鸡毛掸子抽在身上的刺痛,虽然沈绰力气不大,但这样欺负人,实在太过分了。

  “好好,你们父子俩没一个好东西,联起手来欺负我!我早晚要离开这个穷狗窝!”

  “忍不了了?那你还手啊,你打死我啊!反正嫁给你这种穷鬼,还不如我死了好过些。”

  “我偏要闹!你又不爱我,凭什么娶我?就算你爱我,你没有钱,凭什么让我跟着你吃苦?”

  “那么多钱你为啥不去赚回来?你就是一条贪生怕死的狗,你的狗儿子这辈子也不会有出息。活该你们被人到处赶!”

  “我就是去勾引男人了,你能拿我怎么样?你受不了就给我休书啊,你休了我,看你这副鬼样子,还能娶个什么货色回来给你当续弦?哼。”

  “别碰我!少拿我爹压我,说什么对我负责,才娶我,狗屁不通!二姐早跟我说了,朱公子一直都在等我,都是因为你趁人之危,拆散了我们……呜呜,你怎么不死在外面啊?”

  不休不止的争吵,字字句句如针扎心。

  为数不多的好言好语,还是在他生病的时候,需要照顾,才肯被自己抱着背着去看郎中。或者就是赌钱输了,怕被人打,跑回来拉他往前挡刀……

  他到现在都还记得柚柚满背的伤痕和掌心一片被烫伤的水泡长什么模样……

  他甚至不明白,沈绰为什么会因为虚荣恨他到这个地步,所作所为,恶毒又狠心。

  明明一开始,他只是想救自己的小恩人啊。

  但转念一想,他感觉沈绰这样恶劣的形象似乎已经是很久远前的事情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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