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皇上大喜:皇后穿回来了>第247章 给乐乐写信

  转了好半天终于有点累了,沈忆凝坐在院子里的石桌旁,凝望着天空出神。

  风歌吟站在院门口,看着沈忆凝孤单柔弱的背影,不由得叹息一声。

  走进房里拿了一件披风,走到她身后,为她披上。

  正在出神发呆的沈忆凝一惊,回头看见是他。

  微微笑了笑,没再问有没有弥宝的消息。

  “别在外面呆太久,小心着凉。”

  风歌吟体贴地为她系上披风的带子,顺势坐到她旁边的石凳上。

  伸出手,握住沈忆凝的双手,看着她。

  轻声说道:

  “凝凝,我知道你很担忧弥宝的安危,相信我好不好?这些年,我掌握了风家在外部的大部分的力量。

  我已经发下话去,风家的生意遍布整个天合,只要有人得到弥宝的消息,很快就报上来的。”

  沈忆凝苦笑道:

  “我知道,有你帮忙肯定比我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大。只是,作为一个母亲,怎能不担心?”

  风歌吟安慰地对她一笑:

  “你忘记你妹妹了吗?据说她和你同时来到天合,你们却出现在一南一北。今日,我就传信到穆拓去,托他们也找找。”

  沈忆凝眼睛一亮。

  对啊,她怎么没想到?

  真是关心则乱,竟然没有想到让乐乐帮忙。

  不是不想念妹妹的,只是知道她过得不错,自己并不担心她。

  所有的心思都去担忧弥宝了。

  “乐乐知道我的事情吗?”

  沈忆凝问道,突然有些担心。

  风歌吟点了点头:

  “她有过信给赫连熠,”顿了下,看向沈忆凝,发现她面色平静,并没有因为这个名字变了情绪。

  心下稍安。才接着说道:“赫连熠没有告诉她你中毒的事,只是告诉她,那天一团黄光亮了,把你带走了。你妹妹还专门向我打听是不是真有其事,我也这样告诉她了。后来收到她的回信说,那没事,我姐一定是回去了。”

  沈忆凝闻言,不由得笑了。

  乐乐就是这点好,特别乐观。

  因为对那颗神秘的珠子有所了解,加上自己本身又经历了这样的奇事,所以接受度超级大。

  沈忆凝精神一振,起身道:“我去写信。”

  拖着风歌吟就往书房走去。

  养伤的日子里,等沈忆凝能够下床活动了后,风歌吟怕她孤单无聊,有时候会带她来书房里,一边处理事情一边陪她说话。

  风歌吟随着她走在后面,手里传来她手掌的温度,心里仿佛开出一片花来。

  穿过花台走廊、楼阁小亭,到了书房。

  风歌吟为她铺开信纸,沈忆凝有些石化,能不能说她不会写毛笔字?

  有些赦然道:“那个,我说,你写。”

  风歌吟微微一愣。

  “我不会写毛笔字,真是的,用硬笔多好。”

  说着,沈忆凝把毛笔塞到风歌吟手中。

  狗腿地一笑:“我来磨墨。”

  “你这样写:

  乐乐,我是姐姐。

  你和那社迩还好吗?

  还有我的侄子,他好吗?

  姐姐一定会来看你们的。

  我回去后,和大哥结婚了,后来我们有了一个儿子,他叫弥宝。

  你做小姨啦。

  一个月前,我和你侄子又一起来了这里。可是我们分散了,就像当初我和你一样。

  我找不到他,很着急,他才四岁。

  你一定要帮我在北方找找。

  附上弥宝的画像。

  对了,你不用好奇我回去发生的事情,等见面告诉你。乐乐,姐姐爱你!”

  风歌吟按她说的一字一句写在纸上。

  当听到他说她和大哥结婚了那几个字,心里酸涩难当。

  好一会才平静下来。

  写完,对着墨迹未干的书信吹了吹,晾在桌上。

  问她:“就这样?这么短?”

  沈忆凝歪着脑袋,想了想说:“你再写上,现在有你照顾我,也同时在帮我找弥宝,免得她担心。”

  “好。”

  没来由的,风歌吟心情一下就好了起来。

  心里想,是的,我会一直照顾你的。

  风歌吟用火漆将信件封好,做了一个印记,告诉沈忆凝这是风家传递最紧急的消息才用的印记,信件会以最快的速度传到穆拓,送到沈忆乐手里。

  沈忆凝问他大概要多久能到?

  “十日左右。”风歌吟答道。

  微微叹息,这个时代的交通太落后讯息实在是太闭塞了。

  却也无奈,风歌吟所做的,已经是这个时代最顶尖的手段了。

  看到风歌吟传来隐匿在暗处的暗卫,将信件递出去,心下稍微放松了一些。

  目光不经意间瞟到毛笔,眉头皱了皱。

  问道:“用毛笔写字是不是很不方便?”

  风歌吟有些疑惑,“为什么这么问?”

  “可能是习惯吧,我们那里通常使用的是硬笔。嗯,就是好像你用一根木棍写字那样,是不是好用许多?”

  风歌吟挑了下眉,点头表示明白,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毛笔在我们那个世界也还有,但不作为日常使用,都是当做兴趣或者一种艺术在传承。

  硬笔的好处就是方便,不用每次写字的时候都需要研墨。

  笔管里事先装好墨水,写字的时候自然就流出来了。

  还有一种铅笔,用铅做的笔芯。我们还发明一种橡皮胶,可以擦去铅笔写下的字迹。”

  沈忆凝给他讲解着。

  “为什么我们会用钢笔而不是用毛笔呢?主要是因为:毛笔比钢笔中性笔长得多,携带不便。

  毛笔书写速度比硬笔慢得多,而且硬笔写出来的字可以很小,毛笔做不到。毕竟,钢笔更能提高办事效率。”

  沈忆凝说道。

  风歌吟沉思着,沈忆凝说的很有道理。

  如果处理一件事情的时候,需要用书信文字来传达,那么能够花更少的时间来书写,就能让事情提前一些解决。

  一天两天或许看不出成效,时间长了,就能体现出高效率来。

  特别是一些重要消息的传达。

  “你说的钢笔,做起来难吗?”风歌吟问道。

  “在我们那里不难,在这里或许很难吧。这方面的工艺我不懂,只是自己不会写毛笔字,想到了钢笔。”

  沈忆凝想了想说道:

  “不过,我可以告诉你钢笔制造的原理。想必,有能工巧匠能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