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反派随心所欲[快穿]>第七十三章 

  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 一个接一个大箱子被抬了进来。

  管事的最会见风使舵,狗腿似的凑到萧元嗣身边:“公子,东西都在这了, 还有事随时吩咐便好。”

  萧元嗣点点头, 随手打开一个箱盖, 金灿灿的光吸引得所有人不知不觉伸长了脖子往里面看。

  在场不乏富绅,不是没见过大钱,却也没见过出手如此豪横的,十几个箱子装着满满当当的金子,将能落脚的地方都挤占完了,本来有些昏暗的大厅此刻金碧辉煌。

  人群里有犯起嘀咕, 方才这人说在场人见者有份, 不知是真的还是假的?

  萧元嗣从他们贪婪得仿佛哈喇子下一秒就会从嘴角流下来的眼神里看到了他想要的, 不禁轻声笑了笑。

  “这些都是我做生意赚得的钱财, 与我父母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怎么可能?!!

  众人心神猛颤,不愿意相信这个纨绔有如此手段。

  萧元嗣明知故问:“想要吗?”

  “那就一人打自己一巴掌为刚才的话向我道歉。”

  “岂有此理!”有人看不下去了, 怒道:“哪里逼着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扇自己脸的?!这不是折辱人吗!”

  “这位公子, 你胡闹也要有个限度!我们是不会如你所愿的!我们都是有原则的人, 别以为和你一样满身铜臭味……”

  “啪!——”一声响亮的巴掌声响起, 其他人震惊地看向声音来源,一个小商人。

  小商人顶着通红的脸颊,希冀而小心地请问:“这样可以吗?”

  萧元嗣满意颔首,侧身让出一个箱子。

  得到肯定,小商人二话不说猛地扑了上去, 咽了下口水, 脱下衣服铺在地上, 看了眼萧元嗣, 见他淡定地站在一旁,没有半分制止的意思,便心一横,两只手一起上,一大把一大把金子的抓,边抓边小心观察萧元嗣的脸色。

  很快衣服就包满了,他后悔只生了两只手,只穿了一件外衣,没有多带几个结实的麻袋来。

  但这些也够了,是天降的大馅饼!回去之后做梦都能够笑醒!

  怕萧元嗣反悔,匆忙道过谢,脚底生风般一溜没影了。

  有了这个先例,看到小商人用一个巴掌换来了日后十几年的吃喝不愁,其他人羡慕的眼睛都发直了。

  萧元嗣含笑的眼眸扫过他们,用肯定的语气询问道:“还有人吗?”

  话音刚落。

  “啪!”

  “啪啪!”

  “啪啪啪!”

  响亮的巴掌声如同爆竹一样节节炸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场狂欢,每个人脸上洋溢着别扭却又甘之如饴的神情。

  最开始那个领头责骂萧元嗣在看到周围人纷纷获得利益后,实在撑不住了。

  可以容忍别人攻击他,却无法容忍别人过的比他好,轻而易举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装金子的箱子很快见了底,他肉眼可见地慌了,最终抬起了巴掌,对准了自己的脸蛋。

  “啪!”

  萧元嗣觉得这是这么多巴掌声里面最好听的一个。

  那书生一改之前的傲气,俯下身体,语气讨好地说道:“方才冒犯了公子和令尊、令堂,都是小人的错,公子若是还不解气,可以亲手掌掴小人,小人绝无怨言。”

  萧元嗣挑眉问道:“你还觉得我是靠剥削父母才活下来的吗?”

  “当然不是!”书生赔笑道:“公子的手段和头脑令我等叹服,您父母有您这样的孩子是他们的幸事啊!”

  萧元嗣意味不明地笑了下,又问道:“刚好像听你说我是败家纨绔?”

  “谁说的?”书生左顾右盼,仿佛失忆了一般,说道:“公子放心,谁要敢如此说您,我第一个和他过不去!”

  萧元嗣听到这,便知道目的彻底达到了。

  其他人也听到了书生的话,扭过头看了他一眼,在心里默默吐槽一句此人不要脸,这才多久,就自己打自己的脸了,真是连读书人的面子都不要了。

  一边看不起纨绔挥金如土,一边又想借助人家获得好处。

  但是看看,有钱就是能为所欲为。

  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一分钱也可以让原本义愤填膺的“正义之士”当场改变原则,把说出来口的话重新吞回去,不管那些话有多么的烫嘴。

  书生看到箱子快空了,摩拳擦掌想要过去分最后一杯羹,奈何萧元嗣不让开,急得不停抠手。

  “公子,可否借个道,先让我过去?”

  “我有说过你也有份吗?”

  书生惊道:“公子!方才不是说见者有份?!”

  萧元嗣疑惑地“嗯”了声,转头看向包了满怀金子喜逐颜开的其他人。

  他问:“我有说过吗?”

  其他人纷纷摇头附和:“没有。”

  萧元嗣看向已经傻了眼的书生,摊开手心,像是在说,你被耍了,活该。

  “公子怎能如此言而无信!”

  书生愤怒地指着萧元嗣的鼻子,被萧元嗣欺骗了的羞愤很快让他面红耳赤,像是一大盆热水迎头浇下,里里外外被烫的热红。

  他又像之前那样找其他人求助:“诸位来评评理啊!他如此戏弄人,难道不过分吗!”

  但是这次,没有人帮他。

  “我觉得你更过分。”人群里有个人说道。

  书生一愣:“什么?”

  “你买不起那个奴隶,被这位公子高价带走了,心里有怨气,不分青红皂白指责人家败家无度,不孝顺父母,亏你还是读书人,不知道不可随意构害他人吗?”

  还有人嘲讽地笑道:“可不是,你那个巴掌我们可都听到了看到了,得不到想要的,又想故技重施拉拢大家和你一起讨伐他,我们可不会再上你的当了。”

  书生的脸更红了,他现在就是被人扒光了衣服放在所有人面前展示,恨不能立刻找个地洞钻进去。

  除了一开始那几句话,萧元嗣就没在说过话,也没有暗示其他人帮忙,但其他人几乎全部自觉的维护他。

  因为他们也曾是对萧元嗣施加暴行的人,因为他们从萧元嗣这里得到了利益,希望通过重新站队维护萧元嗣来说服自己的羞耻心。

  书生最终夹着尾巴溜走了,其他人抱着金子满载而归,而萧元嗣走到笼子面前,蹲下来,和那个奴隶对视。

  他看到了方才发生的一切,他从前的那些主人要是遇上这种事,会直接派他和小厮把嚼舌根的人绑回来,关进柴房暴打一顿。

  他无法理解萧元嗣的做法,那些人骂他是纨绔,连他父母都骂上了,而他非但没有动怒,一个巴掌,一声道歉就将此事翻篇,还奖励他们金子。

  这家伙怕不是真的傻。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傻?”萧元嗣此刻与他眼睛对视,撑脑袋,偏头笑道。

  奴隶双手抓握铁杆,一双大眼睛瞪着他,率直点头:“傻。”

  管事的听到他敢这么和金主说话,吓得大气都不敢出,生怕萧元嗣一怒之下不要他了。

  他小心去看萧元嗣的脸色,发现他居然在笑!

  莫名觉得这主仆俩有点配。

  ————

  一个月后,萧元嗣如约来提人。

  管事的早早带着人在门口等着,遥遥见到萧元嗣的身影,满脸堆笑地迎了上去。

  “公子来的好早。”

  “人呢?”

  “在这里呢?”管事的挥手让小厮去把奴隶拉出来。

  萧元嗣上上下下把人打量一遍,皮外伤好的是差不多了,凹陷颧骨恢复成正常的饱满状态,想来管事的收够了钱,办事也用心。

  交付完尾金,管事的道:“公子可要给这奴隶取个名字?”

  “名字?”

  “对,比如,阿狗阿猫之类的。”

  萧元嗣以前以为“小六子”已经够埋汰人了,没想到还真有人会给别人取阿猫阿狗一类的名字。

  萧元嗣看向他,他平静地垂着头,似乎已经习惯了。

  “就叫,程盛吧,程朱理学的程,盛气傲人的盛。”

  “这名字……”

  管事的想说有点不妥,却看到萧元嗣亲手把他程盛身上的镣铐解了,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跟着过来。

  到嘴的话咽了下去,管事的挂着笑脸将他们送走,等两人消失在视线里,一秒变脸,沉声吩咐道:“快去把东西收拾好了,我们今晚就离开都城。”

  小厮问道:“为何?”

  管事的用力敲了下他的脑壳,指着两个人离开的方向:“还看不懂吗?那个公子竟然敢在大街上把奴隶身上的镣铐解开!这不就相当于把关在缸里的鱼放回了水里?鱼回了水里还抓得住吗?他不是蠢就是傻!”

  “哦!”小厮恍然大悟,又问:“要是那个奴隶又伤人了怎么办?”

  管事的:“所以我们才要赶紧跑!趁那个奴隶发疯前跑的远远的,出了事也怪不到我们头上!”

  “懂了懂了!小的这就去准备。”

  程盛确实在策划着逃跑。

  跟在萧元嗣身后赶路的期间并不安分,不停地左顾右盼,默默记下沿路标志和道路方向。

  他看了看空荡荡的双手,他第一次觉得手腕上如此轻松,没有沉重的镣铐束缚,时时刻刻提醒他是肮脏的奴隶之身。

  他又望向走在他前面的萧元嗣,他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也没有带随从在身边,道路上来往的人越来越少,道路越走越偏僻。

  或许,这是一个绝佳的逃跑时机。

  程盛立刻摇摇头让自己清醒一点,逃跑怎么可能简单,要是这个人没有把握控制住自己,他会轻易把镣铐解开吗?

  不甘心的情绪让他暗暗握紧了拳头,对着萧元嗣的背影磨了磨牙。

  萧元嗣察觉到什么突然转身,程盛瞬间装出乖巧的模样,冲他一笑,萧元嗣也笑了下,什么也没说。

  其实,程盛的小动作他都知道,谁让他有系统这个实时监控摄像头呢。

  “宿主啊,这家伙有点危险啊。”

  “嗯哼?怎么说?”

  “他有百分之八十的概率会对你动手,你可要小心点。”

  “他要是不危险,我就不会把他放身边了。”

  “宿主,小心玩火自焚哦。”系统提醒道,虽然它不赞同萧元嗣的做法,但也劝不动他。

  萧元嗣非程盛不可,因为程盛是在未来领导百姓们揭竿起义的起义军领袖。

  奴隶出身的他在低层摸爬滚打,饱经世态炎凉,他非常了解奴隶们和百姓们生活的不易,也知道他们内心真正在渴望什么,也愿意带领他们推翻这个腐朽的王朝,举起起义军鲜红的旗帜,建立一个更加公正公平的新国家,虽然最后他失败了,但他的名字成为了史书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按照正常情况,他应该在三年后遇到一位贵人,这位贵人会启发他的思想,指引他的起义事业,相当于是他人生路上的引路人,但萧元嗣等不了那么久了。

  他要亲自来做这个“贵人”,手把手教程盛亡国。

  两个人走了不知多久,到了一处萧条之地,几间破败的茅草屋零零散散立在风中,屋顶上茅草枯黄飘摇,屋子仿佛摇摇欲坠。

  程盛奇怪地看了下萧元嗣,一身富贵打扮,不像是会住在这里的人,更不像是会和这种处处透露着贫困味道的地方产生联系的人。

  他带自己来这里是想做什么?

  离草屋不远有一条小溪,水声潺潺,三两妇人小孩在水边打水。

  一个六七岁的小娃娃抱着比他还高一个头的水桶艰难地往家里走。

  萧元嗣走近几步,停了下来,转过身对程盛抬了抬下巴,示意他过去。

  “去给那个小孩搭把手。”

  “我这身衣服贵,弄脏了我会心疼。”

  程盛有些许无语,既然知道心疼钱,之前那么大手笔给那些人散发金子做什么?那么几大箱金子,足够买十几件这样的衣裳。

  是个奇葩的败家子!

  腹诽归腹诽,多年被毒打的教训告诉他,身为奴隶,不要评论主人的任何做法,奴隶只是个沉默好用的物品,不需要嘴巴和情绪。

  程盛一身腱子肉,提起一个水桶轻而易举,还可以把那个娃娃一起抱着走,娃娃崇拜地看着他,走到萧元嗣身边时,娃娃热情朝他挥手。

  萧元嗣轻笑了下回应,程盛有种错觉,他是在对自己笑。

  一肚子坏水的狐狸对一只单纯的狼崽子露出了一个伪装性极强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