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反派随心所欲[快穿]>第七十二章 

  靠人不如靠己, 萧元嗣算是想明白了,到头来还是要他亲自动手亡了这个国。

  文官是指望不上了,几个领头大官被他处置了之后, 剩下的人仿佛一夜之间认清了现实, 收敛了锋芒, 告老还乡的还乡,称病居家的居家,大有退出政治中心明哲保身的兆头。

  而武官,从温幼霆帮忙平定叛党来看,大概率也是没有反叛的潜力。

  至于宦官……不知怎地,宫人们看他的眼神越来越崇拜, 尤其是小六子, 就像现代社会的追星小迷妹在机场见到追了多年的偶像明星, 而明星还对她温柔一笑, 幸福到两眼发光,头顶冒粉红泡泡, 此生死而无憾了。

  反正……不忍直视。

  系统?

  哦, 它已经自闭去了。

  萧元嗣熬夜盘点了一下, 发现目前除了他自己没一个靠谱的。

  泱泱大国, 皇帝座下,居然连个靠谱能办事的人都找不到!说出去要让人笑掉大牙。

  目前系统干的唯一让他满意的事,就是能帮他随时偷摸溜出宫,而不会被其他人发现。

  但做到这个也够了,萧元嗣已经不对它抱有期待了。

  他已经有了新的计划, 既然这个国家的官员们都不愿意反, 那就从百姓下手。

  从难民事件不难推测出, 百姓们的生活不都是衣食无忧, 有许多人在食不果腹曝死街头的边缘上挣扎,只是他们绝望的哭声到不了天听。

  萧元嗣还发现一件事,这个国家允许人口买卖,甚至有专门的奴隶贸易市场和拍卖场所,还会有相关中间商户提供只有权贵才能享受到的顶级服务。

  一套完成成熟的产业链令人不适却又惊服。

  虽然国家律法规定买主不可以随意伤害奴隶性命,但别忘了,制定律法的人本身也是奴隶买主,是这个制度下的受益者,他们会自己把自己送进牢狱吗?显然不可能。

  压榨虐待奴隶是必然的、所有人都心照不宣的秘密。

  生活的和奴隶并无二致的贫民,生命被拿捏在别人手里受尽折磨的奴隶,他们都是被这个国家欺骗、抛弃、鞭打过的边缘人,要是团结起来,怎么不能够成为一支与一个国家抗衡的军队?

  比起在温柔乡里醉生梦死的达官贵族们,他们更有背水一战的勇气和狠劲。

  本就生死一条命,成则逆天改命,败也不过一死,左右好过像条狗一样苟活着。

  所以,他们,是萧元嗣亡国帮手的不二选择。

  借着系统打掩护,萧元嗣不停奔波在宫内和贫民窟,像编绳子一样,一辔辔小绳聚拢并缠绕,在一股力的作用下拧成一股坚韧有力的粗绳,迟早有一天可以牵动国家的根基。

  转眼过了小半年,这天,秦国迎来了入秋的第一场暴雨。

  密集的雨滴连成瓢泼雨幕,自天上倾斜而下,将石阶冲刷的如一条潺潺溪流,哗啦啦流响的隔绝了室内和外界。

  系统的声音淹没在雨声里:“宿主,要不今天就别去了吧,雨太大了。”

  萧元嗣正换着常服,说道:“不行,今天要去找个很重要的人。”

  系统不解,什么重要的人需要在这天天气跑出去见,外面的雨势已经大到只要你出去站着,不用走动,那怕打着伞,回来的时候就会收获下半身全湿的程度。

  他亲爱的宿主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

  系统拗不过他,只能贴心地把萧元嗣直接送到了奴隶市场,它乖巧坐着等夸夸,萧元嗣却忽略它直接走了进去。

  奴隶市场是一条半隐藏在城边的长街,里头是和外面的冰凉潮湿形成强烈对比的热火朝天。

  边关抗击蛮夷大获全胜,俘虏了许多蛮夷子,他们在草原以骑马捕猎为生,体型和力气比大部分秦国人要大的多,尤其是强健的男人和健康的女人,是奴隶市场上的抢手货,一个的价格就抵的上五个手脚健全的普通奴隶。

  长街的尽头就是拍卖场,各色奴隶被关在铁笼子里,身上捆着数十斤重的铁链,被几个壮汉抬到台上。

  管事的依次介绍这些人的长处,举起他们有力的胳膊,掰开他们结实的牙口,像是对待一头头待价而沽的牲口拼命把他们的优点推销出去——“看看,这么结实的肌肉,一个人可以扛起三个人才能扛的米袋!”、“瞧瞧,这么健康的身体,一定可以生下一窝肥壮的小奴隶!”

  “不用担心他们不听话,我们会派专门的人把他们训练的服服帖帖的再送到各位府上,三年包退包换,童叟无欺。”

  管事的吆喝得白沫横飞,台下人头不停攒动。

  “我出三两银子!我要那个女奴隶!”

  “我六两!谁也不许抢!”

  “我也六两,金子!”

  而奴隶们只能在一众贪婪打量的眼神中努力将自己蜷缩起来,与角落融为一体,似乎这样就不会被看上,不会从铁笼子走向另一个充满了血和汗的囚笼。

  这里很漂亮很干净,布置了座椅供客人休息,布置了鲜花供客人欣赏,有美人随侍,有小厮添茶,屠宰场肮脏的环境完全不能和它相比。

  但它的血腥味却又不比屠宰场淡多少。

  只是一座被鲜花点缀过的屠宰场。

  任何一个在现代社会接受过完整健全的思想教育的人都无法适应这种环境,

  萧元嗣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还没呆上一分钟就受不了想跑出去了。

  可是他也清楚,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可能改变一个时代的。

  什么穿越者回到古代拳打脚踢、凭借现代思维惊艳古人、收服一众小弟建立共和社会只是爽文情节而已,真敢在封建社会囔囔人人平等,不出一刻钟就被五马分尸了,何况他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也不想改变社会制度,他做的一切只是想离开这个不属于他的地方。

  强忍着厌恶在奴隶市场蹲守了大半年,今天势必要把那个人带走。

  “接下来,是今日的压箱货!”

  台上,管事的神秘兮兮地笑着,成功勾起了台下买家的好奇心。

  他朝壮汉们挥手,一个蒙着黑布的大笼子被抬了上来。

  刚走上台,笼子突然猛地摇晃,吓得台下买家下意识向后仰。

  几个壮汉差点没抬的住他,用力撑起弯曲的膝盖,脸上青筋打结,哈呲哈呲大口喘粗气,好不容易重新抬起来了,身形不像一开始那么稳健轻松,接下来走的每一步都沉重到要将脚下木板踩穿。

  “轰——”

  笼子放下的那一刻,众人感觉地面都抖了三抖。

  同时忍不住伸出脑袋,盯着黑布,好奇里面装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管事的看大家的兴趣被钓的差不多了,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一把掀开黑布揭秘。

  突如其来的光亮照的眼睛刺疼,里面那个人抬起布满裂纹的手挡了挡,鼻子里哼出一股粗气,似是不满耳边的嘈杂。

  众人只看到他一身健硕的肌肉便激动地从座位上起身,从四处围拢,争先恐后地查看,当他把手放下,露出一双像夜里饥饿的狼盯上猎物般冰冷幽绿的眼睛,在场所有人瞬间噤声,几乎是同时同步后退了几步。

  管事的仿佛没看到大伙的异样,搓着手介绍道:“这就是今日的头货。”

  “看看他这身肌肉和眼睛,相必已经有识货的老客人看出来了,他可是难得一遇的上等货!我们费了好大劲才得到他,本来要留着自己用的,想了很久才决定卖出去,毕竟好东西就要大家一起享用。”

  管事的眼珠子狡猾地转溜一圈,举起一根食指,大声说道:“今日相逢便是缘,便宜点卖了,起拍价一百两!价高者得!”

  每回头货出场,都会引的贵人们争相竞价,这次,场下却是鸦雀无声。

  许久,人群里才响起声调侃的声音:“卖这么便宜,不会是有什么毛病吧。”

  管事的一听,当即不干了,说道:“哪里的话,我们做了这么久生意,怎敢把病奴卖给各位,这不是砸自己的招牌吗?”

  他这番恳切说辞没有赢得众人的认可,反而换来哄堂大笑。

  “哈哈哈——”

  “这家伙的恶名早在都城传开了,你当我们好糊弄呢?”

  “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们已经卖了这家伙三次,三次都被买家退回,据说是个脾气极其不好的奴隶,动起手来连主人都打的畜生!”

  “若他不是个桀骜难驯的奴隶,你们会舍得卖这么便宜,你们的心肠有多黑多贪我们会不晓得?”

  “就是就是!要是被你们糊弄着把人买回去,与引狼入室无异!”

  管事的见附和的人越来越多,事态越发不受控制,怕这麻烦货再砸手里,那他可就亏大了,便想着要主动退了一步。

  “行行行,六十两,六十两总可以了吧!”

  这个价格让小部分人动了心,毕竟如此强壮年轻的身体远不止值这个价,但仍出于观望状态,这个奴隶桀骜难驯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谁也不想引祸上门。

  “买回去后他不会又伤人吧?”

  管事的一看有卖出去的苗头,立刻说:“当然不会,这次我们一定会把他教训的比奶狗崽子还乖顺。”

  那个人还要开口,突然——

  “这个人我要了。”

  声音是从二楼来的,如三月春风般温和地抚平了众人的不满,他们纷纷抬头向上看去,一位华贵公子斜倚在栏杆上,一只手撑着脑袋,对这场闹剧毫无兴趣,视线只在笼子里的那个人身上逡巡,他懒懒地伸出五根手指。

  “我出这个数。”

  五十两?!

  啧啧。

  管事的有些犹豫不决,他扭头看看一脸凶相的奴隶,比起上一次见他的时候,他脸上又多了几道可怕的疤痕,那是他上一位主人被他袭击后,在暴怒状态下用带铁钉的鞭子抽了三天三夜留下的痕迹。

  即使被毒打了那么多次,在鬼门关前走了好几遭,他的骨头始终比冻过的石头还硬。

  管事的不小心和他对视,那道饿狼一般的眼神瞬间穿破他的皮肉,直击灵魂深处,一股令他生厌的恶寒逼得他打了个哆嗦。

  他回过头,毫不犹豫地应下:“五十两就五十两!”

  卖了!

  萧元嗣轻轻摇头,依旧张开五根手指。

  “我是说,我出五百两,金子。”

  “多、多少?!!”

  管事的被惊的说不出话来,本来在看笑话的众人此刻想笑也笑不出来了。

  不是五十两,而是一百两,不是银子,而是金子!

  什么人傻钱多的富家傻儿子?!

  “公子要不再考虑考虑?”

  “不必,他值得。”

  萧元嗣对他们震惊之余好奇探究的眼神一笑过之,吩咐道:“五百两不是白花的,你们必须帮我把这个人身上的伤治好,不许在打骂他,好吃好喝养着,我一个月之后会来带他走,但时候我要看到这个人比现在胖上一圈,懂?”

  管事的好奇:“公子何故对一个奴隶如此优待。”

  “小爷高兴。”

  管事的心说,原来是个富家纨绔子弟。

  他见过各色各样的人,这样的败家玩样比比皆是,虽然不屑但还是立马笑了起来,点头哈腰说:“知道了,知道了。”

  只要钱给够了,别说伺候一个奴隶,就是让他把一条狗、一只猪当自家老祖宗一样供起来都可以。

  萧元嗣满意点头,可有人却不满意了。

  从萧元嗣的穿着来看,低调的月白长袍,用的却是一匹千金的浮光缎子,白玉簪发,手指根根细长白皙,出身想来不俗,相貌年轻,眉目间神采飞扬,不经世事的单纯,定然是被家里宠成了个说一不二小霸王。

  然而,出手过于阔绰,为了个奴隶一掷千金,着实是败家之举!

  想来是家中过于宠溺,养成了他花钱大手大脚不计后果,只顾自己痛快的习惯。

  众人先是被萧元嗣的阔绰所震惊,后来又对他的败家行径嗤之以鼻,在心里默默冷嘲热讽,投以鄙视的白眼。

  不过是个纨绔草包而已,空有一副锦绣皮囊,可惜可笑又可怜。

  人嘛,总是喜欢对自己看不上的事指点一二,发表一通自以为是的看法,他们也不例外。

  眼睁睁萧元嗣拿出一袋银子全都打赏了小厮,有人在萧元嗣转身要离开时喊住了他。

  “这位公子请留步。”一位书生模样的人走了出来,是方才出价想买下奴隶的那个人。

  “你还有事?”

  书生看着他,眼底情绪复杂,欲言又止:“有些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萧元嗣最烦这种把一句简单不过的话非要拆成无数句话说还要神秘兮兮卖个关子的人,不是装就是傻,不耐烦地摆摆手:“不当讲,我不想听。”

  说完干脆利落地转身。

  书生没想到会被拒绝的如此直接,让他在这么多人面前丢了面子,回过神后着急地冲着要离开的萧元嗣大喊:“这位公子,你如此行为置父母亲族于何地!”

  他就来救个人,怎么还和父母亲族扯上关系了?!

  萧元嗣鬼使神差地停下了脚步,重新回到栏杆边,俯视着那个不知道为了什么而义愤填膺的书生。

  书生站在那里,仿若正义的化身,生气的胸膛起伏不定,愤怒的目光仿佛下一刻能化为实质将他烧成灰烬。

  萧元嗣突然对他来了兴趣,咧嘴冲他一笑:“你倒是说说,我的父母亲族怎么了?”

  书生一听萧元嗣在请教他事情,顿时眉头也不皱了,背也舒展挺拔起来了,所有人的目光聚焦到他身上,有种在人群之中脱颖而出的感觉。

  他以拳抵唇清咳几声,看着楼上那个纨绔草包,轻轻叹了口气,似乎有些怜悯他的意味。

  “这位公子,你天生命好,生在一个富足之家,衣食无忧,但如此肆意挥霍,不做长远打算,家中迟早会入不敷出,届时你的家族必然会走下坡路啊!”

  萧元嗣浅浅一笑,他还当这位儒生能提出什么令他惊为天人的意见,原来就这种程度。

  但其他人一听,深觉有道理:“是啊,败家也不是这么个败法。”

  “一个草包会毁了家族三代人的基业啊!”

  “要他是我儿子,他刚出生我就会把他摔死!”

  书生看了他一眼,又叹了口气。

  “诸位想啊,这位公子没有能力养家,他挥霍的钱是哪里来的?”

  “还用说,肯定是吸其父母的血!”

  “买一个如此危险的奴隶回去,是置家中所有人的安危于不顾!”

  空气里火药味愈加浓烈。

  一场奴隶买卖会逐渐演变成一场针对纨绔败家子的□□大会,每个人都肆无忌惮地抒发对“败家子”的痛惜和责骂。

  萧元嗣本来不想理会,反正他今天来这里的目的达到了,何必和个素不相识的人争口舌之争。

  可他的忍让似乎助长了这些人自以为是的气焰。

  一个人在面对指责时候不加辩解的忍让,会让那些人觉得自己的言语暴行被默认了,他们是正确的,正义的,属于捍卫公理的战士!越来越多不明真相的人加入他们,他们从而受到激励,变本加厉。

  他们不会觉得被骂的这个人有苦衷。

  不然为什么他不反驳?不辩解?不在他们面前绝望地嚎啕大哭,流着泪说自己是冤枉呢?

  你看他那么冷静,面无表情,谁都不理,什么回应都没有,他就是心虚了,羞愧了啊!

  他肯定有问题啊!

  可是,萧元嗣仅仅只是不想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而已。

  他不想和一群可笑的人做可笑的争辩,时间对他来说是宝贵的生命,生命只能用在让自己开心的事情上。

  本来他都下了楼,来到了大门口,该死的耳朵还是敏锐地捕捉到几道异常刺耳的声音。

  “真是富家子不知斗米艰,居然花五百两给奴隶治病,也不见得他会对父母如此体贴。”

  “久病床前无孝子,更别提纨绔了,吃喝都是父母的,却不时刻约束私欲,白白糟蹋了父母的血汗!日后更别想着他会孝顺父母!”

  “这种人舒坦不了多久,几年之后就会去街上讨饭维生,不信你们就等着看吧。”

  这些声音不大,却又像是特意说给他听似的,尖锐的如同一把锥子捅进了他的耳朵里,瞬间血肉滋喇飞溅出来。

  萧元嗣如他们所愿,平静无波的脸上终于掀起令他们兴奋不已的波澜,这个变化是他们引起的,萧元嗣对他们的话语有了回应!他们因此有了种奇怪却难以言喻的快感!

  萧元嗣收回跨出门槛的脚,冷眼扫过背后嘈杂的人群,□□声化为嗡鸣背景音逐渐听不清说了什么,但他们仿佛嫉恶如仇实则可笑滑稽的脸在他眼前无限放大。

  萧元嗣顺着墙壁一个个看过去,叽叽喳喳兴奋不已的人们,和笼子里安静地坐着、嘴角挂着一抹冷笑奴隶对此鲜明。

  一时分不清到底谁才是被囚禁的那方,谁才是丑陋无比的那方。

  这个世道真是奇怪。

  笼子里的笑着笼子外的,笼子外的笑的自以为是。

  渐渐的,那些人发现萧元嗣除了一开始展现的愤怒再没有其他表示,七嘴八舌的讨论停了下来。

  怎么?这个纨绔总算是知道错了吗?

  萧元嗣双手负在身后,眼睛盯着地面,看似什么都没有发生,又似乎有一场风暴在他眼前酝酿。

  说实话,但凡萧元嗣动怒、反击、亦或者是撕破脸皮骂回来,都不会比平静以对更让他们被动。

  “你,你怎么了?”有个人探究地问道,像捕捉到他一丝异样的表情,可惜失败了。

  萧元嗣突然哼笑了下,抬头望向他们,满是笑意的眼睛弯出一种奇怪的弧度。

  令人想到在深夜野外遇到了一只外出猎食的狐狸,狐狸朝他们舔了舔唇,森白月光之下,双眼闪着危险的光。

  只见他长袍一挥,说道:“今日我高兴,在场所有人,都赏一锭金子。”

  “?!”

  众人半惊半疑,非但不生气还要奖赏他们,这人莫不是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