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古代言情>西风醉>第七十四章 周菀不是人•

  西大街上有个汴京人都知道的药庐,每三日才开门看一次诊,看诊大夫是个年轻的姑娘,名叫周菀,据说家中世代太医,祖上与千金谷的药王曾是至交。

  然而周家祖籍在西京道上,二十多年前西京道陷落,周菀的叔伯们自愿请命,前往前线救治受伤的士兵,结果偌大一个蓊蔚洇润的家族,只回来寥寥三四人,到了周菀这一代,更是人丁凋零,只剩下她一个小女娃和另外两个比她小了七八岁的堂妹。

  周家医术原本传男不传女,但一来到了这一代已经无人可传,几代人的医术积累就此断绝实在可惜,二来,这周菀自幼天赋过人,对单方过目不忘,五六岁时尚未系统学习医术,只跟着父亲在药庐看诊,便能通过耳濡目染,准确地诊断出一些常见病症,并背出相应单方。

  到八岁,周家老太爷病重,临走前召集所有子孙,废除了传男不传女的规矩,将周菀立为周家这一代的传人。

  周菀十七岁接手了药庐,只是她太过低调,除了看诊,便只喜欢整理病例,修正药理集,立志将家族所传医学发扬光大,然而她于医道一途天赋卓绝,于其他事情却着实不大擅长,如今一晃八年,周菀已经二十五岁,甚至已经成了太医署的太医令,医术当世罕有敌手,然而谁都不知道,这距离她所想要实现的目标还差得太远。

  并且由于忧思太重,日夜看书,小小年纪便把眼睛看坏了,后来有江湖术士在被她看诊之后,送了她一枚打磨过的水晶石片片,用绳子打了孔,可以挂在脖子上,透过这水晶石片,周菀好歹终于又能看清蝇头小字了。

  周菀并不常在太医署,她年少时期因缘际会,曾经搭救过小皇帝一把,此后小皇帝便靠着蛮不讲理的路子,将她破格拔擢进了太医署,一路青云直上,最后直接任了太医令。如今宫中主子也没几个,后宫的妃子们也都知趣,小皇帝并不看重她们,她们寻常也不敢劳动这位神秘的太医令,小皇帝又身强体壮的,久而久之,她便习惯了泡在自己的工作间里,琢磨药理病症。

  最近药庐却有些特殊,原本三日才看诊一日,最近却接连看诊了数天,只不过坐堂的大夫不是熟悉的周大夫,而是个丧丧的青年男子。

  这男子不爱说话,看病倒是挺利索,加上一张脸长得还算白净和善,倒也很受百姓欢迎。

  “周大夫回来了。”

  有熟悉的百姓开口道。

  周菀看着眼熟的街坊,有些紧张地抿了抿唇,仓促地挥挥手,便进了里间。

  “周大夫脸皮薄,你们别瞎招呼。”熟悉的街坊都知道周菀是个什么性格,平日里看诊多余的话一句不说,被大娘大婶们调笑几句立刻面红耳赤,比许多养在家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姑娘小姐都怕生。

  可偏偏就是这样的性格,她还就能几年如一日地坚持为人看诊。

  云无心正在给一个大娘看牙,一颗烂牙折磨了她许久,云无心拿根草管子,轻轻一吹,将麻药吹到患处,便粗鲁地捏着钳子上手拔牙。

  大娘啊啊呜呜地哼了几声,只听“当啷”一声,烂牙已经丢进了白瓷水盘里,云无心故技重施,再次吹入止血生肌的药粉,便收回钳子,伸手一抬大娘的下巴,轻飘飘道:“行了,半天内不要喝水,三日内尽量吃流食,等伤口长好就可以了。”

  然后他抬头看了看后头排队的百姓,道:“你们都是什么毛病?”

  一个说:“牙疼。”

  另一个说:“老寒腿。”

  还有两个说:“脚气。”

  云无心一拍桌子:“行了,都没啥大事,下次再看,今天药庐歇了。”

  百姓们虽然不满,但也都能理解,从前三日一开都习惯了,今天不过是早点关门而已,便散了。

  云无心把门一关,便进里间找周菀。

  “你接到他了?”

  周菀好一会儿才意识到云无心是在同她说话,然后才把目光从饲养的几只虫子身上挪回来:“他?哦,武安侯,接到了。”

  “人呢?”云无心急道。

  “回家了。”周菀奇怪地看了云无心一眼。

  “你、那你怎么回来了?”

  周菀更奇怪了:“我与他不熟,贸然去府上拜访也不太好。”

  云无心一时竟然无言以对。

  “不是——”云无心抓抓头,“我不让你去给他看病的吗?你就这么回来了?”

  “路上就看完了。”

  “结果呢?”云无心要被她这个不紧不慢的语调急死了。

  “挺好的。”

  “什么叫挺好的?他怎么可能好,他那个毒、他——”

  周菀耐心道:“在我的病程计算范围之内,他如今的身体状况算是挺好的。”

  云无心:……

  周菀又道:“我觉得你不是一个合格的大夫,任何一个合格的大夫都不应该对病症感到急躁,这会让你失去准确的判断力。”

  她还叹了口气,谆谆教诲:“你们千金谷立足于江湖,总是容易沾染江湖上的习气,冲动易怒,这对研习医道并无益处。”

  云无心:……

  气到失智。

  想把这女人揍一顿。

  “周太医,”他压着怒气,阴着脸,“我来找你,是跟你合作的,不是为了让你来指导我。”

  周菀奇怪道:“你做得不好的地方,我指出来,这难道不是应该的吗?难道我应该看着你越错越深?”

  云无心:“你还想不想发扬你们家的医术了?”

  周菀沉默了一下,退让道:“好的,那我以后不说了。”

  云无心气呼呼地去收拾药材,彭铃乓啷一通操作,听得周菀直皱眉头,但她抬起头眯眼看了云无心一会儿,却又默默闭嘴,把话咽了回去。

  好一会儿,云无心生完气了,才道:“七十八号兔子中午又死了,我解剖过了,蛊虫暴动,心脏几乎都被掏空了,寻常的拔除蛊虫的方式,咱们已经尝试得七七八八了,没有一个有用的,甚至连一个好点的方向都没有。”

  周菀怔了一下,脸上却并无落寞之色。

  思考了一会儿才道:“没关系,如今我们已经知道,蛊虫所寄生的地方,在于脊柱的骨髓之中,骨髓造血,将它们分泌的毒素带到四肢百骸,持续性地损伤身体,而寻常的拔除蛊虫的方法,是要将蛊虫引出来,但一旦引出来,蛊虫首选是进入大脑,其次是其他的内脏器官,蚕食脏器,导致死亡。所以,”

  她平静地看向云无心:“我们必须找出一种,不引出蛊虫,直接隔着脊椎骨将其杀死的办法。”

  云无心暴躁地抓了抓头发:“这怎么可能!咱们找到了那么多用蛊的方子,所有解蛊的方法最终都是要把蛊虫排出体外。”

  周菀道:“你不要忘了,这是一种肉眼看不见的蛊虫,它和所有有记载的蛊虫都不一样。”

  云无心丧气地坐在一旁,不想说话。

  周菀又道:“或许,还有另一种方法。”

  云无心虽然觉得这姑娘肯定又是有什么异想天开的想法,但还是忍不住看向她。

  “那可以分泌千日醉的蛊虫其实给我们指明了另一条路,”唯有谈起一些新的设想、新的病症的时候,周菀的眼里才会迸发出平常不易见到的光彩,“与蛊虫共生。”

  云无心下意识打了个寒蝉:“虽然我没想明白,但是我觉得不像是什么好办法。”

  “我之前已经向你证实过了,那种可以像蜜蜂一样分泌出千日醉的蛊虫,其实便是这西风醉蛊虫为自己寻找到的最佳宿体,它们占据了蛊虫的躯壳,促使它去主动进食各种毒素,然后分泌出千日醉,而宿体蛊虫则依然活动自如,这就是一种完美的共生方式。”

  “如果我们能够找到办法,让作为蛊虫宿体的人,也拥有这种进食毒素,然后排出千日醉的方式,或许,也是可以长久共生,而不影响寿命,你也知道,这东西之所以影响寿命,就是因为每月一次蛊虫分泌出的毒素无法排出,只能留在人体内蚕食生机的缘故。”

  云无心震惊得张口结舌:“你、你你,你不是人!”

  他大喘了口气,气愤道:“你怎么可以这么没人性?你这不就是把人变成蛊,炼制人蛊吗!你太疯了,我告诉你不可能,这绝对不行!”

  周菀古怪地看着他:“为什么不行?我已经测试过了,这种共生并不会影响宿体的神智,我养的那只蝎子依然有自己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如果是人的话,应该也不至于失去神智。”

  云无心狠狠灌了两杯凉茶,才气急败坏道:“那你说,那蝎子主动去吸食毒素也是它自己的判断力吗?它每月分泌一次千日醉,分泌之时周身一丈之内任何活物都会中毒,倘若是人,那这就是一个会控制不住自己去吃毒药、或许终身都得远离人群的毒人,我哪怕是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毒人,你明白吗?”

  周菀被他训斥得有些发愣,只讷讷道:“但,这能活下去啊!”

  云无心只觉得眼前发黑,喃喃道:“周菀菀,你到底是不是人,有没有心啊!”

  周菀平静地看着他,然后淡淡道:“你说你哪怕是死,也不愿意成为这样的毒人,但如果是武安侯快死了,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你会选择让他死,还是让他活着,成为一个毒人。”

  云无心咬牙垂下头,两手深深地插进头发里。

  答案其实根本不需要说出口,他想要宋凌活着。

  怎么活着都行,只要他活着。

  他不可能眼看着宋凌死。

  周菀的办法,或许就是无路可走之后,最后的一条退路。

  但周菀不是人。

  他喃喃骂道:“周菀你到底是个什么怪物,你这种怪物竟然还是个女人,太过分了,太过分了。”

  周菀道:“我可以当做这是你对我的思路进行了肯定和夸赞吗?”

  云无心暴起,双眼血红:“是是是,我他妈的是在夸你!夸你想出这种没有人性的办法来!”

  他看起来仿佛是要哭了,脸上的表情要哭不笑的。

  “你到底是个什么破菀啊,太过分了,太不是人了你,你这种破碗,我揣着上街都要不到饭!”

  周菀已经渐渐习惯云无心嘴里的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只摇摇头道:“如果你没有意见的话,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咱们必须分出精力,来尝试这个方向,确保最后的退路。”

  云无心挫败地扯了扯自己的头发,好半晌才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