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豪门华屋与旗袍美人>第66章 破云雾

  跟朱珠问过那家饭店的大概位置后, 沈璁只客气地点了点头表示感谢,便挽着裴筱转身走在了前面。

  因为沈公馆就在霞飞路上,朱珠确定沈璁可以找到那家饭店, 也毫不怀疑对方会像之前那样甩开长腿往前走,远远地把她甩在身后, 任她一路小跑才能勉强跟上。

  因为不止沈璁身高腿长,就连一旁的裴筱都要比身材娇小的她高不少。

  但很快她就发现,要跟上这两个人, 几乎不用费什么力气。

  这一路上,她几次看见裴筱不动声色地拽了拽沈璁。

  三人很快来顺利走进了那家离三丽咖啡馆不远的中式饭店, 一路无言。

  餐厅内一张靠窗的小方桌前,沈璁跟裴筱坐在一侧, 朱珠则坐在两人的对面;因为错过了中午的饭点, 大厅内基本已经没有什么客人了,安静的空气里弥漫着诡异的尴尬。

  大概连店里的伙计都嗅到了这股异样的味道, 几个人抱着菜单远远地看着,窃窃私语, 却迟迟没有谁愿意上前点单。

  其实这一路上,朱珠看着走在自己前面不远处的两个人, 就一直在想,抛开自己沈璁“未婚妻”的这一层身份不谈,她相信, 如果只是在路边碰到素未谋面的沈璁和裴筱, 她一定会停下来多看两眼,最后在离开前会心一笑。

  她喜欢文学, 喜欢电影, 不是追赶时髦, 喜欢新奇的事物,而是热爱美好的一切。

  因为某些阴差阳错的纠葛,她已经很难再完全站到一个欣赏者的角度,去看待面前的这两个人;但就跟沈璁第一次见到她其实并不讨厌一样,她也不讨厌裴筱。

  她没办法讨厌一个这么好看的人。

  起先,她还以为沈璁把裴筱带来,是要给自己一个“下马威”,但无论是刚才的路上,还是进店坐下以后到现在,两人间除了之前的挽手,再也没有过别的,过分亲密的举动。

  想起母亲和大嫂在面对她父兄身边那些“莺莺燕燕”时的态度,她觉得自己也应该大气一点,这样才像父兄口中的“大家闺秀”。

  也许这就是沈璁今天带裴筱来见自己的真正目的,让她适应往后都会一直存在的,三个人的局面。

  就算不是,她也打算接受这样的局面了。

  就像父兄之前劝她时说过的那样,作为沈家这样手握庞大产业的家族里唯一的继承人,沈璁很难只属于某一个人;现在他在外面养着个男人,虽然说起来名声不好听,但起码男人不会生孩子,不会威胁到朱家的地位。

  其实朱珠未必真的在意这些,但比起从小到大看到过的那些,几房人为了争产夺权,阴谋算计不断的豪门大族,她觉得以后自己人生中必须要面对的,除了“丈夫”以外的第三个人,如果就是裴筱,或许反而不会那么糟糕。

  毕竟刚才的路上,是因为裴筱把人拉住,沈璁才会愿意放慢脚步等着她。

  想通这些后,她很快像第一次见到沈璁时那样,落落大方地朝裴筱伸出一只手,微笑道:“你好,我叫朱珠。”

  “珍珠的‘珠’。”

  面对朱珠的主动示好,裴筱先是愣了两秒,在看到余光瞥见沈璁不动声色地坐直身体,似乎准备帮自己挡下来时,他抢在对方前面,也朝朱珠伸出了手。

  “你好,朱珠;我、我叫裴筱。”

  朱珠之前听人说过,沈璁养在府外的金丝雀是个混迹风月场中的“交际花”,下作低贱,只会搔首弄姿;但她多少也能感觉到,那些人与其说是讨好她,倒不如说是讨好朱家,才有意顺着她的立场说话。

  她并不觉得裴筱直呼自己的大名会显得不礼貌,相反的,比起沈璁嘴里那句客气疏远的“朱小姐”,她反而更喜欢裴筱对自己的称呼,至少不至于显得那么不近人情。

  “裴筱……”轻声重复了一遍裴筱的名字后,她收回手笑道:“这名字多好听啊,不像我的,土死了!”

  “不如你以后叫我‘Julia’吧。”

  “不、不好意思……我……不太会洋文……”

  裴筱默默垂眸,抱歉地笑笑,倒是一旁的沈璁有些坐不住了。

  之前他一直认为朱珠只是个因为涉世未深,所以没什么主见,才会轻易被人洗脑的小丫头,应该不会像沈克山那群老东西那样,拐弯抹角地说些意有所指、阴阳怪气的话。

  但看着裴筱略显局促的表情,他又不得不怀疑朱珠是不是在有意“刁难”。

  他坐直的身体已经贴近了桌沿,一副“蓄势待发”的模样,就连一旁的裴筱都已经瞧出不对劲了,在桌下悄悄拽了拽他的衣袖,还不断朝他打着眼色。

  但坐在桌子对面的朱珠好像全无察觉,一直大大咧咧地盯着裴筱,笑得愈发灿烂了。

  沈璁看到的是裴筱那些许的局促,才会关心则乱;但朱珠大大咧咧惯了,根本没留意到这些,她只看到裴筱笑了——

  美人垂眸,轻颦浅笑娇无奈。

  周围的一切都在这个瞬间黯然失色。

  就在沈璁都要怀疑她是不是真的“阴谋”得逞了,才会笑得这么开心时,她突然轻声念道:“It was impossible to see more charm in beauty than in that of Marguerite……”

  裴筱自然听不懂这么一长串洋文是什么意思,更不会猜到,就像是安排好了似的,这一段刚好就是小仲马笔下对茶花女美貌的盛赞。

  他只发现沈璁闻言后居然笑了,紧绷的身体也跟着放松了下来。

  裴筱听不懂的,沈璁很快就明白了过来,他默默靠回椅背,挑了挑眉轻松道:“你不是应该很讨厌他吗?”

  这一次朱珠没有再像之前那样附和沈璁,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只是俏皮地盯着对方做了个鬼脸。

  仿佛连餐厅的伙计都感觉到了桌边跌至冰点的气氛正在慢慢融化,在朱珠抬手招呼后,很快有人呈上了菜单。

  朱珠大手一挥,把自己感兴趣的菜都点了一遍,因为也没有别的客人要招呼,饭菜很快就上了桌。

  朱珠想象中对面的两个人互相夹菜,你侬我侬,完全把自己晾在一边的画面并没有出现;相反的,有裴筱在,她喋喋不休的时候也终于不是尴尬的独角戏了。

  裴筱虽然话也不多,但会不时点头微笑,礼貌地附和,至少不会像沈璁那样冷着一张脸,完全把她当空气。

  小桌边凝重的低气压逐渐被正常的交谈声所取代,她本来就心大,见桌上的气氛终于恢复了正常,肚子里的馋虫也被勾了出来,实实在在感觉到饿了。

  “哇——”

  直到最后一道大菜摆到面前,她看得眼睛都直了。

  盘子里的烤鸭刚刚出炉,色泽油亮,被后厨的师傅用精湛的手艺片成了薄片,色香味俱全,看得人直流口水。

  朱珠是地道的南方人,虽然出过国,但因为战乱,她还没有到北方去过;约莫是因为真饿着了,她总觉以前在餐桌上见过的烤鸭都没有眼前这盘诱人。

  她兴冲冲地夹起一块才发现,桌子对面裴筱跟沈璁都没有动筷;再看看烤鸭边上配着的两小碟葱丝和蘸酱,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放下了筷子,学着以前见过的样子,把鸭肉和葱丝都卷进了一张薄饼里。

  “你们都是这样吃的,对吧?”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知道沈璁不会搭理自己,眼神便不自觉地瞟向一旁的裴筱。

  但裴筱的笑容却不太自然,犹豫着附和道:“应该……是吧……”

  不是他不想配合,但在北平那几年,他穷得能吃上个白面馒头都高兴得跟过年似的,哪见过烤鸭。

  后来好不容易熬出了头,成了名角,旁边的冯吟秋也盯得紧,从来不让他碰这些大油大腻的东西;直到师父过世,他很快就来了上海,还真从来没有吃过烤鸭。

  “那就将就着吃吧!”

  朱珠大喇喇地把手边的烤鸭喂进嘴,半边腮帮子都鼓了起来也顾不上。

  半晌后,她发现沈璁和裴筱还是一筷子也没动盘子里的鸭肉,仿佛已经听到沈璁在心里笑话自己没见识了,便索性又卷了两块鸭肉,分别放在两人面前的餐盘里。

  这次沈璁总算有了点反应,明显有些不舒服地蹙了蹙眉。

  朱珠瞬间觉得一阵委屈。

  虽然之前沈璁和裴筱没有太过刻意的亲密举止,但沈璁也很自然地给裴筱夹过菜啊,为什么轮到她,沈璁就要表现得这么嫌弃?

  刚刚缓和过来的气氛在两个人逐渐凝固的表情中又一点点沉了下去。

  敏锐如裴筱,怎么可能察觉不到这点微妙的变化。

  见状,他抬手夹走了沈璁盘子里卷着鸭肉的薄饼,温柔地解释道:“你别理他,少爷病,不吃鸭子肉的。”

  “……啊?”

  朱珠有些愣住了。

  她见过挑嘴的,身边的少爷小姐们,身上多多少少也都有点娇惯出的毛病;但不吃鸭子肉也太罕见了,怎么看都像是裴筱故意找出来安慰她的借口。

  “不止鸭子,鸡,鹅,鹌鹑,鸽子……”像是看出了朱珠的疑惑和失望,裴筱很快耐心地解释道:“反正这些长羽毛的,还有葱姜蒜,他都不吃。”

  朱珠更疑惑了,忍不住问道:“为什么啊?”

  “我听喜伯说,好像是沈夫人小时候让大鹅追着撵过,可能是吓坏了吧,所以之后家里都是不吃家禽的。”裴筱一边解释,一边扒开卷好的薄饼,开始一根根挑出里面的葱丝,“他也是从小都没见过这些东西,长大就不肯吃了。”

  “啊……”

  这理由让朱珠一时有些哭笑不得。

  既然做过“功课”,即便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她也知道沈璁的生母出身的确是不太好的,所以才一直被养在沈公馆外面;但她仍然没有想到,沈家的姨太太居然会有这样的经历,毕竟,以她的成长环境,其实很难想象出被大鹅追着撵是一种什么感受。

  这让她一时失语。

  看上去,她的确有试图去了解沈璁这个“未婚夫”,或者是“心上人”,但实际上,她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只是像沈璁说的那样,完全不了解对方。

  “唉——”

  她轻轻叹了口气,看见裴筱已经把薄饼里的葱丝挑得差不多了,规规整整地堆在面前的一张餐巾纸上,好像一座小山一样。

  “你也不吃葱啊?”她疑惑地问道,看着裴筱,一脸抱歉。

  作为朱家的老来得女,其实在之前她的确一直备受宠爱,像很多被惯坏了的大小姐一样,一直只需要考虑自己想要什么;因为从来没有任何人表现出任何不满,所以在今天之前,她很少有询问旁人的习惯。

  “对不起……”她抱歉地嘟了嘟嘴,“我之前应该问问你们,有没有什么忌口的……”

  “没关系的,这么多菜——”裴筱随和地笑笑,说着佯装嫌弃地瞥了沈璁一眼,“还能饿着他吗?”

  “我也没有忌口,什么都可以吃的,只是他不喜欢——”

  裴筱耐心地劝慰道,但说着说着却突然打住了话头。

  他的确是没什么忌口,毕竟就以他那个恶劣的成长环境来看,根本没有资格挑嘴,否则大概都难活着长大。

  其实他今天一直有意不表现出跟沈璁的刻意亲密,一来,是不想把两个人的关系表现得好像是在做一场戏,二来,毕竟是个跟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小姑娘,他和沈璁两个大男人总不能好像要故意欺负人家似的。

  但刚才不经意间的一句话,他怕朱珠会多想,以为他在故意显摆自己私下跟沈璁有多么亲密。

  不过好在朱珠大大咧咧惯了,看样子好像也没发现什么。

  裴筱见状,把面前挑干净了葱丝的薄饼卷起来送进了嘴里,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

  “好吃!”

  “你一直都这样吗?”朱珠盯着裴筱,一脸茫然的表情,“他不吃的东西,你也不能吃……”

  “如果刚好很喜欢呢?那要怎么办?”

  “……嗯?”这次换裴筱被问住了。

  其实沈璁并没有说过自己不吃的东西就不准他吃,不过以前在家里吃饭倒也的确没有出现过沈璁不喜欢的东西,因为他只会挖空心思跟喜伯打听沈璁喜欢吃什么,然后全都端上桌。



  就连他刚才把葱丝挑出来,也只是怕沈璁不喜欢有味道的东西,但朱珠说的问题,他的确从来都没有想过。

  “我……吃什么都行啊……不要紧的……”

  “可是这样不会觉得自己很委屈吗?”朱珠忍不住刨根究底地追问道:“为什么要一直迁就他喜欢吃什么,而不是让他迁就你呢?”

  “或许只要试一次,他也会觉得很不错啊。”

  看着朱珠瞪着那双单纯的大眼睛,认真地盯着自己,一点都不像是在开玩笑,裴筱却突然笑了,偏头看向沈璁,眼波温柔。

  “因为他对我也很好啊。”

  从头到尾,沈璁都好像一个局外人一样,沉默地坐在一边,但裴筱知道,桌子底下,对方已经悄悄牵住了他的手。

  “朱珠,你没有发现,今天已经这么久了,他都还没有抽过烟吗?”

  就像之前裴筱从来没有跟沈璁说起的抽烟的问题,但就因为那晚在车里,他下意识的一个捂鼻子的小动作,沈璁就能在之后的日子里一直注意着,尽量不在他面前抽烟一样——

  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喜欢吃什么,能不能吃什么,只要看到沈璁吃得开心,他就会跟着开心。

  这样算不算迁就,会不会委屈,甚至他完全都没有考虑过。

  “没有谁跟谁生来就‘合适’。”他抬眸也同样认真地看着朱珠,微笑道:“两个人在一起,本来就是要互相迁就的。”

  “咳咳——”

  看着朱珠若有所思的表情,饭桌上一直沉默的沈璁清了清嗓,刚准备开口,一旁裴筱突然凑了过来。

  “我出去帮你买杯咖啡吧?”裴筱压低声音道:“早上那杯看你也没怎么喝。”

  说完,他也没给沈璁反应的机会,冲朱珠点了点头就起身走出了餐厅。

  沈璁当然知道,裴筱离开,是为了给自己留出说话的空间,不想让三个人尴尬,其实他今天带裴筱一起来,也不是为了要让三个人尴尬的。

  但他知道裴筱很介意,所以才想要对方亲耳听到他拒绝朱珠,好打消所有顾虑,可为什么最尴尬的那一阵都熬过去了,裴筱却走了?

  就在沈璁疑惑时,刚才还一脸困惑的朱珠倒是先开了口,“你是有话要跟我说吗?”

  “是。”

  沈璁点点头,但还没来得及开口,朱珠就像之前一样,很快抢过了话头。

  “你如果想跟我说什么,可以直接说啊,哪怕打个电话也行。”

  “没有必要……”说着她回头看了眼裴筱离开的方向,才接着道:“你故意把人带来,就是想让我自惭形秽,然后知难而退?”

  “可是我之前明明问过你,爱不爱他……”

  “是,你之前是问过。”沈璁没有反驳,“但我当时没有回答。”

  “如果我现在再告诉你,我爱他,你会相信吗?不会觉得只是一个借口吗?”

  “朱小姐。”他正色道:“不管是订婚酒会,甚至日后的婚礼,只要你们决定了,仍然可以按你们的安排,如期举行,但——”

  “但你不会出现。”朱珠很快打断道:“对吗?”

  在看到沈璁坦然地点了点后,她没有再像之前那样不服气,不甘心,穷追猛打,歇斯底里,而只是礼貌地笑了笑。

  不是她突然就了解了沈璁,能猜到对方在想什么,而是在某一个瞬间,她好像隐约看到了爱情了样子。

  她相信,如果爱一个人,就不会出现在自己与另一个人的婚礼上。

  “沈璁,你知道吗,为了出来见你,我早上光是挑衣服就花了好几个小时。”

  她突然说出些不着边际的话,沈璁的表情都跟着紧张了起来。

  “我娘说让我穿旗袍的。”她接着道:“但我没答应。”

  因为知道自己身材娇小,其实不太适合旗袍,她只想以更完美的形象出现在沈璁面前;但就像她没有在点菜前询问同桌的忌口一样,其实她很少有机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上,去看待一个问题。

  刚才在裴筱离开前,她就一直在想,会不会她喜欢沈璁,就好像只是欣赏橱窗里一条名贵、精致,但不巧已经被人预定了的漂亮裙子,为了能够得到心爱的小裙子,她甚至不惜与人分享——

  在需要妥协的地方,她做得那么自私,在最最需要自私的时候,她却偏偏选择了妥协。

  跟裴筱和沈璁比起来,她这个这根本就不叫“爱情”。

  起初她问沈璁,爱不爱那个人,就是不想成为别人爱情里的第三者。

  那个时候,沈璁没有回答。

  现在,就算她愿意恬不知耻地去当那个小三,也已经来不及了。

  看见沈璁望向裴筱时温柔的眼神,听见裴筱说出“互相迁就”时笃定的语气,她就知道,这两个人中间,已经没有一丝一毫供她呼吸的空间了。

  外面有很多关于沈璁的传闻,但她不得不承认,沈璁让她亲眼看到这一手,的确很“高明”。

  “不是你拒绝我,沈璁。”她抬起头来看着沈璁,像第一次见面那样,落落大方,甜甜地笑着,“是我拒绝你。”

  “你认真的?”沈璁紧张地问道。

  “没有‘自惭形秽’,不是‘知难而退’,而是我朱珠也值得一个愿意‘迁就’我的男人。”朱珠自信地扬了扬下巴,“如果我也愿意‘迁就’他,就会找到爱情了。”

  “对吗?”

  “那你……”

  沈璁犹豫着,很快被朱珠打断。

  “但我不能退婚,之前跟你说过,我爹和大哥都不会答应的。”说着朱珠突然倾身向前,“你能借我一笔钱吗?然后——”

  “送我出国。”

  沈璁闻言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而是直接从怀里掏出一张支票来,大笔一挥,很快扯下一张,放在了朱珠面前。

  “你……”朱珠看着面前的支票,瞪大了眼睛。

  因为支票上,数目那一栏还空着,沈璁什么都没有填,只是签上了名字。

  “我不会问你要去哪儿,但是三天后,我会安排客船送你到香港。”沈璁沉声道:“你可以在那里呆着,想好自己要去哪里,再拿支票到当地的花旗银行兑换。”

  香港,已经是这个时局下出国最方便的地方了。

  朱珠闻言笑了,这么周到的人,无怪裴筱那样的大美人也会死心塌地。

  “我们还可以做朋友吗?”她笑着收下支票,“以后你和裴筱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喊我——”

  “我还等着抢‘新娘子’的捧花呢。”

  “裴筱那么那么好看!便宜你了——”

  “要不我再去学学服装设计吧?裴筱穿婚纱,肯定‘漂亮’死了!”

  沈璁闻言也跟着笑了,但却没有办法像朱珠那样如释重负。

  就这样把人送走,他也不知道算不算避免了一场和沈克山之间的正面冲突;但他很清楚,就算这次的事可以让他顺利过关,但只要沈玦的问题一天不解决,就难保不会有下一个珍珠,明珠,白玉珠……

  想要让裴筱大方大方地穿上婚纱,做自己的“新娘”,又谈何容易。

  一直到他起身送朱株离开,都没有再看到裴筱回来;就在他慢慢开始担心时,门边保镖看到朱株走远,便一个劲朝他打着眼色。

  “怎么了?”他走上前去问道。

  “少爷,您这边忙完了吗?”保镖礼貌地欠了欠身,“裴老板说他在车上等您。”

  那辆黑色的凯迪拉克外,沈璁老远就看见,裴筱虽然坐在车里,但却一直伸长着脖子往车外望。

  “怎么——”上车后,他一把将人揽进怀里,恶劣地调笑道:“刚才一直装大度,现在怎么不装了?”

  “不是你自己要走的吗?伸长个脖子望什么呢?”

  “那我不能让人瞧出小气来啊!”裴筱娇嗔着白了沈璁一眼,但人早就老老实实地靠进了对方怀里,俏皮道:“其实我可‘小气’了,刚才在外面……”

  说着他仰起脸来,偷偷亲了亲沈璁的脸颊。

  “七爷,裴筱都听见了。”

  沈璁宠溺地捏了捏裴筱的下巴,“现在满意了?”

  裴筱点点头没有说话,但似乎沈璁也没有打算让他说话,就把人按在后座上吻了透。

  一直到那辆黑色的凯迪拉克在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院门前停稳,裴筱便含嗔带怪的,几乎是把人推下了车,低头整理着自己被扯歪的领带,一张小脸都红透了。

  被人推下来的沈璁倒也不恼,刚准备回身逗裴筱两句,就看见不远处喜伯正在院门口张望着什么。

  喜伯也是北方人,早年战乱,家里的亲人朋友死的死,散的散,他又不爱交际,平时很少出门,在奶娘去世后,他在上海除了沈璁和沈璁的几个心腹,就没有什么熟人了。

  沈璁起先还以为喜伯是在等自己,但转念一想,很快觉出不对味来。

  他昨晚回不来,是在酒店打电话跟喜伯知会过的,就算喜伯真的担心,听到车子的声音迎出来,一般也不会跑到院外来等。

  再说,车都停了,他也下来了,可喜伯好像根本没发现似的,一直朝着另一个方向张望。

  “喜伯。”他走上前去,从背后拍了拍喜伯的肩膀。

  “少爷?”喜伯回头来,一脸惊讶,很明显就是没有发现沈璁,“你怎么回来这么早?裴老板呢?”

  “在车上。”沈璁顺着喜伯刚才的方向望去,却什么也没发现,不由地疑惑道:“这太阳这么大……你干嘛……”

  “等人呢?”

  “哦,没有。”喜伯摆摆手道:“这两天听门岗的说,总在门口瞧见要饭的,我就寻思着出来找找……”

  “世道不好,想着看看能不能接济一把。”

  世道不好,哪里都有穷人不假,但在法租界,至少在马斯南路这样繁华的大马路上,是不会允许乞丐出现的;巡逻的警察看见了未必会管,但一定会把人抓走扔出法租界。

  且不说喜伯说看见要饭的这事本来就不靠谱,单看他现在的样子,把沈璁晾在一边,一直有意无意地往街边望,就不像仅仅是想“接济一把”这么简单。

  “咳咳——”

  沈璁越看越不对劲,清了清嗓才总算让喜伯回过神来。

  “哦,少爷……回、回屋吧……”喜伯不自然地结巴道:“这太阳也挺大……秋老虎……厉害……”

  “回吧,回吧。”

  喜伯自顾自念叨着,说完便回身往屋里走,但很明显心不在焉。

  直到经过停在院门口的凯迪拉克,听见裴筱跟自己打招呼,他才回过神来往身后瞧了一眼,发现沈璁根本就没跟上。

  “怎么了……”裴筱紧走两步把沈璁拽了回来,小声问道:“你跟喜伯一个老人家还能置气呢?”

  沈璁摇摇头没有说话,等大伙都进了屋,才趁着裴筱上楼换衣服的功夫,把喜伯拉到了一边。

  “喜伯,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没有……”喜伯支吾道:“就、就真的是乞丐……”

  他不是个有城府的人,看沈璁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不由得一阵心虚。

  “真是门岗看见了个乞丐,跑来跟我说,我也挺奇怪的,就注意盯了两天……”他叹了口气,无奈地坦白道:“还真看到了。”

  “男的,个子挺高,年纪不大,黑黑瘦瘦的……在院门口冒了两次头,鬼鬼祟祟的,一扭脸就不见了,也不知道要干什么……”

  “你要真担心,就直接报警;要是不忍心,就跟保镖说一声,拿点钱把人打发了也行。”见喜伯看着也不像撒谎,沈璁很快宽慰道:“这大太阳底下的,自己跑去守着干嘛?”

  “我……我看见那人……模模糊糊的……”喜伯抬头看着沈璁,犹豫半天,又实在不会撒谎,最后还是忍不住诚实道:“瞧着有点像是……”

  “大少爷。”

  “其实我瞧得也不怎么清楚,就那么远远的一眼……这么些年没见,其实我也不太记得大少爷的样子了……”

  见沈璁面色一沉,喜伯连忙慌慌张张地解释道。

  但沈璁已经听不清对方之后在说些什么了,他只知道,喜伯口中的“大少爷”不会有别人,只可能是——

  沈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