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爷厌了这爱情长跑(娱乐圈)>第102章 一家人 

  方颐看起来温婉如水, 其实行动力拉满,从年轻时为爱毅然离开家族这件事就能看出来。

  有了这个超级合心意的花瓶,燕斐然在方颐眼里是怎么看怎么顺眼。且不说燕斐然的相貌万里也挑不出一个, 长得这么好看的男孩子还这么有心, 她实在找不出不满意的理由。

  燕斐然的知名度, 不仅仅局限在华国。音乐无国界,全世界里都有他的粉丝。

  对方颐来说, 燕斐然除了是盛锦的爱人,还是埃珂弥亚太地区代言人。哪怕她对埃珂弥的事再怎么不关心,也知道这件事,更知道方旭追求不得之事。

  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 她这里虽然不是丈母娘, 却也适用。

  谈到艺术,燕斐然自然也就不紧张了, 将他当时的思路都说给方颐听。他自己原本就钟爱洛可可的艺术风格,做这个花瓶时, 就想要应用进去。

  艺术都是相通的,他在音乐上有极高的审美,运用到其他领域也不例外。

  很快, 就和方颐相谈甚欢。

  盛锦看着两人, 时不时插上一句话,气氛很是愉快。

  待到盛长歌回来时,三人已经用过晚饭, 歌声琴声从紧邻花园的落地玻璃窗飘来, 悦耳动听。

  他神色严肃地走过去, 入目的却是一副极美的画面。

  燕斐然和盛锦并排坐在白色三角钢琴后, 正四手联弹着一首曲子。

  方颐站在一旁, 姿态如天鹅一般高贵优美。悦耳的歌声从她口中唱出,在欢快中有着婉转灵动,就像春天盛开的第一朵花,懵懂羞涩地展开身姿。

  自从方颐不再演出后,盛长歌已经许久没有听见她的歌唱。眼下,情不自禁地放轻了脚步,站在原地静静聆听,看着她目不转睛。

  还记得,当年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悸动,正是在一个私人音乐会上。

  他作为声名鹊起的年轻艺术家,被破例邀请参与那场贵族世家的内部交流,一见钟情。

  现在回想起来,两人一路走到今天,年轻时凭借一腔热血撑下去,现在儿子都能独当一面了,自己居然还会跟她置气。

  盛长歌心中想着事,待一曲终了才抬手鼓掌。

  方颐瞥了他一眼,顾及两个孩子都在跟前,便笑吟吟问:“回来了?演奏会顺利吗?”

  “还不错。”盛长歌一句话带了过去,问,“刚才这首曲子,我好像没听过?”

  “你当然没听过了,是然然送给你的礼物。”说着,方颐又指了一下钢琴上摆放着的花束,“这个花瓶,是他亲手做的。”

  盛长歌有些动容。

  盛名之下无虚士,他当然听得出来方才那首曲子的含金量,并非时下有些号称热爱艺术的年轻人的套路作品。

  再将目光投向方口彩色琉璃花瓶,他点点头,对燕斐然道:“欢迎来方家做客,谢谢你的礼物,我很喜欢。”

  他这样说,那就是接受了燕斐然的意思,只是不愿明说。

  盛锦知道父亲的性格,也不是非得要让他点头不可,轻轻捏了一下燕斐然的手以示安抚。

  这栋别墅并非盛锦从小长到大的家,是方颐重新被方家接纳之后,在盛锦七八岁的时候才搬进来。在那之前,一家三口可谓颠沛流离居无定所。

  不过,方颐也将之前的旧物收纳到新家里,其中就包括了陪伴盛锦一起长大的书本、琴谱、玩具等等。

  盛家的房产不少,但因为方颐喜欢,两人一直都住在这里。

  庭院里花木疏朗有致,就连路灯也别有心思。初夏的夜晚很美,月色洒下一层淡淡的银辉,这是在城市里看不见的景致。

  两人十指紧扣,在花园里慢慢散步。

  “喜欢这里吗?”盛锦问。

  燕斐然「嗯」了一声,说:“你妈妈人很好。”

  见了盛锦的父母后,他才明白只有这样的家庭,才能养育出盛锦这样品性的孩子。说起来,盛锦的清俊温润,大半都遗传自方颐。

  不过,从某种程度来讲,盛锦又是叛逆的。

  父母都是艺术家,他也身具天赋,偏偏要白手起家去创业。

  成年后,盛锦在家的时间并不多,尤其是到华国创业之后,极少回来。他的房间有佣人做日常清洁,这次带燕斐然回来,方颐特意换过一套全新的丝缎床具,添置了生活用品。

  燕斐然先去洗澡,洗到一半时盛锦挤进来,把他压在玻璃上热吻。

  “你做什么,这是在你家里……”燕斐然招架不住,好不容易才得了个空隙,喘着气低声说。

  “然然。”

  盛锦低头看着他被浸湿的眉眼,难以自制。

  正是因为在家里,这个他曾经设想过很多次的场景,在今天终于得以实现,他才格外无法控制自己。

  于是,淋浴的时间,变得格外长。

  燕斐然只觉得今天的盛锦分外强势和热情,还来不及思考,就沦陷于被他点燃的热力中去。

  不过,毕竟是在家里,总不能给父母留下两人一起睡懒觉的印象,盛锦只要了一次便收手,替燕斐然穿好浴袍,又把他抱到床上。

  燕斐然躺在床上姿势慵懒,却毫无睡意,问:“有你小时候的照片吗?我想看看。”和男朋友一起回家看老照片,几乎是传统艺能了,电视剧里不都这么演嘛。

  “有啊。”

  盛锦从收纳盒里拿了一大册出来,说:“这都是母亲整理的,不过照片不多。”

  和其他人的童年比起来,盛锦的儿时照片的确不多,生活照更少。燕斐然翻看着,大部分都是盛锦捧着各式奖杯,还有穿着表演服在比赛的照片。

  少年时的盛锦表情非常严肃,几乎没有笑着的时候,跟小大人似的,特别可爱。

  燕斐然戳了戳照片里捧着奖杯的盛锦的脸,说:“你不好好弹钢琴真是可惜了,非得跑来华国开劳什子灿影。”

  “我要不来华国,就没办法认识你。”盛锦一脸认真,“我这辈子都不会快乐的。”

  “你……”

  盛锦总是在不经意之间,戳中燕斐然心里最柔软的地方,让他微微愣怔之后,轻轻一吻作为奖励。

  在盛家住了两天,越来越有一家人的感觉。就是盛长歌,也没有再说过别的什么。

  按盛锦的安排,一家四口去千湖之国度假,再之后,两人就直接赶往金珙桐的举办所在地,与安朋、安德烈等剧组人员汇合,崔小茹也会带着团队在那里等他们。

  金珙桐揭幕在即,《伴世》已进入竞赛单元的消息早就在国内传开。作为今年最有希望争夺金珙桐的电影,在业内的热度只增不减。

  燕斐然却没有放在心上。

  他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楚:他是歌手,不是演员。

  遇到了好的剧本和导演,他认真演绎配合宣传,至于结果并不是所看重的。他甚至没有去关注国内外的消息,全身心的投入在和盛锦一起渡过的假期里。

  因为工作需要,他去过不少景色优美的地方拍摄,但却没有哪一次,像现在这样尽兴。

  盛锦特意挑了千湖之国,正是特意避开了燕斐然去过的地点,把新鲜感留到了最足。

  陌生的国度,陌生的行人。

  在这个同婚已经合法的国家里,两人可以手牵手正大光明的散步,不用担心会招来异样的目光。

  他们所住的是一家花园酒店,清晨打开连接露台的玻璃门,就可以将湖泊美景尽收眼底,赏景用餐。

  人生乐事。

  “叮-咚——”柔和的门铃声响起,燕斐然停下手中叉子,诧异地看向盛锦。

  盛锦放下餐巾,神秘地笑了笑,说:“一个小惊喜。”

  被送进来的,是一个有半人高的白色长方形盒子,用金蓝色的丝缎系着,在盒子正上方打了一个漂亮的礼结。

  光看礼盒,就能知道里面物品的珍贵。

  燕斐然笑了笑,指着礼盒上面低调的LOGO问,“什么时候定的?”

  这是一家高奢品牌旗下的小众定制品牌,专为贵族世家服务。哪怕是全球知名的巨星,也不可能在他们那里借到礼服,连定制都需要排队。

  盛锦无奈,道:“就知道瞒不过你。打开看看,喜欢吗?”

  燕斐然解开绑着盒子的丝缎,取出里面的白色礼服。

  不愧是定制品牌,做工质地都没话说,因为盛锦对他的了解,又十二万分地合他心意。

  白色的燕尾服挺括合身,左肩上停着一只振翅欲飞的刺绣蝴蝶,用碎钻进行装饰。袖口是配套的蝴蝶钻石袖扣,裤子上用银色丝线绣出来同款蝴蝶纹路,精致美丽。

  远看是一套优雅的礼服,近看方能瞧出这些在设计上的巧思,用蝴蝶来寓意燕斐然有着一颗热爱自由的心。

  内里搭配的却不是常见的同色衬衣,而是一件如红宝石般闪耀着醉人光泽的丝质衬衣。领口采用了华丽繁复的三层小荷叶边设计,最后系上一个白色领结。

  从白色礼服里透出热烈的红,把燕斐然的俊美放到最大,美得惊心动魄。

  “很合适你。”

  盛锦站在他身后,看着全身镜里的燕斐然微笑着说。

  他亲自参与了礼服的设计制作,在看见设计图的时候,就想过燕斐然穿上身后的样子。活生生的人站在他面前,超出他的所有想象。

  燕斐然很满意,他侧身看着盛锦,若有所思地问:“你想做什么?”

  这套礼服如此隆重昂贵,可穿的场合极其有限。

  无缘无故的,送他一套礼服做什么?

  “你知道我们今天要去的地方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教堂,穿正装是应主人的要求。”盛锦笑着解释,道,“旧贵族总是有些怪癖,不过他人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