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不定年龄差>第23章 

  76.

  回家路上,宁晃还顺走了公司的一个日光光抱枕玩偶,是小刺猬抱着小曲奇,吃得一脸饼干渣的表情。抱枕很软,连曲奇饼干都做的很精细,软绒绒的饼干上嵌着一颗一颗的巧克力豆,摸上去手感很奇特。

  让宁晃有点想吃巧克力曲奇。

  坐在副驾驶,车上挂着一个生气的,怀里抱着一个大的。

  陆忱一会儿就看他一眼。

  宁晃就懒洋洋瞪回去,说你看什么看。

  陆忱就轻飘飘说,看大刺猬和小刺猬。

  他偷偷做小叔叔周边,既然已经被发现了,也就无所畏惧了。

  他没好意思说,小刺猬在小叔叔的怀里,特别像是他的崽崽。

  亲生的父子俩。

  宁晃拿他没办法,抱着刺猬捏来捏去,开始有些犯困。

  与此同时,隐约意识到记忆有开始消退的迹象,他现在对这感觉已经有了隐约的预兆。

  宁晃抱着小刺猬说:“我估计要变回去了,你又要辛苦了。”

  陆忱怔了怔,说不出是眷恋还是什么,嘴唇动了动,低声说:“不辛苦”

  宁晃又说:“对了,你帮我个忙。”

  陆忱说:“好。”

  他便轻哼了一声:“你都不问问是什么,你就说好。”

  陆忱握着方向盘,目不斜视。

  宁晃的耳根却蓦然红了,盯着窗外的景色,半晌说:“傻蛋。”

  傻蛋握着方向盘笑了笑。

  宁晃又说:“就是程忻然那事,要做什么,我发到你邮箱里了。”

  陆老板说:“我以为你不会跟我说了。”

  从变回来之后,小叔叔一次都没提过。

  宁晃的嘴唇动了动,半晌说:“我也以为我不会说了。”

  不习惯向人求助。

  其实那几首歌,他已经不怎么在意了,时间总会带走很多东西。

  但是……

  宁晃又捏了捏小刺猬,轻哼:“这事儿不解决,程忻然总在那跳,我失忆了又不知道轻重,让你天天跟着我录节目去。”

  “你公司一堆事儿,年纪也一大把了,哪天熬夜猝死在节目组——遗产也不知道能不能分我点。”

  陆忱脸黑了片刻,说:“小叔叔,我是三十,不是八十。”

  “我在整个人类的范畴里,都属于成年初期。”

  什么叫做年纪一大把。

  宁晃笑了半天,说:“你也知道啊,我一失忆,你就装得跟大尾巴狼似的。”

  结果真把他当成熟的老男人来看待,他又不乐意了。

  陆忱难得耷拉了嘴角。

  红灯。

  陆忱目不斜视,灯光透过车前窗落在他的五官上。

  眉宇轩昂,凤眼温柔,鼻梁挺直,嘴唇丰润,分开看成熟优雅,合起来看韵味绵长,连委屈的神色都像是游刃有余的绅士。

  他刚见他的时候,没有这么漂亮。

  也就是这种变化,越发给人贪念,仿佛这瓜熟蒂落的香甜,是属于他的。

  宁晃趁着车停下的瞬间。

  飞快侧过身去。

  反正也快要失忆了,丢脸也是丢十八岁的。

  ——于是就亲了一大口。

  他说:“陆老板,都交给你了。”

  麻烦,和十八岁的他。

  陆忱轻轻翘起嘴角。

  半晌说:“这是贿赂吗?”

  是不是给得太少了点?

  没人回答他。

  他的小叔叔已经抱着刺猬,闭上眼睛假寐。

  手指捏着刺猬抱枕的小饼干,偷偷抠着曲奇上的巧克力豆。

  陆忱握着方向盘,翘起嘴角,假装看不到。

  车穿梭过高架桥。

  左右两边的灯火如流线一般闪逝,商业区的高楼大厦在一步一步后退。

  过了半小时,车停到地下车库。

  他侧头。

  十八岁的宁晃抱着刺猬,迷迷糊糊睡得很香。

  趁着人还没醒,偷偷吻了一下脸颊,才推了推他,说:“小叔叔,到家了。”

  懵懵懂懂的小小叔叔睁开眼睛,发现大尾巴狼近在眼前,顿时瞪圆了眼睛,把抱枕勒得紧紧的。

  ——现在是小刺猬和小刺猬了。

  77.

  从地下车库到电梯,宁晃晕乎乎整理着自己的记忆,一路都在谨慎地观察情况,戒备地看着陆忱。

  手臂。脖颈。喉结。

  没有痕迹。

  看来看去,又忍不住看自己。

  这里闻闻,那里嗅嗅,好像能闻出什么下流的味道来一样。

  陆忱欣赏他半天,忍着笑说:“没有。”

  宁晃偷偷闻自己衣领的动作顿了一顿。

  陆忱笑着说:“什么都没做。”

  “你记忆恢复了一天多一点,比上次情况要好一些。”

  “今天只是陪我去公司看了看刺猬。”

  宁晃这才松了口气。

  却又死鸭子嘴硬,“嘁”了一声:“说这个干嘛,我又没问。”

  ——虽然嘴上这要说,真要是发现了痕迹,恐怕当场就变成羞耻爆炸的红气球。

  陆忱心里想着,面儿上嗯嗯点头。

  宁晃盯着电梯里的镜子,看自己的发型,嫌弃说怎么看起来这么傻?

  过了一会,又端详自己手里日光光的抱枕,皱眉挑剔:“怎么三十几岁还这么幼稚,喜欢这种东西。”

  也不知道谁在偷偷捏小刺猬的肚皮。

  陆老板统统假装没看见。

  嘴角却翘得老高。

  78.

  宁晃回到家,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仿佛空气中还残存着某些亲密因子,而因为他遗忘了什么,导致他对这些亲密因子格外的敏锐。

  比如两双毛绒拖鞋还是他出门时的样子。

  陆老板是蛋黄色的,宁晃的是蓝色的,两双四只,像几个毛茸茸的小怪物,亲近地挨在一起。

  睡衣也是两套都扔在主卧的大床上,显然是临出门时,在一个房间里换下的。

  出门前的场景碎片一点点,莫名地涌进他的脑海里。

  他坐在床边,一边褪下柔软的睡裤,一边指挥陆老板,说把灰色的T恤拿过来,不要带图案的那个。

  陆老板下身是西装裤,上身睡衣扣子解了一半,一手把T恤递给他,又问他自己衬衫选什么颜色。

  他说,蓝色。

  跟他牛仔外套配。

  “领带呢?”

  “银灰色那条。”

  时间已经是晌午,太阳满窗,连空气中漂浮的微尘都懒洋洋。

  陆忱就有条不紊地穿衬衫、打领带,配袖扣,然后低头把两套睡衣都捡起来,正准备叠上的时候,被扎着一头发卡的他揪着领带出去。

  他看着时间说:“别收拾了,大侄子,医院预约快来不及了。”

  他俩在一起总是容易没有时间观念,头发就扎了半个点。

  陆老板含着笑说:“轻点轻点,领带皱了。”

  他又不耐烦地站定了,替陆忱整理领带,说快走。

  陆老板说,等会儿,领带夹掉了。

  他摘了个小发卡给陆忱别上。

  说:“走走走,大姑娘上轿都比你利索。”

  陆老板笑着就被他拉着走。

  这种细碎的温暖感,在失去了记忆之后,变得格外清晰。

  宁晃抱着小刺猬,捡起床下遗落的银闪闪领带夹,放到陆忱的饰品盒子里。

  在做完这件事之后,好像想起来了一点碎片。

  领带夹是他早上揪着领带的时候碰掉的。

  散漫,却又亲昵地拉过来,陆忱笑着的眸子近在咫尺。

  这怪异错位,亲昵熟稔的记忆。

  却叫他盯着自己的指尖看了许久,莫名其妙耳根发烧起来。